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进浙江省物产集团公司和浙江经济职业技术学院

合集下载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关于进一步推进浙江省物产集团公司和浙江经济职业技术学院产学研结合的实施意见

为实现立足世界500强建设一流企业,立足国家骨干高职院校建设一流高职院校和一流企业大学的目标,进一步促进浙江省物产集团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和浙江经济职业技术学院(下简称学院)校企融合发展,建立完善常态化产学研合作机制,在校企双方互利共赢的基础上,特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目标要求

合作目的:切实提升教师实践教学、研发水平,扎实培养高素质操作型、职业化应用型人才,努力创建一流高职示范院校和一流企业大学;大力提升集团员工职业理论素养,提高企业自主创新能力,为立足世界500强、创建一流企业提供持续的科技、智力和人才支撑。

总体要求:围绕“龙头引领、战略合作、需求对接、人才共用、信息互通、设施共享、制度保障、共创一流”合作原则,校企双方共同开展教学与研发、共建共享产学研实训基地、共同培育高素质应用型人才、共创一流职业示范院校和企业大学,进一步深化和拓展校企合作深度和广度、提升组织化程度,形成校企融合发展的长效机制。

具体目标:

1.学院每年派出50-60名教师到集团及所属企业兼挂职,其中10名左右教师以脱产或半脱产挂职方式,其余50名左右教师为兼职方式,服务集团5大平台建设和其它重点工作。新参加工作的专业教师,上岗前不少于3个月的一线岗位实践,

上岗后5年内累计完成企业一线工作经验2年及以上;在岗专任教师每学年安排累计不少于1个月的实践岗位,使学院专任教师中“双师”(教师、工程师或经济师)素质比例达到90%以上。

2.广泛选派集团管理及技术人员担任学院兼职教师,确保兼职教师承担专业课学时比例达到50%以上,1/3教学任务在企业完成。到2015年,集团担任学院兼职教师师资库人员达到600人以上。通过兼职任教,不仅提升学院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教学水平,同时也有助于大力提升集团管理和技术人员的理论素养、演讲水平和沟通能力。

3.集团与学校合作建立30个以上专业顶岗实习、工学交替的产学研实训基地,“十二五”期间力争建成1个国家级产学结合或工学交替的人才培养模式示范点,3-5个省级示范性实训基地,每年提供不少于1000人的学生实习岗位。

4.继续实施和优化物产示范生培养计划,校企合作共同选拔不少于5%的优秀学生或特长生列入物产示范生。

5.每年共同研发适合学院专业教学和企业大学培训的课程10门以上,并结合生产经营实际和形势变化不断更新完善课程内容。

6.以世界500强领先企业大学为标杆,共同建设物产管理学院,保障员工素质提升工程顺利实施,满足集团各类培训、研发、咨询、规划、提升企业文化等需求。

二、进一步推进集团和学校产学研结合的主要举措

为实现上述合作目的要求和工作目标,近期将采取如下八项工作举措:

(一)鼓励学院教师到集团兼挂职。

1.兼挂职形式:脱产挂职(6-12个月)、短期挂职(1-3个月)、常年兼职(研究人员、企业顾问等)、项目兼职(合作项目成员)、寒暑假期间兼挂职等。

2.兼挂职岗位:物产集团企业顾问(物产专家),集团总部有关部门副部长、部长助理、科员,集团研究中心研究员、助理研究员、研发平台管理员;成员企业总经理助理、管理咨询顾问、项目经理、业务经理;合作项目项目组长、项目经理、项目组成员等。

3.兼挂职任务:承担企业项目研发、科技攻关任务;协助企业开展商情调研、业务分析、方案设计等管理咨询工作;总结典型案例、编写教案和员工日常培训;带领学生开展教学实践活动等。

4.考核激励:对到集团兼挂职的学院教师实施校企共同管理、分类考核。教师参加企业兼挂职作为年度考核、岗位聘任和职称申报的重要依据。对于脱产挂职半年及以上教师参加所在企业的年度考核,不足半年挂职和常年兼职的教师由所在企业写出考核评价意见,供学校年度综合考评参考。未达到企业工作时间和任务要求的,次年岗位聘任时降低一档岗位津贴。专业教师在申报高一级职称时,任期内须有6个月以上的企业工作经历(兼职教师按兼职工作量折算工作时间)。对到集团脱产挂职的教师,根据考核情况按照每周8-10课时工作量发放补贴(兼职的按照兼职工作量发放补贴),新参加工作的专业教师上岗前社会实践期间,按照见习期全坐班标准发放工作津贴。对在兼挂职期间参加企业的研发项目、管理咨询、员工培训以及建立校企合作关系等方面做出突出贡献的教师,给予一定的物质和精神奖励。

5.职责分工:学院由分管教学副院长牵头,人事处、教务处负责制订《浙经院专业教师企业兼职挂职实施细则》和年度工作计划。每年年初制定教师到企业兼挂职工作计划,确定兼挂职目标、单位、岗位、人数,上报集团人力资源部审核,涉及到部长助理级及以上的报集团主要领导审批。对脱产挂职由人力资源部落实到具体部门和成员企业;对其他形式的挂职由人力资源部协助学院予以安排落实。集团及成员单位要全力支持学校兼挂职教师的工作,安排合适的岗位和任务,为兼挂职教师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并指定专人结对联系、指导。

(二)广泛选派集团骨干专技人员到学院兼职任教。

1.兼职条件及岗位:集团及各成员企业具有较强实践能力和理论水平的中高级技术专家与管理人员、中级以上专业技术人员、能工巧匠、劳动模范等由学院根据个人情况分别聘为兼职教授、兼职高级讲师、兼职讲师、企业导师、实践指导老师等。对既有丰富的实践能力又具有一定的教学理论基础的专业技术专家可聘为二级学院副院长、专业负责人等职务。

2.兼职教师任务:开设学术讲座或论坛,开展课堂教学、实训指导,利用视频互动系统开展远程教学,带学生到企业开展课程和毕业综合实践教学,与浙经院教师合作开展综合实践项目开发与课程建设等,教学时间原则上按照学院的教学计划确定。

3.考核激励:保质保量开展指定的教学任务是担任兼职教师的集团高管和员工的本职工作,其教学工作完成情况纳入相关人员的年度考核并将作为职务晋升的考察内容之一。兼职教师要遵守学院的各项教学管理规章制度及工作纪律,接受学院教学管理部门的检查、监督和考核。对承担相应工作量的兼职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