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山洪灾害防治规划山洪灾害防治区水文气象站网布设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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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山洪灾害防治规划山洪灾害防治区水文气象站网布设原则
2004年10月10日
全国山洪灾害防治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四年九月
目录
1 山洪灾害防治区水文站网布设原则 1
1.1 现有水文站网布设特点 2
1.2 水文站网布设原则 3
2 山洪灾害防治区气象站网布设原则 6
2.1气象站网基本情况 6
2.2气象站网布设原则 8
1 山洪灾害防治区水文站网布设原则
山洪灾害是由于山洪暴发而给人类社会所带来的危害。山洪灾害突发性强、危害大,已经成为我国当前防灾减灾工作中的突出问题。
降雨是激发山洪发生的主要因素,其产生的主要天气系统有:台风、热带云团、锋面、低涡、切变线以及低空暖湿急流等,多为中小尺度系统;山地对降水的增幅作用很大,有时候一次暴雨过程在山丘区造成的降水量可以是平原地区的十几倍,甚至更大些,而在背风坡降水量明显减少。因此,山地迎风坡不仅暴雨频繁增加,而且往往是暴雨中心的所在地点。例如,我国广西壮族自治区南部特大暴雨多出现在十万大山东南坡,广东省特大暴雨则分布在南岭南麓,华北地区特大暴雨多出现在燕山南麓和太行山东坡,西南地区特大暴雨多出现在大雪山和苗岭东侧以及米仓山和大巴山南麓,海南岛特大暴雨多分布在五指山迎风坡一侧。我国著名的五大暴雨中心都是出现在迎风坡,如河南“75.8”特大暴雨带位于伏牛山麓的迎风坡。在许多高山地区,暴雨中心一般并不位于高山的山脊或近山脊处,而是在半山坡,这是由于地形对降水的增幅作用与大气中水气随高度迅速减少这一对矛盾相互作用的结果。如果山体高度在凝结高度以上,雨量在山坡上的分布极不均匀,其原因除降雨强度随高度变化外,还与中小尺度暴雨中心的移动路径有关,它往往又是造成面积为200km2以下单沟山洪灾害的主要原因,水文站网(包括水文站和水位站)布设的范围主要是有山溪洪水灾害的山洪沟。
1.1 现有水文站网布设特点
通过对我国各地区现有水文站网布设情况的调查,可归纳为下面几个特点:
(1)东密西疏:东部地区水文事业起步较早,人口密度较大,水系发达,且通过多年的站网建设和优化工作,日臻完善,基本满足《水文站网规划技术导则》(SL 34-92)的要求。西部地区因自然条件、经济条件等因素的制约,水文站网建设工作相对滞后,且站网密度较稀。
(2)经济发达地区密、落后地区疏:经济发达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由于经济建设的需要及良好的投资条件,为站网密度提高提供了条件。经济欠发达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站网密度稀。
(3)大河密、小河疏:由于过去国家水文工作重点放在大江大河的治理上,因此大江大河水文站的布设密度基本能满足《水文站网规划技术导则》(SL 34-92)要求,小河流相对稀疏。
(4)平原地区密、山区疏:平原地区设站难度小,投资少,站网密度相对较大。而山区则相反,站网密度小。
(5)山洪灾害防治试点区密、非试点区疏:一些山洪灾害严重的地区,由于当地政府的重视,为开展防治试点工作,增加了投资,站网密度相对有所提高。
1.2 水文站网布设原则
1.2.1 站网布设目的
收集与灾害相关的水文资料,分析、研究山洪发生的特点和规律,用于灾害的预警预报、治理等,满足山洪灾害防治的要求,并可兼顾山丘区的水资源开发利用。
1.2.2 站网布设范围
水文站网布设范围主要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山洪灾害重点防治区内(山洪灾害重点防治区据本次山洪灾害防治规划确定),对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山洪灾害一级重点防治区应优先考虑,其次是二、三级重点防治区,最后是一般防治区。水文(位)站主要布设在有山溪洪水灾害的山洪沟流域内。
1.2.3 站网类别
本次布设的站网属山洪灾害防治专用小河站。站网布设以水位站为主,水文站为辅。在山洪灾害频发的山洪沟且具有布设水文站条件时可考虑布设水文站。水位、水文站均兼测雨量,如与气象(雨量)站网布设有重复或矛
盾时,应统筹考虑。对重要的水位站,应进行临时流量测验,对水位流量关系进行分析拟定,并考虑利用历史洪水调查资料对延长的高水水位流量关系进行验证,对冲淤变化较大的山洪沟,在发生山溪洪水,断面产生较大变化后,对水位流量关系进行重新分析拟定与验证。水文站在观测一段时间,积累一定的资料,暴雨洪水规律、产汇流参数、水位流量关系确定后,流量可实现间测或停测,水位流量关系发生较大变化时恢复观测。山洪灾害防治确有必要、且条件允许时可增测含沙量及蒸发量等项目。
1.2.4 观测方式
水位、雨量以自动遥测(含自动传输)方式为主,流量、含沙量以巡测为主,不一定都采用流速仪测验方式,根据实际情况及安全条件可采用水力学、浮标及声学多普勒流速剖面仪(ADCP)等测验方式。
1.2.5 观测时间
观测时间为可能发生山洪灾害的季节,观测资料除为山洪灾害防治使用外,如还有其他用途(如用于分析研究地区水文规律等)可据需要延长观测时间。
1.2.6 站网管理
站网纳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水文站网统一管理。
1.2.7 站网布设依据
站网布设应满足山洪灾害防治的需要;如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已有水文站网规划,本次站网布设应与其协调;符合《水文站网规划技术导则》(SL 34-92)的要求。
1.2.8 站网布设原则
(1)站网布设范围主要针对重点防治区内人口较为稠密、有较重要工矿企业或重要的基础设施的山溪洪水灾害易发的山洪沟。如果山洪沟流域内人口稀少,当它发生山洪时对生命财产直接危害较小,但其流入的高级河流流域人口稠密,受灾害间接影响较大,则该山洪沟也应纳入本报告提出的站网布设范围内。
(2)站网布设应符合“容许最稀站网”的原则,为保持观测资料的连续性和一致性及经济效益问题,尽量利用现有测站;为避免重复投资,还应把其它部门如交通、工矿企业等部门的水文(位)、雨量观测站纳入全盘考虑,根据山洪灾害防治需要可对测站设施及观测项目、要求作适当改造和调整。首先建成容许最稀站网,然后根据当地山洪灾害防治需要,逐步发展并优化站网。在经济水平、科学技术、测验手段等日益提高和对山洪灾害规律不断加深的认识过程中,定期地或适时地分析检验站网存在的问题,进行站网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