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出厂检验记录制度
食品进货查验记录管理制度范文

食品进货查验记录管理制度范文一、目的和适用范围1. 目的本制度旨在规范食品进货查验记录的管理工作,确保食品进货的安全、质量合格,并为后续食品流通环节提供可靠的依据。
2. 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所有从事食品进货查验记录管理工作的单位和人员。
二、管理原则1. 安全原则: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应严格按照食品安全要求执行。
2. 规范原则: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进行操作,保证记录的真实、准确、完整。
3. 及时原则: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应在货物到货后及时进行,以确保问题能及时发现和解决。
三、管理流程1. 进货查验记录登记(1)查验记录登记表应有专人负责填写,记录食品进货的相关信息,包括货品名称、数量、生产日期、保质期等。
(2)记录表应与实际货物相符,不得随意修改、涂改。
(3)登记表应分别按照货品种类和供应商分类保存,以便查询和追溯。
2. 进货查验记录查验(1)进货查验应由专人负责,根据进货合同和查验规范,对货物的外观、标识、包装等进行查验。
(2)对于生鲜食品,应对其质量状况进行检查,如蔬菜的鲜度、水果的熟透程度等。
(3)对于非直接消费的食品原料和辅料,应对其配料表和质量合格证明进行查验。
3. 进货查验记录保存(1)进货查验记录应按时间顺序进行保存,建议采用电子记录和实物备份相结合的方式。
(2)对于存在质量问题的货物,应做好退货和索赔的记录,并保存相关证据。
(3)对于重要的进货查验记录,应进行备份存档,以防止丢失。
四、岗位职责1. 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员的职责包括:(1)根据进货合同和查验规范进行货物的查验工作,并填写进货查验记录登记表。
(2)及时上报质量问题,与供应商协商解决,并做好退货和索赔的记录。
(3)与质量部门合作,定期进行食品进货查验记录的审核和整理,提出改进意见。
2. 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审查员的职责包括:(1)负责对食品进货查验记录的审核,确保记录的真实、准确、完整。
(2)对存在问题的记录进行整改和追溯,确保查验工作的合规性。
食品出厂检验记录制度(全)

食品出厂检验记录制度1、目的对本厂产品及原辅料的质量特征进行检验和试验,运用检验和试验德控制原则,控制方法和证实方法,保证未经检验和试验部合格的产品部投入使用,不流入下道工序,不提交顾客。
2、使用范围本程序适用于本厂原辅料检验、产品检验和试验3、职责、权限3.1检验和试验程序由质检科归口管理,由生产科、供销科、质检科负责实施。
3.1.1成品加工过程中的质量控制由生产科负责实施。
3.1.2检验和试验由质量管理部负责实施。
3.1.3原辅料和成品收库、储存、搬运、交付由供销科负责实施。
4、工作程序4.1进入本厂原辅料检验和试验的要求4.1.1对进入本厂的原辅料由检验人员验收标准,并作好检验记录及报告。
只有经过检验合格的原辅料才可收购入库。
4.1.2 客户提供原辅料的验证,除客户提出特殊要求验证办法外,均按上述程序进行。
经检验发现客户提供原辅料有不适用的情况,质检科应作好记录,并及时报告供销科通知客户。
4.2 工序检验和试验要求4.2.1工序检验人员要严格按合同规定的检验和试验项目及检验规程进行检验,所有检验和试验,应符合合同规定的要求。
4.2.2 凡未经检验或未全部完成本工序规定检验项目的产品不得转入下道工序。
4.2.3 对降级产品或不合格产品做出相应的标识,并在记录上填写降级或不合格的原因。
4.3 成品检验和实验要求4.3.1 凡送成品检验的产品,必须完成工序规定的检验和试验项目,且数据满足规定的要求,否则不予验收。
4.3.2 成品检验应根据产品标准和各工序检测结果进行判级,并要作好检验记录。
4.3.3 收库验收应依据成品检验记录进行验收。
对发现的不合格品应及时做出标识并记录。
4.3.4 收库验收人员要依据成品检验记录,核对产品级别是否与记录相符,及时检查,验收包装质量。
4.4检验和试验记录要求。
4.4.1 对进入本厂原辅料进行检验和试验,应依据标识作号检验和试验记录,记录应完整、准确、清晰。
4.4.2 各工序记录人员应按照产品验收标准和产品标识作好记录。
食品出厂检验记录制度

