输血科质量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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输血科质量管理制度
一、输血科工作人员应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和业务技术水平,爱岗敬业,工作认真仔细,责任心强,法制意识浓厚,严格执行相关政策、法规、制度及标准操作规程。
二、建立全面质量管理体系,科室内设质量管理组织机构———“质量管理小组”,有专人负责科室内的质量管理、质量检测和质量监督工作。质量监督员应负责实验前、实验中、实验后的质量监督工作(同检验科)。
三、进入输血科的血液及试剂必须有国家卫生行政部门和国家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许可证,试剂必须有专人统一管理,有专人负责血液及试剂质量,科主任监督执行。
四、定期对各种仪器设备进行检查、校验和检定。
五、每天观察储血冰箱、冰柜的温度4次,并作好记录。恒温水箱内保持清洁,解冻血浆时血浆漏出应及时消毒、换水,并防止交叉污染和职业暴露的发生。
六、对工作人员定期进行临床输血基础理论、基本技能的专门培训,积极参加各种培训学习,定期进行业务考试和考核。
七、临床输血申请、血样采集、送检、血型鉴定、交叉配血、血液入库、核对、储存、发放、运输、输注、标本及血袋保留、病历书写等,必须按《医疗机构用血管理办法(试行)》和《临床输血技术规范》要求执行。
八、建立健全各项输血制度、标准操作规程,详细记录各种实验数据,重要原始资料完好保存至少十年。
九、积极开展室内质控和室间质评活动,保证临床输血质量和安全。
十、实行定期审核、评价和检查制度,发现问题进行认真分析和解决,并采取相应措施,防止类似事件再次发生。
十一、建立输血信息反馈制度。及时了解临床输血过程中出现的问题,通过科学分析,及时解决,不断改进和提高临床输血质量。
十二、跟血站交接血液时必须认真核对。核对内容:献血者血袋条码号、采血日期、效期、血液品种、血量、血液外观质量等,准确无误后,双方签字认可。
十三、送交叉配血标本时,临床医护人员必须持《临床输血申请单》,随同血标本一起交输血科。《临床输血申请单》填写完整,字迹清楚,条形码完整,有医师签字和上级医师审核签字。血样标本必须粘贴条形码,条形码信息包括病人姓名、性别、年龄、病区、床号、住院号、临床诊断、血型(已知时填写)等。
十四、输血科工作人员接收标本时,必须逐项认真核对,并检查标本是否符合要求,无误后,方可接收登记。凡是《临床输血申请单》填写有任何一项不符要求或有疑问时,均不能接收血标本。请临床科室重新验证后,重新抽取血标本。
十五、严格执行血型鉴定和交叉配血复核制度。对多次输血者,要查对前几次血型,一致后才可接收血标本或配血。交叉配血前一定
要再次复查献血者和受血者血型。
十六、血型鉴定和交叉配血严格按标准操作规程进行,ABO作正反定型,常规检测Rh血型。
十七、凡出现输血不良反应,积极配合临床科室及时认真调查和处理。
十八、严格交接班制度。交接班有书面记录,在工作中有疑难问题应及时与科室其他同志协商,妥善解决,重大问题及时上报科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