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选研究生先进个人、集体表彰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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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西南政法大学研究生先进集体先进个人推荐
评选表彰办法》的通知
各党总支(直属支部)、各学院、处(部、办)、图书馆、法研所、信息中心、校医院、后勤集团公司、工会、团委:
《西南政法大学研究生先进集体先进个人推荐评选表彰办法》经2011年5月26日第100次党委常委会审议通过,现予印发,请各单位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附件:西南政法大学研究生先进集体先进个人推荐评选表彰办法
中共西南政法大学委员会
西南政法大学
二○一一年七月七日
西南政法大学研究生先进集体先进个人推荐评选表彰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促进研究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高
第二条研究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或在学习成绩、科学研究、社会工作、社会实践、精神文明建设、文体活动等方面表现突出者,依据本办法给予表彰。
第三条学校根据公开、公平、公正、公信原则开展研究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评选工作。
第四条学校对评选出的先进集体和个人实行精神奖励和物质奖励相结合,以精神奖励为主的表彰方式。
第二章评选种类和方式
第五条学校设立的研究生先进集体奖为先进班集体奖、先进团支部奖。
第六条学校设立的研究生先进个人奖为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员、优秀团干部、学习优秀先进个人、科技创新先进个人、文艺活动先进个人、体育活动先进个人、精神文明先进个人、志愿者先进个人、自立自强先进个人、社会活动先进个人、优秀毕业研究生。
第七条研究生先进班集体和先进个人奖分为国家级、省部级、校级、院级四种。
第三章评选条件
第八条符合下列条件者,可参加评选先进班集体奖:
(一)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思想政治工作好,党 ( 团 ) 支部、班委会组织健全,干部以身作则,团结协作,带头作用好,积极宣传、落实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配合学校做好研究生的思想政治
工作,无不安全稳定事件发生或无引发不安全稳定事件的情形,无人受任何处分;
(二)研究生辅导员爱岗敬业、责任心强、工作认真负责,及时了解和处理研究生的实际问题;
(三)积极参加各种政治学习和思想教育活动,遵守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维护社会秩序,爱护公物,对破坏校内正常秩序的言行能及时反映和制止;
(四)积极开展有利于身心健康的各项活动,积极参加校、院组织的各种活动与比赛,每次集体活动出勤率在百分之九十以上;
(五)学习勤奋,治学严谨,学风好,课堂学习无迟到、早退和旷课现象;
(六)硕士研究生的全班必修课平均成绩在80分以上,必修课无不及格现象,选修课不及格人次不超过全班总数的10%;博士研究生的全班必修课平均成绩在90分以上;
(七)学术型硕士研究生一年级公开发表学术论文的人次占全班人数的20%以上,二年级公开发表学术论文的人次占全班人数的40%以上;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一年级公开发表专业文章的人次占全班人数的20%,二年级公开发表专业文章的人次占全班人数的40%以上;博士研究生当年全班平均每人在核心期刊上发表学术论文1篇以上;
(八)积极开展文明礼貌活动,尊敬师长,团结同学,遵守社会公德,保持良好的宿舍和个人卫生;
(九)集体观念强,团结友爱、互相帮助、关系融洽,服从学校工作人员的教育管理。
第九条符合下列条件者,可参加评选先进团支部奖:
(一)组织健全,作风过硬,工作规范,凝聚力强;
(二)团员队伍建设好,团员遵纪守法、品德优良,积极参加学校、学院组织的各项活动;
(三)定期开展支部活动,组织生活具体明确,团员评议详细;
(四)及时传达上级团组织的指示精神,主动配合上级团组织工作,出色完成各项任务;
(五)能够大胆创新,开展特色活动,主题团日活动覆盖面广、质量高、收益大;
(六)支部成员学位课考试平均成绩在80分以上,必修课无不及格现象,选修课不及格人次不超过全班总数的10%;
(七)无人受任何处分。
第十条符合下列条件者,可参加评选三好学生奖:
(一)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社会主义国家,积极要求进步,有坚定的政治方向;遵守国家法令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关心集体,热心公益活动,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勇于同不良倾向作斗争,集体荣誉感强,品行端正,群众基础好;
(二)具有良好的道德修养,尊敬师长,团结同学,举止文明,品行端正;
(三)学习勤奋、刻苦钻研、治学严谨、成绩优秀,有较强的研究能力;硕士研究生学年内专业必修课平均成绩在 80 分以上,通过学位外语考试,在核心期刊上发表学术论文或研究报告1篇以上,学年综合测评排本年级本专业前15% ;博士研究生所有专业课程的成绩在90分以上,在中文核心期刊或CSSCI期刊上独立发表学术论文2篇以上;
(四)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和文娱活动,有良好的生活习惯,身心健康。
第十一条
(一)学校、学院研究生会主席、副主席、部长,学校研究生职前培训中心主任、副主任,《法论》副主编、编委,研究生党团支部委员,总班长,班委会成员;
(二)具有较强的工作能力,积极完成组织交给的各项任务,协助、配合学校做好研究生的思想政治工作和其他各项工作,对所承担的社会工作认真负责,在各方面能起模范带头作用,工作勤恳有效且取得突出成绩;
(三)学习态度端正,勤奋刻苦,成绩优良。硕士研究生学年综合测评排本年级本专业前25%,专业必修课平均成绩在 75 分以上,通过学位外语考试;博士研究生专业必修课平均成绩在90分以上,通过学位外语考试;二年级在核心期刊上独立发表学术论文1篇以上。
第十二条符合下列条件者,可参加评选优秀团员奖:
(一)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思想进步,具有一定的理论水平和政治素质,积极向党组织靠拢;
(二)热爱团组织,有明确的团员权利和义务观念,按时交纳团费,积极参加团组织生活,并自觉执行团的各项决议;
(三)关心团的事业,主动为团的工作献计献策,积极参加班、团、院、校组织的各种文体活动、义务劳动和其他集体活动,在各项活动中起到模范带头作用;
(四)学习态度端正,治学严谨,勤奋刻苦,成绩优良,具有较强的研究能力。学年内必修课平均成绩在80分以上,通过学位外语考试,公开发表学术论文或研究报告1篇以上,综合测评排本年级本专业前15%。
第十三条符合下列条件者,可参加评选优秀团干部奖:
(一)有坚定的政治方向,思想进步,具有较高的理论水平和政治素质;
(二)具有较强的工作能力,热爱团的工作,熟悉团的业务,积极完成团组织交给的各项任务,对所承担的社会工作认真负责,在政治思想上和日常学习生活中表现突出,在各方面能起带头作用,有务实创新的工作作风,工作勤恳有效并取得突出的成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