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著作权的主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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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整的著作权主体

完整的著作权主体

遇到知识产权问题?赢了网律师为你免费解惑!访问>> 完整的著作权主体在我国直接创作作品的自然人是著作权的原始主体。

所谓直接创作的作品就是作者通过自己的独立构思,运用自己的技巧和方法,直接(包括书面的、口头的和立体的形式表现)反应自己的思想与感情、个性与特点的作品。

帮助作者修改稿件、编辑、校对、审稿等不能成为作者,因为他们是在作者创作基础上进行修改的。

那么卖完整的著作权主体是怎样的?下面就让赢了网小编为大家讲解吧。

著作权主体1、简述我国著作权法规定的作者我国《著作权法》第11条之规定,如无相反证明,在作品上署名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社会组织为作者。

由此,我国著作权法规定的作者可以分为两类,自然人和法人及其他组织。

首先,自然人是原始作者。

一般而言,创作是指作品从构思到表达完成的过程,这个过程只有具有思维的自然人才能完成,因此只有自然人才能够直接创作作品。

自然人作为作者在创作文学、艺术、科学作品的过程中,付出了艰辛的劳动,因而其作为最直接和最基本的著作权主体,应当享有原始和完整的著作权。

其次,法人和其他组织是法律拟制的作者。

自然人以外的社会组织事实上不可能成为作品的创作者。

但是我国著作权法第11条明确规定法人甚至非法人的其他组织均可以被视为作者,而获得相当于自然人作者的原始著作权主体地位。

一方面,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被视为作者,但并不是真正意义上的作者,作者只能是自然人这一原则并没有被改变;另一方面,法人和其他组织被视为作者需要符合必要的条件,如创作作品的活动是由其组织的,所创作的作品代表的是组织的意志,应当由该组织承担责任等。

我国著作权法第二条规定了对外国作者的保护,这里的外国作者既包括创作作品的外国自然人,也包括被视为作者的外国法人和其他组织,还可能包括无国籍人等。

我国著作权法规定了外国作者的三种情形:外国作者的作品首先在中国境内出版;外国作者的所属国或经常居住地与中国有缔约或共同参加国际公约;外国作者的作品首次在中国参加的国际条约成员国发表出版或在成员国和非成员国同时出版。

知识产权法第4次作业答案

知识产权法第4次作业答案

知识产权法第4次作业答案第⼀章著作权概述⼀、名词解释1、⾃然⼈作者:作者是指进⾏⽂学、艺术或科学创作的⼈,即进⾏直接产⽣⽂学、艺术或科学作品的智⼒活动的⼈,与可视为作者的⾮法⼈组织和法⼈共同组成著作权法中著作权⼈的概念。