食品出厂检验记录制度
一、目的:确保最终产品合格,维护公司利益和消费者权益
二、适用范围:适用于最终产品的检验
三、职责:
1、质检部对最终产品的检验负总责
2、其他相关部门协助质检部对最终产品的检验
四、程序:
1、出厂检验是公司对产品质量的最后一次考核,,也是制定产品是否满足要求的重要手段。
因此,出厂检验应严格按照标准要求进行检验。
2、质检员对最终产品的检验应做好详细记录。
3、若某次检验公司化验室无法完成时,应找有资格的单位进行检验。
4、最终产品的检验完成后,由质检部人员判断产品是否合格,若合格,其出具<<出厂检验报告>>,经公司分管领导签字后,方可允许出库,若判定不合格,则按照<<不合格品管理制度>>进行相应的处理。
5、每一次最终产品的检验完成,质检员都应做好详细的记录,记录应清晰完整,并且能准确反应食品的质量状况。
6、每批次产品均应留样,留样应存于专设的存样区,按品种批号分类存放,并有明显的标志。
7、质检员应得到质量负责人的授权,并在授权范围内实施检验工作。
食品公司出厂检验记录管理制度

李生晓梦制作双击可修改,再上传必究食品公司出厂检验记录管理制度
1.目的:规范原材料、包装材料、半成品、成品等的质量检验管理工作,确保产品质量满足规定要求。
2.范围:适用于公司所有原材料、包装材料、半成品、成品等的质量检验管理。
3.职责
1、质检部归口管理产品质量的检验、验证工作,负责定期组织对原辅料、包装材料、半成品、成品质量进行抽检,并负责收集保存产品质量检验验证记录。
2、库管员协助进库物资的验证。
3、各生产车间负责各自生产线的原料验证、工序质量控制和半成品、成品的自检工作。
4、质检部负责人负责厂内质量纠纷的最终裁决。
食品生产销售企业《出厂检验记录及委托检验管理制度》范本

食品生产销售企业《出厂检验记录及委托检验管理制度》范本一、目的和适用范围:出厂检验是食品生产中的最后一道工序,是食品生产者能够控制的最后一道卡,企业如果不能严格把关,就有可能使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流入市场,出厂后出现问题,即使企业召回食品,也会对本公司名誉造成不同程序的影响。
查验出厂食品,是对企业负责,更是对客户健康负责,企业作为食品安全的第一责任人,有责任、有义务实施食品出厂检验,确保出厂食品合格、安全。
二、职责:质检科负责最终产品检验报告的验证,本公司出厂项目由本公司化验室做到批批检验,星号项目委托有资质的检验机构进行检验,签订委托检验合同。
三、工作程序:1、由质检科负责与完成成品抽检任务,化验员能独立行使权力,对检验结果有否决权。
2、本公司化验室负责对本公司最终产品进行检验,并出具检验报告。
3、车间未完成最终产品的检验或工序未完成时,不能进行最终产品检验。
4、本公司质检科出具合格检验报告后,根据《产品出厂检验报告》办理出库手续。
5、与第三方检测机构签订委托检验协议,由第三方检测机构对星号项目进行检验,第三方的检测机构对结果负责,并及时出具检验报告。
6、出厂检验项目与食品安全标准及有关规定的项目应保持一致。
四、出厂检验记录:1、食品出厂时,应当查验出厂食品的检验合格证和安全状况,记录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日期或者生产批号、保质期、检验合格证号、销售日期以及购货者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等信息。
2、按规定保存出厂检验留样,保存到产品保质期。
3、保存相关记录和信息。
五、委托检验管理办法:1、因化验室仪器不能满足星号检验项目的检测,特委托有资质的检验机构进行检验,每年检验两次,上半年一次、下半年一次,检验项目按《委托检验协议》进行。
由化验室负责将本化验室化验的同一批次产品带本公司检验报告送有资质的检验机构进行比对检验。
2、每次送检由化验室负责在成品库进行抽样后在指定日期内送到有资质的检验机构进行叱号项目翱检验。
出厂检验记录制度范文(二篇)

