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供物资管理办法(总8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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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供材料管理办法

甲供材料管理办法

甲供材料管理办法1. 引言甲供材料管理办法是为了规范甲供材料的采购、验收、使用和结算等过程,确保甲方的利益不受损害。

本办法适用于所有甲方在施工项目中使用的甲供材料的管理。

2. 术语和定义•甲供材料:由甲方负责采购的用于施工项目的材料。

•乙供材料:由乙方负责采购的用于施工项目的材料。

•甲方:项目的发起方,即需求方。

•乙方:项目的承包方,即供应方。

3. 甲供材料的采购3.1 采购流程甲供材料的采购流程如下:1.甲方制定采购计划。

2.甲方发布采购公告或邀请乙方报价。

3.乙方递交报价。

4.甲方评价报价,确定中标乙方。

5.甲方与乙方签订采购合同。

3.2 采购合同采购合同应包括以下内容:•甲方和乙方的详细信息。

•甲供材料的名称、规格、数量和质量要求。

•交付时间和地点。

•价格和支付方式。

•甲方和乙方的责任和义务。

•合同的解除和违约条款。

4. 甲供材料的验收4.1 验收标准甲供材料的验收应符合以下标准:•材料的规格、数量和质量应符合采购合同的要求。

•材料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或行业标准。

4.2 验收程序甲供材料的验收程序如下:1.乙方向甲方提供验收报告,包括材料的规格、数量和质量。

2.甲方组织专业人员进行实际验收。

3.如发现问题或不符合要求,甲方应向乙方提出整改要求。

4.乙方按照甲方的要求进行整改,重新提交材料。

5.行业专家对整改后的材料进行复验。

6.验收合格后,甲方与乙方进行结算。

5. 甲供材料的使用5.1 材料使用计划甲方应根据施工进度制定材料使用计划,并提前通知乙方供应。

5.2 材料使用记录甲方应对甲供材料的使用情况进行记录,包括使用日期、使用数量和使用地点等。

5.3 材料的保存和保管甲供材料的保存和保管应符合以下要求:•材料应妥善保管,防止遗失、损坏或盗窃。

•材料应存放在干燥、通风、防潮和防火的场所。

6. 甲供材料的结算6.1 结算依据甲供材料的结算依据应为以下材料:•采购合同或购销合同。

•验收报告和验收合格证明。

甲供物资管理办法

甲供物资管理办法

甲供物资管理办法关于外施工单位甲供物资管理办法为规范对外施工单位(甲供)材料管理工作,结合矿井生产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甲供材料申领及物资计划上报规定:1、工程合同中已明确由矿方供应的物资,施工单位必须提报“甲供物资需用计划单”,凡属首次供应的品种,施工单位至少应提前20天提出甲供材料需求计划,属同品种后续供应的,一般至少提前10日提出需求领取计划。

由机电科负责提报物资计划。

(合同中单独约定的按合同执行)。

2、外施工单位提报的“甲供物资需用计划单”必须经过项目部经理、监理、矿方工程科核对(机电安装工程由机电科核对)报分管物资矿领导批准后,交甲方机电科进行物资采购计划上报工作。

3、物资需用计划应以表格形式报送,且表格应列明:材料名称、规格、型号、计量单位、数量、到货日期、备注事项等有关内容。

如材料是分批分期到货的,必须详细注明每一批次的到货数量和日期。

4、外施工单位必须根据矿方要求上报年度、月度进尺计划物资需用计划。

于每月25日前上报下个月物资需用计划,如因计划报送不及时,造成材料到场时间延误、供货数量不足等情况,一切损失由施工单位负责。

5、上报的年度、月度物资需用计划应列出建设工程名称、分部分项工程名称、建设单位名称、监理单位名称、施工单位名称,在适当位置预留编制人、监理审核人、甲方主管科室审核人、分管矿领导批准人、接收人签字栏。

6、外施工单位物资需用计划签字盖章完毕后,报送矿物资管理人员,对于不按规定程序提报的,矿物资管理人员有权拒收或退回计划,不予提报。

二、外施工单位物资运输、发放管理规定:1、施工单位材料领用,必须由施工单位项目部经理、监理单位、甲方工程科核对(机电安装物资由机电科核对)报分管矿领导签字后方可领取。

