厦门市近期建设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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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

根据建设部《近期建设规划工作暂行办法》规定,近期建设规划是落实城市总体规划的重要步骤,是城市近期建设项目安排的依据。“十一五”期间,厦门迎来了跨越式发展的新时期,为科学合理指导“十一五”城市建设项目规划和建设,2005年12月,受规划局委托,我院负责编制《厦门市近期建设规划(2006—2010年)》。

规划对近期发展战略性问题和重大项目进行了落实,确定2010年基本建成海湾型城市框架,崛起成为我国东南沿海重要的中心城市和港口及风景旅游城市;基本建成两个重要基地和四大中心;全市城市人口210万人,城市建设用地面积230平方公里;空间发展指导方向为“优化本岛,拓展岛外、集约高效、持续发展”;进一步强化社会保障性商品住房项目建设,构建和谐社会等。

2006年6月1日,在规划局主持下,在电控大厦13楼会议室召开了近期建设规划项目评审会,与会专家和各部门同志进行了认真审查,讨论并原则通过规划。根据专家和部门意见,我院对评审稿进行了深化和完善,现已经完成报批稿。

文本目录

第一章总则 (1)

第二章指导思想与原则 (2)

第三章建设目标与规模 (2)

第四章建设用地供应规划 (4)

第五章道路交通设施规划 (10)

第六章市政公用设施规划 (12)

第七章旅游与城市绿地系统规划 (19)

第八章自然生态与历史文化遗产保护 (20)

第九章强制性及指导性内容 (21)

第十章附则 (21)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规划动因

为指导厦门市近期建设项目安排,加强城市建设监督管理,实现“十一五”城市发展目标,促进经济、社会和环境的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近期建设规划工作暂行办法》、《厦门市城市总体规划(2004-2020)》和《厦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结合厦门市的实际发展情况,特编制本规划。

第二条规划期限

规划期限:2006年~2010年。

第三条规划范围

本次近期建设规划范围为厦门市行政辖区,1565平方公里陆域和相对应的海域。

第四条规划成果及适用范围

本规划由规划文本、规划图纸和规划说明书组成。规划文本同规划图纸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在规划期限内,凡是在规划区范围内进行的各项土地及空间利用规划和建设活动,均应符合本规划。

第二章指导思想与原则

第五条指导思想

1、近期建设规划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一五”规划协调统一;

2、充分发挥近期建设规划对于空间政策体系中的整合与统筹功能;

3、以近期建设规划为核心,构筑“十一五”期间城市空间政策的操作平台。

第六条规划原则

1、可持续发展原则;

2、依据规划原则;

3、统筹协调原则;

4、项目带动原则;

4、基础先行原则;

5、弹性规划原则。

第三章建设目标与规模

第七条城市建设目标

力争到2010年基本建成海湾型城市框架,崛起成为我国东南沿海重要的中心城市和港口及风景旅游城市。基本建成两个重要基地和四大中心(建成高新技术生产研发基地,对台交流合作基地以及航运物流中心、金融商务中心、旅游会展中心和文化教育中心)。具体建设指标详见表3.1:

表3.1 近期建设规划目标体系

第八条城市发展规模

1、规划到2010年,全市总人口规模为270万人,其中城市人口规模为210万人,建成区面积为230平方公里,人均城市建设用地面积约110平方米。

2、厦门市近期规划规模汇总表

表3.2 厦门市近期规划规模汇总表

第四章建设用地供应规划

第九条空间拓展方向

厦门近期城市空间发展以“优化本岛、拓展岛外、集约高效、持续发展”为指导方针,继续完善“一心两环、一主四辅(八片)”城市空间结构。

第十条分区发展导引

1、本岛

建设本岛北部物流园区及航空城、火炬高科技产业园区;完善公共设施的配套;建设本岛东部地区;综合开发五缘湾地区;综合治理本岛水系。

2、海沧区

完善海沧新市区;重点建设南部工业区、新阳工业区;加快海沧港区的建设;启动马銮新城、孚莲产业区的前期工作;建设海沧港物流园区和前场铁路物流园区。

3、集美区

整合现状各工业区,完善各级公共设施配套;推进集美学城及综合配套的建设;综合开发杏林湾;建设园博园、集美北部新区、杏北新城和厦门西站。

4、同安区

进一步推进同安工业集中区和轻工电子工业集中区建设;加快环东海域和同安湾区域综合整治,完善区级配套公共设施。

5、翔安区

建设火炬高科技园区和各专业市场;推进翔安文教区及综合配套设施建设;拓展大嶝的海岛旅游等特色产业;建设骨干道路及基础设施。

第十一条用地供应总量

城市建设用地规模控制为230平方公里,人均城市建设用地为110平方米。新增城市建设用地控制为83平方公里,其中,本岛增加约20平方公里,海沧区增加约15平方公里,集美区增加约16.2平方公里,同安区增加约23平方公里,翔安区增加约8.8平方公里。

第十二条居住用地

1、规划布局

本岛以优化调整为主,并在本岛东部建设适量新居住区;岛外主要以完善城市组团为重点进行开发建设。规划居住用地以二类居住用地为主,在沿海及绿化景观条件较好区域进行少量一类居住用地开发。

2、新城片区

重点建设翔安新城、西柯滨海新城、海沧新城、杏北新城、集美北部新城、同安新城和黄厝片区。

3、社会保障性商品住房

重点建设高林居住区、观音山公寓、万景公寓、古楼租赁房、五缘公寓、锦园居住区、翔安东方新城、集美永祥花园、莲花六村等。

第十三条公共设施

1、商业设施

重点建设市级商业中心――本岛旧城(中山路)商业街区和火车站——富山商业中心;区域商业中心――湖里商贸区、江头商贸区、海沧商贸区、杏林商贸区、集美商贸区、同安商贸区以及翔安商贸区;“两路四区八街”特色商业街(两路:中山路、禾祥路;四区:会展旅游商贸区、避风坞休闲商业街区、太阳湾-石湾滨海餐饮商业村、大嶝对台小额贸易区;八街:鼓浪屿龙头路旅游商品街、鼓浪屿音乐艺术(商品及休闲)街、局口路和思明西路女人街、海后路风味餐饮街、霞溪路海鲜干货商业街、豆仔尾路(北段)音响家电街、厦大文教一条街、集美龙船路旅游商品街。);建设观音山商务集中区、五缘湾商务集中区。

2、文化设施

以本岛为核心,鼓浪屿为特色,海沧—马銮湾建设为现当代艺术中心,集美—杏林湾建设为艺术教育中心,同安建设为闽南文化中心、民俗艺术中心,翔安建设为对台交流基地。

重点建设厦门文化艺术中心、厦门小白鹭艺术中心、厦门歌剧院(厦门海峡艺术交流中心)、厦门闽南戏曲艺术剧院、厦门少儿图书馆、数字图书馆和文化信息共享工程、市级文化广场、专题艺术场馆、厦门娱乐演艺中心、厦门动漫网游产业园区、明发国际商城影城和名汇·铜锣湾广场影城、鼓浪屿海上大舞台、南方舞蹈基地、闽南民间文化遗产保护基地、园博园、石文化园、卡通公园、狐尾山气象公园。

3、教育设施

重点建设集美文教区、翔安民营文教区,建设项目包括华侨大学集美校区首期、厦门理工学院二期、厦门城市职业学院二期、华夏职业学校学院、厦门大学集美校区、软件学院、高级技工学校、厦门职业教育中心校、海洋职业技术学院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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