2、创作:是指直接产⽣⽂学、艺术和科学作品的智⼒活动。

为他⼈创作进⾏组织⼯作,提供咨询意见、物质条件,或者进⾏其他辅助⼯作,均不视为创作。

3、著作权,⼜称为版权,是指⽂学、艺术和⾃然科学、社会科学作品的作者及其相关主体依法对作品所享有的⼈⾝权利和财产权利。

它是⾃然⼈,法⼈或者其他组织对⽂学,艺术或科学作品依法享有的财产权利和⼈⾝权利的总称。

五、简答题1、联系:两者都是知识产权法保护的对象,都属于⽆形智慧型财产。

区别:(1)权利属性不同。

著作权是⼀种具有⼈⾝属性的权利,其著作财产权虽然可以因超过法定期限⽽丧失效⼒,但作者却永久享有署名权、保护作品完整权等精神权利。

商标权则只是⼀种财产权,不具有⼈⾝属性,它可能因法定期限不续展⽽整体灭失,还可能因商标权⼈的违法⾏为⽽被撤销。

(2)两者的法律要求的保护条件不同。

著作权法要求作品具有独创性,任何抄袭、剽窃所得到的作品不可能受到著作权法的保护。

商标是以⽂字、图形或其组合作为区别商品的标志,它只要求识别性,并不考虑商标是否由商标权⼈创作。

(3)两种权利的取得⽅式不同。

著作权⼀般⾃作品创作完成时⾃动产⽣,⽆须登记注册。

⽽商标权则不然,由于⼀件商标甚⾄多个相类似的商标也只能取得⼀个商标权,因此商标权⼀般须经注册登记才能产⽣。

护形式的不同选择。

2、联系:两者都是知识产权法保护的对象,同属于智慧型财产,都有专门的法律法规予以保护。

区别:(1)两者的保护对象不同。

著作权所保护的并⾮作品的思想内容,⽽是表达该思想内容的具体形式。

专利权则不同,专利法所保护的是具有新颖性、创造性、实⽤性的发明创造,它抛开表达形式⽽深⼊到技术⽅案本⾝。

(2)两者的保护条件不同。

商法试题

商法试题

第一编知识产权法导论第一章知识产权法概述1、单项选择题(1)我国目前业已形成的是以()为龙头的保护知识产权的法律体系。

A、反不正当竞争法B、民法通则C、合同法D著作权法参考答案:B(2)世界上最早的商标法是()。

A、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B、美国兰哈姆法C、法国备案商标保护法令D、法国知识产权法典参考答案:C2、多项选择题(1)我国知识产权法的渊源包括()。

A、宪法B、合同法C、我国参加的国际条约D、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参考答案:ABCD (2)知识产权法调整智力成果、商业标志和其他信息的()关系。

A、归属B、利用C、创造D、交换参考答案:ABD3、简答题(1)简述知识产权法的调整对象。

参考答案:智力成果、商业标志和其他信息的归属关系、利用关系和交换关系。

(2)简述知识产权法的性质。

参考答案:知识产权法是私法、国内法、强行法。

4、论述题试述知识产权法的基本原则。

参考答案:充分保护知识产权的原则;反对不正当竞争的原则;促进社会发展的原则。

第二章知识产权的概念和法律特征1、名词解释(1)知识产权(2)知识产权权能中的使用权2、单项选择题(1)知识产权的保护对象是()。

A、有形物B、无形物C、信息D、权利参考答案:C(2)下列哪种表述是正确的()。

参考答案:BA、知识产权法属于经济法B、知识产权法属于民法C、知识产权法是一个独立的法律部门D、知识产权法属于行政法3、多项选择题(1)属于工业产权的知识产权有()。

A、著作权B、著作邻接权C、专利权D、商标权参考答案:CD(2)知识产权是()。

A、对世权B、对人权C、支配权D、请求权参考答案:AC(3)不具有法定时间性的知识产权有()。

A、著作权B、专利权C、商标权D、商业秘密权参考答案:CD(4)具有财产权和人身权双重权利的知识产权有()。

A、著作权B、专利权C、商标权D、表演者权参考答案:AD4、不定项选择题(1)须经批准授权的知识产权是()。

A、植物新品种权B、著作权C、著作邻接权D、商业秘密权参考答案:A (2)下列哪种表述是错误的()。

第三章 著作权的法律规定

第三章 著作权的法律规定

二、著作权的合理使用

合理使用有以下几个原则:
– 第一,合理使用必须有法律依据; – 第二,合理使用的作品必须是已经发表的作品; – 第三,合理使用必须出于正当目的,并非以营利 为目的; – 第四,合理使用必须说明作者姓名、作品名称和 作品的出处; – 第五,合理使用不得侵犯著作权人的其他权益, 如不得对作品进行歪曲、篡改等。

1. 作 者
作者就是创作作品的公民,是作品的创作人。 创作是指直接产生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的智 力活动。

2.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成为作者的情况是指:由法 人或者其他组织主持,代表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意志创作,并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承担责任的 作品,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视为作者。 判断作品的作者,应当根据作品上的署名。如 无相反证明,在作品上署名的公民、法人或其 他组织为作者。

4.影视作品的著作权人
影视作品是指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 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 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 的作品的著作权由制片者享有,但编剧、 导演、摄影、作词、作曲等作者享有署 名权,并有权按照与制片者签订的合同 获得报酬。

5.职务作品的著作权人

职务作品,是指公民为完成法人或者其 他组织工作任务所创作的作品。这里的 “工作任务”,是指公民在该法人或者 该组织中应当履行的职责。

2.著作权的许可使用

1. 2. 3. 4. 5. 6.
著作权许可使用合同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许可使用的权利种类。 许可使用的权利是专有使用权或者非专有使用 权。 许可使用的地域范围、期间。 付酬标准和办法。 违约责任。 双方认为需要约定的其他内容。
第二节 著作权的限制

第三讲--著作权的主体

第三讲--著作权的主体

第四讲著作权的主体《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九条著作权人包括:(一)作者;(二)其他依照本法享有著作权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1、著作权主体的概念和分类1.1著作权主体的概念著作权主体,即著作权人,享有著作权法上的权利和承担著作权法上的义务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在一定条件下国家也可成为著作权主体。

