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石化建 文关于检修工程营改增调整办法

中石化建 文关于检修工程营改增调整办法
中石化建 文关于检修工程营改增调整办法

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文件

中石化建[2016]369号

关于印发《石油化工行业检修工程预算定额》

“营改增”调整办法的通知

各企事业单位、股份公司各分(子)公司:

现将《石油化工行业检修工程预算定额》“营改增”调整办法印发给你们,调整办法自印发之日起试行。执行中如有问题,及时向工程部反映。

中国石化集团公司

2016年8月15日

《石油化工行业检修工程预算定额》“营改增”调整办法

一、调整原则

根据增值税一般计税方法,按“价税分离”原则,将定额价格调整为不含税价格,相应调整费用定额。

二、《石油化工行业检修工程预算定额》“营改增”调整办法

(一)定额材料费和机械费按分册综合系数调整为不含税费用,综合调整系数适用于《关于2013年动态调整石油化工行业检修工程预算定额的通知》(中国石化建[2013]53号)和《关于2014年动态调整石油化工行业检修工程预算定额的通知》

(中国石化建[2014]322号),详见附件1,人工费不调整。

(二)按照“价税分离”得原则调整定额措施费和管理费取费费率。企业管理费中纳入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附加以及地方教育附加等附加税费。

调整后费率见附件2、附件3,分别对应于中国石化建[2013]53号和中国石化建[2014]322号文。

三、采用简易计税方法的合同计价

采用简易计税方法时,合同计价参照调整前的《石油化工行业检修工程预算定额》执行。

附件1 《石油化工行业检修工程预算定额》辅材费与机械费调整系数

附件2 与“中国石化建[2013]53号文”对应的调整费率

附件3 与“中国石化建[2014]322号文”对应的调整费率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工程建设项目管理办法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 工程建设项目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工程建设项目(以下简称项目)管理,规范项目建设行为,提高项目管理水平和投资效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集团公司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直属企事业单位(以下称建设单位)的境内项目管理。 集团公司及建设单位控股公司的境内项目管理,应当通过法定程序贯彻执行本办法。 境外项目及国内对外合作项目管理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项目包括集团公司投资新建、改建及扩建的油气田地面、炼油化工、油气储运、加油(气)站、建构筑物等(详见附件)。 第四条项目管理应严格执行建设程序,突出质量和效益,强化风险控制,积极推广标准化设计、规模化采购、工厂化预制、模块化建设,充分应用集团公司企业资源计划(ERP)系统、项

目管理(EPM)系统,优选承包商和供应商,加强项目全过程管理,确保项目各项目标顺利实现。 集团公司对在项目管理工作中做出突出成绩的集体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五条集团公司工程建设项目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制订集团公司工程建设项目管理办法和相关政策,统筹协调工程建设实施过程中的重大事项。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集团公司规划计划部,负责落实领导小组各项决定,督促相关部门和专业分公司履行项目管理相关职责。 集团公司相关部门按照权限和职能分工履行项目管理与监督职责。 第六条专业分公司履行以下职责: (一)贯彻落实国家、行业和集团公司有关工程建设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及标准规范; (二)负责权限范围内项目(预)可行性研究工作组织、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批、项目基础设计(初步设计)审批及专项技术方案审批; (三)负责一类、二类项目管理手册备案管理和执行检查; (四)组织、指导、监督建设单位办理项目专项评价和核准、备案手续并获取所需支持性文件; (五)初审提前采购计划,审查引进设备技术方案、引进设备清单,审批或会签权限内招标方案、招标结果和可不招标事项;

石油化工行业检修工程预算定额2009版中石化定额

2009版石油化工行业检修工程预算定额全14册附软件+计价规则 中石化定额管理站 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2010年出版 规格:全14册+1个软件 32开本 市场价:¥2320.00 优惠价:1680元 内容简介 按照股份公司工程部{关于发行{石油化工行业检修工程预算定额)(2009版){石油化工行

业检修工程计价规则)(2009版)有关事项的通知》(石化股份建标函[2010)167号)要求,现就发行征订工作通知如下:1、《石油化工行业检修工 程预算定额》(2009版)<包括配套的《石油化工行业检修工程计价应用软件》;2、《石油化工 行业检修工程计价规则》(2009版);3、《石油化工行业检修工程预算定额编制说明》(2009 版) 。《石油化工行业检修工程预算定额》(2009版)由8个专业册组成,适用于石油化工行业有 计划的装置停产检修及与检修同期进行的该装 置改造,生产运行期间的检修、煤化工、天然气化工等其他项目参照执行。是编制检修工程预(结)算、工程招投标底和报价依据。与《石油化工行业检修工程计价规则》(2009版)配套使用。同时配套发行《石油化工行业检修工程计价应用软件》,该应用软件已包括在定额的发行价格中,不单独发售。 《石油化工行业检修工程计价规则》(2009版)为单行本,是为了规范和指导石油化工行业 检修工程计价活动,统一石油化工检修工程费项目组成和计价方法而制定的。《附》(2009版) 为单行本,是为达到使工程造价专业人员更系统、

深入的掌握和使用额定的目的而编制。 详细目录 第一册:静置设备上下册 第二册:传动设备上下册 第三册:工业管道上下册 第四册:电气设备上下册 第五册:自动化控制仪表 第六册:隔热防腐 第七册:工业炉窑及设备衬里 第八册:电信设备 附:2009版石油化工行业检修工程计价规则附:2009版石油化工行业检修工程预算定额编制说明 附:石油化工行业检修工程计价应用软件实用说明

