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告法规论文
简论明星代言虚假广告的危害及其治理方案
简论明星代言虚假广告的危害及其治理方案论明星代言虚假广告的危害性及治理方案摘要: 近年来, “明星代言虚假广告”这一现象在社会上屡见不鲜,其出现不仅侵害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毒化了社会风气,而且直接导致传播生态环境的恶化,构成了和谐社会建设的一大“顽疾”。
本文旨在对这一有害现象进行分析和研究,主要针对该问题所造成的社会危害,提出相应治理对策,并呼吁社会相关部门对此问题造成的社会危害性进行把握控制,完善相应的管理体系,以此来净化传播环境,促进广告业健康发展。
关键词:明星代言;虚假广告;社会危害;治理方案Star Speak Of The Danger Of False AdvertisingAnd Governance ProgrammesName: Wang Jie ;Instructor: Guan NiAbstract: In recent years, "Stars speak false advertising" of this phenomenon is not uncommon in society,there is not only a violation of the legitimate rights and interests of consumers, poisons the social atmosphere, anddirectly leads to the deterioration of the ecological environment spread, it is a major "cancer "to building aharmonious society. This paper aims to the analysis and research of this harmful phenomenon, finding out its harmto society, proposing some countermeasures, calling on the relevant departments to seize and control the socialharm on this issue, improve the corresponding to coordinate of management system , in order to spread cleanenvironment and promote the healthy development of the advertising industry.Key words: Star speak;False advertising;Harm to society;Governance programmes,(前言现代社会中,广告作为一种大众性的信息传播手段,维持与促进着人类社会的生存和发展;明星,作为有一定“公信力”的公众人物,与广告相结合,必然会增强传播力度,达到更优质的传播效果。
2024年广告诚信失真与防范分析论文
2024年广告诚信失真与防范分析论文一、广告诚信失真的现状在现代社会,广告已经成为商品和服务推广的重要手段。
然而,随着市场竞争的加剧,广告诚信失真现象屡见不鲜。
这种现象不仅损害了消费者的利益,也破坏了广告行业的健康发展。
广告诚信失真的表现形式多种多样。
一方面,一些广告通过夸大其词、制造虚假信息来吸引消费者。
例如,在美容产品广告中,常见到过度美化效果,使得消费者对产品效果产生不切实际的期望。
另一方面,广告商在宣传时忽略或隐瞒产品的缺陷和副作用,导致消费者在使用过程中遇到问题。
广告诚信失真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几点。
首先,激烈的市场竞争使得一些企业采取不正当手段来获取市场份额。
其次,广告监管制度的不完善也为广告诚信失真提供了可乘之机。
此外,广告制作和传播过程中的道德失范也是导致广告诚信失真的重要原因。
二、广告诚信失真的影响广告诚信失真不仅损害了消费者的利益,也对广告行业和社会产生了不良影响。
对于消费者而言,广告诚信失真会导致他们产生误导和误解,从而做出错误的消费决策。
这不仅浪费了消费者的金钱和时间,还可能对他们的身心健康造成危害。
例如,一些虚假药品广告可能延误患者的治疗时机,给他们带来严重的后果。
对于广告行业而言,广告诚信失真破坏了行业的公平竞争秩序。
一方面,诚信的企业因为竞争对手的虚假宣传而受到损害;另一方面,虚假广告的长期存在会削弱广告行业的公信力,导致消费者对广告产生不信任感。
对于社会而言,广告诚信失真加剧了社会信任危机。
广告作为商业活动的一部分,其诚信状况直接反映了一个社会的商业道德水平。
当广告诚信失真成为一种普遍现象时,整个社会的道德底线都会受到挑战。
三、广告诚信失真的防范对策针对广告诚信失真现象,我们应该从多个方面入手,采取有效的防范对策。
首先,加强广告法律法规的建设和执行力度。
政府应完善广告法律法规体系,明确广告诚信的原则和标准,并加大对违法广告行为的处罚力度。
同时,监管部门应加强对广告市场的日常监管和执法力度,确保各项法规落到实处。
中外名人保健品广告法律规范的比较
中外名人保健品广告法律规范的比较A comparative study on laws and regulations of health products advertisements using celebrity both in China and other countries作者 Author _ 张毅莲 Zhang Yilian / 邓怡 Deng Yi*|摘 要| 近几年,在各种媒体或户外广告中,各种各样的名人代言保健品广告背后隐藏着各种虚假、欺骗和误导消费者的不正当竞争行为。
