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汉语中“A他BC”构式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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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代汉语中“A他BC”构式探讨

现代汉语中的“A他BC”句,不管是在日常口语里,还是在文学作品中,出现的频率都非常高。从表面上看,其外部形式是相同的,但细而察之,这些句子在句法结构以及语义关系上,都存在着或多或少的差异。本文通过大量语料对“A 他BC”构式进行了细致地分析,包括对构式中各个组成部分的词类限制的分析和研究,以及对这一构式意义的探讨。此外,对能够形成这一构式的汉语语言单位进行了归类和分析。

标签:“A他BC”构式程度结构语义

一、构式语法的发展和理论背景

构式语法是近年来兴起的一种基于认知语言学的理论体系。构式语法的研究目前主要集中于两个领域:一个是以Adele E.Goldberg为代表的题元结构研究,一个是以Charles Fillmore和Paul Kay为代表的词汇语义及标记性构式研究。构式语法在汉语语言学研究中的应用目前主要集中于前一领域,如张伯江(1999,2000)、沈家煊(1999,2000,2000)、李淑静(2001)等。按照Goldberg(1995,2003)的论述,一个构式可以是大到句子小到词素的任意大小的结构。这个结构可以是部分地由词汇来填充的,例如“What’s X doing Y”,也可以是完全抽象的,例如双及物构式“V+O1+O2”。每个构式都有自己独立的意义,与其组成成分的意义无关。构式语法最初是从20世纪60年代Fillmore的格语法演变来的。70年代后期,加州大学伯克利分校的George Lakoff(1977)创立了生成语义学或格式塔语法。生成语义学认为,一个句子成分的语法功能仅与整个句型有关系。像主语宾语这样的具体的语法关系网络构成复杂的句型又叫“格式塔”。自20世纪80年代中期以来,Fillmore和同事Paul Kay携手致力于构式语法的研究。Kay (1997)研究的重点是构式语法里的语义形式化。90年代中期以来,Kay埋头于构式语法的概念和形式主义的精细加工。框架语义学是Fillmore自70年代以来建立起来的一个语义理解模型。该模型用理解框架来表征词汇语义;从词汇语义视角阐释形式和意义的关系,“对构式语法理论是一个语义上的补足”。长期以来,人们一直认为构式语法理论仅是为英语语法而创立的。近年来,一些学者把构式语法理论应用于英语以外的其他语言,对一些不同语言的现象进行描写、分析和解释,证明构式语法理论有广泛的实用性和很强的解释力。

二、构式概念介绍

构式语法认为构式是语言研究的基本单位。C是一个构式,当且仅当C是一个“形式——意义”的配对<Fi,Si>,且C的形式(Fi)或意义(Si)的某些方面不能从C的构成成分或其他先前已有的构式中得到完全预测。如果短语型式的形式或意义的某些方面不能从其构成成分的特征或者其他构式中得到完全预测,那么该短语型式就是一个构式。同理,小至词素,大至句子,至于词、短语、介乎词与短语之间的短语词(如固定词组、熟语)、小句等都是构式(Goldberg,1995)。因此在构式语法中,词库和句法之间没有严格的分界线,词汇构式和句

法构式实质上是同一类明确表达的数据结构,二者都是形式和意义的配对。在语义和语用之间也不存在严格的分界线。焦点成分、话题性以及语域和语义信息都要在构式中得到表达。因此构式存在于词素、词库、句法、语用等各个语法层级之中。句法层面的论元结构构式只不过是构式的一个特殊例子。Goldberg(1995)尤其重视论元结构构式的相关研究,主张论元结构构式是语言中句法表达的基本手段,她反对主要动词决定句子的全部形式和意义的传统观点,认为论元结构构式应该被认识到具有其自身的生命力。Fillmore和Kay也认为构式语法研究的基本单位是传统的构式——形式与意义的对应体——是语言中的基本单位。

Fillmore和Kay主要针对语言中的核心结构,即对一个个具体构式的研究进行研究。例如词组“let alone”的构式研究,“WXDY”(What’s X doing Y?)构式的研究等等。Goldberg则力图描述语言中所有类型的结构,而不仅仅局限于上述”核心语法”中所定义的结构。一个构式可以是像短语结构树表征的那样具有非常简单的构型,也可以具有非常复杂的结构模式,包含句法、语义和语用等不同层面的信息。因此,构式语法被认为是一个多维框架。Kay(1995:171)把构式语法定义为,“非模块的、生成的、非派生的、单层级的、以一致为基础的语法研究方法,旨在囊括所研究的各种语言的现实情况,还包括语言与语言之间的、语言内部的普遍性。”

