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保障个人卡规范部分(参考Wor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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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保障(个人)卡规范
第二部分应用规范
Specifications of Social security Card for Individual
Part 2:Specification of Application
引言
本规范作为《社会保障(个人)卡规范》第二部分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社会保障卡应用,定义了社会保障卡的专用数据元、应用数据文件结构等内容。
——交易流程,定义了持卡人在应用终端上对社会保障卡以及应用终端对社会保障卡的操作流程。
本规范的附录A、B与规范正文具有同等的效力,附录C由各地参照执行。
本规范应与《社会保障(个人)卡规范》第一部分IC卡规范共同使用。
1适用范围
本规范适用于由各地发行的社会保障卡。其使用对象主要是与社会保障卡应用相关的卡片设计、制造、管理、发行、受理以及应用系统的研制、开发、集成和维护和组织机构。
2参考标准
GB/T2260一1999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区划代码
GB2261一1980 人的性别代码
GB3304一1991 中国各民族名称的罗马字母拼写法和代码
GB4658一1984 文化程度代码
GB4766一1984 婚姻状况代码
GB4767一1984 健康状况代码
GB6864一1986 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代码
GB/T7408一1994 数据元和交换格式信息交换日期和时间表示法
GB8561一1988 专业技术职务代码
GB11643一1999 公民身份号码
GB11714一1997 全国组织机构代码编制规则
GB/T12402一2000 经济类型分类与代码
GB/T14396一1993 疾病分类与代码
GB/T16835一1997 高等学校本科、专科专业名称代码
GNn24:1一1988 户口类别代码
ISO/IEC7816一5:1994 识别卡带触点的集成电路卡第五部
分:应用标识符的编号系统和注册程序
YD/603 邮政编码代码
中国金融集成电路(IC)卡规范(V1.0)
3定义
以下定义适用于本规范。
3.1 终端(terminal)
为处理社会保障卡业务而在服务网点安装的设备,用于同IC卡的连接。它包括接口设备,也可包括其他部件和接口,例如与主机通信的接口。
3.2 命令(Command)
终端向IC卡发出的一条信息,该信息启动一个操作或请求一个应答。
3.3 响应(Response)
IC卡处理完成收到的命令报文后,回送给终端的报文。
3.4 交易(Transaction)
持卡者和业务、管理部门之间根据社会保障卡所支持的应用接受、提供服务的行为。
3.5 功能(Function)
由一个或多个命令实现的处理过程,其操作结果用于完成全部或部分交易。
3.6 集成电路(Integrated Circuit,IC)
设计用于完成处理和/或存储功能的电子邮件。
3.7 集成电路卡(IC卡)(Integrated Circuit(s)Cart)
内部封装一个或多个集成电路的ID-1型卡(如ISO7810、ISO7811第一至第五部分、ISO7812和ISO7813中描述的)。
3.8 报文(Message)
由终端向卡或卡向终端发出的,不含传输字符的字节串。
3.9 报文鉴别代码(Message Authentication Code)
对交易数据及其相关参数进行运算后产生的代码。主要用于验证报文的完整性。
3.10 密钥(Key)
控制加密转换操作的符号序列。
3.11 社会保障应用(Social Security Application)
在劳动和社会保障各专业领域管理和服务工作中的社会保障卡应用总称。广义的社会保障应用可以包括有关生命与健康、社会救助与优待抚恤方面的应用。
3.12 专业应用(Speciality Applcation)
由劳动和社会保障各业务管理部门提供并维护的社会保障卡应用,例如就业及失业应用。
3.13 就业与失业应用(Employment and Unemployment Application)
一种为持卡人在劳动和保障部门(以下简称劳动保障部门)办理求职、就业登记或失业登记等事务而设计的社会保障卡应用。
3.14 社会保险应用(Social Insurance Application)
在本规范中将除医疗保险应用以外的各项社会保险应用统称为“社会保险应用”,即为持卡人在劳动保障部门办理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等事务而设计的社会保障卡应用。
3.15 医疗保险应用(Medical Insurance Application)
在本规范中将社会保险中的与医疗保险事务有关的应用单独称为“医疗保险应用”,即一种为持卡人享受医疗保险待遇,办理相关就医手续等事务而设计的社会保障卡应用。
3.16 帐户划入(Wipe In Account)
将持卡人基本医疗保险个人帐户上尚未写入卡内的资金额度写到卡内基本医疗保险个人帐户中。
3.17 医疗消费(Medical Treatment Consume)
指持卡人就医、取药等与医疗有关的消费、从资金来源上划分,包括帐户支付、现金支付、统筹基金支付。卡内记录帐户支付、个人自付和统筹基金支付三种形式。
3.18 帐户支付(Account Payment)
指持卡人从卡内基本医疗保险个人帐户中支付医疗费用。
3.19 个人支付(Indivigual Payment)
指持卡人在医疗消费中,属于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范围内的个人自付部分,包括现金支付和利用基本医疗保险个人帐户支付的金额。
3.20统筹基金支付(Social—pooling Fund Payment)
指持卡人在医疗消费中,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的金额。
321支付年度(Year of Payment)
指持内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累计金额所对应的结算年度。
3.22 年度起始日期(Starting Day)
指卡内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所对应的结算年度起始日期。
4缩略语和符号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