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新的会计核算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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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后财务部、卫生部根据军队医院建设和管理的需要,在《中国人民解放军会计规则》的基础上,参照国家1999 年颁发的《医院财务制度》、《医院会计制度》和《医院药品收支两条线管理暂行办法》,结合军队医院在对“军队人员”实行经费标准保障、对“地方人员”有偿服务的特点,强化经费收支、实物资产计价管理,突出成本核算,研究制定了《军队医院会计核算管理暂行办法》(简称《暂行办法》)。笔者就此谈一谈认识和看法。

一、制定《暂行办法》的背景意义

根据国家医疗改革和军队医院经济活动变化的新形势,制定的《暂行办法》,主要基于以下几个方面的考虑:

1.适应国家医院经济改革的需要。1999 年以来,国家相继颁发了《医院财务制度》、《医院会计制度》和《医院药品收支两条线管理暂行办法》,对医院经济活动作了具体规范:实行“统一领导、集中管理”的财务管理体制;强调收支两条线管理;建立适应国家医疗改革的会计核算体系;强化成本管理,实现医院资金良性循环。目前,军队医院经济管理状况尚不能适应国家医院经济改革的要求,医院经济管理科、财务办都分别在银行开设账户,进行会计核算,形成机构重叠,多家管钱,多套账核算,使资金分散,会计核算不完整,监控乏力。国家对医院经济活动管理的改革,对军队医院经济管理提出了新的要求。为了适应国家卫生经济管理改革,急需制定一个与国家行业制度相适应、相衔接的军队医院会计核算管理办法以及核算管理系统。

2.规范军队医院对外医疗成本核算的需要。多年来,军队医院对外医疗有偿服务收支没有纳入正常经费核算管理,医药费用的归集与分摊不合理,成本不实,收益虚增,会计信息不完整、不准确,不能全面真实地反映医院经济活动情况。为了改变这种状况,急需制定一个全军医院统一的会计核算管理办法,以规范对外有偿服务收支及成本核算工作。

3.完善军队行业会计制度的需要。军队《会计规则》是军队会计工作的基本法规和依据,但是《会计规则》不可能把所有单位的会计业务规定得很细。为更好地贯彻落实会计规则,使其更具有可操作性,很有必要根据会计规则要求,制定医院行业会计核算办法,以进一步完善军队会计制度体系。

4.堵塞漏洞、纠正行业不正之风的需要。多年来,医院物质管理薄弱,随意性大,为不正之风和腐败现象的产生提供了条件。建立完整、严密的会计核算管理机制,对加强物资、药品、医疗器械管理,堵塞各种漏洞,纠正行业不正之风,促进廉政建设都具有重要意义。

二、主要内容及成果

《暂行办法》共17 章92 条,按照权责发生制原则,对会计科目、会计账簿、会计报表以及医疗成本核算进行了规范。

1.统一军队医院会计核算。《暂行办法》较好地体现了“集中统一,归口管理”的原则。概括起来,就是三个统一:①统一会计核算管理方式,将正常经费收支与医药成本核算合并,以一个财务机构、一个银行账户、一套会计账簿形式管理医院经济活动;②统一会计科目,按照《军队预算编制暂行规定》,调整增设了“药品”等18 个总分类科目和300 多个明细科目,并且增加了“药品明细账”、“药品收入明细账”和“辅助账”,还增加了医院医药收支核算和医疗设备折旧核算;③统一向财务、卫生两个系统上报会计报表和成本报表,满足财务管理和卫生经济管理需要。统一后的医院会计核算包括正常经费收支核算和医药成本核算,会计资料、报表全军保持一致,并通过计算机管理系统自动进行成本归集,费用分摊,产生成本报表,按照卫生经济管理要求,考核医疗成果。

2.实行军、地分开,医、药分开核算。军队

医院有军费拨款保障,又有对外医疗收入,这就决定了军队医院核算管理的特殊性。特别是国家建立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制度后,要求收治地方病人的军队医院,也要纳入国家医保

