骨干教师考核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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骨干教师考核方案
篇一:骨干教师考核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全市中小学骨干教师队伍建设,打造一支具有引领示范作用的教育专家队伍,带动和促进全市中小学教师队伍整体水平提升,办人民中意的教育,依照温州市教育局《关于印发温州市中小学骨干教师治理暂行方法的通知》,特制定如下考核方案。

一、考核对象
(一)市第一层次骨干教师:省特级教师、市名校长、市名教师(名班主任);
(二)市第二层次骨干教师:市教坛新秀、市教坛中坚、市教坛宿将(简称三坛);
(三)市第三层次骨干教师:市学科骨干教师。

下列对象不列入考核:
(一)本学年已调离校长岗位的名校长,离开学校教学第一线和市、县(市、区)教研、教师教育机构的名教师、三坛、学科骨干教师,没有担任班主任的名班主任;
(二)年龄35周岁及以上的教坛新秀、50周岁及以上的教坛中坚(到龄未享受三年待遇者,经考核合格可连续享受三年),已退休未留任的教坛宿将。

二、考核内容
(一)师德修养。

权重15分。

(二)骨干团队建设及成效。

权重20分。

(三)开设公开课、讲座。

权重15分。

(四)课题研究或论文(著)撰写。

权重15分。

(五)读教育专著。

权重5分。

(六)自我进展及教育教学创新。

权重10分。

(七)学校本职工作考核。

权重20分。

三、考核标准(详见附件1)
四、考核方法
(一)市、县(市、区)教育局分不建立名师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温州市名师
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教育教学研究院),聘请专家,组织相关人员对骨干教师进行考核。

市教育局负责第一层次骨干教师和市直学校第二层次骨干教师考核工作;各县(市、区)教育局负责第二、三层次骨干教师考核工作,市直学校负责本校第三层次骨干教师考核工作;市教育局对县(市、区)第二层次骨干教师考核工作进行终审。

(二)采取专家考核(占70%)和学校民主测评考核(占30%)相结合方法。

专家考核依照骨干教师学年度目标考核的内容和标准,逐项对比审核,量化评分。

学校考核采取考评对象述职、全体教师或同学科教师参与、民意测评的方法,对骨干教师职业道德、教学水平、科研能力、示范作用四个方面进行测评。

考核工作一般安排在学年末。

五、考核程序
考核工作要客观公正,严格按程序操作,坚持实事求是原则,充分发扬民主,增加考核工作透明度。

(一)公布考核方法,布置考核要求。

(二)个人对比考核标准自评。

符合标准的对象,由骨干教师本人在每年的4月30日前提出申请。

第一层次和市直属第二层次骨干教师向温州市名师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县(市、区)第二、三层次骨干教师向所在地教育局,市直属第三次骨干教师向所在学校提交书面申请报告,并填报《温州市中小学骨干教师20XX学年度目标考核表》(附件2),上交考核材料。

考核对象应在所在学校(单位或校区)教职工大会上进行述职和民主测评。

(三)组织专家考核,审核材料。

(四)梳理考核结果,报考核领导小组,市、县(市、区)名师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定。

(五)公布考核结果并进行公示。

六、考核奖惩
考核奖励按照温州市人民政府专题会议纪要(〔20XX〕18号)第八条执行。

实行一学年一考核,一学年一奖励。

不申请不考核;连续两次不申请考核者取消其荣誉称号。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为不合格并取消骨干教师称号:
(一)专家考核(70%)、学校民主测评考核(30%)两者总分低于60分;或专家考核分数低于40分;或学校测评差不多称职、不称职票数合计达到40%以上,其中不称职占20%及以上。

(二)热衷于第二职业、乱办班、有偿家教、带寄读生等,经查实,教育后仍不改正的;
(三)在考核工作中有弄虚作假、抄袭剽窃等行为的;
(四)工作责任心不强,出现责任事故被一票否决的;
(五)有其他违反教师职业道德规范行为,造成不良阻碍的。

