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古代公文体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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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禀】 古代受命为禀,见《尚书.说命》:“臣下罔攸禀命”。后来以
下对上白事为禀,有失原意。清代下级机关向上级机关的报告文
书用详文,有时不便或不必见于详文者用禀帖。
【折】 叠也。把所写的文书折叠,以便向上递送,所以称为折。清代下
官向上级有所陈述者用手折。言于元首用奏折。
【谕帖】 清代长官对下属六房书吏有所训示时所用,又称为传谕。
督催所用。
【牌】 清代用于下行的公文。各部行道府以下、府行州、州行县的文书
清
都用牌,又称行牌牌文。
代
【揭】 用于道、府、、县纠参(弹劾)所属官吏。
【详】 清代始用,副将以下行提督、参将以下行总兵都用详。又下级官
对上级官的报告称为详。
【贺表】 国家遇有重大庆典,臣子献文颂贺,使用这种文体,多半是四六
骈文,始见于六朝。
【列辞】 人民讼狱陈列之辞,一般都比较俚俗,刘勰所谓“列者,陈也。
陈列事情,昭然可见也。辞者,舌端之文,通于己人。”
【签】 见《文心雕龙》:“议政未定,故短牒治谋,牒之尤密,谓之签
。签者,纤密也。”(《文心雕龙.书记》)大概相当于奏记的
进奏画敕字,然后政事堂出牒公布于外,所以又称敕牒。 【德音】 唐宋两代,在诏敕之外,还有德音一体,用于颁降恩惠,如同后
世所称的恩诏,旨在戒励风俗。
【批】 从唐代开始,公牍才有批。唐以前只用于私人书信,保王羲之《 敬伦帖》末尾书“羲之批”。唐代君主对大臣疏奏的答复称为 批,又称为批答。但自从唐太宗答刘泊之后,皆由词臣代为执笔 。唐玄宗曾设置翰林待诏。掌四方批答。唐朝有给事中的官职, 他的责任是对诏敕不便于下达的,涂窜而奏还,称为“涂归”。 下级对于上官的符牒,不便实行的也可以批了意见退还原件,但 须是敢言的循吏。后来官府对下级机关的禀启,也用批或批示答 复,以迄民国。
【铁券】 最早见于汉初,功臣受封,由朝廷颁赐丹书铁券。誓词中把对他 们及其子孙后代的信任,比作泰山、黄河一般的永恒。
【棨】 【章】
汉代的“传信之符,”即今天的护照,名为棨。用缯帛或刻木制 作,分成两半,在骑缝处书写,各持一半,出入关时验看,合得 对才准许放行。 汉代定礼仪有四品,其一日章,有时也称上章,是用于谢恩的文 书。到后汉时,间或用于论事进谏或庆贺。
【诰命】 自宋代开始,凡是文武官升迁或改任职秩,内外命妇的除授及封 叙赠典,均用诰命。
【御札】 札,木牍。《中庸》“方策”注:”简、札、牒、毕,同物而异 名,札木简之薄小者也。”宋代开始成为公文的专用体制,中书 省掌宣封命令,如布告、登封、郊祀及发布君主重大号令时用, 性质同于诏令。
【敕榜】 宋代君主诏令的又一体。用于戒饬、勉励百官,晓谕军民。
【敕命】 明代命官,用敕不用诰,洪武二十六年定六品至七品官的任命,
皆授敕命。
【下帖】 明知州下行文书用下帖。
【告示】 上级指挥下级用示。明代官厅张贴在道路的对于人民昭告事项的
文书称为告示。
【牌面】 元代公文名。一为由朝廷发给作为出差的凭证,驿官及差寂凭以
给马的文书。
二为元代发给有功者的奖牌,谓“降宣敕牌面”。
【牋】 亦作笺、牋表。又称奏笺,用于郡将(如黄香奏笺于江夏)。 【诉状】 呈诉的文书。自汉以来皆有之。
【辞】 讼狱供招的文书称为辞,自具口供则称为自列。
【章程】 今人称章程,有规章制度的意义。汉人则专指工程格式而言。 【贱命】 授官的文书。
魏 晋 时 代
【赦文】 赦释为舍。
魏 晋 时 代
【启】 晋人以启为上言于元首的文书名称。
简而繁,面为和移、牒同样重要的文件。
【呈状】 宋代开始使用的一种上行公文。
【申状】 申,伸义,含有申明冤抑和舒陈曲衷的意思。宋时列为公文体制 。是下级对上级的指挥措施有不同意见的申述,称为申状。
【答】 元朝中书省下行文书。
明朝改为答付。各军都督府对于各卫指挥使,六部对于各衙门,
布政使对于所属衙门行文时都用答付。
