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工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分析专章(或者专篇)编制大纲发改工业11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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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江苏省工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分析专章(或者专篇)编制大纲》的通知

苏发改工业发〔2007〕1138号

各市发展改革委:

为规范节能分析专章(或者专篇)编制,加强工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审查工作基础,提高能源准入管理效率,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节能工作的决定》(国发〔2006〕28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加强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工作的通知》(发改投资〔2006〕2787号)和江苏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加强工业类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能源消耗准入管理工作的通知》(苏发改工业发〔2006〕1197号)、《江苏省工业类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实施办法》(苏发改工业发〔2007〕1137号)规定,我委研究制定了《江苏省工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分析专章(或者专篇)编制大纲》。现予印发,请严格执行。执行过程中,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书面报告。

附件:1.江苏省工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分析专章(或者专篇)编制大纲

2.关于《江苏省工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分析专章(或者专篇)编制大纲》的说明附件

二○○七年九月三十日

附件一:

江苏省工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分析专章(或者专篇)编制大纲(2007年版)

引言

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节能工作的决定》(国发[2006]28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加强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工作的通知》(发改投资[2006]2787号)和江苏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加强工业类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能源消耗准入管理工作的通知》(苏发改工业发[2006]1197号)、《江苏省工业类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实施办法》(苏发改工业发[2007]1137号)规定,编制本项目节能分析专章(或者专篇)。

第一节用能标准和节能规范

【基本要求】本节(或者章)主要阐述拟建项目所遵循的国家、地方、行业合理用能标准及节能设计规范。

【特别提示】本节(或者章)内容应当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固

(发改环资[2007]21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及审查指南(2006)》

号)的要求列示,做到完整、准确。

(1)要遵循与拟建项目“相关、适用”的原则列示编制依据。

(2)要按照“由高到低”的层次列示法律、法规、规章、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其他规范等各种编制依据。

(3)项目所在地对拟建项目所属行业有特殊要求的,应当特别列示。

第二节能源供应状况

【基本要求】本节(或者章)主要阐述拟建项目所在地能源供应状况,分析能否满足拟建项目建设、运营的需要。

【特别提示】本节是节能分析专章(或者专篇)的重要组成部分。为客观反映拟建项目所需能源供给可靠性,并且从能源供给的角度真实反映拟建项目选址的科学合理性,阐述项目所在地能源供给现状时务必做到完整、准确。

(1)能源种类必须完整。能源既包括煤炭、原油、天然气等一次能源,也包括焦炭、煤气、电力、热力(蒸汽)、液化石油气、成品油(汽油、柴油、煤油、燃料油)、生物质能等二次能源,还包括水。编制节能专章(或者专篇),阐述当地供应现状时列示的能源种类不得少于拟建项目所需能源种类。

(2)供给能力必须准确。对于由拟建项目以外的市场主体提供的能源,应当按照能源种类逐一列示当前(比如上年末)供给能力,对其未来新增能力应当阐述新增能力的大小以及新增能力形成的时间,并且说明新增能力的可行性。对于按照“就近、集中”原则供给的热力(蒸汽)等能源品种,应当提供供应协议作为附件。对于年耗能(折标煤)2万吨及以上的重大项目,还应当进行区域能源平衡分析。

第三节能源消耗状况

【基本要求】本节(或者章)主要分析拟建项目能源消耗种类、数量、结构。

【特别提示】本节(或者章)是节能分析专章(或者专篇)的主体部分,务必做到内容详实,层次清晰,计算准确,措施先进并且可行。

(1)要分析能源消耗总量。即,按照拟建项目采用的工艺技术、设备方案和工程方案,依据拟建项目达产后实际年均产出规模,分析计算拟建项目年均能耗消耗总量(折为标煤)。

(2)要分析各种能源消耗总量。即,按照拟建项目所需各种能源,分别计算和列示年均各类能源的实物消耗量,并按标准折算系数分别折算为年均标煤消耗量。这部分内容可采用文字和表格并列的表述方式。

(3)要分析高能耗单元能耗情况。即,按照拟建项目工艺,对重点耗能工序及其对应的重点耗能设备进行能耗分析和计算,分别列示有关工序单位产品(或中间产品)各类实物能耗、标准煤耗和综合(标准)能耗。重点耗能工艺应按拟建项目具体情况科学选择,被选择的重点耗能工艺能耗总量(折为标煤)占拟建项目能耗总量(折为标煤)的比重,原则上应当达到70%以上。对于有关工序的重点耗能设备,应当列示单位产品能耗情况,并与其他企业制造或者项目采用的同类设备进行对比。这部分内容可采用文字和表格并列的表述方式。

(4)要进行能源平衡分析。即,根据拟建项目生产流程,绘制能耗消耗平衡图,将能源消耗总量和单位产品消耗量(均折为标煤)细化到不同的耗能单元,以便直观地显示拟建项目能源消耗情况。

第四节能源消耗指标分析

【基本要求】本节(或者章)主要任务是根据拟建项目特点详细计算拟建项目的各类能源指标,并且通过与国际国内先进水平和准入标准进行比较,阐述拟建项目是否符合能耗准入要求,达到先进水平。

【特别提示】本节(或者章)也是节能分析专章(或者专篇)的主体部分,通过比较揭示能耗水平先进与否,能源投入产出水平高低与否。

(1)要与有关标准和规范进行对比。即,将拟建项目能耗指标(包括按照单位产品计算的实物单耗、折算能耗、主要工序能耗等),与国家、行业和地方的标准、设计规范等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指标进行逐一对照。对比时可采取列表方式,被对比的数据应当注明来源(包括发布主体、发布时间等)。

(2)要与国际国内同行业先进企业进行对比。对比的内容主要包括按照单位产品计算的实物单耗、折算能耗、主要工序能耗等。被选择的对照企业应当达到3家以上,其中国内先进企业不少于2家。对比时可采取列表方式,并且被对照的数据应当注明来源和时间(即该数据所反映的年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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