七、考核时刻安排
(一)3月至4月,开展宣传发动工作。

(二)5月10日前,完成骨干教师考核报名工作。

各县(市、区)教育局将第一层次骨干教师考核材料,市局直属学校、单位将第一、二层次骨干教师考核材料于5月30日前报送温州市名师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教育教学研究院108室)。

联系人:张伶,联系电话:88615097,电子邮箱:XXX。

(三)7月,完成考核评审工作,发文公布考核结果。

八、报送材料
(一)《温州市中小学骨干教师20XX学年度目标考核表》(书面,一式二份)。

(二)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经人事部门审核盖章,按照《温州市中小学骨干教师20XX学年度目标考核表》填写内容的顺序装订成册)。

(三)《温州市中小学骨干教师20XX学年度目标考核汇总表》(见附件3、4)(书面一式一份并附电子稿)。

(四)《20XX学年度温州市骨干教师未参加考核对象汇总表》(见附件5)(书面一式一份并附电子稿)。

(五)《温州市中小学骨干教师20XX学年度目标考核民主测评表》(见附件6)《温州市中小学名校长20XX学年度目标考核民主测评表》(见附件7)《温州市中小学名班主任20XX学年度目标考核民主测评表》(见附件8)(留学校、单位备查)。

九、本方案解释权在温州市名师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篇二:骨干教师考核方案
为了更有效地发挥骨干教师在学校教育教学中的引领作用,利于骨干教师业务素养的巩固和提高,促进师资队伍整体素养和教学质量的全面提高,制定本治理考核方案。

一、领导小组机构
组长:李悟
副组长:王宋
成员:邱子仪、潘清赞、王能、李明学、王赞国
二、考核对象
20XX年,已由省教育厅和县教科局认定的省、县级骨干教师。

三、考核内容:
1、骨干教师任职总结。

(含师德修养、教育教学实绩、完成骨干教师职责情况)。

2、积极承担示范课、观摩课、研究课等公开教学任务。

(1)县级公开课以上(附教案、图片)
(2)校级公开课(附教案、图片)
3、听课,要紧是听徒弟的评价课每学期15节。

4、写一篇论文,获校级一等奖或县级二等奖以上(发表在县刊上)或省级三等奖以上(或发表)。

5、指导、带教校内青年教师。

(1)指导、带教活动正常开展。

(骨干教师治理手册记载)
(2)所带教教师校级教学评比中二等奖以上(含二等奖)、县公开课和以上刊物上发表论文。

四、考核方法:
被考核对象将考核材料交教研室。

考核给分与县考核同。

五、考核结果
1、任期考核结果分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等。

60分以下为不合格。

2、考核结果最终由考核领导小组讨论决定。

3、考核结果将作为教师参加评先评优的条件之一。

篇三:骨干教师考核方案
为适应教育教学改革,努力建设一支高素养、专业化的骨干教师队伍,鼓舞教师在学习和研究的状态下工作,同时,也为了更好地在整体上推进我校教师队伍的建设,对比沙区示范初中的办学标准,特制定我校骨干教师评选方案及实施细则。

一、考核对象
学校骨干教师培训班学员。

二、考核方法
1、个人申请,评选领导组对比条件,量化打分。

2、评选拟订名额为10名以内。

以后每两年评审一次,评审时刻暂定为下一年的10月份
3、提供的有关证件或材料须是原始有效的。

三、评选考核小组
组长:张克运
副组长:何宗泮王启林邓向东
成员:张敏杨东省皇英罗达英钞票颐孙大安
四、一票否决
1、不遵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有违法乱纪现象。

2、通过学校行政领导组集体研究,认为不支持学校工作或不服从学校教育教学工作安排者。

3、不满工作量(有特别缘故而不满工作量,时限不能超过一年)。

4、近3年年度考核不合格者。

5、在教学期间内发生重大责任事故者。

6、未经学校同意外出兼课者或开展有偿家教或从事第二职业者等。

7、提供的材料有弄虚作假者。

五、考评指标及量化分值
(一)、师德师风(8分):依法执教,廉洁从教,敬业乐业,关爱学生,尊重家长
合格4分,良好6分,优秀8分
(二)理论学习(6分):
读一本书,写心得体会4分;参加理论学习,有笔记2分
(三)教学实践:(60分)
1、教学成绩:(17分)
(1)在学校的学生评价中,每学期得分在年级排名前五名的为2分,在510名得1分(每学期考核一次)。