中国石油工程建设(集团)公司

中国石油工程建设(集团)公司 苏丹反应进料炉 采购合同 合同编号:ZGSY-SD-HT0610005 签定日期:年月日 签定地点:中国北京

1.0定义: 本采购合同所用的词“买方”指中国石油工程(集团)建设公司。 本采购合同所用的词“卖方”指北京中能连通石油化工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本合同中所用的词“现场”系指中石油苏丹原油减粘裂化装置反应进料炉项目的建设现场即货物安装使用的地点,即:苏丹原油减粘裂化装置。 2.0特别说明 本项目为出口加工项目,合同中没有说明的按国际惯例执行。装运港:PORT OF SHIPMENT 天津新港Tinjin Xnggang, China 目的港:PORT OF DESTINATION 苏丹港Port Sudan, Sudan 3.0供货范围 3.1买方同意订购,卖方同意供应下列货物: 描述: H-301/401 反应进料炉(两台) 即2台反应进料炉的采购、加工制造和包装运输。 3.2本采购合同的详细供货范围和技术要求以技术文件附件为准。技术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4.0附件 4.1技术附件 4.2商务附件 4.3所有技术要求和澄清应作为本合同的有效附件。本合同所有的附

件是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5.0采购合同价格 5.1采购合同价格是FCA天津新港的价格。 5.2合同项目下的分项价格以双方签定的CPECC苏丹减粘炉项目价目表(单台炉)为准。 本采购合同总价值为人民币玖佰伍拾万元整(含增值税)。 其中运输包装保险费为人民币伍拾万元整(运至天津新港费用)。5.3本采购合同价格为固定价,自采购合同生效日起,除非卖方和买方书面同意,不能更改。 5.4商务说明 1、本采购合同价格已包括了本才后合同条款的全部费用,同时 包括了检验、车间试验、NDC报告、试验证书及规定提交的 各种文件、施工及开车备件及现场安装指导和售后服务、质 量保证的费用。本价格中不包括设计费、二年备品备件费。 2、在本合同中,卖方应负责按发票价值的110%保综合险,该 费用已经包括在合同总价中。货物运抵指定承运人前,一切 保险由卖方承担,交付指定承运人后由买方负责。 3、根据中国人民共和国政府现行税法,对买方征收和执行本合 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由卖方承担。 4、材料代用 未经买方的书面批准,不得进行材料代用。 6.0支付

中石化-电气设备及运行管制制度(试行)7.doc

中石化-电气设备及运行管理制度(试行)7 电气设备及运行管理制度(试行) 第一章. 总则(2) 第二章. 管理机构与职责范围(3) 第三章. 电气设备的前期管理(5) 第四章. 电气设备运行与维护管理(6) 第一节基本要求(6) 第二节发电机(9) 第三节变压器(9) 第四节电动机(10) 第五节电力线路(11) 第六节高压开关设备(13) 第七节不间断电源系统(13) 第八节变频调速装置(14)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中国石油化化工集团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中国石油化工股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股份有

限公)电气设备运行管理工作,提高管理水平,保 否障电力系统安全、可靠经经济运行,为生产创造 良好的供电环境,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集团 公司《设备管理办法(试行)》、股份公司《设备管 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设备管理办法(试行)》), 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集团公司、股份公司所需油田、炼化、销售企业,其他企业可参照执行。 第三条本制所称电气设备是指于油田、炼化、销售企业,其他企业可参照执行。 第四条在国家有关政策指下,执照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从技术、经济、组织等方面采取措施,优化电 力系统结构和合理配置资原,确保企业电力系统安 全、可靠和经济运行,对电气设备从规划、设计、 选型、制造、购置、安装、使用、维护、修理、改 造、更新直至报废的全过程进行科学的综合管理, 做到产权清晰,权责明确,优化资产配置,保证设 备资产的安全完好的经济有效使用,为企业生产经

营奠定坚实的物质基础。 第五条电气设备及运行管理(以下简称电气管理)京戏当贯彻以下原则: (一)坚持安全第一的方针,把确保电气设备安全可靠运 行作为电气设备管理的首要任务。 (二)坚持设计、制造与使用相结合,维护与检修相结合, 修理、改造与更新相结合,专业管理与群众管理相结 合,技术管理与经济管理相结合。 (三)坚持可靠技术进步,科技创新作为发展动力,推广 应用现代电气设备管理理念和自然科学技术成果,实 现电气设备及运行管理和科学、规范、高效、经济。第六条企业要将电气管理列入经理(局长、厂长)任期责任目标,制订年度电气管理工作计划,纳入企业的 经济责任制体系,定期检查和考核。 第七条企业电气管理,必须以安全发、供、用电为中心,经济运行为重点,建立健全电气管理网络,统一调 度,分级管理,严格执行“三三二五”制,不断改善和 提高企业电气设备的技术、装备水平,满足企业电 力系统安全、可靠、经济运行。

中石油工程建设承包商准入申请材料

附件2.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 工程建设承包商准入申请材料 承包商申请准入类别: 申请单位: 年月日