2、材料领用单按照甲方统一格式填报、一式四联,审批完后各单位分别存档。

3、甲供材料出库,由外施工单位自行搬运及运输,所产生的二次转运费用由外施工单位自行负责。

4、外施工单位领取材料时要遵从库房管理规定、服从物资管理人员的指挥。

甲供材料管理办法

甲供材料管理办法

甲供材料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1、为有效规范甲供材料的管理,杜绝工程项目在建设中偷工减料、以次充好的现象,同时也为更好地控制进货源头,保证工程质量,加快施工进度,最大限度地降低工程造价,依据公司物资管理相关规定以及工程项目的招标文件、合同文本中的要求,特制定本办法。

2、甲供材料主要指钢材(包含板材和线材)、水泥、木材、管材、商品混凝土、砌块(包含砖、浆砌块等)、沙石料等建筑材料、装饰材料,也包括卫浴、机电类(开关、配电箱)、灯饰、空调、燃油、电缆、五金类材料等。

3、本办法适用于金润源集团(包括子公司和控股企业)所有工程项目建设。

4、本办法解释权归金润源集团公司第二章甲供材料的管理部门及职责对土建工程建设而言,甲供材料的主管部门为集团采购部,执行单位为集团贸易公司,其他关联部门为工程部、法务部、审计部、财务部、造价公司、监理公司(如果有)等,各部门职责如下:1、采购部:作为业主方代表,主要负责监督管理工作,对整个甲供材料流程进行监督。

对供应商的选择,甲供合同的签订,甲供材料的供应计划,材料的进场和验收,材料款的结算,材料的存储和保管等环节进行监督指导。

2、工程部:依据工程项目的类别、用量和实际建设需要,在立项、招标或合同谈判时确定是否采用甲供材料,划定甲供材料的种类、数量、规格及各项技术指标或等级,并在招标文件或施工合同中予以明确。

2、贸易公司:为甲供材料的实施部门,负责和审计、法律、造价等部门共同完成甲供材料的询价、招标(或议标)以及谈判,确定供应商,建立供应商合作数据库,签订供应合同。

同时负责甲供材料的供应计划、进场、核算等工作,为最终的工程结算提供准确数据。

3、法律部:负责甲供材料合同、协议的签订审查工作,确保供应合同或协议在法律层面上的完整和严谨,防范风险的存在。

4、审计部:负责对甲供材料的审计工作,核对材料的规格、数量以及供应程序是否完整,并审核甲供材料的结(决)算。

5、造价公司:负责向业主在招标文件或合同中提供甲供材料的设计种类、规格及数量,为业主提供判断和分析的依据,复核甲供材料的设计用量和实际用量,做好工程的结(决)算工作。

甲供材管理办法

甲供材管理办法

甲供材管理办法1、为进一步规范公司甲供材料管理工作,提高工作质量和办事效率,保证采购人员正确、高效地实施管理与服务,完善监督机制,兼顾质量和成本,在保证工程正常使用的前提下,提高材料(设备)质量,减少采购成本,结合项目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2、工程合同中已明确由我方供应的物资,凡属首次供应的品种,施工单位至少应提前1个月提出甲供材料设备需求计划,门窗和外墙面砖等加工和生产周期较长的材料一般至少提前3个月。

属同品种后续供货的,一般至少提前15日提出需求计划。

3、施工单位提出的需求计划经监理审核及我方工程负责人员批准后,交我方材料部作为下一月的月度材料供货计划。

月计划报送时间为每月的25日之前、周计划为每周的周四报送。

4、施工单位报送需求计划时,应充分考虑运输时间、生产周期等相关因素,为我方留出合理的采购时间。

如因计划报送不及时,造成材料到场时间延误、供货数量不足等情况,一切损失由施工单位负责。

5、材料需求计划封面应列出建设工程名称、分部分项工程名称、建设单位名称、监理单位名称、施工单位名称,标明编制人、审核人、批准人、接收人,并预留签字盖章位置。

6、材料需求计划应以表格形式报送,且表格应列明:材料名称、规格、型号、计量单位、数量、到货日期、备注事项等有关内容。

如材料是分批分期到货的,必须详细注明每一批次的到货数量和日期。

7、材料名称的书写应以材料的行业统一名称为准,不得使用简称、别称及俗称等。

规格及型号也应以国家或行业统一标准为准,不得使用厂家自编规格及型号,如无型号规格要求时,应予注明。

8、施工单位在有材料需求时,先根据需求状况编制材料需求计划(一式六份)经编制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五份报监理单位进行审核,一份直接报建设单位材料部。

9、材料计划由监理单位审核,审核完毕后相关专业监理工程师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再报我方工程部审批。

10、材料计划由我方工程部批准,经相关专业工程师、工程部经理签字后转预算部审核签字,最后由项目总工程师签字并加盖公章。

甲供材料管理办法

甲供材料管理办法

甲供材料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甲供材料的管理,确保工程项目的质量和进度,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所有工程项目的甲供材料管理,包括甲方采购、施工单位供应和使用等环节。