1.2著作权主体的分类按主体形态分:1、自然人没有无民事行为能力的限制。

未成年人即使属于民法理论中的完全无民事行为能力,也可以因为创作这一事实行为而依法享有著作权。

2、法人依法成立;有必要的财产或者经费;有自己的名称、组织结构和场所;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3、非法人组织不具备法人资格,经核准登记的社会团体、经济组织或者组成法人的各个相对独立的部门。

(二)按是否直接创作分:1、作者2、其他著作权人(三)按权利产生方式分1、原始著作权人。

依照法律规定直接享有著作权。

2、继受著作权人。

依照合同或继承方式间接享有著作权。

(四)按国籍分:1、本国人2、外国人3、无国籍人2、作者(一)作者的定义根据〈著作权法〉第11条第2款的规定,作者是指创作作品的公民。

(二)著作权法所称的作者,应当具备一定的条件:1、作者必须是直接具有思维能力的自然人。

2、作者必须具有创作能力。

创作是一种事实行为,故判断一个人能否成为作者的标准,应当是客观上的创作能力,而非法律上的行为能力。

这一要求并不苛刻,没有行为能力的公民只要事实上创作出了作品,就从法律上反推他具有创作能力。

创作能力在不同的领域会因人而异,有口头表达能力的,不一定有文字表达能力;由文字表达能力的,不一定有绘画表达能力;有绘画表达能力的,不一定有音乐表达能力,各种创作能力都会得到法律的认可。

3、作者必须实际从事了创作活动。

所谓创作,《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实施条例》第3条第1款作了立法解释,是指“直接产生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的智力活动”。

该条第2款还明确规定:“为他人创作进行组织工作,提供咨询意见、物质条件,或者进行其他辅助活动,均不为创作”。

国家开放大学2020年《知识产权法》重点辅导(2)

国家开放大学2020年《知识产权法》重点辅导(2)

《知识产权法》重点辅导(2)第四编著作权法第一章著作权与著作权法概述一、著作权的概念著作权,亦称版权,是指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的作者对其创作的作品依法享有的专有权利。

二、著作权法的概念著作权法是调整文学、艺术和科学技术领域内因创作和使用、传播作品而产生的各种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著作权保护制度最早可以追溯道 16 世纪的欧洲。

英国议会于 1709 年通过了世界上第一部著作权法《安娜法令》,1910 年清政府颁布了中国历史上第一部著作权法《大清著作权律》。

三、著作权法的基本原则:1、保护作者权益的原则著作权法在调整作者和使用人乃至公众利益的关系中,将维护作者的权益置于首要和核心的地位。

维护作者权益在著作权法中主要体现在维护著作权人的人身权和财产权。

对侵害著作权人合法权益的各种侵权行为给予制裁。

2、鼓励优秀作品传播的原则著作权法律制度对各种传播媒体的合法权益给予积极保护,不仅是对作品的创作和传播的有力保证,同时也是著作权制度自身不断发展和完善,以适应新技术飞速发展,具有强大生命力的体现。

3、作者利益和公众利益协调一致的原则著作权法不仅要鼓励优秀作品的创作与传播,而且要鼓励公众学习知识,以提高全民族的科学文化水平。

就需要法律对公众利用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提供便利条件。

因此,著作权法在保护作者和作品传播者利益的同时,还要对他们的权利进行一些必要的限制,以平衡作者与社会公众之间的利益关系。

这三个原则也体现了著作权法的主要功能和作用。

第二章著作权的客体一、作品的概念和构成要件著作权法所称的作品,指文字、艺术和科学领域内,具有独创性并能以某种有形形式复制的智力成果。

《著作权法》第 3 条界定了作品的处延:本法所称的作品,包括以下形式创作的文学、艺术和自然科学、社会科学、工程技术等作品: (1)文字作品; (2)口述作品;(3)音乐、戏剧、曲艺、舞蹈、杂技艺术作品; (4)美术、建筑作品(5) 摄影作品; (6) 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 (7)工程设计图、产品设计图、地图、示图等图形作品和模型作品; (8)计算机软件; (9) 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作品。