填报说明 1.承包商申请准入类别是指申请准入一类或是二类承包商; 2. 申报材料包括书面及电子版两套。电子版要以承包商规范全称命名打包为一个文件夹,包括准入申请表、承诺书、相关证书图片、申报资料导入模板等等,证书图片以图片格式储存,无须单独建文件夹,同时需将图片粘贴到本申报材料word文件中; 3. 承包商准入申请表中企业性质填写一人有限公司、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中的一种;企业资质类别按照施工、勘察、设计、咨询、监理、无损检测分类,企业资质等级按照企业资质证书内容如实填写,多项资质类别及等级可追加表格填写;合同化用工数量指国企中正式、在职、占编制的员工数量,非国有企业只填写员工总数;技术工人总数指承包商主营业务范围所需的主要技术工种人员的总数;企业主要装备情况应填写企业主营范围内所必须具备的主要、关键施工设备或机具;业主单位即直接与企业签订工程承包合同的单位。 4. 承包商应按照要求及时规范填报申请材料,不得擅自更改模板格式,为使填写内容显示完整,可调整单元格大小。准入申请表中内容填写不下时可加附页; 5. 承包商准入申请材料等由地区公司负责保存。

申请材料目录 一、承包商准入申请表; 二、承诺书; 三、相关证明文件 1.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影印件; 2.国家有关部门(行业)生产经营、安全许可证书影印件; 3. 质量、环境、安全、职业健康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4. 最近一次质量、环境、安全、职业健康管理体系审核报告影印件; 5. 近三年已审财务报告、资信证明; 7.近三年来主要工程业绩证明材料; 8. 拥有专利、专有技术及工法证明材料; 9. 近三年获得的省部级及以上技术成果、管理成果、获奖项目证明文件; 10.其他必要的证明材料。

中国石化仪表设备管理规定

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文件 中国石化生〔2011〕62号 关于印发《中国石化仪表设备管理规定》的通知 各企事业单位、股份公司各分(子)公司: 现将《中国石化仪表设备管理规定》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二O一一年一月三十日 —1—

通用业务制度-实施类 —2—

1仪表设备管理基本要求 1.1本规定所称仪表设备是指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统称中国石化)所属各企业(以下简称企业)在生产运营过程中所使用的各类检测仪表、控制监视仪表、执行器、过程控制计算机系统、报警仪表、联锁保护系统、在线分析仪表、化验室分析仪器、可燃(有毒)气体检测报警仪及辅助单元等。 1.2仪表设备管理是对仪表设备从规划、设计、选型、购置、安装、投运、使用、维护、修理、改造、更新直至报废的全过程管理,保障仪表设备处于良好状态。 1.3各企业应制定各类仪表设备的管理细则。 1.4仪表设备管理实行总部与企业分级管理,坚持规划、设计与选型相结合,运行、维护与检修相结合,改造、更新与科研相结合,专业管理与全厂管理相结合的原则。 2职责分工 2.1总部有关部门按照《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设备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设备管理办法》)的规定,依据其职责,负责企业仪表设备管理,指导企业不断改进和加强仪表设备管理工作,全面提高全系统仪表设备管理水平;负责仪表培训工作。 2.2企业应建立健全仪表的管理体系,明确相关部门与单位的职责。依据《设备管理办法》的管理要求和职责,制定本企业各类仪表设备的管理细则。全面负责企业仪表管理工作。 2.2.1设备管理部门是仪表设备的主管部门,应设相应仪表 —3—

中国石油工程建设公司轻微伤害事件和未遂事件管理办法

附件19 制度编号:GZ/AQ 019-2013 施行日期:2013-10-9 中国石油工程建设公司 轻微伤害事件和未遂事件管理办法 发布文号:中油建字〔2013〕302号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在公司不同层面报告、记录、统计、分析和总结各类轻微伤害事件和未遂事件,在公司范围内形成对事件原因和预防措施的信息、资源和经验共享平台,落实纠正和预防措施,防止类似事件的重复发生以及更大级别事故发生,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轻微伤害事件,是指员工在工作时发生伤害,造成人体局部组织器官结构的轻微损伤或短暂的功能障碍,且能自行修复,损失少于一个工作日的情况。 未遂事件,有可能造成人们所不期望后果的事件,其结果未发生健康损害、人身伤亡、财产损失与环境破坏的事件。尽管没有实际的后果产生或产生的后果轻微,但有明确的可能造成不希望的后果的事件。 第三条轻微伤害事件和未遂事件的报告、记录和统计工作

坚持及时、准确的原则。 第四条本规定适用于公司所属各单位、各部门、各直属项目部(以下简称单位)。 第二章事件报告、调查与收集 第五条轻微伤害事件和未遂事件(以下统称为事件)发生后,现场有关人员应按相关规定进行应急处置,不应因处置延误而酿成更大伤害事故,同时立即报告直接主管,并报至基层单位HSE部门,HSE管理人员确认事件属实后立即发布事件发生情况,并进行相应的安全提示。 第六条事件发生单位属地主管及时组织相关人员(HSE专职人员、当事人、专业技术人员、生产管理人员等)对事件进行调查分析。 若事件的影响范围跨属地或其潜在后果较为严重,应由相应的上一级主管组织调查。 第七条事件调查应在事件发生后一周内完成,形成事件调查报告(见附件一),调查报告应附有“事件原因分析图”。 第八条应使用“事件原因分析图”(见附件二)等先进的方法查找发生的所有原因,直至找出导致事件发生的根本原因,并进行全面分析,制定符合实际和具有可操作性的纠正与预防措施。