第三条甲供材料是指由工程项目的甲方采购,用于施工单位施工的材料。

第四条甲供材料的采购应按照公正、透明、合理的原则进行,确保材料的质量、价格、供货期等符合合同要求。

第五条施工单位应根据工程项目的实际需要和要求,按照采购合同中规定的甲供材料种类、规格、数量等进行采购,并做好记录。

第六条甲供材料的验收应由施工单位负责,验收应严格按照相关行业标准和国家规定的质量要求进行。

第七条甲供材料的使用应按照工程项目的要求和设计要求进行,并做好相应的记录。

第八条施工单位应负责甲供材料的安全、储存和保管工作,防止材料的损坏、丢失等情况发生。

第九条工程项目的甲方和施工单位应建立有效的沟通机制,及时解决甲供材料方面的问题和纠纷。

第十条对违反本办法的行为,甲方和施工单位有权采取相应的纠正和处理措施。

第二章甲供材料的采购第十一条采购甲供材料应按照工程项目的需求和质量要求进行,甲方应组织竞争性招标或询价等方式进行采购。

第十二条采购甲供材料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采购合同的规定进行,确保公平、公正、公开。

第十三条采购甲供材料应对供应商进行资格审查,并评定供应商的综合实力和信誉状况。

第十四条甲方应根据竞争性招标或询价结果确定供应商,签订正式合同。

第十五条采购甲供材料应符合国家和地方有关质量标准的要求,不能使用假冒伪劣产品。

第三章甲供材料的验收第十六条对采购的甲供材料应进行验收,验收时应检查材料的质量、规格、数量等。

第十七条验收应按照相关行业标准和国家规定的质量要求进行,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第十八条验收不合格的甲供材料应及时向供应商提出整改要求,并按照合同中的约定进行处理。

第四章甲供材料的使用第十九条施工单位应按照工程项目的要求和设计要求进行甲供材料的使用,材料的安装应符合相关施工规范。

工程项目甲供材料管理办法

工程项目甲供材料管理办法

工程项目甲供材料管理办法工程项目甲供材料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司工程项目建设中甲供材料的管理工作,保证工程建设进度的需求和材料质量标准,减少资金积压,降低工程建设成本,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基建工程项目建设中甲供材料的计划编报审核、材料验收、出库管理、帐务管理和结算管理。

第二章职责分工第三条计划部是甲供材料采购管理部门,负责甲供材料计划的终审、整合汇总上报实施采购,监督各项目部甲供材料计划的执行情况。

第四条工程部是甲供材料计划技术审核部门,负责材料计划中各类材料型号规格及技术要求合规性审查,负责参与相关部门组织的材料验收工作,并负责监督各项目部材料质量管理工作。