(2)教学效果进步非常大15分;教学效果进步较小10分;无进步8分。

2、教案:教案完整规范为2分;
3、优质课:(6分)
校、区、市级示范课或观摩课分不为2分、4分、6分。

(计最高级不,不累计)
4、常规课(10分)
(1)组织教学2分(2)课堂引导2分(3)课堂效益2分
(4)作业批改2分(5)课后辅导2分
5、教育活动(6分)
(1)配合班主任做好学生的思想工作3分
(2)完成一份教育案例分析3分
6、教学常规(4分)
(1)不迟到2分(2)佩带校卡1分(3)使用一般话1分
7、帮带工作:(15分)
(1)培养的青年教师成效显著。

2分
(2)辅导的青年教师获奖。

1分
(3)在各类教师培训活动中承担授课任务。

2分
(4)督查所在的备课组的教育教学活动10分
(四)教改科研(26分)
1、课题研究:参与课题研究。

按校级2分、区级3分、市级及以上5分。

(计最高级不,不累计)
2、论文:
(1)发表教育教学论文。

按区级2、市级及以上4分。

(计最高级不,不累计)
(2)教学论文、案例等评比获奖。

按区级2分、市级及以上4分。

(计最高级不,不累计)
3、集体教研:
(1)积极参加校、区教研活动(3分)
(2)组织校本教研专题讲座,校内1次2分、市区级1次3分,累计不超过5分
(计最高级不,不累计)
(3)教研活动中专题发言,校内1次1分、市区级1次2分,累计不超过5分
(计最高级不,不累计)
(五)特别贡献奖(实行加分)
1、送课:为区内学校或对口支援学校送教(带教)。

5分
2、发挥特长,做出突出贡献或荣获国家、地点政府颁发的专门奖励。

(10分)
3、督查所在的备课组的教育教学活动,成效显著。

10分
篇四:骨干教师考核方案
一、指导思想
为加强我校教师队伍建设,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深化新课程改革,推进素养教育,健全和规
范我校的市、区级骨干教师选拔、培养、治理和考核机制,充分发挥骨干教师在教书育人、教育科研、指导培养青年教师等方面的示范、引领与辐射作用,特制定本方案。

二、考核对象
在职、在岗的市级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经区教委重新考核审定的区级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以及区级学术技术带头人及后备人选。

三、考核方法
1.区级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由区教委、进修校等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进行考核。

2.区级学术技术带头人及后备人选考核评价由区人力社保局进行考核。

3.市级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参照区级学术技术带头人及后备人选的考核标准,原则上市级学科带头人考核标准与区学术技术带头人相当,市级骨干教师考核标准与区学术技术带头人后备人选相当,由学校进行考核。

4.学校考核的人员,其考核工作由校长室统领,分管教学的副校长主抓,教科室负责材料核实并作出初评,将考核结果报校长办公会审定。

5.考核时刻为每学年一次,由上级主管部门考核的各类人员的考核结果,学校得到正式通知后予以公布,由学校考核的人员其考核结果在每一年的12月份公布。

6.通过考核,等次被确定为优的,学校按相关文件标准给予一次性奖励:
(1)市、区级学术技术带头人及后备人选:人民币500、300元;(另政府每月应有津贴)
(2)市级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人民币500、300元;(若政府每月有津贴则对优秀等级获得者的奖励与学术技术带头人及后备人选同,无津贴则建议适当提高其标准)
(3)区级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人民币600、500元。

(政府每月无津贴)
以三年为一个周期,在周期内考核等次均在合格以上的人员,在年度考核、职级晋升、评先评优方面予以优先资格。

7.通过考核,等次被确定为不合格的,相关主管部门将作出取消资格的处理,有政府补贴的将终止发放,不再享受相应荣誉的一切待遇。

此外,学校还将取消其三年之内的年度考核优秀、职级晋升和评先评优的申报资格。

四、考核内容及标准
1.遵纪守法,榜样遵守《中小学职业道德规范》和学校规章制度。

分值5分。

2.认真落实教学常规,优化学科教学工作流程。

分值5分。

3.服从学校工作安排,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完成教育教学目标任务,所教班级的成绩位于同年级同学科前列。