石化公司设备属地管理规定

石化公司属地管理规定 (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确保石化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属地及设备管理范围清晰、权责明确、执行有力、管理科学,特制定本管理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公司所属所有生产单位。 第二章管理规定 第三条装置管辖区域的界定 (一)装置管辖区以最新发布的石化公司属地管理图为依据,文字说明见附录。 (二)属地管理的含义。本规定所指属地即工作管辖范围,可以是工作区域,管理的实物资产和具体的工作任务(项目),也可以是权限和责任范围。属地特性是有明确的范围界限,有具体的管理对象(人、事、物等),有清晰的标准和要求。属地管理即对属地内的管理对象按标准和要求进行组织、协调、领导和控制。 属地单位即属地的直接管理者。属地管理要树立家的概念,属地单位对属地承担管理责任,即属地单位要对进入属地的各类人员(施工人员、参观人员、服务人员、检查人员等)实施管理。通常属地单位对于属地实物资产承担管理责任,但有特别说明的按相应的要求执行。 对于一个属地的实物资产,存在虽然不是属地单位但却

因为管理需要承担实物资产管理责任的单位即为使用单位。 (三)辖区内的电缆沟、管沟、地沟、污水井、消防井等由属地单位管理,其中的电缆、阀门等设施由使用单位管理。 (三)管廊、桥架上的管线如果只属一个单位使用的,则管线所在的管廊和桥架归管线的使用单位管理。如果管线属多个单位使用的,则管廊归属地单位管理。 (四)中央控制室由生产技术处负责管理,中控室内的设备、照明、机柜间等由仪电运行部负责管理。 (五)各预留空地由邻近的运行部负责管理(柴油加氢装置西侧空地由运行二部管理),但预留空地内安装施工单位的临设及预制场地由工程管理部负责管理。 (六)进厂主干道、停车场及附属等由保卫消防部负责管理。 (七)厂外区域: 1、五泵站、南干渠由动力运行部负责管理。 2、原油首站由营销调运部负责管理。 3、固废填埋场由质量安全环保处负责管理。 4、厂外600万吨项目预留地由工程管理部负责管理。 (八)厂区内库房按照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由使用单位进行管理,库房散水外区域仍由属地单位负责。循环水场旁的润滑油及三剂辅材库房由物资采购部负责管理。 (九)厂区内的厕所由属地单位负责日常管理,化粪池的维护及清理由矿区服务事业部负责。

中国石油工程建设公司HSE督察工作规定

附件27 制度编号:GZ/AQ 027-2013 施行日期:2013-10-9 中国石油工程建设公司 HSE督察工作规定 发布文号:中油建字〔2013〕302号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安全生产督察管理,规范职业健康、安全与环保督察工作,依据《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安全生产管理规定》、《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安全监督管理办法》、《中国石油工程建设公司职业健康、安全与环保督察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制度规定了公司职业健康、安全与环境督察(以下简称HSE督察)的职责、权利和义务、行为准则、督察程序等内容。 第三条本规定适用于公司HSE督察在海外地区分(子)公司、国内专业分公司及其所属各项目、直属项目部等的督察工作。 第二章HSE督察管理体制 - 1 -

第四条公司HSE督察由公司安全监督中心实施统一管理,受公司安全总监委派,对公司HSE管理委员会和安全总监负责,负责监督特定地区或者建设项目的HSE管理工作,对责任督察地区或者项目的HSE管理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 第五条根据公司生产经营实际,公司HSE督察采用划片监督结合巡回监督的安全环保监督形式开展工作。海外HSE督察按照工程所在国设置,通常每个所在国设置一名HSE区域督察。国内HSE督察执行区块负责制,根据公司当年国内工程项目分布情况,由安全监督中心划定各责任区域,指定各区域HSE督察,原则上每年进行一次轮换,避免同一责任区块内连续由同一HSE督察负责的情况出现。 第三章HSE督察职责、权利和义务 第六条HSE督察的职责 (一)监督HSE体系运行。主要包括各单位遵守国家和地方有关职业健康、安全环保等方面法律、法规情况;建立安全环保组织机构、执行公司安全环保规章制度、落实安全环保责任情况,以及管理和操作人员HSE和教育培训等情况。 (二)监督安全生产条件。主要包括各单位设备设施、工具和安全防护设施完整性情况,以及生产经营、生活场所满足 - 2 -

石化定额解释教学提纲

石化定额解释

1、检修定额和安装定额中脚手架费用应如何计取?问: 答:凡套用检修定额(包括安装定额乘以检修系数)项目按检修定额说明中规定的13%系数计取,凡直接套用安装定额 项目按安装定额说明中规定的7%系数计取。 问: 2、直管、管件、法兰检修安装项目应如何执行定额? 答:直管、管件、法兰检修安装,执行安装定额相应项目乘以检修系数。 问: 3、高压管道、阀门拆除、检修安装费用如何计取? 答:高压管道拆除费用按低压管道(电弧焊)安装子目乘以拆除系数;阀门拆除费用按相应压力等级阀门安装子目 乘以拆除系数计取;高压管道及阀门安装费用按相应压 力等级安装子目乘以检修系数计取。 问: 4、中低压法兰拆装盲板项目不发生盲板制作工作内容时如何计取费用? 答:人工乘以系数0.9,材料扣除“钢板、氧气、乙炔气、砂轮片、电”的费用,机械不变。 问: 5、管道、法兰、阀门等的补焊工作执行什么定额子目?答:执行“管道焊缝返修”定额子目。 问: 6、电动阀门的传动部分、电气部分应执行什么定额? 答:电动阀门的传动部分(减速器等)是指阀门的变速机构,其检修费用执行传动设备专业相应子目,电气部分 (电动机)检修费用执行电气专业第七章电机检修相应 子目。 问: 7、定额中是否包括了拆除废料的场外运输费用? 答:定额中不包括拆除废料的场外运输费用,发生时按合同或协议另行计算。 问: 1. 泵检修过程中,实际只完成定额中规定的大修项目中某一项或两项修理项目时如何计费?