名人保健品广告在社会上严重的信任危机已成了不争的事实。
论文介绍欧美国家名人代言的相关法律规定,为我国名人保健品广告的法律规范提供借鉴。
|关 键 词 | 保健品名人广告法律规范| ABSTRACT |In recent years, a lots of false information, cheating and misleading consumer conducts and unfair competitions have been uncovered in celebrity advertisements on health products appearing in media and outdooradvertisements. It is an indisputable fact that the celebrity advertisements on health products are suffering acrisis of confidence. The paper introduces the laws and regulations related to Celebrity Endorsers in the UnitedStates and Europe which can be used as a source of reference to the laws and regulations in China.| KEY WORDS | Health products Celebrity advertisement Laws and regulations保健品,系指标明具有特定保健功能的食品,即适宜于特定人群食用,具有调节机体功能,不以治疗疾病为目的的食品。
民事法律案件分析论文(3篇)
第1篇摘要:本文以某房地产纠纷案为例,对民事法律案件进行分析。
通过对案件背景、争议焦点、法律依据等方面的探讨,旨在揭示民事法律案件的特点,为我国民事司法实践提供有益借鉴。
一、案件背景2018年,某市居民王某(以下简称原告)与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被告)签订了一份《房屋买卖合同》,约定购买被告开发的某住宅小区一套房产。
合同签订后,王某按约定支付了购房款。
然而,在办理房产证过程中,王某发现被告提供的房产证信息与合同约定不符,存在虚假宣传和欺诈行为。
为此,王某将被告诉至法院,要求解除合同并赔偿损失。
二、争议焦点1.被告是否存在虚假宣传和欺诈行为?2.合同是否有效?3.原告的损失如何计算?三、法律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2.《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3.《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四、案件分析1.被告是否存在虚假宣传和欺诈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二条规定,广告应当真实、合法,不得含有虚假内容。
在本案中,被告在宣传过程中,未如实告知原告房屋的真实情况,存在虚假宣传行为。
同时,被告在签订合同时,隐瞒了房屋存在质量问题的事实,构成欺诈。
因此,被告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相关规定。
2.合同是否有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五十二条规定,一方以欺诈手段订立的合同,损害国家利益、集体利益或者第三人利益的,合同无效。
在本案中,被告的行为属于欺诈,且损害了原告的合法权益。
因此,根据法律规定,合同应属无效。
3.原告的损失如何计算?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一十三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在本案中,被告的行为导致合同无效,给原告造成了损失。
原告的损失包括购房款、利息损失以及为办理房产证而产生的相关费用。
根据案件具体情况,法院判决被告赔偿原告经济损失。
广告学毕业论文选题参考
05
广告法规、伦理与社会责任 研究
广告法规政策解读及实施效果评估
广告法规政策概述
梳理国内外广告法规政策的发 展历程和主要内容,分析其对 广告行业的规范和引导作用。
广告法规政策实施 效果评估
通过实证研究方法,评估广告 法规政策对广告市场、广告主 体行为的影响,分析政策实施 中存在的问题及原因。
广告法规政策的完 善建议
选择多个国际知名品牌,分析它们的 广告战略在不同国家和地区的异同, 探讨其背后的原因和影响因素。
要点二
全球化广告公司的运 营策略分析
研究全球化广告公司的运营策略,包 括市场定位、品牌建设、业务拓展等 方面,分析其成功经验和面临的挑战 。
要点三
中国企业国际化广告 战略实践案例分析
选择具有代表性的中国企业,分析它 们在国际化过程中的广告战略制定和 实施情况,总结其经验教训和启示。
现பைடு நூலகம்广告理论的形成与发展
分析现代广告理论的形成背景,如工业革命、大众 传媒的兴起等,以及现代广告理论的主要观点和流 派。
当代广告理论的创新与融 合
探讨当代广告理论在数字化、全球化背景下 的创新与融合,如整合营销传播、品牌传播 等理论的提出与实践。
当代广告理论前沿问题
广告与消费者心理研究
分析广告如何影响消费者心理和行为,以及消费者心理对广告策 略的影响。
品牌传播途径研究
分析品牌传播的主要途径,如广告、公关、促销等,研究不同传播 途径对品牌形象的影响和效果。
跨文化品牌传播策略
探讨在全球化背景下,如何针对不同文化背景的目标受众制定有效 的品牌传播策略。
整合营销传播策略探讨
01
整合营销传播的理论 基础