分值10分。

4.坚持教育教学创新,每学年在学校或区内上2节以上的研究课、示范课或观摩课。

分值10分。

5.积极参加学校教研活动,每学年在学校教研活动中作2次以上的书面专题发言,引领其他教师进行教育教学交流和探讨。

分值10分。

6.积极参加校本培训,每学年在校本培训中至少承担1次以上学术讲座或学术报告。

分值10分。

7.开展教育教学研究,每学年主研或参与一个教育教学课题研究。

分值10分。

8.撰写教育教学论文,每学年至少有1篇以上教育教学论文在区级以上的教育刊物上发表或在区以上教研会上交流发言或区级以上教育教学竞赛获奖1次以上。

分值10分。

分值10分。

9.每学年至少帮带指导一名同校同学科的教师,并能使所帮带指导的教师的教育教学水平有所提高。

分值10分。

10.依照自己课堂教学实践,每学年写出5个教育教学案例分析。

分值20分。

区级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考核方式为教师述职自评、教研组测评、查看相关资料和学校考核评价等。

考核得分在90分以上的为优秀,7089分的为合格,6069分的为差不多合格,60分以下的为不合格。

每学年7月,区教委将对学校考核结果进行复查年审。

复查结果作为年审的依据。

复查优秀的年审为优秀;复查合格的年审为合格;复查得分为6069分的人员,区教委当年不予以年审,待下一学年其考核得分在70分以上时,一并复查年审;复查得分为60分以下的教师,年审为不合格。

当年年审不合格的或三年都不予以年审的教师,将取消其区级骨干教师或学科带头人的资格。

在五年一届的任期中,复查年审三年为优秀的或五年复查年审得分均在80分以上的骨干教师,将免试优先评审为下一届骨干教师。

(一)考核评价内容
1.思想品德
要紧由所在单位依照个人总结,结合平常表现,从坚持四项差不多原则、热爱祖国、献身科学的敬业精神、团队精神、治学作风、遵纪守法等方面对区学术技术带头人及后备人选进行全面客观评价。

良好的思想品德是学术技术带头人及后备人选必备的思想行为品德,对其评价实行思想品德一票否决制。

2.业务素养
(1)业务水平要紧考察其基础理论知识、创新能力、科研设计、技术开发能力等,重点考察创新能力和解决实际咨询题的能力。

(2)学术(技术)能力要紧考察其学科方向与技术领域建设、科技队伍建设、组织领导能力、协调能力等,重点考察学科方向与技术领域建设以及科技队伍建设。

3.学术技术业绩
要紧对学术技术带头人及后备人选所获得的科技成果、专利,所发表的论文、论著及其被采纳情况,所主持或参加的全国性、国际性学术会议情况,所承担的项目(课题),所进行的科技成果转化取得的经济社会效益和人才培养情况等方面所取得的业绩贡献进行评价。

(二)考核评价指标量化
对学术技术带头人及后备人选的考核评价得分实行差不多分加量化得分的方法进行计算。

1.每名考核评价对象差不多分为030分,要紧反映考核评价对象的思想品德、职业道德和行为操守,凡经查实有违法违纪、违背职业道德行为的,该项得分为零分,且本年度的考核评价等次定为不合格。