出厂检验记录制度范文一、目的出厂检验记录制度的目的是确保产品在出厂之前经过全面的检验和测试,以确保产品的质量和安全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规定,并为产品质量的追溯提供有效的依据。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生产的产品的出厂检验及记录。
三、责任部门1. 技术质量部门负责制定和执行出厂检验记录制度;2. 生产部门负责协助技术质量部门进行出厂检验;3. 质量管理部门负责监督出厂检验的执行情况。
四、出厂检验内容1. 外观检验:对产品的外观进行检查,包括产品的颜色、形状、尺寸等。
2. 功能检验:对产品的功能进行测试,确保产品各项功能正常。
3. 耐久性测试:对产品进行长时间运行测试,检验产品的耐久性和可靠性。
4. 安全性测试:对产品的各项安全性能进行测试,确保产品的安全性能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规定。
五、检验方法和工具1. 检验方法:根据产品的特点和性能要求,采用相应的检验方法,如目测检验、计量检验、仪器仪表检验等。
2. 检验工具:根据产品的特点和检验要求,选用合适的检验工具,如尺子、压力表、温度计、电流表等。
六、出厂检验记录流程1. 检验准备:技术质量部门根据出厂检验计划,准备所需的检验工具和材料,确保出厂检验的顺利进行。
2. 检验执行:生产部门按照技术质量部门的要求,进行出厂检验。
检验过程中发现的问题需要及时记录和处理。
3. 检验记录:检验人员在出厂检验记录表上详细记录每一步的检验内容和结果,包括产品的缺陷、不合格项等。
4. 检验评审:技术质量部门对出厂检验记录进行评审,确保检验结果准确无误。
5. 检验报告:技术质量部门根据出厂检验记录编制出厂检验报告,确保产品质量和安全符合相关要求。
6. 档案管理:技术质量部门按照公司文件管理制度,将出厂检验记录和报告进行归档保存。
七、出厂检验记录的保密性和追溯性1. 严格保密:出厂检验记录涉及公司的商业秘密和产品的技术参数,严格禁止外泄。
2. 严格追溯:检验记录和报告需要标明产品的批次、生产日期等信息,以便在需要时进行追溯和处理。
出厂检验记录管理制度

出厂检验记录管理制度一、目的:出厂检验是食品生产中的最后一道工序,是食品生产者能够控制的最后一道关卡。
企业作为食品安全的第一责任人,有责任、有义务对自己生产的食品检验,确保出厂食品合格、安全。
二、职责:品控部化验室负责最终产品的检验。
三、工作程序:1.最终产品的检验是全面考核产品质量是否满足要求的重要手段,必须严格按照产品标准检验要求进行检验。
2.化验员对最终产品进行检验,并做好检验记录。
3.与最终产品相关的检验未完成或未通过时,不能进行产品的最终放行。
4.如有合同要求时,应与第三方一起对产品进行检验。
检验过程中发生的质量问题必须得到解决后才能发货。
5.当某些检验和实验项目本单位不能进行时,由品控部负责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检验。
6.每次检验,化验员都应做好检验和实验记录,记录应及时、完整、清晰,应能准确地反映出最终产品实际质量状况。
7.化验员应得到质量负责人的授权,并在授权的检验范围内实施质量检验。
四、出厂检验记录:1.分类:出厂检验记录由《出厂检验原始记录》和《出厂检验报告单》组成。
2.《出厂检验原始记录》应当包括以下内容:产品名称、规格、生产日期、生产批号、所有检验项目指标及过程记录,以及检验人、复核签字。
3.《出厂检验报告单》应包括以下内容:产品名称、规格、生产日期、生产批号、检验项目数据、检验结果判定,检验人、复核人签字,以及授权放行人签字。
五、放行:1.检验结果显示合格的产品,由授权放行人签字直接放行。
2.检验结果显示不合格的产品。
1)微生物指标不合格的,判定为不合格产品,不得复检2)理化指标不合格的产品,可按照相关的标准扩大抽样,进行复测。
3)对于其他方面的不合格(如外观、标签不合格等),不属于产品内在质量缺陷的,可以通过与客户沟通解决决定是否让步放行。
3.不合格品处置1)微生物指标不合格的产品,不得放行。
2)所有不合格品的特殊放行均需要经过授权人的批准,必要时需经过客户的批准方可特殊放行,同时需要保留相应的放行证据。
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范文