三、构式语法的特征

(一)形式整体化

构式语法和其他语法模型一样,认为清楚地表达与合理地理解语言成分之间关系的唯一办法是尽可能地把这些关系形式化。构式语法就是以构式为工具来对其进行形式化。词汇结构、句法结构、语篇结构都可以通过构式进行同样的形式化表征。构式语法旨在对一种语言中的所有构式做出解释;不需要把语法结构分为中心(基础)与边缘部分。每个构式都有自己具体的语义和语用特征。比如“Thank you!”和“See you!”虽然结构相同,但表达的语义和语用特征不同。构式语法明确拒绝从最简单的句子到比较复杂的句子,再到习语“See you!”这样的研究方法。构式语法主张应当从语言的边缘部分开始,因为日常交际中使用的大部分都是这些边缘部分。

(二)意义固定化

一个构式的意义不是各个组成部分简单地相加,不能根据其组成部分的词语的意义以及词语之间的关系来推出,而是具有其固定的独立的语义。

在构式语法里,语法结构是语义的基础,语义附于结构,一定的语法结构形式象征着一定的语义、语用和背景知识等信息。语言的构式研究要在语法、语义和语用三个层面同时进行。只有通过研究一个构式的语法、语义和语用之间的相互作用,才能够对一个构式的形式和意义之间的对应关系做出有理据的解释。Goldberg认为,构式是语言中的基本单位,因此构式不仅仅存在于句法层面,还存在于词素层面、词层面、短语层面和短语词层面等诸多层面。因此,语言的构

式体系应该涵盖所有的词素构式、所有的词构式、所有的短语构式、所有的短语词构式以及所有的句法构式等等。构式语法的目标就是要建立科学系统的人类语言的基本构式体系。

四、构式语法在汉语运用中的意义

近年来,认知语法的研究已经在语言界取得了不错的成果,而构式语法是认知语法的一个分支。构式语法理论认为“构式是一个形式和意义的匹配体”,即构式具有自己独特的形式,而这个形式本身也有“意义—构式”义,它具有独立于其组成“成分—词汇”之外的意义,并且构式的意义会制约和影响进入构式的成分(Goldberg 1995)。事实和语料都证明,构式语法是有很强的解释力和运用价值的。从汉语界的情况看,介绍构式语法性质的论文居多,而运用构式语法来解决汉语问题的少,如张伯江(1999)、沈家煊(2000)、陆俭明(2004),石毓智(2004)等曾将该理论方法与汉语实际紧密结合起来,并对汉语的一些特殊的构式进行了成功的探索。王惠(2005)曾利用构式语法的观点研究过汉语“有+光杆名词N”结构,主张不能把结构义强加到词义上,重视区分结构义与词义。他们的做法,给本文极大的启发。本文力求运用构式语法这一新兴理论来解释汉语中一部分语言现象,力图显示出构式语法在汉语中运用的可能性,解释汉语中一部分语言现象的准确性。构式语法正逐渐引起汉语界的广泛关注,将该理论方法与汉语实际紧密结合起来的尝试取得了很大的进展,对汉语语法一些特殊结构的研究有很好的解释力。构式及构式义的存在己经得到了越来越多学者的赞同,本选题也是通过用构式语法来解释“A他BC”构式表程度的这一结构。

(一)构式的形式分类:“A他BC”构式

表示程度的“A他BC”构式对A、B和C的限制。

我们所研究的“A他BC”构式属于口语形式,用来加强A的语气,因而A必须是口语形式,而非书面语形式。从大量的语料来看,这一构式中的A都是单音动词。但是并不是所有的单音动词都可以进入“A他BC”这种构式。下面通过分类来总结可以进入“A他BC”这一构式的单音动词。动词可以分成五大类,分别是:表示动作的动词,表示心理活动的动词,表示趋势的动词,表示存现的动词和表示判断的动词。表示动作的动词,如:打、喝、看、写、飞等等;表示心理活动的动词,如:喜欢、爱、憎恶等等;表示趋势的动词,如:走、来、去等等;表示存现的动词,如:在、有等等;表示判断的动词,如:是等等。在这五大类动词中,只有前三类动词中的单音动词能够进入“A他BC”构式,即动作动词,心理动词和趋势动词中的单音动词具备这样的资格。而存现动词和判断动词在所选取的语料中不曾出现过。例如:

喝他一碗酒

画他一幅画

这两个例子在汉语语言中都很常见,而下面几例则不符合汉语的语言习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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