2.量化得分按下列项目计算:
(1)发表、交流本专业论文,国家级、省部级、区级第一作者每篇分不为30分、20分、10分,不是第一作者相应减5分。

(2)获得国家级、省部级、区级科技成果奖,国家级、省部级、区级第一主研每项分不为60分、40分、20分,不是第一主研的相应减10分。

(3)获得发明专利、外观设计、有用新型专利授权,发明专利、外观设计、有用新型专利第一主研每项分不为40分、30分、20分,不是第一主研的相应减10分。

(4)获得新药、农作物新品种、工业新产品、软件产品认定、软件版权登记等,每项30分。

(5)提出新的学术观点或解决重大技术关键,提出新的学术观点记15~40分,解决重大技术关键记20~50分。

本项得分需要通过市级以上高层次专家或经有关技术部门确认,并提供相关证明。

(6)撰写、参写并公开出版具有统一书号的学术专著或全国统编教材和主编、参编或翻译著作,以第一作者撰写的具有统一书号公开出版的学术专著或全国统编教材,每万字10分,超过5万字均记60分;与他人合著的公开出版的学术专著或全国统编教材,个人撰写的部份每万字6分,超过5万字均记30分;主编或翻译著作每部30分,副主编著作每部20分。

(7)特邀到国内外大专院校、科研院所或各级党政群团部门、镇街等讲学,每次记520分,提供邀请报告才能记分。

(8)申请到经政府或政府有关部门认定的国家、市、区重大科研项目、重大工程项目,国家、市、区每项分不为30分、20分、10分。

(9)获得国外基金会和国际、国内有关组织资助金额人民币5万元以上记40分,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记30分,5000元以上记10分。

(10)所领导或培养的研究技术队伍的数量有明显增长或质量有明显提高的记5-15分。

(11)被选拔为国家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科学、技术、治理专家或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一、二层次人选记60分,享受国家政府特别津贴人员或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三层次人选记5 0分,入选重庆市322人才工程一、二、三层次分不记40分、30分和20分,重庆市杰出专业技术人才和重庆市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记40分、优秀专业技术人才记30分。

(12)获得国家级、省部级、区级各种荣誉称号分不记35分、25分、15分。

(13)学校教师从事教学工作和培养学生获奖,及获奖层次、次数、等次等记1030分。

上述各项考核评价内容均须在考核评价的当年取得(以证书颁发日期或有关证明、报告载明的日期、期间为依据),被考核评价人应在《考核评价表》中对自评分作详细讲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考核评价等次一般按以下方法确定:59分以下为不合格,6070分为合格,7090分为良,90分以上为优。

篇五:骨干教师考核方案
一、考核安排
序号时刻节点实施任务
1 20XX年6月4日(周五)下午布置考核工作
2 20XX年6月11日(周一)~6月12日(周二)考核对象将材料上交教师进展处
3 20XX年6月13日审核材料
4 20XX年6月14日(周四)召开骨干教师考核小组会议
5 20XX年6月18日(周一)公示骨干教师考核结果
6 20XX年6月21日(周四)提出复议申请
7 20XX年6月25日(周一)考核成绩复议,最终成绩公示
二、考核对象
上南东校第二期学科骨干教师10位和骨干班主任4位,共14名老师。

三、考核材料
考核材料装订顺序如下:
1、考核材料封面(附件一),请务必填写聘书编号。

2、教师专业进展考核登记表(附件二);
3、教学展示;以教学展示标签页(附件三)为首页,后附20XX年9月1日后开设的校级及以上示范课相关材料,包括展示课教学评价表复印件、教案、教学反思。

4、校本课程:以(附件四)为首页,后附20XX年9月1日后开设的校本课程的申请表、打算、进度,校本教材等。

5、带教相关成果。

第一学年考核要紧提交带教协议和带教对象的成果。

以带教情况标签页(附件七)为首页,后附带教协议或成果,如教学展示、论文、课题研究、获奖等。

6、课题研究和论文
(1)课题研究和论文必须以课题研究和论文考核标签页(附件六)为首页,后附相关课题研究、论文(著)相关材料:20XX年7月1日以后主持或参加的区级及以上课题,20XX年7月1日以后在署级及以上刊物上发表的论文。

(2)课题研究,未结题的,附已审定的教育科研课题申请书复印件、课题进展情况及已取得时期成果;已结题的,附结题报告或成果。

(3)论文,附论文发表的刊物封面、时刻、名目和文章复印件;
7、附加分项目
为了鼓舞校级骨干教师在教研组和年级组内发挥示范引领作用,鼓舞他们开展校本研修活动,凡是校级骨干教师在校内、教研组和年级组内主持策划主题活动、开设讲座或校内外经验交流的都给予加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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