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北京东城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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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北京市东城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部门预算
目录
一、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二、2018年部门预算表
1.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2.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3.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4.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5.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6.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7.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8.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9.项目支出预算表
10.政府采购预算表
三、2018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四、名词解释
一、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1、负责指导、协调各街道各部门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和区委区政府关于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决策部署,重点协调、推动涉及多个地区、部门的社会治理重要事项的解决;
2、组织开展平安东城创建活动;
3、组织开展群防群治工作;
4、调查研究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重大问题并提出对策建议;
5、开展督导检查,对工作成效明显的提出表彰奖励的意见和建议,对存在问题的提出整改意见,并督促整改;
6、对发生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社会稳定重大问题的单位和个人,提出实行责任查究和“一票否决”的意见和建议;
7、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本部门部门预算单位1户,包括政府机关1户;财政补助事业单位0户;经费自理事业单位0户。
纳入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二级预算单位包括:无
二、2018年部门预算表
预算03表2018年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2018年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单位:万元(保留六位小数)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单位:万元(保留六位小数)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单位:万元(保留六位小数)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单位:万元(保留六位小数)
预算08表2018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单位:万元(保留六位小数)
预算09表2018年项目支出预算情况表
预算10表2018年政府采购预算情况表
三、2018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本部门2018年收支总体情况的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本部门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本部门2018年收支总预算839.22万元。
(二)关于本部门2018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收入预算839.2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839.22万元,占100%;纳入专户管理的资金收入0万元,占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不含事业单位预算外资金) 0万元,占0%;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万元,占0%;上年结转0万元,占0%。
(三)关于本部门2018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支出预算839.22元,其中:基本支出450.23万元,占53.65%;项目支出388.99万元,占46.35%;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事业单位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关于本部门2018年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的说明
本部门2018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839.22万元。财政拨款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839.22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839.22万元、
国防支出0万元、公共安全支出0万元。
(五)关于本部门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1.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本部门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839.22万元,比2017年执行数增加207.59万元,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增加了具体工作项目,以及部门人员增加,导致工资福利支出增加。
2.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839.22万元,占100%;教育(类)支出0万元,占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0万元,占0%;医疗卫生(类)支出0万元,占0%。
3.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18年预算数为450.23万元,比2017年执行数增加27.59万元,增长6.1%。
(2)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018年预算数为388.99万元,比2017年执行数增加180万元,增长46.27%。增加原因是新增了具体工作项目。
(六)关于本部门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450.23万元,其中:人员经费420.82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其他社会保险缴费、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
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采暖补贴、物业服务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29.38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差旅费、交通费、福利费、物业管理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七)关于本部门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东城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开支单位包括本级及所属单位。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0元,比2017年(减少/增加)0元。
1.因公出国(境)费用
2018年预算数0元,比2017年(减少/增加)0元。
2.公务接待费
2018年预算数0元,比2017年(减少/增加)0元。
3.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
2018年预算数0元,比2017年(减少/增加)0元。
(八)关于本部门2018年政府性基金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