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绿化和园林绿地用植物材料木本苗C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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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绿化和园林绿地用植物材料木本苗CJ/T34-91
1正题内部实质意义与适用规模
2援用尺度
3表名称的词术语
4技能要求
5检测方法
6
查验规则
7标记、掘苗、包装、运输、假植或存贮
附录A常用树木幼株产物主要规格质量尺度(补充件)
中华人民民主国行业尺度
都会绿化和园林绿地用植物材料
木茎苗
CJ/T34-1991
1正题内部实质意义与适用规模
本尺度划定了用于都会绿化和园林绿地的露地栽植树木幼株产物的规
格、质量、查验和验收等技能要求,及标记、掘苗、包装、运输、假植或存贮等基本要求。
本尺度适用于培育幼苗的园地露地培育的出圃树木幼株。
2援用尺度
CJ14都会园林培育幼苗的园地育苗技能规程
GB6000主要造林树种树木幼株
3表名称的词术语
树木幼株类型:按培育树木幼株树种的天然形态分为常绿针叶乔木、落叶针叶乔木、常绿阔叶乔木、落叶阔叶乔木、常绿针叶灌木、常绿阔叶灌木、落叶阔叶灌木、常绿藤木、落叶藤木、竹类、棕树类等品类;一起催生型、匍匐型、蔓生型、单干型、等类型。
一起催生型树木幼株:指天然生长的树形呈一起催生状的树木幼株。
匍匐型树木幼株:指天然生长的树形呈匍匐状的树木幼株。
蔓生型树木幼株:指天然生长枝子呈蔓生状的树木幼株。
单干型树木幼株:指颠末人工致形后具骨干的树木幼株。
小乔木:指树种天然生长成龄树高在3-8m的乔木。
中乔木:指树种天然生长成龄树高在8-15m的乔木。
大乔木:指树种天然生长成龄树高在15m以上的乔木。
干径:指树木幼株骨干离地外貌130cm处的直径适用于大乔木和中乔木。
基径:指树木幼株骨干离地外貌处10cm基部直径适用于小乔木和单干型灌木。
冠径:指乔木树冠铅直投影面的直径。
蓬径指灌木灌丛铅直投影面的直径
树高:指乔木从地外貌至树木正常生长顶真个铅直高度。
分枝点高:指乔木从树冠的最下分枝点到地外貌的铅直高度。
灌高:指灌木从地外貌至灌丛正常生长顶真个铅直高度。
移植回数:指树木幼株在培育幼苗的园地培育的全过程当中颠末移栽的回数。
4技能要求
树木幼株出圃前的基本要求:
.1将筹办出圃树木幼株的品类、规格、数量和质量别离调查计数制表。
.2核对出圃树木幼株的树种或栽培变种(品种)的中文植物名称与拉丁学名做到名实相符。
.3出圃树木幼株应具备生长结实、树叶繁密茂盛、冠形完整、色泽正常、根系发达、无病虫害、无机械损伤、无冻害等基素质量要求。参照CJ14有关划定举行。凡不切合上述要求的树木幼株不患上出圃。
.4树木幼株出圃前应颠末移植培育。五年生以下的移植培育至少一次;五年生以上含五年生的移植培育两次以上。
.5野生苗和异地引种驯化苗定植前应经培育幼苗的园地养护培育一至数年后,适应本地环境生长发育正常后才能出圃。
.6出圃树木幼株应颠末植物检疫。省、自治区、直辖市之间树木幼株产物出进入国境应经法定植物检疫主管部门查验,签名后发出检疫及格证着作后面,方可出圃。具体检疫要求按国家有关划定执行。
各类型树木幼株产物规格质量尺度:
乔木类常用树木幼株产物主要规格质量尺度见附录A表A1
乔木类树木幼株产物主要质量要求:具主轴的应有骨干枝,主枝应分布均匀,干径在以上。