答:定额中检修项目是根据《石油化工设备维护检修规程》所确定的修理范围进行编制的,实际检修过程应根据检 修深度(即大、中、小修)按具体情况划分大中小修。 问: 2. 传动设备检修过程一般不需要搭设脚手架,如何套用定额? 答:定额中的脚手架搭拆系数是综合取定的,不论实际发生与否,均应按定额说明计取。 问: 1. 计算金属结构的拆除费用时是否扣除预制费用? 答:计取金属结构拆除费用的基数是《石油化工行业安装工程预算定额》中相应子目的人工、材料、机械费用(不 扣除预制费用)。 问: 2. 执行检修定额的塔盘检修项目时,发现实际施工中根本未使用汽车式起重机,可否扣除汽车式起重机的费 用? 答:《石油化工行业检修与技术改造工程预算定额》是按目前石化行业内施工企业在检修和技术改造工程中普遍采 用的施工方法、机械化装备、劳动效率编制的,执行定 额时不得随意调整。 问: 3. 检修定额中“催化剂撇头”是指什么工作? 答:“催化剂撇头”是指拆除反应器内所装催化剂顶部的一部分(或称顶部部分更换催化剂)。 问: 4. 定额中“焊缝无损检测”是否包含“焊缝打磨”? 答:答:“无损检测”各项目中只包括待检部位表面清理工作内容,不含焊缝的打磨;“待检部位表面清理”是指将待检 部位表面的药皮、焊渣、铁锈及其它杂物(方法包括用 砂轮机)清理干净;而“焊缝打磨”是指为达到焊缝表面和热影响区圆滑过渡而进行的打磨等工作。 问: 1. 电动机电源线拆卸与重接定额如何套用?

中国石油工程建设公司海外工程项目营地HSE管理规定

附件2 制度编号:GZ/AQ 002-2013 施行日期:2013-10-9 中国石油工程建设公司 海外工程项目营地HSE管理规定 发布文号:中油建字〔2013〕302号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和加强公司海外工程项目营地(以下简称营地)的HSE管理工作,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指营地是指施工现场以外独立设立的,为项目施工人员和业主提供集中办公、居住、生活、娱乐功能且使用期在一年以上的自建场所。对于租赁当地建筑物作为营地的海外项目,在实施HSE管理时可参照本规定执行。对于分包商的自建营地,在签定分包合同时应明确规定其营地的HSE管理必须符合本规定的所有要求。 第三条营地设施按功能分为办公区、生活区和辅助设施,须与施工作业区和周边居民区保持有效隔离和安全距离。 第四条营地HSE管理须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并逐步实现与HSE管理高标准的国际化并轨。 第五条营地必须建立健全安全保卫、卫生防疫、消防、生

活设施的使用、维修和生活管理以及环境保护等各项管理制度。 第六条本规定适用于公司所属的海外分公司。 第二章安全、保卫、消防 第七条树立“以人为本”的观念,高度重视安全防范工作,应按照所在地区的实际情况编制营地的治安、保卫、消防应急预案。 第八条营地须配备专、兼职人员负责安保和消防工作。专职门卫实行24小时值班、巡逻。营地员工须佩带公司徽章,实行人员挂牌制度,禁止外来人员随意进出、留宿,来访人员必须进行登记。 第九条对存在恐怖袭击的危险区域,应要求业主或当地政府安排武装保安人员,在营地入口设立检查岗哨,严格凭证件出入。 第十条营地围墙高度不得低于1.8米,围墙与房舍之间须有15米宽的安全空间。围墙周围应按营地的实际规模,配有足够的照明设备。 第十一条营地的消防工作,应遵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当地消防法规和公司《消防安全管理办法》等规章规定开展消防安全工作。 (一)营地的消防工作须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应

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电气设备及运行管理规定(终稿)

关于印发《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 电气设备及运行管理规定》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现将重新修订的《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电气设备及运行管理规定》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二〇一〇年一月十四日 1

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电气设备及运行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电气设备及运行管理工作(以下简称电气管理工作),提高管理水平,保障电力系统安全、可靠、稳定、经济运行,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设备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设备管理办法》),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中国石化集团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和所属生产、销售直属企业(以下简称企业),其他企业参照执行。 第三条本规定所称电力系统是指企业内部的发、供、输、配电系统的总称。 第四条根据企业生产、发展的需求,在国家有关政策指导下,按照安全性、经济性并重和技术合理的方针,同步落实技术、组织措施和项目资金,不断优化电源配臵,完善电网结构,不断提高电气设备装备水平和自动化水平,确保电力系统的安全性、可靠性、稳定性和经济性。 第五条建立健全有效的电气管理体系,实行电力系统及设备从规划、设计、选型、制造、购臵、安装、使用、维护、修理、改造、更新直至报废的全过程管理,做到产权清晰,权责明确,优化资产配臵,落实设备实物和价值综合管理工作,保证设备资产的安全完好和经济有效使用,为企业生产经营奠定坚实的物质