阐述整合营销传播的概念、原则和方 法,分析其在现代营销中的重要性。
我国广告行业的伦理问题研究论文
我国广告行业的伦理问题研究论文摘要:广告行业是市场营销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推动经济发展的同时,也面临着伦理问题的挑战。
本论文旨在研究我国广告行业存在的伦理问题,并探索相应的解决策略。
首先,分析了广告行业的背景和特点。
其次,讨论了广告行业中常见的伦理问题,包括虚假广告、侵犯隐私、误导消费者等。
然后,探讨了引发这些伦理问题的原因,如商业利益驱动、监管不力等。
最后,提出了解决这些伦理问题的方法,包括建立监管机制、推动自律行为、提高广告从业人员的伦理意识等。
通过研究和解决伦理问题,可以提高我国广告行业的道德水准,促进行业的健康发展。
关键词:广告行业、伦理问题、虚假广告、侵犯隐私、误导消费者、监管机制1、引言广告作为市场营销的一种重要手段,不仅有助于企业推广产品和服务,还可以促进市场经济的发展。
然而,随着广告行业的迅速发展,一些伦理问题逐渐浮出水面。
这些问题不仅损害了消费者的权益,也对广告行业的声誉产生了负面影响。
因此,研究广告行业的伦理问题是非常必要的。
2、广告行业的背景和特点广告行业是一种通过传播产品信息和形象来影响和引导消费者购买行为的活动。
它通过媒体、户外广告和互联网等渠道,将商品信息传达给广大消费者。
广告具有广泛的覆盖面和影响力,可以激发消费需求,推动产品销售和市场竞争。
3、广告行业存在的伦理问题3.1 虚假广告虚假广告是指广告内容与实际情况不符,以欺骗消费者为目的的行为。
这种广告不仅误导消费者的购买决策,也会对企业声誉造成损害。
3.2 侵犯隐私在广告行业中,一些企业为了获取更多客户信息,会侵犯消费者的隐私。
他们可能会收集消费者的个人信息,并将其用于广告推送和市场营销活动。
3.3 误导消费者广告行业中的一些商家为了吸引消费者,可能会使用夸大宣传、隐瞒信息等手段,误导消费者做出不理性的购买决策。
4、引发广告伦理问题的原因4.1 商业利益驱动广告行业的主要目的是为企业提供推广服务,实现商业利益最大化。
成功案例法律分析论文(3篇)
第1篇摘要:本文以某企业不正当竞争纠纷案为例,从案件背景、争议焦点、法律依据、判决结果及启示等方面进行分析,旨在探讨不正当竞争行为的法律规制,为类似案件提供参考。
关键词:不正当竞争;法律分析;成功案例;纠纷案一、引言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企业间的竞争日益激烈。
不正当竞争行为时有发生,严重扰乱了市场秩序,损害了消费者和其他企业的合法权益。
本文通过对某企业不正当竞争纠纷案的成功案例分析,探讨不正当竞争行为的法律规制,以期为类似案件提供参考。
二、案件背景某企业(以下简称甲企业)成立于2005年,主要从事某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
乙企业成立于2007年,与甲企业同属同一行业。
2010年,乙企业发现甲企业在市场宣传中存在虚假宣传行为,损害了乙企业的商业信誉和消费者权益。
乙企业遂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甲企业停止不正当竞争行为,并赔偿经济损失。
三、争议焦点1. 甲企业的市场宣传行为是否构成虚假宣传?2. 甲企业的行为是否构成不正当竞争?3. 甲企业应承担何种法律责任?四、法律依据1.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2. 《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3.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五、判决结果1. 法院认定甲企业的市场宣传行为构成虚假宣传,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的规定。
2. 法院认定甲企业的行为构成不正当竞争,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的规定。
3. 法院判决甲企业立即停止不正当竞争行为,并赔偿乙企业经济损失50万元。
六、启示1. 企业应加强自身法律意识,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不得进行虚假宣传和不正当竞争。
2. 消费者应提高法律意识,对虚假宣传和不正当竞争行为进行举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3. 监管部门应加强对不正当竞争行为的监管,严厉打击违法行为,维护市场秩序。
七、结论本文通过对某企业不正当竞争纠纷案的成功案例分析,揭示了不正当竞争行为的法律规制。
企业应严格遵守法律法规,树立诚信经营理念,共同维护市场经济秩序。
广告法规与管理论文选题参考
《广告法规与管理》课程论文可供选择的题目一、论文题目范围:(一)、围绕《广告法规与管理》课程所讲内容,根据学习心得撰写一篇论文,题目自拟。
(二)、可以从下面题目中选择一个题目,或者参考下面的题目自拟1、关于名人代言虚假广告问题的探讨2、我国广告法制建设回顾与展望3、论广告真实性的法律规范4、处罚虚假广告的法律规定5、广告创意的法规空间审视6、网络广告的规范与管理7、网络广告与广告法的立法完善8、我国****户外广告管理法规研究9、****广告负效应探析及防治10、我国****广告法规建设现状评析11、****报刊的违法医疗广告12、我国广告监管制度的缺陷及完善对策——以****事件为视角二、论文要求:1、论文具备标题、摘要、关键词、正文、注释和参考文献等要素2、选题新颖,观点正确,资料丰富,论述深刻,论证严谨,结构合理,层次清晰,逻辑性强,语言流畅,行文规范。