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范文一、目的和适用范围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旨在规范食品采购环节,保障食品安全,确保食品质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标准的要求。
适用于我司所有采购食品的过程。
二、责任和义务1. 采购部门负责制定并执行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确保食品采购环节的标准化和规范化。
2. 食品采购人员负责根据本制度的要求进行食品进货查验,并填写相应的查验记录。
3. 仓储管理部门负责对进货查验记录进行核查,并保留相关的查验记录和样品。
三、进货查验流程1. 食品采购人员在接收食品货物前,应查验货物的外包装是否完好,并核对货物与采购订单的一致性。
2. 食品采购人员应按照公司标准抽取货物样品,标明样品编号,并与供应商共同确认样品的数量和质量。
3. 食品采购人员应对货物进行外观检查,包括外观是否有明显变质、霉变、异味等情况,并做好记录。
4. 食品采购人员应根据公司标准对货物进行感官检测,包括颜色、气味、口感等方面的评估,并记录相关情况。
5. 食品采购人员应对货物进行包装状态检查,包括封口是否完好,是否有泄漏或破损等情况,并记录相关情况。
6. 食品采购人员应根据公司标准对货物进行物理性质检测,包括湿度、酸碱度、含水量等方面的测定,并记录相关情况。
7. 食品采购人员应将进货查验结果填写在《食品进货查验记录表》中,并尽快将查验记录提交给仓储管理部门核实。
四、查验记录保存1. 仓储管理部门应将进货查验记录妥善保存,包括查验记录表、样品等相关资料。
2. 进货查验记录应按照采购日期顺序存档,并定期进行备份,确保信息的安全和完整。
五、异常处理1. 若食品进货查验结果与采购要求不符,食品采购人员应立即通知供应商,并协商处理。
2. 如果食品进货查验结果存在食品安全隐患或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况,食品采购人员应立即上报食品安全负责人,并配合相关部门进行调查处理。
六、食品进货查验记录的使用1. 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可作为食品质量问题的证据,供内部部门之间的核查和追溯使用。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有哪些记录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及记录是确保食品从生产、加工、运输到销售过程中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和法规要求的重要手段。
本文将详细介绍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中的关键记录。
一、食品安全责任管理制度记录1. 法定代表人记录:记录法定代表人对食品安全工作的承诺和履行情况,包括对食品安全管理的监督和指导。
2. 食品安全管理组织机构及职责记录:明确食品安全管理组织机构的设置、成员职责和分工,以及各成员在食品安全管理中的具体职责。
二、原材料进货查验记录制度记录1. 食品原料采购记录:记录食品原料的名称、规格、数量、产地、供应商等信息,以及采购过程中的检验和检疫情况。
2. 食品原料进货查验记录:记录食品原料的进货日期、批次、来源、数量、质量、检验结果等信息。
三、原材料索证索票制度记录1. 供应商资质审查记录:记录供应商的资质证明、许可证等相关文件。
2. 食品原料索证索票记录:记录食品原料的购货发票、检验报告等相关凭证。
四、生产过程控制管理制度记录1. 生产工艺记录:记录食品生产过程中的工艺流程、操作规程、生产设备等信息。
2. 生产过程卫生记录:记录生产过程中的卫生情况,包括设备清洁、人员卫生、生产环境等。
3. 食品添加剂使用记录:记录食品添加剂的名称、规格、数量、使用方法、使用时间等信息。
五、出厂检验记录制度记录1. 食品出厂检验记录:记录食品出厂前的检验项目、检验方法、检验结果等信息。
2. 不合格品处理记录:记录不合格品的处理方法、处理结果、处理时间等信息。
六、食品安全自查管理制度记录1. 食品安全自查记录:记录企业定期进行的食品安全自查项目、自查方法、自查结果等信息。
2. 食品安全整改记录:记录企业在自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整改措施、整改结果、整改时间等信息。
七、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记录1. 从业人员健康证明记录:记录从业人员的健康证明文件及有效期限。
2. 从业人员晨检记录:记录从业人员每天上班前的健康状况及是否有携带病原体。
八、员工培训管理制度记录1. 员工培训记录:记录员工参加食品安全培训的课程、时间、培训机构等信息。
食品企业出厂检验记录管理制度

食品企业出厂检验记录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食品出厂检验工作,确保出厂食品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GB 14881-2013)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企业食品出厂检验记录的管理。
第三条本企业应当建立健全食品出厂检验记录管理制度,确保食品出厂检验工作的规范进行。
第四条食品出厂检验记录应当真实、完整、准确,不得伪造、篡改、隐瞒。
第二章检验项目与标准第五条食品出厂检验应当包括以下项目:(一)原料、辅料、添加剂、包装材料等原辅材料的安全性指标;(二)产品感官指标、理化指标、微生物指标等;(三)产品标签、包装、容器等符合性指标;(四)其他需要检验的项目。
第六条食品出厂检验标准应当符合以下要求:(一)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等有关食品安全的规定;(二)产品标准、企业标准等企业内部规定;(三)合同约定、客户要求等。
第七条食品出厂检验方法应当科学、合理,能够确保检验结果的准确性。
第三章检验记录与管理第八条食品出厂检验应当建立检验记录,记录内容包括:(一)产品名称、型号、规格、批号、生产日期、保质期等信息;(二)原料、辅料、添加剂、包装材料等信息;(三)检验项目、检验方法、检验仪器设备、检验人员等信息;(四)检验结果、判定结论等信息。
第九条检验记录应当使用电子或者纸质文档形式保存,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产品保质期满后六个月。
第十条食品出厂检验记录应当建立健全查询、使用、归档、销毁等管理制度,确保检验记录的安全、保密。
第四章检验结果处理第十一条食品出厂检验结果不合格的,应当立即停止生产、销售,通知相关当事人,并按照规定进行处理。
第十二条对检验结果不合格的食品,应当进行复检。
复检合格后,方可恢复生产、销售。
复检费用由企业承担。
第十三条食品出厂检验结果合格的,应当在产品包装、标签上注明检验合格字样或者标志。
第五章监督管理第十四条本企业应当加强对食品出厂检验记录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制度落实到位。
食品出厂检验记录制度三篇