第五条财务部是甲供材料结算部门,负责对各项目部所属工程项目甲供材料供应量进行审查,并在工程结算费用中负责对甲供材料费用进行核减。

第六条矿山是工程项目甲供材料现场管理部门,具体负责审核、汇总、上报施工单位编报的甲供材料计划,参与材料验收,负责甲供材料的出库管理和帐务管理。

第三章管理内容第七条工程建设项目甲供材料根据施工合同规定的供货范围实行计划供应,禁止(或未经批准不得)超范围、超时段、超设计标准供应。

第八条甲供材料计划编制、审核、批准流程执行公司甲供材料计划申报流程。

第九条甲供材料计划由工程项目施工单位按施工合同约定的甲供材料供货范围和施工设计编制。

第十条材料计划编制时应使用材料标准名称、标准计量单位;正确标注规格型号、主要技术参数和材料执行标准;正确计算材料需求数量,不得粗算冒估。

第十一条甲供材料计划由施工单位编制人员、项目经理签字并加盖公章后一式五份,并经该项目监理单位审核后报公司相关部门审核。

第十二条施工单位对其编制的甲供材料计划的正确和计划报送时间节点负主要责任,凡因计划编报错误或供货时间延误造成的经济损失由计划编报单位自负。

第十三条材料月度计划于上月25日前、增补计划于当月5日前审批完成后报公司计划与发展部。

甲供材管理办法

甲供材管理办法

甲供材管理办法甲供材管理办法1.目的:1.1确保采购材料(设备)100%符合有关国家规范及标准。

1.2确保采购材料(设备)严格按合同要求进场,保证工程按质按期完成。

1.3严格按采购合同要求支付材料(设备)款,做到付款进度不超前于材料(设备)进场进度。

2.范围:新建项目工程承包合同中所指定的甲供材料(设备)。

3.职责:3.1设计部从建筑设计角度考虑,提出采购材料(设备)在美观及使用功能等方面的要求,并提供甲供料清单及验收规范。

3.2工程部负责甲供材料(设备)的采购资料准备、采购实施、组织验收以及检查采购材料(设备)是否按合同要求进场。

3.3预算部负责控制采购材料(设备)的付款方式以及付款进度。

4.程序:4.1工程部主办工程师按《招投标管理工作细则》规定要求进行甲供材料(设备)的采购。

4.2工程部主办工程师拟定《招投标文件》、《采购合同》及投标厂商的入围资格报请部门经理审批。

4.3主办工程师按经审批的《入围资格》要求邀请三至五家分供商进行招投标,并封样存至仓库,做好标识。

4.4施工图纸出齐后7天内,主办工程师应要求施工单位上交材料设备使用计划,同时考虑生产周期,由主办工程师编制《甲供材料(设备)采购工作计划》,经甲、乙双方协商后作为招投标的依据之一。

4.5所有甲供料须在房屋预售前一个月签订合同,在签订合同之前须预留20天合同审批时间,20天招投标时间。

4.6主办工程师会同预算部人员实施招投标。

4.7主办工程师按《招投标管理工作细则》及招投标结果,与供货厂商签订采购合同并报请审批。

5.甲供材料(设备)进场管理工作程序:5.1在甲供材料(设备)签约之前,主办工程师必须检查供货厂商的法人委托书、地址、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准用证、合格证、检测报告及其技术指标等资料是否符合《合同》和入围资格要求。

5.2监理公司材料员、施工单位材料员检查进场材料(设备)与“产品封样”是否相符,并将“产品封样”保留到工程竣工及至保修期结束。

甲供物资管理办法(附表格)

甲供物资管理办法(附表格)

甲供物资管理办法一、总则第一条本办法既是含有甲供物资的工程合同的组成部分,亦是物资采购合同的组成部分,工程合同承包人(甲供物资使用单位)和甲供物资供应商应按本办法的要求履行各自的职责。

本办法如与合同文件其他内容有矛盾的,以本办法规定为准。

第二条甲供物资是指由集团招标采购确定的,并交由相应工程承包人保管、施工或安装的建筑材料、装饰性材料、设备或机电设备。

建筑材料包括:水泥、商品砼、钢材等。

装饰性材料、设备包括:饰面材料、地板、洁具、龙头、卫浴五金等。

机电设备包括:电梯、发电机组、水泵、阀门、变频柜、空调主机、空调末端、冷却塔、家用中央空调、热水炉等。

二、采购数量与应供量第三条采购数量是集团与供应商签订的物资采购合同所约定的物资采购数量。

该数量为暂定数量,在集团确认供货完成后,按实际采购数量结算。

供应商应按集团下达的供货计划批次、数量分别进行相应物资的生产加工和供应,而不是直接按照合同约定的物资采购数量生产加工。

第四条应供量是指按工程合同约定,集团应向承包人提供的甲供物资数量。

应供量按以下方式计算:(一)对于不考虑损耗的材料和设备,其应供量等于工程合同所对应的工程量清单数量(净数量)。

(二)对于需考虑损耗的材料,应供量等于工程合同所对应的工程量清单数量(净数量)加上损耗量,即:应供量=工程量清单数量(净数量)×(1+损耗率)。

(三)对于型号、规格较多的甲供材(如管材管件等),如合同约定按甲供材料值总额控制应供量的,按合同约定执行。

三、物资卸货及看管责任第五条除供应商负责安装的物资外,如工程合同和物资采购合同未作规定,则卸货责任规定如下:(一)除洁具由供应商卸货外,其余建筑材料、装饰性材料及设备由承包人卸货;(二)机电设备由供应商卸货。

(三)以上卸货责任如相应合同中有明确约定,则按合同约定执行。

第六条装饰性材料、设备的卸货责任包括用人力将物资搬离运输车辆、转运至仓储场所、堆放整齐或安放牢固。

甲供物资管理细则

甲供物资管理细则

甲供物资管理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甲方供应物资的管理,加强对物资的监管,提高物资使用效率和保障甲方项目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甲方的所有项目和部门。

第三条甲方供应物资的管理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建立健全的供应体系。

第二章甲供物资的采购第四条甲方采购物资应根据项目需要编制合理的采购计划,并向供应商公开征询。

第五条甲方在采购物资时应注意以下事项:1.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进行采购,遵循公开招标、竞争性谈判等原则;2.合理选择供应商,注重供应商的信誉、实力及质量保证能力;3.采购合同应明确物资的名称、数量、质量要求、价格及交付时间等基本条款。