3、统一写在试卷答题纸上。
4、字数3000字以上。
三、论文评分标准:论文的成绩分为五等:优秀(90-100)、良好(80-89)、中等(70-79)、及格(60-69)、不及格(60分以下)。
各等级的论文应该达到以下评分标准。
(一)、符合以下全部条件的论文可以评为优秀:1.选题新颖,紧密结合社会现实,或对现实有启发意义;2.有一定的独创性,在前人研究的基础上有所提高;3.资料丰富,其中有不少是第一手的实地调研资料;4.论点明确,论述深刻,论证严谨;5.结构合理,层次清晰,逻辑性强,语言流畅,行文规范;(二)、符合下列情况之一的论文,可以评为良好。
1.符合上述“优秀”标准中的4个条件;2.符合上述“优秀”标准中的3个条件,另外有2个条件比较接近;3.论点明确,内容充实,有一定的理论性,论证较为严谨,逻辑性较强;文章结构完整,层次清楚,语言流畅,行文较规范。
(三)、符合下列情况之一的论文,可以评为“中等”。
1.符合上述“优秀”标准中的2个条件;2.符合上述“优秀”标准中的1个条件,另外有2个条件比较接近;3.论点明确,材料较充分,能运用所学知识阐述自己的观点,结构完整,层次清楚,语言通顺。
虚假广告的成因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东北林业大学毕业论文论文题目:虚假广告的成因分析与防治措施学生:李绍民指导老师:王洪涛教授学院:文法学院专业:广告学专业20**级1班2021年6月东北林业大学毕业论文任务书论文题目虚假广告的成因与防治措施指导教师王洪涛教授专业广告学专业20**级1班学生李绍民2021年12月20日题目名称:虚假广告的成因与防治措施任务内容〔包括内容、方案、时间安排、完成工作量与水平具体要求〕专业负责人意见签名:年月日虚假广告的成因分析与防治措施摘要关键词:虚假广告:防治措施:社会危害Causes of false advertising and Preventive MeasuresAbstractKey words: False advertising: Control measures: social harm目录摘要Abstract1绪论2虚假广告及其特征2.1 虚假广告的概念2.2 虚假广告的表现特征2.2.1 内容的不真实性2.2.2 主观成心性2.2.3 主体的特定性3 虚假广告的成因分析3.1 广告收利润的驱使3.2 法律法规的不完善3.3 监管力度不够3.4 消费者维权与保护意识弱3.5 其他的社会原因4 虚假广告的社会危害4.1 损害消费者的合法权益,降低其购置力4.2 造成社会资源的浪费4.3 扰乱经济市场秩序4.4 阻碍广告业的健康开展4.5 冲击了社会道德和文化5 虚假广告的防治措施5.1 完善广告相关法律法规,严格执法,加大处分力度5.2 加强监督力度,完善广告监督处分机制5.3 增强消费者权益自我保护意识,提高识别虚假广告的能力5.4 加强广告行业自律,充分发挥广告协会的作用。
6 结论参考文献附录致谢虚假广告的成因分析与防治措施1 绪论当今社会,翻开电视翻开报纸,广告无处不在,广告作为一种信息传播媒介已经渗透到我们的生活。
可以说,一份良好的销售业绩是离不开广告的,一个知名品牌的建立也是与广告息息相关,广告在我们的生活尤其是经济活动中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关于法律毕业论文
关于法律毕业论文实现大学生法律知识之积累与法律智慧之形成的互动,关键在于引导大学生领悟法律知识,将法律知识内化为自身的法律智慧。
下面是店铺为大家整理的关于法律毕业论文,供大家参考。
关于法律毕业论文范文一:凸显公共精神法律教育论文一、树立公共意识,处理好个人与社会关系,提高学生的法律认同感公共精神首先表现为一种公共意识和集体素养。
它要求个人在公共社会领域中突破私我关系,懂得以平等的主体身份参与到社会公共生活之中,学会关注自身的合法利益;当切身利益受损时,能利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正当权利,并接纳法律规则对公共秩序和群体利益的维护,提高法律认同感。
培养公共精神,就要树立公共意识,要求人们从“人人独善其身”走向“人人相善其群”,正确处理好个人与社会的关系。
2011版思想品德课程标准的第一模块《成长中的我》,在“心中有法”中设置了四个内容:1.知道法律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一种特殊行为规范。
2.知道不履行法律规定的义务或作出法律所禁止的行为都是违法行为……3.知道法律对未成年人的特殊保护……4.了解违法与犯罪的区别,知道不良心理和行为可能发展为违法犯罪,分析未成年人犯罪的主要原因,增强自我防范意识。
这一设置,考虑了初中生法律基础知识薄弱、法律意识淡薄的现状,从法的概念开始,帮助学生明确法律的三个特征:国家制定或认可,法律具有普遍约束力,法律有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
以此体现法律不是个人意志的体现,而是一种社会行为规范,启示学生要正确处理好个人与社会关系,从而学会自我保护和寻求社会保护来维护自身权益;并学会防微杜渐,远离违法和犯罪。
以“中国式过马路为例”,对于闯红灯的处罚,《道路交通法》已取代了《治安管理处罚条例》。
这说明闯红灯是一种违法行为,不仅对个人生命产生威胁,还扰乱公共秩序,妨害公共安全,具有一定的社会危害性。
“心中有法”,树立公共意识,提高学生的法律认同感,不仅是个人法律意识的体现,也体现了“有公共精神”这一要求。
网络广告论文法律规制论文:论网络广告的法律规制
网络广告论文法律规制论文:论网络广告的法律规制摘要互联网不是封闭的一个网络,internet模糊了国界的界限和限制,造成了很多的法律冲突问题。
在这种情况下,就必须通过国际协作来真正对网络广告进行有效的管理,将各国对网络广告的法律规定和原则政策加以综合制定一个全球性的政策,依靠各国的协作对网络广告进行管理。