著作权知识点总结

著作权知识点总结

著作权第一章:著作权的客体第一节:作品的概念和分类一、作品的概念:是指文学、艺术和科学领域内,具有独创性并能以某种有形形式复制的智力创造成果。

注意:1、必须是智力成果;2、必须是思想的表达,而非思想本身;3、是文学、艺术、科学领域内的表达;4、必须具有独创性。

二、作品的分类:1、文字作品2、口述作品3、音乐、戏剧、曲艺、舞蹈作品、杂技艺术作品(注意:歌星演唱、现场演出、表演行为均不是作品)4、美术(纯欣赏性作品和实用艺术品)、建筑作品(不保护功能性设计、构筑材料和建筑方法等)5、摄影作品6、影视作品7、图形作品和模型作品8、计算机软件9、民间文学艺术作品(由于创作时间和创作主体不一定,不能归于某一个人,也没有保护期限,很多都出于公有领域)10、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作品第二节:著作权法不予保护的客体一、官方文件及官方译本二、时事新闻(指狭义上的新闻,无主观色彩:时间+地点+人物+事件的客观事实;不包含新闻现场拍摄的照片)三、历法、通用数表、通用表格和公式(已处于公有领域且表达方法单一)第二章:著作权的取得与归属(著作权的主体)第一节:著作权的取得三原则:一、注册取得原则(手续繁杂,大多数国家都不采取)二、加注标记取得原则三、自动取得原则(相当于自动保护,保护水平高)第二节:著作权的归属一、著作权归属的作者(一)作者:具有直接思维能力的自然人+实际创作了作品(提供了创造性的劳动,不包括为他人创作进行组织工作、提供咨询意见、物质条件或者进行其他辅助活动的行为。

)(二)拟制作者:法人或其他组织(三)作者的推定:如无相反证明,在作品上署名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

二、法律的特别规定1、演绎作品(派生作品)的著作权如果被演绎的对象享有著作权:(1)演绎人在利用原作品时,必须经过被演绎作品的著作权人的许可;(2)演绎作品的著作权完整但不独立,在行使自己的著作权时不能侵害原作品的著作权;(3)他人如果使用演绎作品,必须经过原作品作者和演绎作品之演绎人的双重授权。

知识产权法答案(名词解释、简答、论述)

知识产权法答案(名词解释、简答、论述)

知识产权法答案(名词解释、简答、论述)总论1知识产权:关于科学技术.文学创作成果和工商业活动中识别标记.信誉的权利。

2业产权:指工业.商业.农业.林业和其他产业中具有实用经济意义的一种无形财产权。

3识产权法:调整因智力成果而产生的各种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1.知识产权法的法律制度:(1)著作权(2)专利权(3)工业版权(4)商标权(5)商号权(6)产地标记权(7)商业秘密(8)反不正当竞争2.知识产权的本质属性:客体的非物质性(1)不发生有形控制的占有(2)不发生有形损耗的使用(3)不发生消灭知识产权的事实处分与有形交付的法律处分3.知识产权的专有性表现:(1)知识产权为权利人所独占,权利人垄断这种专有权利并受到严格保护,没有法律规定或未经权利人许可,任何人不得使用权利人的知识产品(2)对同一项知识产品,不允许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的知识产权存在知识产权的特性:(1)知识产权的民事权利性知识产权是一种新型的民事权利,是一种有别于财产所有权的无形财产权(2)知识产权的法定性(3)知识产权的非密封性(4)知识产权的人格性和财产权的融合性(5)知识产权的专有性(6)知识产权的有限性,包括知识产权的地域性,具有严格的领土性,效力只限于本国境内:还有知识产权的时间性,仅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受到保护,一旦超过法律规定的有效期限,这一权利就子自行消失,相关知识产品即成为整个社会的共同财富,为全人类共同使用知识产权的地位:指它在整个法律体系中所处的地位,即它是否是一个独立的法律部门或者是归类于何种法律部门。

在我国,其属于民法的范畴,∫膊扇∶袷绿乇鸱ǖ牧⒎ㄌ謇,不必归于民法典第二编著作权第一章著作权概述著作权:作何或者其他著作权人对文学.艺术.科学作品所享有的人生权利和财产权利的总称。

1. 著作权与所有权的区别:(1)标的不同。

前者的标的是无形的人类精神和智力活动的成果,同一作品可以同时被多数人使用;后者的标的是动产和不动产等有体物,在一定时空条件下,不能同时为许多人使用(2)权利的完整性不同。

著作权的概念、主体、客体、内容和特点

著作权的概念、主体、客体、内容和特点

遇到知识产权问题?赢了网律师为你免费解惑!访问>>著作权的概念、主体、客体、内容和特点一、著作权的概念著作权是法律赋予作者因创作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而享有的专有权利。

二、著作权的主体享有著作权的主体主要是作者,也可以是除作者之外的其他依照著作权法享有著作权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

