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许可法律文书示范文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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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行政许可法律文书示范文本之一

一、卷宗

本文书是行政许可案件卷宗的封面。

1、文书依据

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第21条。

2、制作要求

(1)类别:写明行政许可的具体种类,如生产许可证、营业执照等。

(2)案由:一般表述为,当事人+申请的行政许可项目+案。

(3)处理情况:简要表明主要处理过程,明确写出处理结果。作出行政许可决定、颁发有关证照的,应当写明证书名称及编号。

(4)保管期限:按照《档案法》

(5)编号:(双)××××2008—001号

行政许可法律文书示范文本之二

卷内文件目录

二、卷类文件目录

本文书是集中表明卷内文件情况的文书。

1、制作要求

卷内文件材料应该按取得或形成先后顺序排列。

(1)序号:按阿拉伯数字1、2、3……顺序填写。

(2)文件标题:按文件名称如实填写,如“行政许可申请书”、“受理决定书”等。

(3)文件编号:如实填写,如(双)××××不受字[2008]第005号。

(4)其他事项如实填写。

行政许可法律文书示范文本之三

行政许可申请材料清单

(公民姓名或法人、其他组织名称):

你(单位)申请的行政许可事项,经清点,申请材料清单如下:———————————————————————————————————————————————————————————————————————————————————————————————————————————————————————————————————————————————————————————————————————————————————————————————————————————————————————————————————————————————————————————————————————————————————————

收件日期:年月日。

收件人(签名):

申请人(签名):

(印章)

年月日

本文书一式三份。一份送达当事人,一份行政机关存档,一份由政务中心窗口存档。

三、申请材料清单

申请材料清单是行政机关收到行政许可申请人申请材料的明细目录,可以确定行政许可期限的开始日期,也可以防止与申请人发生分歧,为申请人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提供方便。。

1、制作要求

1)应当明确记载收到申请材料的名称、件数、原件还是复制件。

2)明确注明收件日期。

3)收件人、申请人签名。申请人委托代理人申请的,应当要求代理人出示委托书、身份证件。委托书、身份证件复印件应当存档。

4)加盖专用印章,表明机关出具。

5)申请人要求带回的材料,本文书上不能记载,防止发生争议。

6)收到申请人按要求补正的材料后,应该就收到的补正材料再次制作该文书。

行政许可法律文书示范文本之四

当场行政许可决定书

双×许当准字[ ]第号

(公民姓名或法人、其他组织名称):

你(单位)申请的________________行政许可事项,

经审查,符合法定条件、标准。

根据《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四条第二款的规定,准予行政许可。许可范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许可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印章)

年月日

本文书一式三份。一份送达当事人,一份行政机关存档,一份由政务中心窗口存档。四、当场行政许可决定书

当场行政许可决定书是对能够当场作出许可决定时用的文书。

1、法律依据

《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四条第二款。

2、制作要求

1)明确写明许可范围、许可期限,必须保持和许可证书一致。

不写明许可范围,被许可人有可能在有关活动中只出示行政许可决定书,从而超许可范围进行非法活动。

2)送达应当使用送达回证,并将送达回证归档。

行政许可法律文书示范文本之五

行政许可申请不予受理决定书

双×许不受字[ ]第号

(公民姓名或法人、其他组织名称):

你(单位)申请行政许可事项,经审查,请按下列项办理:

1、申请事项依法不需要取得行政许可。

2、申请事项依法不属于本行政机关职权范围,请向行政机关申请。

根据《行政许可法》第三十二条第一款第项的规定,决定不予受理。

如不服本决定,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之日起六十日向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三个月内依法向提起行政拆讼。

(印章)

年月日本文书一式三份。一份送达当事人,一份行政机关存档,一份由政务中心窗口存档。

五、不予受理决定书

本文书是对申请人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查,不符合受理条件,决定不予受理,给予申请人的书面凭证。

1、法律依据

《行政许可法》第三十二条。

2、制作要求

(1)编号:如×××不受字[2008]第001号。

(2)对不属于本机关职权范围的申请,明确填写具有职权的机关,履行法定告知义务。

(3)应制作送达回证,并将送达回证归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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