从全方位多角度,从各个实际情况出发进行管理。
确保网络广告在良好有序的环境下飞速发展。
关键词网络广告法律规制信息开放一、网络广告问题的实证分析互联网广告是一个新兴事物,特别是在我国。
其在传播的过程中,存在并且实际产生了各种各样的问题。
(一)虚假广告问题一些人利用网络监管不严,开放性强并且其网页内容的真实性不易辨析的特点,虚构一些空壳公司,再登出一些虚假的内容以吸引消费者的注意,然后或是将那些对商品有需求的消费者再转介绍给一些真实的厂家,收取一定的中介费用;或者直接的对消费者进行诈骗活动,先利用虚假的内容先骗取消费者的信任,再吸引消费者向其指定的账户或地点进行注资,其后利用消费者对其真实身份和信息的不了解而逃避追讨和惩罚。
(二)信息公开和保密问题网络是一个开放地世界,各种信息应有尽有。
在网上的各种信息都是共享的,这是网络的便利和独特的有点,但同时又是网络的一个严重的容易疏漏的缺点。
稍微不注意,就会产生不必要的争端。
在我国台湾省的某财经网站,因受广告金融客户的委托在网站上举办活动,希望借此发掘广告客户的潜力。
不少网民通过该网站上的横幅广告填写了基本资料,并愿意进一步了解产品。
但google搜索引擎未经同意便利用“页库存取”技术自行将这些属于该公司内部机密文件的内容存入google的网页内,成为其内容的一部分并对外公布。
结果类似广告反馈信息的资料被网友用搜索引擎搜了出来。
使得网友填写的基本资料曝光。
后来该金融网站发表声明,对于厂商及网友表示歉意,并称将加强网友隐私信息的保护。
对于为什么能被搜索引擎获得网友填写的个人资料的问题,则解释为了方便广告用户查询广告客户的资料,并未对数据库设定防火墙。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研究论文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研究论文摘要《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是与中国普通老百姓日常生活最密切联系的一部法律,该法自1993年10月颁布实施以来,在唤醒消费者权益自我保护意识、加快我国市场经济立法进程、促进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等方面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进入新世纪,随着我国加入WTO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消费者问题已经成为社会发展的一重大社会问题。
本文从分析消费者问题出现的成因,消费者保护运动立法的发展,促进了有关消费者保护运动的发展来解析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基本精神。
在本法的价值取向及其法律条文的具体规定中无不体现着对消费者权利的保护,对经营者义务的约束。
维护消费者利益、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是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基本精神。
消费者问题出现的主要原因:1、科学技术高度化;2、经营扩大化;3、产销过程与流通机构复杂化;4、不正当竞争行为多样化;5、消费者信用低质化;6、消费者团体意识淡薄化;7、法律制度不健全。
在本法的价值取向及其法律条文的具体规定中无不体现着对消费者权利的保护,对经营者义务的约束,其主要包括:安全价值、公平交易价值、福利价值。
维护消费者利益、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是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基本精神。
关键词:消费者权益基本精神消费者问题消费者保护运动价值取向改革开放十四年的风风雨雨,我们经历了从短缺经济到买方市场再到消费社会、从有计划的商品经济到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大转折;我们经历了从无法可依到十年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出台,以及之后一系列相关法律体系的逐渐完善。
当今世界,没有哪个国家在十几年的时间发生过如此巨大和深刻的变化,这些变化改变了我们的生活节奏、生活方式,也改变着我们的价值观和思维方式,而这种变化同时也将不同地域不同社会阶层消费行为的差距迅速拉大。
一、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精神主旨所谓的消费者权益是指在社会生产发展的一定阶段,在某种商品经济关系和社会制度下,消费者在进行具体消费行为和完成具体消费过程时所享受的权利和利益的总和。
2024年广告和新闻关系研究论文
2024年广告和新闻关系研究论文一、广告与新闻的历史渊源广告与新闻的历史可以追溯到古代。
在古代社会,商家通过悬挂招牌、发放传单等方式宣传自己的产品和服务,而这些宣传手段与当时的新闻传播方式有着一定的相似性。
随着社会的发展,广告和新闻逐渐形成了各自独立的体系,但两者之间的联系并未完全断裂。
二、广告与新闻在现代社会的交融在现代社会,广告和新闻之间的联系更加紧密。
一方面,广告经常借助新闻媒体进行传播,通过报纸、电视、网络等渠道将广告信息传递给消费者。
另一方面,新闻媒体也经常通过报道商业活动、产品发布会等形式与广告进行合作。
这种交融现象在数字媒体时代尤为明显,社交媒体、搜索引擎等新媒体平台的出现使得广告和新闻的界限更加模糊。
三、广告与新闻的相互影响广告和新闻之间的相互影响表现在多个方面。