【勘合】 旧时文书加盖印信,分为两半,当事双方各执一半,查验骑缝半
印,作为凭证。明代用于边戌调遣,有调军勘合和军籍勘合。
【照合】 始见于《宋史.河渠书三》,元八年十月:“丙辰,张商英又
元
言:‘......乞取索照会’。”至明始以会为公文书的名称。
明
两
代
【题本】 明初诸司有急切机务,不得面陈者,许具题本投进。
【表】 与章性质相同。汉代开始用于陈情。东汉以后,凡属于论谏、劝 请、陈乞、待罪、进献、推荐、庆贺、慰安、辞(官)解(官) 、陈谢(谢官、谢赐)讼理、弹劾等事由。
【封事】 汉代的章奏都不封口。只有奏陈秘密事项,防止泄漏,才用黑色 口袋,贴上双重封条呈进,称为封事。
【疏】 下情上达叫做疏上,疏是疏通的意思。也是自汉朝始创的文体,
【答子】 答与意义相通,用途稍不同。
宋代答子有三种用途:一是群臣百司上殿奏事,有时用答,相当
于唐代的榜子。《宋史.范质传》:“先是宰相见天子议大政
事,必命坐面议之,......及质等惮帝英睿,每事辄具答子进
呈,......由是奏御多,始废坐论之礼。”
第二种用途是下官上书于上官,如王十朋与赵安抚《乞降祀上虞
片上刻了许多道,用以记事立信。周代用作讼狱的判词,后来发
春 秋 战 国 以 前
【判】
展为两件文书用同一内容分刻期旁,合起来方完善。这是后世契 据的前身。 周代券据又有名傅别的,意谓傅(附)着约束于文书,分别为两 。 《说文》刀部,释为“分”。意指一札判分为二。据《周礼·秋 官朝士》:“凡有责者,有判书以治则听”。郑注:“判半分而 合者,故书判为辨”。根据以上解释,则“判”为一种古代有证
【敕】 含有饬、戒的意思。使臣下自觉警饬,在政事上不敢怠惰。顾炎 武《金石文字记》:“敕者,自上命下之辞。”汉制,天子命令 有四,其四日戒书,就戒敕。汉朝新太守上任,皇帝都敕书或相 戒约,也用于谕诰外藩及京外官员。汉朝官长对下属,祖、父对 子孙也都可以用敕,如《韦贤敕弘自免太常》、《丙吉教敕乳母 》、《王尊教敕功曹》等,后汉改为“敕:。
元 明 两 代
【揭帖】 元代公布政收支帐目的文书,明代正式作为文书之名。
【咨呈】 始于明代,凡六部行文五军都督府,各处承宣布政使司行文六部 。
【牒呈】 始于明代,应天府上都司布政司,各府上十卫指挥使按察司,按 察司上布政司用之。
【牒上】 仅明代有此体制,凡各处守御千户所兵马指挥上各府,皆用牒
上,其式咨呈略同。
【关】 本义是由此以达彼为关,唐代诸司之间自相质问所用的公文体裁 之一。
【刺】 本义为达,见《文心雕龙.书记》:“刺者,达也。”《陔余丛 考》说:“古人通名,三用削木书字,汉时谓之谒,汉末谓之刺 。:即今之名片。但作为公文的一仃不知始于何时。唐书《百官 志》上说,诸司相质的文书。除关文与移文而外,尚有刺文,但 程式无考。
主的一种专用文书。由秦汉一直到清朝都沿用这个体裁,它的内
容大体上有陈述政事,呈献典章仪式,反映紧急事变,弹劾罪愆
谬行等。
【议】 《尚书》说:“议事以制政乃不迷。”决定处理事情的适宜方案
称为议,议者宜也。
【策书】 汉朝命令中的一种。《汉书》载汉初帝命有四,首日策书。注: “策者,偏简也。......以命诸侯王公;右三公以罪免,亦赐策 。”它的用是由君主自上而下颁布教令,以驱策臣下,当时只用 木简写,所以称为策,又与册通。《周礼》:“凡命诸侯及公卿 大夫,则策命之。”
实际上即是奏的一类。
汉
【状】 陈述的意思,分条列举事实上言于皇帝,又称奏状。
代
【奏记】 汉制,下官言事于上级用奏记。这是汉魏时代的一种公文,也称 为贱。
【白事】 告明其事,汉代所用。也属于奏记一类。 【露布】 有四种作用:
一、汉代皇帝制书用玺封,但赦令赎令均露布下州郡,《文心雕 龙》所谓“露版以宣众,不可使义隐”; 二、公代臣民上书于君主,不缄封的都称为露布,是别于封缄而 言的; 三、汉末也把军中檄文称为露布; 四、北魏迄唐代,用兵获胜向上奏捷的文书也称为露布。 【牒】 《说文》称为札。汉代始创,又名签。
木牍,两片合一,缚以绳,在绳结上用泥封固,铃以玺,所以称
为玺书。
【上书】 战国以前臣下奏谏陈词,都用上书的名称。古代“言笔未分”之 时,不分君臣,互相来往都用书。