第三章甲供物资的仓储管理第六条甲方应建立完善的物资仓库管理制度,确保物资的安全储存和管理。

第七条甲方物资仓库管理的主要职责包括:1.做好物资的进货验收工作,检查物资质量、数量和包装情况;2.建立物资分类管理制度,对不同类型的物资进行分类储存;3.对物资进行定期盘点,确保库存数量的准确性;4.建立物资出库制度,对出库物资进行记录和跟踪;5.定期清点仓库内的物资,保持仓库整洁和安全。

第四章甲供物资的使用管理第八条甲方在使用物资时应遵循以下原则:1.合理、经济、节约地使用物资,防止浪费;2.严格按照操作规程使用物资,确保安全性和有效性;3.定期对物资进行保养和维修,延长使用寿命。

第九条甲方物资使用管理的主要职责包括:1.对物资使用进行监督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2.制定物资使用计划,确保合理调配和使用;3.对物资使用情况进行记录和分析,提出改进措施;4.定期清点和检查物资库存,对失效或过期物资进行处理。

第五章甲供物资的处置管理第十条甲方对于失效、过期或无法使用的物资应及时进行处置,防止造成资源浪费和环境污染。

第十一条甲方物资处置管理的主要职责包括:1.建立物资处置的流程和程序;2.对失效、过期或无法使用的物资进行分类处理,包括报废、回收等;3.组织物资处置工作,确保工作的顺利进行及追溯性;4.对物资处置情况进行记录和分析,提出改进意见。

甲供材料管理办法

甲供材料管理办法

目录第一章总则 0第一条目的 0第二条原则 0第三条适用范围 0第四条职责范围 0第二章操作细则 0第五条甲供材料(设备)的管理职责 0第六条工程配合、设计、安装、调试和验收 (4)第七条检验验收标准及索赔 (5)第九条甲供材料(设备)进度款的审批 (7)第十条甲供材料(设备)的结算 (8)第十一条合格供货方考评制度 (8)第十二条附表 (8)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1.1.规范甲供材料(设备)管理的操作流程,明确职责,选择优质的材料(设备)供应商。

1.2.保证采购的材料(设备)在符合质量及工期要求的基础上价格合理,实现合作共赢。

第二条原则1.3.确保材料(设备)符合设计要求及国家相关标准及规范。

1.4.严格按照合同要求进场,保证工程按质和合理工期。

第三条适用范围适用于集团公司各开发项目的甲供材料(设备)的管理工作,非开发项目看参照执行。

第四条职责范围2.1研发中心从建筑设计角度考虑,提出采购材料(设备)在美观及使用功能等方面的要求及验收规范。

2.2项目部负责甲供材料(设备)的采购资料准备、并提供甲供料清单、采购实施、组织验收以及检查采购材料(设备)是否按合同要求进场。

2.3造价采购部负责控制采购材料(设备)的付款方式以及付款进度。

2.4集团下属公司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制定管理细则,但管理细则不得与本管理办法冲突。

第二章操作细则第五条甲供材料(设备)的管理职责2.5甲方职责2.5.1熟悉供货合同中对供货周期的约定,根据合同约定和工程进度向供货方发出《供货通知》,该通知须包括材料(设备)的规格、数量和交付时间等内容。

2.5.2对供货方所供货物,甲方应组织材料(设备)安装单位(总包或分包单位)、监理单位、供货方共同验收,清点数量及规格型号,并对验收结果负责,同时甲方有权在材料(设备)安装后,要求供货方除去所有标记而无需支付任何额外的费用。

2.6供货方职责供货方应按约定时间和要求,完成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工作:2.6.1知识产权供货方须保证材料(设备)安装单位(总包或分包单位)和甲方在使用其提供的货物、服务时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专利权、商标权或其他知识产权的指控。