首先,广告可以影响新闻的报道内容和形式。
一些商家会通过广告投放来塑造品牌形象,进而影响媒体的报道倾向。
其次,新闻也可以对广告产生影响。
新闻报道可以揭示产品的质量问题、企业的违法行为等,从而影响消费者对产品的认知和购买决策。
此外,广告和新闻在价值观、审美观念等方面也存在相互影响。
四、广告与新闻的道德边界尽管广告和新闻之间存在紧密的联系和相互影响,但两者在道德边界上应有所区分。
广告的本质是商业行为,其目的是推广产品和服务,因此广告内容应真实可信、符合法律法规。
新闻的本质是信息传播,其目的在于报道事实、传播知识,因此新闻报道应保持客观公正、真实准确。
在实际操作中,媒体机构应严格区分广告和新闻的内容,确保两者在道德和法律层面上的合规性。
五、广告和新闻的未来发展趋势随着科技的不断进步和媒体形态的日益多样化,广告和新闻的未来发展趋势将更加紧密。
一方面,随着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的应用,广告将更加精准地触达目标受众,提高广告效果。
另一方面,随着媒体融合的加速推进,新闻报道将更加注重用户体验和互动性,广告也将更加融入新闻内容中,实现更加自然的传播。
广告的论文(精选5篇)
广告的论文(精选5篇)摘要:随着我国经济形势的迅猛发展,网络已经得到了普遍应用,在社会诸多领域取得了比较瞩目的成果。
针对网络存在的商机,商家在网络上投入了较大的精力来进行产品的宣传,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然而在利益驱使下,不法商家散布虚假信息,夸大产品或服务质量、盗取消费者个人隐私或商业机密等行为屡屡发生,对网络安全秩序造成了较为严重的影响,网络虚假广告问题亟待解决。
本文主要针对网络虚假广告管制中存在的问题进行了分析,并提出了相应的对策,以加强管制并促进网络广告的良性发展。
关键词:虚假广告;电子商务;管制策略;互联网网络广告对商家产品宣传起到了重要的促进作用,在互联网日益盛行的今天,网络广告所发挥的作用也是与日俱增。
然而随着我国经济形势的快速发展,在利益驱使下,网络虚假广告的宣传也随之增长,对网络秩序以及消费者切身利益造成了较为严重的影响。
因此针对相关问题进行深入研究并提出具有实践性的管控策略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也是目前相关研究工作的重点内容。
一、概述1.网络虚假广告的概念2.网络虚假广告的特征(2)发布形式多种多样。
网络虚假广告能够通过网络进行多种形式的发布,目前比较常用的为电子邮件推送、在线即时信息发布、网站留言、通过关键字来呈现超链接等途径,由于采用的是数据信息模式,相应修改删除工作能够在较短时间内进行清除操作,从而加大了查处难度,往往导致不法分子能够逍遥法外。
3.网络虚假广告的表现形式(2)假冒性网络虚假广告。
假冒性网络虚假广告往往针对实际社会中质量以及口碑较好的产品或者生产厂家进行冒充宣传,从而将自身虚假信息融入到广告宣传中,误导消费者进行购买从而获利。
由于此类网络虚假广告的宣传充满了隐蔽性,并不是直接对自身的产品进行宣传,从而降低了被识破的风险,对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以及商家口碑和社会形象造成了较为严重的损害,产生的后果影响较为深远。
二、我国网络虚假广告管制存在的主要问题1.缺乏专业独立的网络虚假广告管制机构,职责划分尚不明确目前对网络虚假广告的治理工作还没有一个职责明确的管制机构来履行实际管制工作,对其进行治理通常都是由多部门来共同完成,工作效率低下而且容易造成较大的纰漏导致相关的责任人逃避法律的制裁。
浅谈中国网络广告监管存在的问题及对策毕业论文
浅谈中国网络广告监管存在的问题及对策绪论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网络广告作为一种新的促销手段,经历了从无到有、从少到多、从弱到强的急速发展过程。
网络广告的研究日益被人们所重视。
那么什么叫做网络广告?网络广告的特点有哪些?监管方面有哪些问题?又应该如何加强监管?本文在这些方面做详细论述。
一、网络广告的特点(一)网络广告的定义网络广告作为一种新兴的广告形式,与传统的广告有许多的不同之处。
网络广告是指以数字代码为主体,采用先进的电子多媒体技术设计制作,通过因特网广泛传播,具有良好交互功能的广告形式。
(二)网络广告的特点1.网络广告传播时空广、信息量大网络广告运用了现代卫星通讯技术、光缆通讯技术、把电话、无线电通讯、有线网和商业网联系在一起,形成了一个全方位立体化的全球网络,把信息24小时不间断的传播到世界各地。
与传统广告相比,网络广告不受时间、版面的限制约束,它能够以图文并茂的方式,加上良好的音响效果,将企业的基本情况、产品外观、价格性能、技术指标等对客户有用的信息反映出来;还可以采用多重超链接进行细致描述。
网络广告能全天候为网民服务。
网络广告容量之大,是其他媒体无法比拟的。
2.网络广告传播技术先进,形式多样化网络广告建筑在高速信息通信和多媒体技术基础上,使用多媒体、超文本格式文件、java语言制作出图文声像等多种形式,将产品的形状、用途、使用方法、价格等信息展现在用户面前。
网络广告的受众还可以通过交互式界面的多重链接对某种感兴趣的产品进行详细的了解。
利用网上的导航器、搜索引擎使全球用户都可以在网上浩瀚的信息海洋找到相关的广告内容。
网络广告先进的技术手段和多样化的表现形式提供了广阔的空间,为吸引消费者注意力。
激发他们购买欲奠定了基础。
3.网络广告具有指向性和互动性网路广告的互动性改变了传统广告的单向性弊端,使广告信息发布者和接受者之间可以及时沟通。
在互动过程中,广告受众可以自主选择和访问广告站点,向广告主询问广告内容提出自己的意见,说出未满足需求;广告主可以按照受众的要求对广告产品服务进行补充调整。
广告法规讨论发言稿范文