基础。 第六条电气管理工作应遵循以下原则: (一)坚持安全经济并重原则,确保电力系统及电气设备的安全、可靠、稳定、经济运行。 (二)遵循电力系统的客观运行规律,积极开展安全可靠性分析、风险评价、电气设备状态评估工作,持续开展电气隐患治理,及时消除设备缺陷,避免扩能改造项目不合理依托原有系统。 (三)坚持设计、制造与使用相结合,维护与检修相结合,修理、改造与更新相结合,专业管理与群众管理相结合,技术管理与经济管理相结合。 (四)坚持可持续发展,努力保护环境,促进节能降耗。 (五)坚持技术进步、科技创新,推广先进的管理理念,应用先进、成熟的电气技术和信息化技术,提高专业管理水平,实现电气管理的科学、规范、高效、经济。 第七条企业要制定年度电气管理工作计划,纳入企业的经济责任制体系,定期检查和考核。 第八条企业电气管理以安全发、供、用电为中心,经济运行为重点,建立健全电气管理网络,统一调度,分级管理,严格执行“三三二五”制和总部的有关规定、制度,不断改善和提高企业电气设备的技术、装备水平。 第二章管理机构与职责范围 第九条集团公司有关部门按《设备管理办法》的规定,履行管理职责,指导企业不断改进和加强电气管理工作,提高电气

石油化工行业检修工程预算定额2009版(软件+计价规则+编制说明)石化行业维修工程预算定额

石油化工行业检修工程预算定额(2009版) 编著: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 出版社:中国石化、冶金出版社 卷册数:全14册+应用软件+加密狗 开本: 32开 出版日期: 2009年 定价:¥2320元 优惠价:1680元 石油化工行业检修工程预算定额(2009版)+应用软件+计价规则+编制说明;总定价:2320元

内容简介: 《石油化工行业检修工程预算定额》(2009版)、《石油化工行业检修工程计价规则》(2009版)经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中国石建[2010)12号、13号文)和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石 化股份建[2010)8号、9号文)批准,自2010年1月1日起施行。 按照股份公司工程部{关于发行{石油化工行业检修工程预 算定额)(2009版){石油化工行业检修工程计价规则)(2009版) 有关事项的通知》(石化股份建标函[2010)167号)要求,现就发行征订工作通知如下: 1、《石油化工行业检修工程预算定额》(2009版)包括配套的《石油化工行业检修工程计价应用软件》 2、《石油化工行业检修工程计价规则》(2009版) 《石油化工行业检修工程预算定额编制说明》(2009版) 3、 《石油化工行业检修工程预算定额》(2009版)由8个专业 册组成,适用于石油化工行业有计划的装置停产检修及与检修同期进行的该装置改造,生产运行期间的检修、煤化工、天然气化工等其他项目参照执行。是编制检修工程预(结)算、工程招投标底和报价依据。与《石油化工行业检修工程计价规则》(2009版)配套使用。同时配套发行《石油化工行业检修工程计价应用软件》,该应用软件已包括在定额的发行价格中,不单独发售。 《石油化工行业检修工程计价规则》(2009版)为单行本,是为了规范和指导石油化工行业检修工程计价活动,统一石油化工

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设备管理办法

关于印发《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 设备管理办法》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现将重新修订的《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设备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二〇一〇年一月十四日

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设备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设备管理工作,提高设备管理水平,保障设备安全经济运行,依据国家有关设备管理工作的方针、政策和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中国石化集团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和所属生产、销售直属企业(以下简称企业),其他企业参照执行。 第三条本办法中设备管理的对象是指用于油田勘探开发、石油炼制和石油化工生产、产品销售及其它生产运营的机械设备、工艺设备、动力设备、机修设备、起重运输设备、电气设备、仪器仪表、工业管道、工业建筑物和构筑物等。 第四条设备管理应遵照国家有关设备管理工作的方针、政策和相关法律、法规,按照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从技术、经济、组织等方面采取措施,对设备的实物形态和价值形态进行综合管理,做到产权清晰,权责明确,优化设备资产配置,保证设备资产的安全完好和经济有效使用,为企业生产经营奠定坚实的物质基础。 第五条设备管理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一)坚持对设备从规划、设计、选型、购置、制造、安装、使用、维护、修理、改造、更新直至报废的全过程管理的原则。

(二)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确保设备安全可靠运行。 (三)坚持设计、制造与使用相结合,维护与检修相结合,修理、改造与更新相结合,专业管理与群众管理相结合,技术管理与经济管理相结合。 (四)坚持可持续发展,保护环境和节能降耗。 (五)坚持依靠技术进步、科技创新,树立现代设备管理理念,推广应用科学技术成果,实现设备管理科学、规范、高效、经济。 第六条设备是生产力的重要组成要素,是生产的物质技术基础,设备管理是企业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 第七条企业是设备管理的主体,负责设备的全过程管理,企业全体员工共同参与设备管理。企业应将设备管理经济技术指标纳入内部绩效考核指标体系,制定年度设备管理工作计划,定期检查和考核。 第八条企业要贯彻以人为本的思想,发挥人的主观能动性,培养高素质、高层次的设备管理人员、检维修人员和运行操作人员,为完成设备管理任务和企业的生产经营目标奠定基础。 第九条企业要建立健全设备管理机构与网络,设备管理要做到统筹规划、合理配置、择优选购、正确使用、精心维护、科学检修、适时更新改造,不断改善和提高企业技术装备水平,努力实现设备安全、环保、节能和系统效益最大化的目标。 第二章管理机构和职责范围 第十条集团公司设立设备管理领导小组,全面负责设备管

中国八大石油工程技术服务公司

中国八大石油工程技术服务公司 篇一:三大石油系统下属公司名单合集 中国海油局级单位列表: 上游业务 中国海洋石油有限公司:(下辖) 中海石油(中国)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 中海石油(中国)有限公司湛江分公司 中海石油(中国)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 中海石油(中国)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 中海石油研究中心 中上游业务 中海石油气电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中海石油炼化有限责任公司 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销售分公司

