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建造师、九大员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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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柏加建筑园林有限公司
建造师、工程师、八大员管理办法
一、目的
为规范公司职业资格证书的管理,维护正常的职业秩序,同时壮大公司人才队伍建设,加强工程项目管理,满足企业经营发展需要,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二、说明
本办法所称建造师资格证书是指国家一级、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即注册证书),工程师资格证书是指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颁发的高级职称、中级职称工程师证书,八大员资格证书是指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颁发的施工员、安全员、质量员、造价员、材料员、机械员、资料员、标准员岗位证书。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所有职能部门,公司各项目部,以及所有持相应证件在公司执业或挂靠的人员。
三、证书管理
1、公司所有建造师、工程师、八大员资格证书原件及相应的执业印章均由行政部统一存档管理,凡借用原件必须在行政部办理相关申请登记手续,借阅和复印使用必须经行政部按相关公司制度审批通过。
2、人力资源部负责组织实施各资格证书的考试、审核、注册、继续教育和培训工作,并汇总统计和实时更新各证书的获取、年审、使用情况,及时反馈给招投标部、行政部、质安部、财务部,方便各
部门开展相关工作。
3、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工程师职称考试由员工个人报名并缴纳报名费和承担考试相关费用,其资格审核和考试通过后的注册、继续教育等均由人力资源部统一操作,公司承担相关费用。八大员的考试和培训由公司统一组织实施和承担相关费用。
4、公司对建造师、工程师、八大员资格证书实施有偿使用,根据公司股东会形成的相关决议,按标准每年补贴兑现给持证人相应费用。建造师未办理社保的由公司办理养老保险,工程师、八大员用于项目报建使用时,由公司办理养老保险和工伤保险。具体费用补偿依据公司湘柏建【2012】68号文件及公司建造师、工程师及九大员补助方案执行。
5、因工作需要持证人本人出席招投标和项目检查、验收等活动时,持证人应充分配合,其相关差旅费用由公司或项目部承担。
6、凡公司员工获得建造师资格证书和工程师职称证书必须在公司登记注册,不得私自保留或外挂其他单位。
7、资格证书持有人擅自将证书出借、出租、转让和在外单位注册的,公司有权向持证人提出赔偿所有与办理资格证书相关的审核、注册、培训和证书补贴等费用,并要求持证人承担由此给公司造成的相应经济损失。
8、凡持证人离职并要求收回证件时,必须根据公司规定与公司协商解决。
四、证书使用流程
1、资格证书主要用于公司招投标活动和项目管理。
2、进行项目招投标时,由招投标部提名项目岗位人员名单,交由招投标部副总和经营管理部副总审批通过方可使用。
3、项目中标后,需进行报建的,其项目岗位人员配备原则上以中标通知书为标准,由人力资源部重新交招投标部副总和经营管理部副总审批通过,人力资源部开具项目岗位人员任命书,项目部凭任命书到行政部申请借用相关资格证书。
4、因招投标和项目管理需要对项目人员进行更换时,由人力资源部重新按上述手续操作,项目部配合完成。
5、项目中标和报建后由公司质安科建立档案,录入项目岗位人员信息,押证情况和时间,质安部将该档案每月反馈给人力资源部、财务部和招投标部备份参考。项目竣工后项目部应及时告知主管部门撤销信息监管平台押证人员,并报告公司,由质安科撤销档案。如有争议,由质安科到主管部门信息监管平台进行核实。
6、项目竣工验收后,项目部应及时办理人员证件撤销手续。财务部将以质安科项目档案的押证时间为准进行计算,按项目承包协议要求,收取项目部相关证件使用费用。
五、人员调配
1、公司招投标部进行项目投标时拥有对资格证书的优先使用权,以确保业务目标。
2、公司重点项目优先使用公司员工证书、或长期合作的、信誉良好的持证人员证书,需要项目间进行调配的,具体由人力资源部负
责操作,项目部应全力配合。
六、人员培养
1、公司鼓励员工积极考评建造师、工程师和八大员。
2、公司质安部在项目管理中应积极发现和梳理出优秀的,能长期服务于公司的项目管理人员,尤其是年轻的管理人员,提请人力资源部,由公司重点进行培养。
3、人力资源部和质安部应积极组织项目管理人员培训学习,对年轻的管理人员重点组织考评建造师、工程师和八大员,弥补公司项目管理人员资格证书的缺口,并逐步实现公司重点项目管理人员认证相符、持证上岗。
本办法由公司质安部负责解释和修改。
附件:1、湘柏建[2012]68号文件
2、公司建造师、工程师及九大员补助方案
湖南柏加建筑园林有限公司
二零一四年二月
湖南柏加建筑园林有限公司
建造师、工程师、八大员补助方案
一、目的
为了权衡公司与项目经理的关系,更加规范的使用建造师、工程师、八大员资格证书,更好的拓展公司业务,特制定本方案。
二、适用范围
本方案适用于所有持一级、二级建造师,高级、中级工程师和八大员资格证书在公司执业或挂靠的人员。
三、补助方案
1、原项目承包协议中确定的项目经理费用按协议及公司相关规定继续执行。
2、本方案经股东会决议通过之日起,一级、二级建造师按市场行情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进行保底;应继续享有原协议中项目经理费用的,可继续领取,低于保底的,公司补足;高于保底的,也只享有保底金额。
3、建造师保底补助标准:一级土建3万元/年,一级市政4万/年,一级公路/万元/年,一级机电/万元/年,一级水利4万元/年;二级土建1万元/年,二级市政1.5万元/年,二级水利2万元/年。一人多专业的,就高费用专业另加5000元(一建),二建另加3000元。同时有一建和二建的,二建不另行计算保底费用。
4、建造师资格证书安排挂靠项目的,一级建造师出差省内1500元/次(不超过2天),省外2000元/次(不超过2天);二级建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