广告法规讨论发言稿范文尊敬的评委、各位专家、亲爱的观众们:大家好!我是XX公司的法律顾问,今天我非常荣幸能够在这里和大家一起探讨广告法规这个重要话题。
首先,让我们看一下广告法规在我国的背景和重要性。
广告是商品与市场的桥梁,是企业宣传促销的重要手段。
通过广告,企业可以向消费者展示自己的产品和服务,吸引消费者的注意和购买欲望,从而实现销售和营销的目标。
然而,广告也是一个容易引发争议和纠纷的领域,因此,广告法规的制定和执行显得尤为重要。
我国《广告法》是我们国家对广告活动进行管理的基本法律法规,它规定了广告发布的基本原则、内容限制、违法行为和处罚等方面的规定。
广告法规的制定和执行,旨在保护广告主体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公序良俗,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促进广告产业的健康有序发展。
在我国,《广告法》规定了广告的基本原则和准则,包括广告应当坚持事实真实、合法合规、尊重科学、尊重公序良俗等,禁止虚假广告、欺诈广告和违反社会公序良俗的广告。
对于违法违规的广告行为,广告法规也做出了相应的处罚规定,包括罚款、责令停止广告、责令改正等措施。
在广告法规的制定和执行过程中,存在一些值得我们关注和思考的问题。
首先,广告法规的适用范围和边界问题是一个争议焦点,包括公共关注度广告、政治广告、互联网广告等,这些新兴广告形式如何符合广告法规的规定,需要我们进一步研究和讨论。
其次,广告监管部门的执法力度和效果也是一个关键问题,如何加强广告监管,严格执法,有效维护广告市场秩序,需要相关部门和企业共同努力。
最后,广告主体的责任和义务也是一个重要问题,广告主体如果违法违规,将会面临严重的法律责任和社会舆论压力,因此,企业应当严格遵守广告法规,主动履行社会责任,做好自律管理。
总的来说,广告法规是一个重要的法律法规体系,关系到广告市场的健康有序发展,关系到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序良俗。
我们应当深入研究广告法规,加强广告市场监管,规范广告行为,促进广告产业的健康有序发展。
广告学论文优秀4篇
广告学论文优秀4篇广告学论文范文篇一1.网络课程利用不充分广告学课程虽已开设了网络课程,为学生提供了课程简介、大纲、授课计划、教案、课件、案例库、习题库、试题库等丰富的教学资源,然而网络课程的辅导答疑、交流讨论等交互功能未能得到很好的开发和运用。
2.网络课程与课堂教学没有充分配合广告学课程尽管已在课堂上明确提出对学生使用网络课程的要求并进行了方法指导,但没有对学生利用网络课程学习进行有效的考核,缺少对于网络课程及课堂教学内容的有效整合,没有充分使网络课程有效的配合课堂教学,缺少运用网络课程培养学生开展研究性学习的教学方法研究。
3.学生对网络课程认识不足由于缺少有效的考核,因此网络课程没有被充分利用,与课堂教学配合不够紧密,学生对网络课程的功能缺少认识,缺乏运用网络课程进行学习的主动性及学习兴趣,能充分利用网络课程进行学习的学生仅占班级学生的10%,没有达到网络课程应有的教学效果。
二整合广告学网络课程与课堂教学为了解决课堂授课时间的局限性,更好地培养学生开展研究性学习的兴趣及能力,应充分开发及利用广告学网络课程的功能,提高学生对于网络课程的认识,使网络课程与课堂教学相互配合、优势互补,充分发挥网络课程学习的交互性、共享性、开放性、协作性和自主性的优势,增强网络课程的教学效果,使网络课程真正成为课堂的延伸,发挥其应有的作用。
首先,使学生充分利用广告学网络课程开展课前预习、课后复习、自我测验、课后交流等活动,使网络课程更好地配合课堂教学,让学生更好地理解课堂所讲授的理论知识。
其次,运用广告学网络课程为学生拓展课堂45分钟以外的更为广阔的空间,为学生精选最新行业前沿资讯及专业优秀的案例,引导学生运用岛屿法、穿透力法、关联法进行行业资讯与优秀案例学习,即使学生自选阅读大量优秀广告案例(岛屿法),并通过对典型案例进行思考研究,得出自己的结论(穿透力法),同时将表面看似不同的案例与所学理论知识相互关联,找出解决这一类问题的共同方法(关联法),在开拓学生视野的同时,使学生掌握研究性学习的方法。
论户外广告特许经营及其产权属性
论户外广告特许经营及其产权属性作者:李洁来源:《十堰职业技术学院学报》2012年第03期[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8-4738(2012)03-0050-05近年来,随着户外广告在繁荣市场、促进经济发展和提升城市形象方面巨大作用的发挥,户外广告资源的价值也越来越为各地政府所重视。
户外广告特许经营属于政府特许经营的范畴,是公共资源市场化配置的一种方式,它主要包括两个方面的产权,即户外广告资源的产权和户外广告特许经营权,涉及政府、私有阵地户外广告资源产权人、户外广告经营者等相关权利主体。
目前,我国不少地方都把私有阵地上的户外广告资源纳入特许经营的范围,理由就是“城市空间属于公共资源”,这一论断引发了媒体、公众和法学界的一致批评与质疑。
各地方政府在进行诸如“整治”等户外广告管理时的随意行为也使户外广告经营者在户外广告特许经营权的取得和行使方面备受威胁。
这些都与产权属性的模糊有关。
本文试就户外广告资源的产权和户外广告特许经营权的法律性质进行剖析,以为相关权利人合法权益的保护提供法理依据。
一、户外广告特许经营概念界定(一)户外广告的概念和特点1. 户外广告的概念界定户外广告,顾名思义可以理解为设置在室外的一切广告形式,它泛指所有存在于开放空间的媒体载具,主要包括交通设施和建筑环境等,英文称Outdoor,简称OD广告。
按照《广告法》的定义,凡是在露天或是公共场所传播广告信息的物质或工具都被称为户外广告。