食品出厂检验记录制度三篇篇一:食品出厂检验记录制度1、目的及适用范围为了保证公司产品的质量安全性,保证出厂产品质量,如实记录出厂产品的质量安全状况,依据《中华人民食品安全法》和国家质检总局《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监督检查规定》等法律法规要求,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对最终产品的检验。
2、职责:化验室负责最终产品的检验,相关部门负责协助质检员进行最终产品的检验3、工作程序:(1)最终产品的检验是全面考核产品质量是否满足客户的重要手段,必须严格按产品标准检验要求进行检验。
(2)化验室检验人员须具备相应检验能力,经国家职业技能鉴定部门培训考核后持证上岗;3.2化验室对公司出厂的每批产品进行出厂质量检验,出厂检验项目与所执行标准规定的相关检验项目一致;有关质量安全指标委托第三方检验中心每年进行不低于两次的质量检验。
3..3每一次检验出厂产品质量检验,质检员都应做好检验记录,记录及时、完整、清晰,并能准确的反映最终产品实际质量状况。
化验室保存好检验记录,保存期限不低于两年。
出厂检验记录应该包括以下内容:食品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日期/批号、检验员等。
3.4化验完成后及时报出检验结果。
如产品判定为合格,物控部仓管方可办理产品出入库手续,如判定不合格,按《不合格品控制程序》规定进行处理。
4、产品出厂记录4.1仓管员按照《成品库管理制度》对成品进行外观质量和数量的验收,对产品的状态(待检、合格、不合格、超期)进行标识。
4.2仓管员严格按照销售部开具的提货单上的品种、数量进行发货。
4.3仓管员按规定在产品出库记录上记录购货者名称、品种、数量、生产日期/批号、生产车间、出库日期等内容。
4.4成品库应保证产品出库记录的及时、完整、清晰,并认真保管,记录保存期限不低于两年。
篇二:食品出厂检验记录制度1、目的:出厂检验是食品生产中的最后一道工序,是食品生产者能够控制的最后一道关卡。
食品生产者如果不能严格把关,就有可能使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流入市场。
食品企业产品出厂检验和记录制度

食品企业产品出厂检验和记录制度
建立产品出厂检验和记录制度,严格产品出厂检验和检验记录,进而查验出厂食品的检验和安全状况,明确产品的生产和安全信息,达到食品安全的目的。
根据《食品安全法》特制定本制度。
1、食品生产企业生产的产品必须批批进行出厂检验,且检验合格后方可出厂,不经出厂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的食品要禁止出厂。
2、食品生产企业如具备自检能力,要建立符合检验条件的检验室,要有达到出厂检验要求的检验设备。
配备具有检测能力的专职检验员,满足出厂检验的需求.如企业无检验能力,可委托有资质的检测机构进行检验。
3、企业检验室具备出厂检验相应的标准资料,如产品标准、检验方法标准及必要的其他标准以及检验用药品、试剂、器皿等。
4、出厂检验项目要依据相应的产品标准及产品市场准入细则的规定。
样品的抽取地点、方式、数量等按照有关规定进行,抽样时要做好抽样记录。
5、检验人员依据“方法检验标准”认真的做好每个项目的检验工作,如实填写检验记录。
检验记录要真实,具有可追溯性。
6、根据原始记录,检验人员要及时的编制“出厂检验报告”,在检验报告中,要如实的记录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日期、生产批号、检验合格证号.
7、检验报告经企业质量负责人审批后,由检验人员连同检验记录一并整理存档.检验报告一式两份,一份交生产车间。
一份存档。
8、整个出厂检验及记录过程要做到公正、科学、及时准确.。
食品出厂检验记录制度

食品出厂检验记录制度食品出厂检验记录制度一、目的和适用范围为了确保食品出厂的质量安全,保证消费者的利益,制定食品出厂检验记录制度。
二、职责和权限1. 生产部门负责生产过程的监督和管理。
2. 质检部门负责食品的出厂检验。
3. 管理部门负责对食品出厂检验记录进行审核和归档。
4. 监督部门对食品出厂检验的结果进行监督和抽查。
三、检验内容1. 外观:检查食品是否有变质、霉变、发黄、异味等现象。
2. 包装:检查包装是否完整、密封、标签齐全。
3. 标签:检查标签是否清晰易懂、内容真实可靠。
4. 检验项目:根据食品的种类和标准,进行相应检验,包括营养成分、微生物、添加剂等。
四、检验程序1. 检验前准备:准备检验所需的标准、器具、试剂等,确保检验的准确性。
2. 检验过程:按照检验项目的要求进行检验,记录检验结果。
3. 复核和审核:由检验人员进行结果的复核,由质检部门进行审核,并填写检验报告。
4. 归档和保存:将检验记录和检验报告进行归档,保存一定时期供查阅。
五、检验结果及处理1. 合格:符合食品质量和安全要求的,可正常出厂销售。
2. 不合格:不符合食品质量和安全要求的,需采取相应措施,如停止生产、召回产品等,同时进行原因分析和处理。
六、文件管理1. 检验记录和检验报告需按照规定的时间和格式进行填写和归档。
2. 文件的保存期限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企业内部规定进行执行。
七、培训和考核1. 全体从事食品出厂检验工作的人员需接受相应的培训,了解检验操作规程和技能要求。
2. 定期进行考核,对人员的检验水平和操作技能进行评估和提高。
食品出厂检验记录制度的制定和执行,有助于提高食品质量的安全性和可靠性,加强对食品生产环节的监管和管理。
同时,通过对检验结果的记录和处理,能够及时发现和解决食品质量问题,保护消费者的权益。
各个部门在制定制度的基础上,应积极落实并不断完善,确保制度的有效实施。
简易版食品出厂检验记录管理制度