【檄】 军事文书。 最早出现在史籍的是《史记》载张仪为檄告楚相。这种文书文辞 讲究夸饰,《文心雕龙》说:“檄者,徼也。宣露于外,檄然明 白也。……摇奸宄之胆,订信慎之心,使百尺之冲,摧折于咫 书,万雉之城,颠坠于一檄者也。”又,汉高祖“以羽檄征天下 兵”,把羽毛插在檄文上,表示十万火急,又称“羽书”。
【方】 用木板写的文书。《仪礼·聘礼》篇:“不及百名书于言”。如
果写在竹简上,就称为方策。《中庸》:“文武之政,布在方策
”。又作方册。
【简】 竹片做的文书,孔颖达说:“简之所容,一行字耳。”一行可尽
者书之于简,数行可尽者之于方,方所不容者,书之于册。古代
又以“简书”为军事上紧急求救的文书。
【契】 券据,这是公文中最早的一种,从象形文字“丰”开始,一根竹
明书、介绍信的作用。
【符】 征信的文书,《周礼·地官》:“门关用符节”。一般是用竹子
做的,故从“竹”部,汉朝有“竹使符”、“铜虎符”。古代“
合符以发征”,同时也必须验看附送的文书,作为事实的说明。
所以《释名》说:“符,付也,书所致敕命于上,付使传引之也
。”
【玺书】 帝五诏敕的别名。古代长途递送的文书易于破损,所以书于竹简
【典】 典常。是记述的古代帝王法文书。 【谟】 臣下为君主就国家大事进行策划谋议的文件。 【训】 是国君教导臣下的文辞。
【诰】 教告众民,昭告诸候,禁戒、受命之辞。
【誓】 宣誓文辞,如出师告祭天地,登坛誓师和征讨敌人的檄文。 【命】 是命官之辞,大曰命,小曰令。
【令】 【教】
小于命,始见于《尚书·同命》:“发号施令”。上古只有帝王 对臣下的言词称为令。 始见于《尚书·尧典》“敬敷五教”,韦昭《国语》注:“五 教,谓父义、母慈、兄友、弟恭、子孝”。
【移书】 春秋时的官吏通书函往来,称为遗书。如《左传》成公七年,巫 臣自晋遗楚子重子反书。又称为贻书,后转作移书,如没刘歆移 书让太常博士。
【制】 古代王言为命,秦始皇改命为制。
【诏】 昭、告的意思。台皇将古代的令改为诏,凡不属于“制度之命”
者,都以诏下达,为人主专用的文书。
秦 代
大凡新君即位,都诏告四方,称为即位诏,皇帝去世有遗诏。 【奏】 七国以前,皆称“上书”。秦始皇改书为奏,成为人臣上书于君
中枢机关及省以上机关公布法令、任免官吏有所指挥时用令。
【令】
【训令】 旧政权上级机关对所属下级机关主动下行的指示性文书,通常是 “合行令仰知照,并饬所属一体遵行”广泛发送的通令。
【批令】 上级机关对下级机关呈报或靖示具体问题的批复文书,用指令。 无论有无意见,每件均有指令回复。虽然无意见,亦批“呈悉。 此令”或“呈件均悉,件存。此令”。
宋
帝舜庙答子》。
代
第三种用途是上行下的文体,中书指挥事,凡无皇帝降敕的称答
子,和唐代的“堂帖”相类似。诸路帅司指挥所属部下也用答子
。
【故牒】 故牒为上司达于下级的文书,自宋迄明清皆有之。故牒二字原用
于结尾,意为“特此下牒”,后转化为专用公文名称。
【公牒】 宋朝六部之间互移文用公牒。
【咨】 宋代始用于学士院,初尚不拘形式,略书数语犹如简帖。日久由
一种。
六
【牒状】 讼辞。
朝
时
代
【告身】 委任官职的文凭。
【发敕】 唐朝制度,废除或设置州县,增减官吏,发兵。授予、免除六品 以上官职,皆用发敕。
【敕旨】 旨,意也。唐代百官奏请朝廷施行的政务,竽帝批答用敕旨。后 来又称旨。自唐迄清,历代都用此名称。
【敕书】 唐制,皇帝行文臣僚,凡慰谕公卿,诫约朝臣者称敕书。 【敕牒】 始于隋唐之际,除授百官,由门下省政事堂草拟文书经中书舍人
【参评】 长官告属吏的文书,类似古人的“教”明人偶尔用之。
【谕】 告之使晓谕也。最早见于《左传》。汉高祖有人关告谕,但其文
已佚。清制,皇帝特降的命令为谕,由于臣下奏请而批复的文书
称为旨。用于晓谕中外及京官自侍郎以上、外官自知府总兵以上
的黜陟调补,统称上谕。
【堂谕】 清代州县衙门审断案件需当场提出处理批示,称为堂谕。
【判】 唐人集中多判词,文章用骈俪体。唐代贡举有明法科,考身、言 、书、判四事。
【堂贴】 唐代中书省所下宰相判事文书。 【榜子】 唐人用于奏事、通谒。
隋
唐
时
代
【榜】 用木牌悬挂揭示的文书,通作榜。
【咨报】 唐代学士院上中书省的公文称为咨报。
【笺启】 唐人以笺启为上行文之一,任记室的文人多擅长此文体,大都是 四六骈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