体系,按照要求对医疗和药品进行成本核算,建立与地方医院相同指标的可比性。据此,《暂行办法》规定:“医药收支根据‘军、地分开,医、药分开’的原则,按照‘军队人员医药’、‘地方人员医疗’、‘地方人员药品’归集核算”。这样,既符合国家有关要求,又体现了军队医院的特点,有利于医院财务分类核算管理。

3.划定医药成本核算范围。参照地方医药成本项目,《暂行办法》将军队医院开展医务活动所发生的人员工资、奖金、药品、库存物资、医疗设备、业务用房折旧等相关费用记入成本。其中直接费用,采用账算成本方式,计入成本;间接费用,采用表算成本方式,按军队病人和地方病人分摊比例,由计算机自动分摊,计入成本。与开展医疗活动不紧密相关的费用,如办公用房、军队单位特有的伙食费、福利费、退役费、探亲路费等,不计入医药成本范围。此外,考虑到军队医院的特殊性,将军人工资全部计入“军队人员医药”,奖金和临时工工资记入“地方人员医疗”、“地方人员医药”,这样处理比较符合医院实际。合理划分医药成本范围,不仅可以有效地规范医院成本核算,全面、真实、完整反映医院医药成本与收益,同时,又可以建立与地方医院经济指标可比体系,全面考核军队医院医疗经济活动。

4.进行实物资产计价核算。《暂行办法》规定:军队医院对医疗物资、非医疗物资和固定资产等全部实物资产进行记价核算。药品按零售价格核算,卫生物资、非医疗物资、固定资产按实际价格核算。除机关办公用房外,实物资产消耗统一计入成本。医院率先实施实物资产的计价核算,实现钱变物后不失控,物变钱后不失管,有利于减少库存资金占款,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5.设立修购基金及坏账准备金。修购基金是医院自我积累的专项用于固定资产更新、维修的资金。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军队医院实际情况,《暂行办法》规定,对地方病人耗用的固定资产提取修购基金制度,有利于医院医药成本管理,有利于减少医院依赖上级拨款,进行固定资产维修、更新换代,保持医院可持续发展能力。同时,根据国家医院会计制度,结合军队医院实际情况,规定了设立坏账准备金,专项解决无法收回的医药费。

6.建立成本效益分析指标。由于各类医院的条件、规模不同,《暂行办法》设立了“地方人员门诊人均医药费”、“军队人员门诊人均医药费”、“总收益率”、“军队人员结超率”等八个相对数分析指标。建立这些指标,能使各类医院的核算指标相互可比,为考察医院医疗水平、管理状况提供依据。

《暂行办法》充分吸取了近几年军队医院经济管理的成功经验,设立科学,内容完整,操作性强,建立了适应医疗体制管理改革的会计核算制度,规范了医院经济管理秩序,实现了一个机构管理财务、一个账户结算资金、一套账簿核算钱物的要求,既解决了医院经济管理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又体现了军队预算编制、资金集中支付等有关制度的改革要求,具有一定的超前性,对于提高医院会计指标的及时性、准确性、实用性,发挥会计职能作用,促进医院经费物资管理有着积极作用。

三、试行《暂行办法》的几点建议

1.提高医院会计人员的综合素质。此次试行的《暂行办法》具有事业会计与企业会计的双重性特点,满足军费拨款核算与医药成本核算两种需要,业务涵盖广,操作方法复杂,对经济管理提出了更高要求。同时配合使用的《军队医院会计核算管理系统》,与“军卫一号工程”的连接与信息共享应用了网络通信技术,所有这些都对《暂行办法》具体执行的会计人员提出了更高要求,加大培训力度,提高医院会计人员素质,对于医院工作的展开非常重要。

2.医院各部门要加强协调密切配合。实行《军队医院会计核算管理暂行办法》,涉及到医院的每一个科(室),甚至是每一个人,特别是与医院财务部门、经济管理部门和信息管理部门有非常密切的关系,不管是哪个部门配合不好,工作不到位,都可能影响到核算。因此,在进行大力宣传的基础上,要做好医院各部门之间的工作,以财务部门为主,其他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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