根据国家工商总局2006年第25号令颁布的《户外广告登记管理规定》,户外广告是指利用户外场所、空间、设施等发布的广告;需要申请户外广告登记的媒体类别有:(1)利用户外场所、空间、设施发布的,以展示牌、电子显示装置、灯箱、霓虹灯为载体的广告;(2)利用交通工具、水上漂浮物、升空器具、充气物、模型表面绘制、张贴、悬挂的广告;(3)在地下铁道设施,城市轨道交通设施,地下通道,以及车站、码头、机场候机楼内外设置的广告;(4)法律、法规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规定应当登记的其他形式的户外广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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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告里插播电视剧
在这个传媒行业发展迅速的世界中,琳琅满目的广告是接踵而来,各种各样形式的广告有些让人们赏心悦目但是有些广告让人深恶痛绝。
比如现在被人们挂在嘴边的“口罩广告”“吊胃口广告”。
看电视剧时,人们有时候喜欢剧中的某个角色,想看看扮演者是谁,但是片尾的演职人员名单常常被广告覆盖。
人们管这类广告叫“口罩”广告。
不少观众在看电视剧时都遇到过这样的情况,电视剧快要结束时突然插播广告,还打上“下节更精彩”的字幕。
等了半天广告播完,才发现接踵而来的不是精彩剧情而是片尾曲,人们管这类广告叫“吊胃口”广告。
有些观众在看完电视剧后就会有自己的心理预期,把角色和演职表上的人员一一对应,再从个人的认知角度对剧中人物进行评价和品读,这其实是欣赏电视节目的一部分,被广告遮盖后观众们很是恼火。
片尾曲也是电视艺术创作的一部分。
只要一听到片尾插曲,还有些观众会想起电视剧的精彩剧情,片尾的音乐、画面和字幕都是作品,被广告遮盖后大大减少了观众的热情觉得很不可思议用句调侃语总结这俩段长长的话“广告里插播电视剧”是给当今影视剧播广告的的最好评价了。
但是现在广电总局下发的这个通知可谓是人人拍手叫好呐。
《广电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广播电视广告播出管理的通知》公布于广电总局官网上,对影视剧片头、片尾、超时插播广告,做出明确管理办法,“非黄金时间每集(以45分钟计)中可以插播2次商业广告,每次时长不得超过1分30秒;黄金时间(19:00至21:00)每集中可以插播1次商业广告,时长不得超过1分钟。
同时要做到:禁止在片头之后、剧情开始之前,以及剧情结束之后、片尾之前插播任何广告;在非黄金时间影视剧持续播出时间不少于15分钟、黄金时间影视剧持续播出时间不少于25分钟后,依据规定插播商业广告;播出片尾画面以及演职人员表等内容时,禁止播出任何形式的广告。
对于这项规定我认为比较好,如果时光倒退10年的话,那时候传媒行业没有现在如此发达,影视剧中只有极少部分的广告但也仅限于是在节目的最后附属,不会出现遮盖角色和演职表,片尾的音乐、画面和字幕的情况。
随着经济技术水平的不断提高广告商们需要为自己产品做广告,一个电视台一天播放节目的时间也不过24小时,每个广告商都希望自己的广告被放在黄金时段,金牌节目,时下最火的影视剧中,所以这一切令人不可思议的事情就悄发生了。
起初大众没有把这样的商业行为当回事,但是在片尾曲的字幕上广告渐渐往上移动做出了越来越过分的举动最后居然遮盖了一些关键字幕。
严重影响了观众收看影视剧的心情,所以抱怨声越来越来大。
影视剧片头、片尾超时插播广告属湖南台最为典型。
比如说最近的《倾世皇妃》一集中四次广告,可恶的是序幕结束后,剧情还没开始就一段长长的广告。
剧情结束又是长长的广告,有时不知道剧情结束了,等了20多分钟广告结束后才知道白等了。
通过用这种方式来插广告,吊观众胃口从而提高本台的收视率、增加电台的收入,这种行为让观众很气愤。
不仅是观众,电视剧制作者也为“禁播令”的出台叫好。
“这类广告严重侵害了电视剧创作、演职人员的合法署名权,也破坏了大众日常审美体验,早该禁了。
”知名电视剧编剧钱林森表示,禁播这类广告很有必要。
当然,也有人对禁播能否有效表示怀疑。
各种广告禁播令已有很多,但效果不佳,广告的数量和质量都没有在“禁播令”后有明显改善,“规矩立得虽好,就怕执行起来空有雷声不下雨。
”电视媒体从业者徐先生坦言,任何电视节目都有成本,禁播广告后肯定会影响电视台的收入,“说不定,以后明着来的广告少了,暗着来的植入广告就大行其道了,同样会影响观众的审美。
影视剧本身就是一门艺术的体现,鞥是一种艺术的升华,比如说长篇的大型历史剧,反应的是一种严肃的态度,严谨的影视剧结构,但是片头,片尾的超时广告,让人们感到电视剧仅仅不过是人们娱乐消遣的一种工具而已。
有时候影视剧也会出现错误,往往会反映在出
现人们的语言上,有些人们看电视剧就是为了看字幕,但是有些出品商为了播字幕广告省去了下面的字幕,而观众们看影视剧也只是听听而已,对于里面的错误也就那么带过了。
由此可见广告播放的形式会对人们的收看效果有很大关系,民族影视业忧与形色。
两位前辈的话也也应该让我们思考到当今社会的利益关系大众的审美体验和电视台的收入那个更值得人们关注。
任何电视节目都有成本,而养活电视台那么一大家子人给是靠一些所谓的王牌节目,金牌主持人么,未必,广告占其中的一大部分,限制广告的播放肯定会影响电视台的收入。
明着的广告少了,那么暗着广告会增加么。
节目的质量会不会降低呢?可谓广告是牵一发而动全身。
不管以后的电视行业,会出现怎样的变化但最起码现在《广电总局》下发的通知是对广大观众是一个好消息,影视剧是一个让人们很好的了解过去,知晓当下,遐想未来的一平台,让人们感受到原来世界也不大,人们也可以用这种方式来调节自己,电视本来就是服务业的一项产物,本着观众是上帝的原则来服务大众,既然广播总局下发的通知是大中的新生那么各个电视台都应该广泛响应不能够出现“规矩立得虽好,就怕执行起来空有雷声不下雨”。
还荧屏一片纯净,大家在期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