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评资质等级乙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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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评资质等级:乙级

环评证书号:国环评证乙字第2410号

无棣众诚供热有限公司

鲁北热电厂1×50MW背压机组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日照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所有限公司

二零一九年三月

概述

一、项目特点

(一)建设单位及项目由来

无棣众诚供热有限公司是由滨州市发改委能交[2012]99号文件批复建设的热电联产企业,隶属鲁北高新区管委会,注册资金700万元,现有职工300人,公司位于滨州市无棣县埕口镇山东鲁北高新技术开发区内,作为该园区集中供热热源点,担负着为开发区工业用户及生活区等热用户供热的重任。

无棣众诚供热有限公司供热主要包括四个供热中心,分别为鑫岳供热工程、鲁北供热工程、三岳供热工程、森岳供热工程,四个供热中心均分布在四个厂区内,彼此独立建设。

鲁北热电厂现有工程为1×410t/h、1×220t/h高温高压煤粉锅炉配套1×100MW NC 型、1×25MW CB型汽轮机组项目,由鲁北集团承建,于2014年6月建成,该项目现状环境影响评估报告于2017年5月4日取得山东省环保厅备案批复(鲁环评函[2017]78号)。2018年3月滨州市环保局下发了滨环督办[2018]30号文,2018年滨州市发改委下发了滨发改能交[2018]94号,将无棣众诚供热有限公司供热中心项目鲁北集团2#机组(1×100MW NC型)列为“违规燃煤自备机组”,要求及时停运。目前鲁北集团热电厂2#抽凝机组已停运; 1×410t/h、1×220t/h高温高压煤粉锅炉配套1×25MW型汽轮机组及减温减压器运行中。

为满足区域供热、供电需求,减少减温减压器供热的能源浪费,无棣众诚供热有限公司拟在鲁北热电厂现有厂房内建设1×50MW背压机组项目。项目建设过程中锅炉部分相对于现有工程不变,主要建设内容为拆除1×C100MW 抽凝式汽轮机、1×100MW发电机组,新增1×B50MW背压式汽轮机、1×50MW发电机组。

(二)现有工程概况

现有工程主要建设内容为1×410t/h+1×220t/h高温高压煤粉锅炉+1×100MW NC 型(抽凝机组目前已停运)、1×25MW CB型汽轮发电机组,配套建设SCR脱硝装置(3层催化剂层,脱硝效率90%)、电袋复合除尘器+湿电除尘器、石灰石-石膏湿法脱硫(1炉2塔、6层喷淋层,综合除尘效率99.98%、脱硫效率98.25%)及1根120m高烟囱、机力通风冷却塔、变压站。

本次环评对现有工程的锅炉烟气污染物排放进行了监测,监测结果表明现有工程外排锅炉烟气中烟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汞及其化合物可以满足烟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汞及其化合物排放浓度执行《山东省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 37/664—2013)及其2号修改单(鲁质监标发〔2016〕46 号表3“燃煤(含水煤浆)锅炉”的超低排放限值、《山东省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 37/2376-2013)表2一般保护

35mg/m3、NOx50mg/m3、烟尘5mg/m3、汞及其化合物0.03mg/m3)要区标准限值要求(SO

2

求。

本次环评监测结果表明,现有工程破碎机含尘废气、落煤点含尘废气、灰库含尘废气气颗粒物排放浓度满足《山东省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 2376-2013)表2一般保护区浓度限值要求(20mg/m3),排放速率可以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要求。本次环评对厂界颗粒物、氨进行了监测,监测结果表明厂界颗粒物可以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颗粒物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氨可以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标准。

现有工程脱硫废水量5m3/h,入现有工程脱硫废水处理系统处理达《火电厂石灰石-石膏湿法废水水质控制指标》(DL/T997-2006)后全部回用,不外排;其它废水处理后全部回用不外排。现状生活污水量0.22m3/h,排入山东金海钛业有限公司生活废水处理站处理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城市杂用水水质》(GB/T18920-2002)杂用水水质标准后用于厂区内渣场降尘、道路泼洒等,不外排。

现有工程固废主要除尘灰、渣、脱硫石膏、废油及废树脂、废含钒脱硝催化剂、废滤膜及少量生活垃圾等。锅炉灰渣、脱硫石膏均由山东鲁北企业集团总公司水泥厂综合利用。废滤膜由供应厂家回收综合利用。生活垃圾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理。废油、废树脂、废含钒脱硝催化剂属于危险废物目前尚未产生,废油暂存在危废间。目前建设单位已经与山东中再生环境服务有限公司签订了危废处置协议。现有工程固体废物均得到妥善处理处置。

本次环评监测结果表明,现有工程各厂界昼间、夜间噪声值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

现有主要大气污染物排放量为颗粒物22.3t/a、SO

62.6t/a、NOx240.7 t/a,,满足

2

企业排污许可证913716230730027442002P (2017-09-29至2020-09-28)许可年排放

量限值要求。

(三)本工程概况

本工程在现有汽机房内建设,拆除1×C100MW 抽凝式汽轮机、1台100MW发电机,新增1台B50MW背压式汽轮机、1台50MW发电机。总投资9227万元。建成后全厂外供蒸汽量420t/h,供电量39315.6万kWh/a,热电比7.18,热效率73.07%。

本工程仅新建 1台50MW背压式汽轮机、发电机组,以替代原来100MW抽凝汽轮机、发电机组,锅炉相关主辅设施不变,不新增大气污染物产生及排放量。

本工程建成后不需要对背压式汽轮机进行冷却,则原来的海水冷却系统停用。本项目循环水排污水量较现有工程减少11880m3/a;循环水排污水全部回用于脱硫、煤场喷洒等,不外排。项目建成后脱盐水装置增加排水量18 m3/h(14.47万m3/a),属清净下水,汇入雨水系统排放。从全厂考虑,项目建成后全厂生产废水处理后全部回用,生活废水经金海钛业处理后全部回用,全厂废水均不排入外环境。

本工程不涉及固废,全厂固废量无增减。

本工程新增50MW 背压式汽轮机、发电机组,采取相应减振、隔音等降噪措施。

本工程建成后全厂主要污染物排放量与现有工程比不变,全厂主要大气污染物排放

62.6t/a、NOx240.7 t/a,满足企业排污许可证量为颗粒物22.3t/a、SO

2

913716230730027442002P (2017-09-29至2020-09-28)许可年排放量限值要求。

二、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过程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的要求,无棣众诚供热有限公司委托我单位进行该工程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接受委托后,项目组对工程现场进行了勘察、收集了相关工程资料,在环境质量现状监测及调查、项目工程分析的基础上,按照相关技术导则及规范的要求,开展各环境要素的影响预测及评价,分析工程建设可能引起的环境影响,提出环境保护措施与建议,给出工程环境可行性的评价结论。

三、分析判定相关情况

本工程新建 1台50MW背压式汽轮机组,替代原来100MW抽凝汽轮机组,锅炉相关主辅设施不变,不新增大气污染物产生及排放量,对周围环境空气影响较小。本工程建成后全厂生产生活废水处理后全部回用,全厂废水不排入外环境,不会对对周围地表水系产生不良影响。本工程厂址处地层泥岩为主,渗透性不强,不易污染,在落实地下水污染防治及管理措施的前提下,对地下水环境影响较小。在采取各项声污染防治措施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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