甲供材料管理办法

甲供材料管理办法

甲供材料管理办法一、总则。

甲供材料是指由建设单位提供给施工单位的建筑工程所需的材料。

为了规范甲供材料的管理,保障工程质量和进度,制定本管理办法。

二、甲供材料的管理。

1. 甲供材料的确定。

建设单位应在设计阶段确定需要甲供的材料,并在招标文件中明确列出。

施工单位在投标时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进行报价。

2. 甲供材料的验收。

施工单位在收到甲供材料后,应立即组织验收。

验收内容包括材料的数量、质量、规格等。

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3. 甲供材料的保管。

施工单位应建立健全的甲供材料保管制度,确保材料的安全和完整。

对于易损坏的材料,应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

4. 甲供材料的使用。

施工单位在使用甲供材料时,应按照设计文件和施工方案的要求进行操作,严格控制材料的消耗量,做到合理使用。

5. 甲供材料的返还。

施工单位在使用完甲供材料后,应将剩余的材料按照建设单位的要求进行返还。

返还的材料应保持完好,不得有任何损坏。

6. 甲供材料的管理责任。

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应明确甲供材料的管理责任,建立相应的管理制度和考核机制。

对于管理不善的单位,应给予相应的处罚。

三、甲供材料管理的监督。

1. 建设单位应指定专人负责甲供材料的管理工作,并定期对施工单位的管理情况进行检查。

2. 施工单位应配备专业的材料管理人员,严格执行甲供材料管理制度,做到及时、准确、规范。

3. 监理单位应加强对甲供材料管理的监督,及时发现问题并提出整改意见。

四、甲供材料管理的改进。

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应定期召开会议,总结经验,发现问题,并及时进行改进。

五、结语。

甲供材料管理对于工程质量和进度具有重要意义,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应共同努力,加强管理,确保甲供材料的合理使用和有效管理。

以上就是甲供材料管理办法的相关内容,希望各位能够认真执行,共同维护工程质量和进度。

甲供物资管理办法

甲供物资管理办法

甲供物资供应管理工作程序目的规范甲供物资的供应管理,保证材料/设备的质ST数畫及供应时间满足工程进度及合同约定的要求。

甲供物资:是指由甲方为公司自营或合作项目釆购的建筑材料.装饰性材料.设备和机电设备。

物资采购种类由甲方根据相关文件和项目特点參照常规采购范S确定。

根据各项目的分判方秦,适用于所有项目的甲供物资供应營理工作。

如:建筑装饰性材料.设备:饰面材料、洁冥.小五金.瓷砖等纯供应类材料设备;以及地板.户内门.橱柜.淋浴屏.厨房电器、非标准灯具等带少S安装工作的材料设备;机电设备包括:电梯.发电机组.开关插座、配电箱、生活供水设备。

工作程序3.1 物资需求计划3,1.1 甲方依据项目施工进度计划及材料/设备的供货周期,提前组织承包商/分包商编制《物资需求计划》,需求计划由承包商/分包商项目经理签发,并由甲方项目部审核后,发送供应商,此计划同时在甲方g存备档。

3.1.2 《物资需求货计划》提交时间应于总承包方进场后一个月内完成,计划到货时间精确程度不得超过十天。

3.13 甲方将《物资需求计划》下达给供应商,并与供应商洽商或修订物资供应计划,并于一周内书面通知总承包方。

3.1.4 总承包方须对其提出的物资需求数a的准确性负责。

因数fi不准造成物资过剩的,如采购合同未作规定,则甲方不负责剩余物资退货;造成物资供应不足的,总承包方可继续向甲方申报需求计划,但因物资供应延迟导致分判工程工期延误的责任由总承包方承担。

因设计变更导致物资用S 增减的,总承包方应在收到变更指示后的一周内向甲方 发出物资需求增减指示,延误责任依据相应条款执行。

供应计划簽理流程:承包商编制并提交《甲供物资供应计划表》f 监理单位审核 萌认f 甲方项目部审核确认f 成本部核对供货合约,确认f 项目部下发采购指令 f 项目部督促供应商按要求及时S 保质.足交货,对供应结果进行跟踪。

饰面材料.瓷砖、地板以及水暖装饰件.五金的主要品种物资应确认样板;机电 设备或带安装类视验收需要可萌认样板。

甲供物资管理办法

甲供物资管理办法

甲供物资管理办法1.范围为规范本工程建设设备、材料的管理,确保工程建设质量和造价控制,推动工程建设达标、创优,特制定本办法。

本制度适用于本工程甲供物资管理。

2.规范性引用文件华电国际物资〔2013〕1420号《华电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物资管理办法》华电国际物资〔2012〕81号《华电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物资采购管理办法》华电国际物资〔2012〕122号《华电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基建物资采购管理办法》华电国际物资〔2015〕309号《华电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基建物资现场管理办法(试行)》3.定义3.1设备是指建设单位根据工程设计,通过招投标购置用于该工程建设的所有主辅机,对确保建设单位安全可靠和经济运行具有决定性意义。