简易版食品出厂检验记录管理制度1. 前言为了确保食品质量安全,提高出厂产品的合格率,降低食品安全风险,订立本简易版食品出厂检验记录管理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全部食品生产作业环节,包含原材料进货检验、生产过程掌控检验和产品出厂检验。
2. 目的和范围2.1 目的:建立食品出厂检验记录管理制度,规范出厂检验过程,记录检验结果,以确保出厂产品的质量安全和合规性。
2.2 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全部从事食品生产的生产部门及相关人员。
3. 质量检验部门及人员职责3.1 质量检验部门负责食品出厂检验的组织、实施和记录。
3.2 质量检验部门的具体职责包含:—订立食品出厂检验标准并进行定期更新;—确保检验设备、仪器的有效性和准确性;—定期培训检验人员,提升其专业水平;—组织并引导生产部门进行出厂检验,并对检验结果进行评估;—编制食品出厂检验记录,保管并及时更新相关资料。
4. 食品出厂检验流程4.1 原材料进货检验—原材料进货时,质量检验部门依据订立的检验标准,对原材料进行检验;—检验项目包含外观、气味、质量指标等;—检验合格的原材料方可入库使用;—原材料检验记录由质量检验部门保存,并以文件形式归档。
4.2 生产过程掌控检验—生产过程中,质量检验部门随机抽取样品,并依据订立的检验标准进行检验;—检验项目包含外观、口感、含量、卫生指标等;—如发现异常情况,应立刻通知生产部门采取相应措施;—检验记录由质量检验部门保存,并以文件形式归档。
4.3 产品出厂检验—产品生产完毕后,质量检验部门对产品进行全面检验;—检验项目包含外观、口感、成分、微生物指标等;—检验合格的产品方可出厂销售;—检验记录由质量检验部门保存,并以文件形式归档。
4.4 检验结果评估—质量检验部门依据检验结果评估生产部门的质量管理水平;—对于检验不合格的产品,生产部门应立刻采取矫正措施,并进行追溯分析;—检验结果和评估报告需及时向相关部门汇报。
5. 检验记录管理5.1 检验记录必需真实、准确、完整,并依照规定的格式填写。
出厂检验记录制度范文(4篇)

出厂检验记录制度范文一、总则为了规范企业出厂产品的检验工作,确保产品质量,维护企业形象,特制定《出厂检验记录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的产品出厂检验工作。
二、责任和权利1. 出厂检验部门负责制定检验方案、安排检验人员、组织检验工作,并对检验过程的合法合规性负责。
2. 生产部门负责按照公司的质量标准生产产品,并提供所需的检验样品和相关文件资料。
3. 销售部门负责提供销售合同和客户要求的产品标准,以便指导检验工作。
4. 全体员工应积极配合出厂检验工作,确保产品质量达到要求。
三、检验项目和方法1. 检验项目根据产品的性质、规格和客户的要求,确定出厂检验项目,包括但不限于外观、尺寸、性能、可靠性等方面的检验。
2. 检验方法根据不同的产品和项目,制定相应的检验方法,包括但不限于外观检验、尺寸测量、物理性能测试、化学成分分析、电气性能测试等。
四、检验流程1. 接收检验样品生产部门按照检验部门的要求,准备并送交检验样品,包括原材料、零部件等。
2. 制定检验方案出厂检验部门根据产品要求,制定检验方案,明确检验项目、方法、标准和仪器设备,以及检验人员。
3. 进行检验操作根据检验方案,检验人员按照规定的方法和标准,对样品进行检验。
检验人员要做到认真仔细,确保检验结果准确可靠。
4. 填写检验记录检验人员要及时、完整地填写检验记录,包括样品信息、检验项目、方法、结果等。
涉及关键参数或特殊要求的项目,应特别注明。
5. 审核和批准检验记录应由责任检验人审核,核实检验结果的正确性,经出厂检验部门负责人批准,方可作为产品出厂的合格证明。
6. 归档经批准的检验记录应按照公司的文件管理规定归档保留,以备日后查询和追溯使用。
五、异常处理与纠正措施1. 非合格品处理若样品经检验结果为不合格,出厂检验部门应立即通知生产部门和销售部门,协商处理措施,包括但不限于重新制造、报废、修复等。
2. 异常情况处理若在检验过程中发现异常情况,检验人员应及时报告出厂检验部门,共同商讨解决方案,并将处理结果记录在检验记录中。
食堂出厂检验制度范本