阔叶乔木类树木幼株产事物量以干径、树高、苗龄、分枝点高、冠径和移植回数为划定指标;针叶乔木类树木幼株产事物量划定尺度以树高、苗龄冠径和移植回数为划定指标。
行道树用乔木类树木幼株产物主要质量划定指标为:阔叶乔木类应具主枝三至五支,干径不小于,分枝点高不小于,针叶乔木应具主轴有主梢。
注:分枝点高等具体要求,应根据树种的差别特点和街道车辆交通量,各地另行划定。
灌木类常用树木幼株产物主要规格质量尺度见附录A表A2
灌木类树木幼株产物主要质量尺度以苗龄、蓬径、主枝数、灌高或主条长为划定指标。
一起催生型灌木类树木幼株产物主要质量要求:灌丛饱满,主侧枝分布均匀,主枝数不少于五枝,灌高应有三枝以上的主枝达到划定的尺度要求。
匍匐型灌木类树木幼株产物主要质量要求:应有三支以上主枝达到划定尺度的长度。
蔓生型灌木树木幼株产物主要质量要求分枝均匀主条数在五支以上主条径在以上。
单干型灌木树木幼株产物主要质量要求:具骨干,分枝均匀,基径在以上。
绿篱用灌木类树木幼株产物主要质量要求:冠丛饱满,分枝均匀,干下部枝叶无光秃,干径同级,树龄二年生以上。
藤木类常用树木幼株产物主要规格质量尺度见附录A表藤木类树木幼株产物主要质量尺度以苗龄、分枝数、主蔓径和移植回数为划定指标。
小藤木类树木幼株产物主要质量要求:分枝数不少于二支,主蔓径应在以上。
大藤木类树木幼株产物主要质量要求:分枝数不少于三支,主蔓径在
以上。
竹类常用树木幼株产物主要规格质量尺度见附录A表A4
竹类树木幼株产物主要质量尺度以苗龄、竹叶盘数、竹鞭芽眼数和竹鞭个数为划定指标。
母竹为二至四年生苗龄,竹鞭芽眼两个以上,竹秆截干保留三至五盘叶以上。
无性生殖竹苗应具二至三年生苗龄;播种竹苗应具三年生以上苗龄。
散生竹类树木幼株产物主要质量要求:大中型竹苗具备竹秆一至二支;小型竹苗具备竹秆三支以上。
一起催生竹类树木幼株产物主要质量要求:每一丛竹具备竹秆三支以上。
混生竹类树木幼株产物主要质量要求:每一丛竹具备竹秆二支以上。
棕树类等特种树木幼株产物主要规格质量尺度见附录A表A5。
棕树类特种树木幼株产物主要质量尺度以树高、干径、冠径和移植回数为划定指标。
5检测方法
测量树木幼株产物干径、基径等直径时用卡尺,读数精确到。测量树木幼株产物树高、灌高、分枝点高或着叶点高、冠径和蓬径等长度时用钢皮尺、皮尺或木制直尺,读数精确到。
测量树木幼株产物干径当骨干断面畸形时,测取最大值和最小值直径的均等值。测量树木幼株产物基径当基部膨胀或变形时,从其基部近上方正常处测取。
测量乔木树高从基部地外貌到正常枝最上端顶芽之间的铅直高度。不计较徒长枝。对棕树类等特种树木幼株的树高从最高着叶点处测量其骨干高度。
测量灌高时,应取每一丛三支以上主枝高度的均等值。
测量冠径和蓬径,应取树冠(灌蓬)铅直投影面上最大值和最小值直径的均等值,最大值与最小值的比率应小于。
查验树木幼株苗龄和移植回数,应以出圃前树木幼株档案记录为准。
条内部实质意义用感不雅检测
6查验规则
树木幼株产物查验所在限在树木幼株出圃地举行,供需两边同时履行查验手续,供方应对需方提供树木幼株产物的树种、苗龄、移植回数等历史档案记录。
贵重树木幼株、大规格树木幼株和有特殊规格质量要求的树木幼株要逐株举行查验。
成批(捆)的树木幼株按批(捆)量的10%随机抽样举行质量查验。
同一批出圃树木幼株应同一举行一次性查验。
同一批树木幼株产物的质量查验的允许规模为2%;成批出圃树木幼株产物数量查验的允许偏差为±%。参照GB6000的有关划定执行详见下表:质量查验允许不及格值测定表数量查验允许偏差值测定表
同批量数(株)允许值(株)同批量数(株)允许值(株)
00±25
0±5
1002400±2
501200±1
2501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