3.2甲供物资是指根据施工合同规定由建设单位采购、付款,用于该工程的所有设备、材料。

3.3设备、材料物资代保管单位是指根据施工合同或招投标结果确定,依据招标文件和《设备材料代保管协议》的规定对建设单位提供的设备、材料负有卸货、验收、标识、保管、发放及信息反馈责任的管理单位(以下简称物资保管单位)。

3.4需用计划是指各参建单位根据工程进度情况编制的提前3个月的物资需用滚动计划,每月更新一次。

4.职责4.1物资代保管单位根据《设备材料代保管合同》的规定,制定设备材料卸货、验收、标识、保管、发放具体实施办法,报监理、建设单位审批后并负责具体实施,及时报告设备材料收发存信息。

4.2建设单位对所供设备材料的代保管负有指导、监督、检查、考核的责任。

4.3监理单位对设备材料的代保管全过程工作负有指导、监督、检查的日常责任。

4.4各参建单位应于每月20前将下三个月的设备(或部件)、材料需用计划上报建设单位工程技术部审批后报建设单位物资采购部。

5.管理内容5.1接运卸货5.1.1设备材料合同签订后,建设单位需定期向物资代保管单位提供已经签订的设备材料的合同和技术协议的相关部分(复印件或电子版),通报设备材料的到货预报信息,信息应及时准确,方便物资保管单位提前准备机具人力卸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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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供物资管理办法(总8页) -CAL-FENGHAI.-(YICAI)-Company One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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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范围
为规范本工程建设设备、材料的管理,确保工程建设质量和造价控制,推动工程建设达标、创优,特制定本办法。

本制度适用于本工程甲供物资管理。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华电国际物资〔2013〕1420号《华电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物资管理办法》
华电国际物资〔2012〕 81号《华电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物资采购管理办法》华电国际物资〔2012〕122号《华电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基建物资采购管理办法》华电国际物资〔2015〕 309号《华电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基建物资现场管理办法(试行)》
3. 定义
3.1 设备是指建设单位根据工程设计,通过招投标购置用于该工程建设的所有主辅机,对确保建设单位安全可靠和经济运行具有决定性意义。

3.2 甲供物资是指根据施工合同规定由建设单位采购、付款,用于该工程的所有设备、材料。

3.3 设备、材料物资代保管单位是指根据施工合同或招投标结果确定,依据招标文件和《设备材料代保管协议》的规定对建设单位提供的设备、材料负有卸货、验收、标识、保管、发放及信息反馈责任的管理单位(以下简称物资保管单位)。

3.4 需用计划是指各参建单位根据工程进度情况编制的提前3个月的物资需用滚动计划,每月更新一次。

4. 职责
4.1 物资代保管单位根据《设备材料代保管合同》的规定,制定设备材料卸货、验收、标识、保管、发放具体实施办法,报监理、建设单位审批后并负责具体实施,及时报告设备材料收发存信息。

4.2 建设单位对所供设备材料的代保管负有指导、监督、检查、考核的责任。

4.3 监理单位对设备材料的代保管全过程工作负有指导、监督、检查的日常责任。

4.4 各参建单位应于每月20前将下三个月的设备(或部件)、材料需用计划上报建设单位工程技术部审批后报建设单位物资采购部。

5. 管理内容
5.1 接运卸货
5.1.1 设备材料合同签订后, 建设单位需定期向物资代保管单位提供已经签订的设备材料的合同和技术协议的相关部分(复印件或电子版),通报设备材料的到货预报信息,信息应及时准确,方便物资保管单位提前准备机具人力卸货。

5.1.2 对到达工地的设备材料,具体卸货、外包装检查、数量确认工作由物资保管单位负责。

设备材料卸货一般应在当天完成,特殊情况必须在两天内完成。

5.1.3 物资代保管单位应认真检查到货箱件的外观及数量。

如没有问题则由物资保管单位签到货回单,将回单复印件交建设单位物资采购部。

在卸货过程中,如发现外包装或数量有问题,物资保管单位应做好书面接货残损记录,并由承运人签名或承运人出具有关部门开具的货损记录,还应及时拍照取证,如货物件与运单不符,也应记录并由承运人签名。

卸货完毕后,由物资代保管单位和建设单位共同在承运人的货运单上签上实际收货件数、破损注明、日期,并签名。

如物资代保管单位未发现卸货前的箱件外观损坏及数量缺少问题,则造成的损失由物资代保管单位承担,并且建设单位应对其进行考核。

主设备的主要附件、进口件等到货,在卸货前,监理、建设单位应共同对设备材料的外观及箱件数情况进行检查。

5.2 开箱
5.2.1 物资代保管单位应于每月25日前上报下月开箱计划,经监理、工程技术部、物资采购部审批后,物资代保管单位应按审核后的开箱计划,组织机具、人员进行开箱检验,以确认厂家提供设备材料的外观质量、名称、数量等方面是否符合装箱单及合同要求,以便及时发现问题,由物资采购部向卖方索赔作准备。