食堂出厂检验制度范本一、总则为了确保食堂出厂食品的质量安全,保障广大师生的饮食健康,根据国家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标准,特制定本食堂出厂检验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食堂从原材料采购、加工制作、包装储存到出厂运输的全过程。
二、检验组织与管理1. 食堂应设立食品安全管理小组,负责食堂食品安全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监督管理。
2. 食品安全管理小组应设立质检科,负责实施食堂产品质量安全的鉴别、把关、报告和监督工作。
3. 质检科应设立化验室,具体负责对采购的原材料进行进货检验、对加工过程中的半成品进行过程检验、对成品进行出厂检验。
三、检验依据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
2. 食堂食品安全管理规范和操作规程。
3. 食堂编制的技术文件和质量标准。
四、原材料检验1. 采购的原材料必须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和质量要求。
2. 供应商每次供货时,应提供生产许可证、企业工商营业执照、产品检验报告等文件。
3. 原材料每次供货时,应按生产批次分开装箱,分别注明批号,每个包装箱(或每个生产批次)都必须有检验合格证,合格证上注明日期、批号、检验人员工号。
4. 经进货检验或验证合格的原材料,方可办理入库手续。
检验不合格的原材料,应按《不符合情况管理办法》进行处理。
五、加工过程检验1. 食堂在加工制作过程中,应严格控制工艺参数和卫生条件,确保食品安全。
2. 食堂应定期对加工设备、工具进行清洗、消毒,确保设备、工具的清洁卫生。
3. 食堂应定期对加工过程中的半成品进行抽检,确保半成品符合食品安全要求。
六、出厂检验1. 食堂成品出厂前,应进行出厂检验,确保成品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和质量要求。
2. 出厂检验应包括外观、气味、口感、营养成分等项目的检验。
3. 出厂检验合格的成品,应注明检验日期、批号、检验人员等信息,并办理出厂手续。
4. 出厂检验不合格的成品,应按《不符合情况管理办法》进行处理。
七、检验记录与追溯1. 食堂应建立完整的检验记录,记录应包括检验项目、检验方法、检验结果、检验人员等信息。
简易版食品出厂检验记录管理制度模板

简易版食品出厂检验记录管理制度模板1. 引言本制度旨在规范和管理企业食品出厂检验记录,确保食品出厂产品的质量和安全性,保障消费者的利益。
本制度适用于全部从事食德行业的企业职能部门。
2. 管理标准2.1 检验记录的建立•检验记录应当依照国家食品安全法律法规的要求建立,并包含下列基本信息:–产品基本信息:产品名称、批号、生产日期、规格型号等;–检验项目:对产品进行的各项检验项目;–检验结果:认真记录检验结果,包含合格和不合格情况;–检验人员信息:记录检验人员的姓名、执业证书号码等;–检验时间:记录检验的实在日期和时间。
2.2 检验记录的保管•检验记录应当依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保管,并采取合理的措施防止丢失、损毁或窜改。
•检验记录的保管期限为不少于两年,过期后应当及时进行销毁。
2.3 检验记录的使用•检验记录应当及时报告相关部门,以供决策参考。
•检验记录可以作为生产过程追溯和质量管理的依据,及时发现问题并采取相应的矫正措施。
3. 考核标准3.1 检验记录的完整性•检验记录应当包含全部检验项目,并记录认真的检验结果。
•不允许删除、窜改或造假检验记录。
3.2 检验记录的准确性•检验记录应当准确无误地记录检验结果,确保数据的真实性和可靠性。
•检验记录中的数值、单位、时间等应当与实际情况全都。
3.3 检验人员的资质与操作规范•检验人员应当具备相应的食品检验资质,并持有有效的执业证书。
•检验人员应当依照操作规范进行检验工作,不得违反食品检验的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
3.4 检验记录的及时性•检验记录应当及时填写、报告和保管,确保检验结果的有效性和实时性。
4. 执行和监督4.1 培训和考核•企业应当对食品职能部门的工作人员进行相关的培训,提高其食品检验的业务水平和工作技能。
•企业应当定期组织对职能部门进行考核,评估其工作绩效和遵守制度情况。
4.2 监督和检查•企业应当建立食品检验的监督机制,定期对检验记录进行抽查和复核,确保检验过程的合规性和规范性。
食品出厂检验管理制度

