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所得税操作手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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刚出的《个人所得税操作务实》
目录
第一章个人所得税基础知识
第一节概述
第二节纳税义务人及其纳税义务的确定
第三节课税对象
第四节税率
第五节计税依据的确定
第六节征收管理
第二章征税范围及税额计算
第一节工资、薪金所得
第二节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所得
第三节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生产经营所得第四节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第五节劳务报酬所得
第六节稿酬所得
第七节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第八节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第九节财产租赁所得
第十节财产转让所得
第十一节偶然所得
第十二节经国务院财政部门确定征税的其他所得第三章减免项目
第一节免税项目
第二节暂免征税项目
第三节减征项目
第四节捐赠
第四章实务问答
第一节工资、薪金所得实务问答
第二节劳务报酬所得及其他所得实务问答
第三节涉外个人所得税实务问答
第五章特殊行业的个人所得税征管
第一节新闻出版业从业人员个人所得税征管第二节律师事务所从业人员个人所得税征管第三节机动出租车驾驶员个人所得税征管第四节演出市场个人所得税征管
第五节服务业从业人员个人所得税征管
第六节广告市场从业人员个人所得税征管第七节建筑安装业个人所得税征管
第八节个人办学所得个人所得税征管
第九节出售住房个人所得税征管
第十节生猪生产和流通个人所得税征管
第十一节医疗服务活动个人所得税征管
第十二节保险营销员个人所得税征管
附录:
1、《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1999年修订)
2、《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
3、《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
4、《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
5、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暂行办法》的通知6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个人所得税自行申报纳税暂行办法》的通知
7、《中共四川省纪律检查委员会、中共四川省委组织部、四川省监察厅、四川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党员、干部带头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的通知》
第一章
个人所得税基础知识
本章主要介绍我国个人所得税税制沿革,居民纳税义务人、非居民纳税义务人的界定以及各自所承担的纳税义务;按纳税人、征税对象、税率等税制要素对我国现行个人所得税制作简单介绍,同时对超额累进税率、速算扣除数、加成征收等专业术语作简单介绍。
第一节概述
一、概念
个人所得税是对个人(自然人)取得的各项应税所得征收的一种税。它是世界各国普遍开征的税种,最早于1799年在英国创立,目前,世界上已有140多个国家开征了这一税种。
我国的个人所得税征收较迟,1950年政务院公布的《税政实施要则》中,曾列举有对个人所得课税的税种,当时定名叫“薪给报酬所得税”,但是由于我国生产力和人均收入水平低,长期实行平均主义的低工资制,没有对个人所得征税的物质基础,因此,虽然设立了税种,却一直没有开征。直到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随着改革开放的发展,个人收入的增长,居民已经具备了一定的税收负担能力,而且在我国取得收入的外籍人员日益增多,我国在国外从事经济活动和其他劳务的人员也逐渐增加,因此,个人收入情况发生了很大变化,收入渠道多样化,已经出现了一些高收入者。为了调节个人收入差距的过分悬殊,适应对外开放和对内搞活的需要,1980年以后,我国相继出台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个体工商业户所得税暂行条例》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收入调节税暂行条例》,形成了我国对个人所得课税三个税收法律、法规并存的状况,这三个税收法律、法规的施行,对于促进我国对外经济技术交流与合作,缓解社会分配不公的矛盾,增加财政收入都发挥了积极作用。但是,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不断发展和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化,这三个税收法律、法规逐渐暴露出一些矛盾和问题,主要表现在:对同属个人所得,区别对象,分别适用不同的税种,法律上显得不规范,
没有体现税收公平性原则;费用扣除偏低,名义税率过高;由于社会经济生活发生了诸多变化,三个税收法律、法规在征税范围、应税项目以及免税政策等方面,已不能适应形势发展变化的要求,需要加以调整和完善。
为了规范和完善对个人所得课税的制度,适应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在认真总结以往经验和借鉴国外有益做法的基础上,本着“公平税负,简化税制,合理调节”的原则,1993年,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通过了《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同时公布了修改后的《个人所得税法》,新的《个人所得税法》自1994年1月1日起施行。1994年1月28日国务院第142号令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1 999年8月30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了第二次修正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
2000年9月,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根据《国务院关于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征收所得税问题的通知》有关“对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停征企业所得税,只对其投资者的经营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的规定,制定了《关于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投资者征收个人所得税的规定》,明确从2000年1月1日起,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投资者将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
二、现行个人所得税制度的主要特点
我国现行个人所得税制度主要有以下五个特点:
1、分类征收
个人所得税制大体可分为三种类型:分类所得税制、综合所得税制和混合所得税制。三种税制各有所长,结合我国国情,我国选用的是分类所得税制,即将个人取得的各种所得划分为11类,分别适用不同的费用减除规定、不同的税率和不同的计税方法。实行分类课税制度,可以广泛采用源泉扣缴办法,加强源泉控管,简化纳税手续,方便征纳双方。对不同的所得实行不同的征税方法,体现国家的产业政策。
2、累进税率与比例税率并用
比例税率计算简便,便于实行源泉扣缴;累进税率可以合理调节收入水平,体现公平原则。我国现行个人所得税制度根据各类个人所得的不同性质和特点,将两种税率结合使用。其中:对工资、薪金所得,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所得,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承租经营所得,采用累进税率,量能负担。对其他所得项目,采用比例税率,等比负担。
3、费用扣除额较宽
本着费用扣除从宽、从简的原则,采用定额扣除和定率扣除相结合的费用扣除方法。对工资、薪金所得,每月减除费用800元,对劳务报酬等所得,每次收入不超过4000元的减除800元费用,每次收入40 00元以上的减除20%的费用。按照这样的标准减除费用,实际上等于对绝大多数劳动者的工资、薪金所得予以免税,也使得提供一般劳务,取得劳务报酬的个人大多不用负担个人所得税。
4、计算简便
由于我国个人所得税的费用扣除采取总额扣除法,免去了对个人实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