开箱检验的具体工作由物资代保管单位负责组织,开箱的组织工作应以开箱计划为准,如有变动应提前2天书面通知建设单位和监理,开箱前7天由建设单位以书面形式通知供货单位,参加验收单位:物资采购部、工程技术部和档案管理部、监理单位、物资代保管单位、供货单位、相应的安装单位。

必要时请商检部门(对于进口设备)参加。

在设备/材料开箱验收时,物资保管单位或相关单位认为有必要时,可以另外邀请有关部门的技术人员对照图纸进行核对检查。

5.2.2 开箱检验的内容
5.2.3 开箱检验后物资代保管单位人员应及时填写设备开箱检验记录表及设备开箱检验资料记录表,并由供应商、物资代保管单位、监理单位、建设单位、相应安装单位五方参与开箱人员共同签字。

开箱记录表一式六份,供应商、物资代保管单位、相应安装单位、监理单位、物资采购部、档案管理部各一份。

5.2.4 据《验规》和技术规范规定需要复试、试验的材料,如钢筋水泥等(如甲供)、保温材料、高强螺栓、油料等,应有安装单位负责进行复试,需要监理见证取样,参照《施工单位自购主材管理规定》的相关规定,其形成的检验报告作为《材料验收记录》。

5.2.5 电缆的耐压和绝缘试验、金属材料探伤、(特殊合金属材料金相)试验、设备填充物的相关试验等由施工单位负责实施,如有问题应将具体情况及时报告物资保管单位、监理和建设单位处理。

格式见《现场物资缺陷及责任鉴定表》和《设备材料缺陷处理报验表》。

5.2.6 对于验收时设备存在的问题,索赔工作由建设单位负责。

5.2.7 建设单位档案管理部负责设备材料开箱资料的收集、归档保存和下发工作。

5.3 保管、防护、标识
5.3.1 设备的保管、发放具体工作由物资代保管单位负责实施,物资的领用需经工程技术部、物资采购部审核。

5.3.2 物资代保管单位负责制定设备材料卸货、验收、标识、保管、发放制度,报监理、建设单位审批后并负责具体实施。

建设单位将不定期联合监理对物资代保管单位按批准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

建设单位将根据检查情况对物资代保管单位进行考核。

5.4 备品备件、专用工具
5.4.1 设备到货后,物资代保管单位及时将备品备件、专用工具、精密仪器仪表分出交给建设单位物资采购部进行保管,对未及时分出交建设单位物资采购部前,物资代保管单位应妥善保管。

5.4.2 备品备件、专用工具的领用必须经建设单位同意。

具体程序为:
填写申请领用单后,到相关分场、车间领取,并明确归还日期。

详见备品备件、专用工具申请领用单。

5.5 设备材料简报
5.5.1 物资代保管单位定期编制《设备材料信息简报》报送监理单位和建设单位,监理和建设单位各两份。

5.5.2 《设备材料信息简报》编制(每周出版一期),工程或设备材料进货高峰时期一周两报。

5.6 其他情况
5.6.1 当有关各方在验收时,对设备缺件、缺陷、数量、质量、技术标准、处理方法与物资保管单位意见不一,由建设单位主持,组织各有关方进行讨论予以解决;如仍不能达成一致意见时,由上级主管部门协调解决。

当工期紧迫时,建设单位有权请某单位先行处理,待上级主管部门协调处理后,由主持单位补办有关手续的记录,其所发生费用由责任方承担。

附表:见监理典表A、B、C类表及建设单位规范用表。

6. 检查与考核
6.1 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6.2 本制度解释权归物资采购部。

6.3 本制度如有与上级公司有关规定相冲突的条款,以上级公司有关规定为准。

7.附录
7.1 附录A:甲供设备材料管理程序
7.2 附录B:现场物资缺陷及责任鉴定表
7.3 附录C:设备材料缺陷处理报验表
7.4 附录D:甲供设备(材料)领用申请表
附录A
甲供设备材料管理程序
注:本表一式五份,工程技术部、物资采购部、监理单位、生产厂家、缺陷提出单位各一份。

附录C
华电石热新建工程
设备材料缺陷处理报验表
编号:
附录D
华电石热新建工程
本表由施工承包单位填写,参加单位各存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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