食品出厂检验管理制度一、为了保证食品质量安全,确保出厂食品质量合格,如实记录出厂食品检验合格证和质量安全状况,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国家质检总局《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监督检查规定》等法律法规规定,我厂制定本制度。
二、食品出厂前自行对我厂生产的食品进行批批检验,也可以委托符合《食品安全法》规定的食品检验机构进行批批检验。
三、出厂检验项目与食品安全标准及有关规定的项目应保持一致。
我厂自行进行出厂检验的,应符合下列规定:1、应具备必备检验设备,计量器具应依法经检验合格和校准,相关辅助设备及化学剂应完好齐备并在有效使用期:2、检验人员应具备相应能力,经国家职业技能鉴定部门培训考核后持证上岗;3、每年必须按食品安全标准进行两次以上的全项检验,并于与制定检验机构进行一次对比检验同时建立并保存比对记录。
四、我厂委托市检测中心实施产品出厂检验的,应符和下列规定:1、检验并索取受托检验机构的资质证书;2、与受委托的检验机构签订委托检验合同;3、由检验机构现场抽取检验样品并填写抽样单,抽样人员与企业现场人员双方核对后签字生效五、我厂建立和保存了出厂食品的原始检验数据的原始检验报告记录,包括检验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日期、生产批号、执行标准、检验结论、检验人员、检验合格证号或检验报告编号、检验时间、购置名称及联系方式、销售日期等记录内容。
六、我厂按规定保存出厂检验留存样品,留存样品应与出厂检验样品数量等量,食品保质期少于两年的,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两年。
食品出厂检验记录制度1目的确保终产品合格,维护公司利益和消费者的权益。
2 适用范围适用于对终产品的检验。
3 职责3.1质量技术部负责对最终产品的检验。
3.2其他相关部门负责协助质检员对终产品的检验。
4 程序4.1出厂检验是公司对产品的最后一次质量考核,也是判定产品是否满足客户要求的重要手段,因此,出厂检验应严格按照标照要求进行检验。
4.2化验员对最终产品进行检验,并做好详细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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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目的
对我公司产品及原辅料的质量特征进行检验和试验,运用检验和试验德控制原则,控制方法和证实方法,保证未经检验和试验部合格的产品部投入使用,不流入下道工序,不提交顾客。
2使用范围
本程序适用于我公司原辅料检验、产品检验和试验
3职责、权限
3.1检验和试验程序由质量部归口管理,由生产车间、采购部、质量部负责实施。
3.1.1成品加工过程中的质量控制由生产车间负责实施。
3.1.2检验和试验由质量管理部负责实施。
3.1.3原辅料和成品收库、储存、搬运、交付由采购部负责实施。
3工作程序
3.1进入我公司原辅料检验和试验的要求
4.1.1对进入我公司的原辅料由检验人员验收标准,并作好检验记录及报告。
只有经过检验合格的原辅料才可收购入库。
4.1.2 客户提供原辅料的验证,除客户提出特殊要求验证办法外,均按上述程序进行。
经检验发现客户提供原辅料有不适用的情况,质量部应作好记录,并及时报告采购部通知客户。
4.2 工序检验和试验要求
4.2.1工序检验人员要严格按合同规定的检验和试验项目及检验规程进行检验,所有检验和试验,应符合合同规定的要求。
4.2.2 凡未经检验或未全部完成本工序规定检验项目的产品不得转入下道工序。
4.2.3 对降级产品或不合格产品做出相应的标识,并在记录上填写降级或不合格的原因。
4.3 成品检验和实验要求
4.3.1 凡送成品检验的产品,必须完成工序规定的检验和试验项目,且数据满足规定的要求,否则不予验收。
4.3.2 成品检验应根据产品标准和各工序检测结果进行判级,并要作好检验记录。
4.3.3 收库验收应依据成品检验记录进行验收。
对发现的不合格品应及时做出标识并记录。
4.3.4 收库验收人员要依据成品检验记录,核对产品级别是否与记录相符,及时检查,验收包装质量。
4.4检验和试验记录要求。
4.4.1 对进入我公司原辅料进行检验和试验,应依据标识作号检验和试验记录,记录应完整、准确、清晰。
4.4.2 各工序记录人员应按照产品验收标准和产品标识作好记录。
产品检验记录是反映产品检验和试验结果的依据,要妥善保存,以备查询。
4.5检验样品的采集、登记、保存
4.5.1按检验方法中有关规定采集样品并登记。
4.5.2保证样品在实验称取时不变质。
4.5.3微生物检验用样品的保存时,保持样品处于无污染的环境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