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电力公司35kV及以下新农村电网建设技术导则(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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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浙江省电力公司35kV及以下

新农村电网建设技术导则

(试行)

目录1适用范围

2引用标准

3名词术语

4总则

5目标

6高压配电网

7中压配电网

8低压配电网

9防雷与接地

10无功补偿

11用户供电有关规定

12配网自动化及通讯

13其他

14附录

附录A:中压配电网络标准接线参考图

1适用范围

本导则规定了浙江省电力公司35kV及以下新农村电网建设应遵循的技术要求,适用于浙江省电力公司35kV及以下新农村电网建设。

2引用标准

下列标准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文。标准发布时,所有版本均为有效。在被引用标准被修订后,应重新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

能源部[1993]228号文城市电力网规划设计导则

DL/T5118-2000 农村电力网规划设计导则

GB 12325-2003 电能质量供电电压允许偏差

GB/T14549—1993 电能质量公用电网谐波

DL/T599—1996 城市中低压配电网改造技术导则

Q/ZDJ 04—1999 浙江省城市中低压配电网建设与改造技术原则

Q/ZDJ 04—2001 浙江省城市电网规划技术原则

国家电网农[2005]568号文件国家电网公司县城电网建设与改造技术导则

农发【2004】29号文件建设一流县级供电企业标准

3名词术语

3.1 35kV及以下新农村电网(简称“新农村电网”,下同)指35kV 及以下县城电网(县城城区、县级市市区、省级开发区的建成区、规划区电网)、集镇电网(镇、乡政府驻地的建成区、规划区电网)及农村电网(以上范围以外的农村地区电网),包括高压配电网、中压配电网和低压配电网。

3.2 高压配电网指额定电压35kV配电网。

3.3 中压配电网指额定电压10kV配电网。

3.4低压配电网指额定电压380/220V配电网。

4总则

4.1新农村电网是社会主义新农村重要的基础设施之一。新农村电网建设应以电力市场为导向,满足地方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人民生活水平提高对电力的需求,建设安全、可靠、经济的新农村电网,实现“一强三优”战略目标。

4.2新农村电网建设遵循统一规划、实事求是、因地制宜、适当超前、分步实施的原则。在实施过程中应与当地规划、城建等部门密切配合,取得地方政府支持和相应优惠政策。

4.3新农村电网建设应坚持技术先进、安全可靠、经济实用、易于维护的原则。积极选用先进成熟的新技术、新设备、新工艺、新材料,向绝缘化、无油化、节能型、紧凑型、智能型、环保型发展。禁止使用国家明令淘汰及不符合国家和行业标准的产品。

4.4新农村电网应简化电压层次,避免重复降压,在负荷密度大的地方宜选用110kV直接降压至10kV 方式供电。

4.5新农村电网网络接线应规范,并力求简化。高压配电网宜选用放射式和环网式接线。城镇和有条件的其它地区中压配电网宜选用环网式接线,农村中压配电网宜选用放射式接线。低压配电网宜选用放射式接线。

4.6非电力企业的弱电线路不宜与架空电力线路同杆架设。同杆架设的路灯线路应与中、低压线路的电源保持一致,不得穿越中、低压线路分段开关供电。

5目标

5.1供电可靠性

5.1.1 35kV变电所有两个电源点互为备用。城镇配电网实现“手拉手”供电。

5.1.2供电系统中压电网供电可靠率RS-3:县城99.9%,农村99.6%。5.2电压质量

5.2.1各类用户受电端电压偏差允许值

35kV供电电压正负偏差的绝对值之和不超过额定电压的10%,10kV 及以下三相供电电压允许偏差为额定电压的±7%,220V单相供电电压允许偏差为额定电压的+7%与-10%。

5.2.2电压合格率

D类电压合格率≥96%。

5.3供电半径

(1)高压配电线路供电半径不超过30 km。

(2)城镇中压配电网供电半径不超过5km;农村中压配电网供电半径不超过15km。

(3)城镇低压配电网供电半径不超过250m;农村低压配电网供电半径不超过500m。

5.4线损率

(1) 10kV及以上综合线损率6%以下。

(2) 低压综合线损率11%以下。

(3) 单条线路线损率9.5%以下。

6高压配电网

6.1 35kV变电所

6.1.1 35kV变电所所址应满足下列要求:

(1) 接近负荷中心;

(2) 交通方便,便于施工、检修及进出线的布置;

(3) 充分利用荒地,少占农田,利用自然地形进行有效排水;

(4) 避开易燃易爆及严重污染地区,所址标高宜在50年一遇洪水位之上;

(5) 根据发展规划预留扩建的位置,占地面积应考虑最终规模要求。

6.1.2 35kV变电所宜选用全户外或半户外布置,应按无人值班方式设计。对农村终端35kV 变电所,当最终规模单台主变容量不大于6300kVA时,可按小型化模式设计。

6.1.3 位于城镇的35kV变电所建筑设计应与环境协调,符合安全、经济、美观、节约占地的原则,噪声应符合《GB 3096-93 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的规定。

6.1.4 35kV配电网网络接线力求简化。变电所高压侧主接线一般选用线路变压器组、内桥或单母线接线;10kV侧主接线宜选用单母线分段接线。

6.1.5 35kV变电所最终主变压器台数一般为2~3台,单台主变压器容量宜选用3150~16000 kVA。主变压器应具有有载调压功能。

6.1.6 35kV变电所一般考虑有两台所用变供电。

6.1.7 35kV变电所应具备完善可靠的防误操作闭锁装置,应按规程配备消防器材及远方报警装置,并投入运行。

6.1.8 35kV变电所自动化应优先选用分层分布式系统,重要的保护及自动化装置功能应相对独立,不依赖于公共通讯网。

6.2 35kV线路

6.2.1 35kV线路宜选用架空线路。个别路径或交跨受限制地区经过经济技术综合比较后可选择电缆线路。

6.2.2 35kV线路通道应选择线路走廊通畅、水文、地质条件良好、施工难度小、运行维护方便的地段,应尽量减少特殊跨越,对无法避开的林区、毛竹生长区,应采取跨越措施,尽量减少砍伐树木。

6.2.3 35kV线路导线截面应根据远景规划负荷和经济电流密度确定,并与变电容量相配套,导线截面不宜小于95mm2。导线应优先选用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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