中海油气开发利用公司 中国化工供销(集团)总公司 中海石油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化工建设总公司 中海石油化工进出口有限公司 中海油海西宁德工业区开发有限公司 中海石油炼化与销售事业部 专业技术服务 中海油田服务有限公司 海洋石油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中海油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近海石油服务(香港)有限公司 金融服务 中海石油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中海信托股份有限公司 中海石油保险有限公司 中海石油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其他 中海油新能源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中国海洋石油渤海公司

中国海洋石油南海西部公司 中国海洋石油南海东部公司 中国海洋石油东海公司 中海实业公司 中海油基建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中化建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中海油信息技术(北京)有限责任公司 中国海洋石油报社 中国石油局级单位列表 油田企业: 中国石油大庆油田公司中国石油辽河油田公司中国石油长庆油田公司中国石油塔里木油田公司中国石油新疆油田公司中国石油西南油气田公司 中国石油吉林油田公司中国石油大港油田公司中国石油青海油田公司中国石油华北油田公司中国石油吐哈油田公司中国石油冀东油田公司中国石油玉门油田公司中国石油浙江油田公司(中国石油南方勘探开发

中石化生产装置维护维修费用定额传动设备说明

总说明 一、 为了有效控制石油化工行业生产装置运行成本,规范、合理地确定维护维修作业费 用,特制定本定额。 维护维修费用定额是指为保证石油化工行业生产“安、稳、长、满、优”运行,在生产运行过程中进行巡检、状态监测(点检)、定期检查校验、值班、故障处理并填写相关记录所发生的费用标准。 二、本定额是按照国家和石油化工行业现行的维护检修规程,故障处理的作业环境和生产的特殊要求,施工及验收规范、质量评定标准、安全操作规程进行编制的。 三、本定额共分四册,包括 第一册传动设备; 第二册静置设备与工业管道: 第三册电气设备: 第四册自动化控制与仪表。 四、本定额适用于石油化工行业生产装置、公用工程的日常维护工作和规定范围内的维修工作,是编制预算的计价依据,是实行招(投)标时编制标底和报价的依据,也是企业进行内部成本核算的依据. 五、本定额按照承担维护维修作业的单位为独立法人企业,根据国家有关政策和规定计列相应的各项费用、利润和税金。 六、本定额以生产装置的名称、设计规模列项,以“大修年”和“非大修年”为步距设置定额子目,计量单位为“年”。 定额中“大修年”是指该年度对装置进行有计划的全部停车检修的年份;年度内对装置中的部分系统或单条工艺生产线进行有计划的停车检修属于“非大修年”。 七、本定额中各子目只列示维护维修工作直接作业费项目,其它各项费用另行计取:取赞程序及有关规定见本定额“附录一:维护维修费用定额取费规定”。 八、直接作业费中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的确定 (一)人工费 1 .人工费指直接从事维护维修作业的操作人员开支的工资、其它人工费用。其中工资包括技能、岗位、工龄工资,津补贴,奖金等各类工资单元;其它人工费用包括操作人员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企业补充养老保险、企业补充医疗保险、住房公积金、福利费、工会经费、职工教育经费、劳动保护费等国家、地方及集团公司规定的人工费用。 测算人工费时,定额工资部分综合考虑承担维护维修工作的单位上年度操作人员人均工资和社会同类人员的劳动力市场价位进行测定,自定额发布执行起,在 3 ~5 年内定额工资逐步过渡到社会同类人员劳动力市场价位测定,各单位社会劳动力市场价位的参照城市,按集团公司人教部有关规定执行.根据以上原则甲乙双方协商确定每年的定额工资:其它人工费用根据国家、地方及集团公司规定的比例据实计取。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

关于印发《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的通知 中油安〔2011〕7号 各企事业单位: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已经集团公司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依照执行。 附件: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 二〇一一年一月七日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建设项目 环境保护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和规范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直属企事业单位(以下统称所属企业)建设项目的环境保护管理。 集团公司及所属企业的控(参)股子公司建设项目的环境保护管理,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建设项目包括国家审批项目和省级及以下审批项目。国家审批项目是指由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审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省级及以下审批项目是指由省级及以下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审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本办法所称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包括立项环境影响评价、设计和施工建设环境保护、试生产环境保护和竣工环境保护等全过程管理。 第四条集团公司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实行统一管理、分级负责体制。 第五条集团公司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应当遵循“环保优先、统筹协调、综合决策”的原则,环境保护与项目建设应当同步规划、同步实施、同步监督,从源头防止污染和保护生态。 第二章管理机构和职责 第六条集团公司安全环保部是集团公司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归口管理部门,主要履行以下职责:

中石化电气设备及运行管理制度

电气设备及运行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力马燃气有限公司电气设备及运行管理工作,提高管理水平,保障电力系统安全、可靠和经济运行,为生产创造良好的供电环境,依据国家电力行业相关法律、法规和行业管理制度,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电气设备是指用于备煤、炼焦、化产及公辅、生产生活中的供用电设备。 第三条在国家有关政策指导下,按照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从技术、经济、组织等方面采取措施,优化电力系统结构和合理配置资源,确保企业电力系统安全、可靠和经济运行,对电气设备从规划、设计、选型、制造、购置、安装、使用、维护、修理、改造、更新直至报废的全过程进行科学的综合管理,做到产权清晰,权责明确,优化资产配置,保证设备资产的安全完好和经济有效使用,为企业生产经营奠定坚实的物质基础。 第四条电气设备及运行管理(以下简称电气管理)应当贯彻以下原则: (一)坚持安全第一的方针,把确保电气设备安全可靠运行作为电气设备管理的首要任务。(二)坚持设计、制造与使用相结合,维护与检修相结合,修理、改造与更新相结合,专业管理与群众管理相结合,技术管理与经济管理相结合。 (三)坚持可持续发展,努力保护环境和节能降耗。 (四)坚持依靠技术进步、科技创新作为发展动力,推广应用现代电气设备管理理念和自然科学技术成果,实现电气设备及运行管理的科学、规范、高效、经济。 第五条企业电气管理,必须以安全供用电为中心,经济运行为重点,建立健全电气管理网络,统一调度,分级管理,不断改善和提高企业电气设备的技术、装备水平,满足企业电力系统安全、可靠、经济运行。 第二章电气设备的前期管理 第六条设备的前期管理是设备全过程管理中规划、设计、选型、制造、购置、安装、投运阶段的全部管理工作,是设备综合管理的重要内容,为使寿命周期费用最经济综合效率最高,必须重视设备的前期管理。 设备前期管理包括设备的规划、选型、采购、安装、调整、试运行、验收、使用初期管理以及设备订货至验收全过程的合同管理等内容。

石化公司设备属地管理规定样本

石化公司属地管理规定 ( 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确保石化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 属地及设备管理范围清晰、权责明确、执行有力、管理科学, 特制定本管理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公司所属所有生产单位。 第二章管理规定 第三条装置管辖区域的界定 ( 一) 装置管辖区以最新发布的石化公司属地管理图为依据, 文字说明见附录。 ( 二) 属地管理的含义。本规定所指属地即工作管辖范围, 能够是工作区域, 管理的实物资产和具体的工作任务( 项目) , 也能够是权限和责任范围。属地特性是有明确的范围界限, 有具体的管理对象( 人、事、物等) , 有清晰的标准和要求。属地管理即对属地内的管理对象按标准和要求进行组织、协调、领导和控制。 属地单位即属地的直接管理者。属地管理要树立家的概念, 属地单位对属地承担管理责任, 即属地单位要对进入属地的各类人员( 施工人员、参观人员、服务人员、检查人员等) 实施管理。

一般属地单位对于属地实物资产承担管理责任, 但有特别说明的按相应的要求执行。 对于一个属地的实物资产, 存在虽然不是属地单位但却因为管理需要承担实物资产管理责任的单位即为使用单位。 ( 三) 辖区内的电缆沟、管沟、地沟、污水井、消防井等由属地单位管理, 其中的电缆、阀门等设施由使用单位管理。 ( 三) 管廊、桥架上的管线如果只属一个单位使用的, 则管线所在的管廊和桥架归管线的使用单位管理。如果管线属多个单位使用的, 则管廊归属地单位管理。 ( 四) 中央控制室由生产技术处负责管理, 中控室内的设备、照明、机柜间等由仪电运行部负责管理。 ( 五) 各预留空地由邻近的运行部负责管理( 柴油加氢装置西侧空地由运行二部管理) , 但预留空地内安装施工单位的临设及预制场地由工程管理部负责管理。 ( 六) 进厂主干道、停车场及附属等由保卫消防部负责管理。 ( 七) 厂外区域: 1、五泵站、南干渠由动力运行部负责管理。 2、原油首站由营销调运部负责管理。 3、固废填埋场由质量安全环保处负责管理。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工程建设项目质量管理规定

附件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 工程建设项目质量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和规范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工程建设项目质量管理,认真贯彻“诚实守信,精益求精”的质量方针,提高工程建设项目质量水平,增强核心竞争力,根据国家工程建设法律法规和集团公司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集团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直属企事业单位(以下简称所属企业)对新建、扩建、改建等工程建设项目的质量管理工作。抢险救灾和临时性工程建设项目以及油气田工程技术服务和炼油化工检维修作业的质量管理工作不适用本规定。 集团公司及所属企业控股公司的工程建设项目质量管理,应当通过法定程序贯彻执行本规定。境外工程建设项目质量管理按照项目所在国的法律法规,参照本规定执行。 第三条本规定所称工程建设项目包括油气田地面、油气储运、销售和炼油化工等石油石化专业工程项目以及矿区建设等其他工程项目。

第四条集团公司质量与标准管理部负责工程建设项目质量的综合管理与监督,主要履行以下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工程建设质量管理法律法规,制订集团公司工程建设质量管理相关规定; (二)组织和指导所属企业建立健全工程建设项目质量管理体系,并监督检查体系运行情况; (三)负责集团公司工程质量监督业务管理工作,归口管理石油天然气工程质量监督总站和各监督站(以下简称集团公司工程质量监督机构); (四)组织集团公司对工程建设项目的质量检查,负责工程质量信息管理,掌握质量动态; (五)归口管理工程建设重要产品、设备驻厂监造工作; (六)协调处理集团公司及所属企业与外部用户、专业分公司之间发生的重大工程质量纠纷,组织调查处理特大工程质量事故以及涉及两个或两个以上专业分公司的工程质量事故。 集团公司总部机关其他有关部门在其职责范围内负责工程建设项目质量管理相关工作。 第五条专业分公司负责本专业工程建设项目质量管理工作,主要履行以下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工程建设质量管理法律法规,组织落实集团公司工程建设质量管理规定,制定本专业工程建设项目质量管理的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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