三、著作权的客体著作权的客体是作品,包括文学、艺术和科学技术领域内的作品。

需要指出的是,受著作权法保护的作品应当具备以下几个条件:(一)必须是自己创作的,不是抄袭别人的;(二)必须是属于文学、艺术和科学技术范围内的创作;(三)必须具有一定的表现形式;(四)必须是不属于依法禁止出版、传播和作品。

四、著作权的内容著作权的内容主要是著作权人的权利义务。

著作权人对其作品享有精神权利和财产权利,如发表权、署名权、广播权、放映权等。

同时,著作权人也应尽一定的义务,即对其权利作了适当的限制。

五、著作权的特点(一)作者因创作作品自动产生著作权,不必履行登记、注册手续;(二)专有性,即除权利人同意或法律规定外,任何人不得享有或使用该项权利;(三)地域性,即除加入国际公约或缔结双边协定外,一个国家法律所保护的某项权利只在该国范围内发生法律效力;(四)时间性,即法律对各项权利的保护,除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性不受保护期的限制外,其他权利都有一定的有效期限。

来源:(著作权的概念、主体、客体、内容和特点/qq/361055.html)知识产权.相关法律知识∙好商标具备哪些条件_商标为什么要注册/qq/859269.html∙申请认定著名商标的条件_认定著名商标的程序是什么/qq/859268.html∙申请商标注册需要哪些材料_申请商标注册要注意的问题/qq/859267.html∙商标复审的类型_商标申请被驳回怎么办/qq/859266.html∙商标注册需要的材料_企业名称能否作为商标注册/qq/859265.html∙侵犯商标权的行为有哪些_商标专用权的保护途径有哪些/qq/859264.html∙立体商标是指什么_立体商标能不能申请注册/qq/859263.html∙怎样确定商标使用许可权限_商标使用许可合同的内容/qq/859262.html∙什么样的商标可以注册_商标注册程序是怎样的/qq/859261.html∙申请商标异议有何理由_申请商标异议注意哪些事项/qq/859260.html∙注册商标被撤销的原因有哪些_注册商标撤销的法律后果/qq/859259.html∙音乐版权保护期有多久/qq/859258.html∙商标异议如何答辩_商标异议答辩需要什么材料/qq/859257.html∙商标侵权如何进行行政投诉_商标侵权行为怎样认定/qq/859256.html∙构成假冒注册商标罪的条件_假冒注册商标罪立案标准/qq/859255.html∙保守商业秘密合同怎么签订/qq/859254.html∙如何在海外办理商标注册_办理海外商标注册的注意事项/qq/859253.html∙注册商标使用许可是什么_注册商标使用许可形式有哪些/qq/859252.html∙各国专利保护期限 /qq/859251.html∙商标转让如何办理_商标转让一般需要多少钱/qq/859250.html∙哪些人申请商标异议_对商标异议结果不服怎么救济/qq/859249.html∙申请商标注册有哪些途径_申请商标注册前要做哪些准备/qq/859248.html∙驰名商标的权利限制_驰名商标的不规范使用行为/qq/859247.html∙商标异议答辩的期限是多久/qq/859246.html∙商标续展手续怎么办理_商标转让手续怎么办理/qq/859245.html∙郑州街头现粗俗商铺店名_法律对商店名称有何规定/qq/859244.html∙如何判定商标侵权_发现商标侵权怎么办/qq/859243.html∙商标公告的内容有哪些_商标公告的后果是什么/qq/859242.html∙假冒注册商标怎样认定和处罚/qq/859241.html∙如何申请注销注册商标_哪些人可以申请注销注册商标/qq/859240.html∙商标使用许可注意事项_商标使用许可合同签订注意事项/qq/859239.html∙商标变更的书件格式_需要注意哪些事项/qq/859238.html∙如何申报驰名商标_申请认定驰名商标应提交那些材料/qq/859237.html∙商标转让合同的内容有哪些_订立商标转让合同注意什么/qq/859236.html∙商标注册该如何申请_什么情况下可以注销注册商标/qq/859235.html∙商标注册纠纷怎样解决_商标侵权纠纷怎样解决/qq/859234.html∙商标专用权质押合同内容_商标专用权质押不予登记情形/qq/859233.html∙怎样办理注册商标转让_怎样办理注册商标许可使用/qq/859232.html∙商标权可以无偿转让吗/qq/859231.html∙商标侵权商品何时会被销毁_商标侵权纠纷需要什么证据/qq/859230.html∙注册商标撤销的情况_注册商标连续三年不使用的后果/qq/859229.html∙商标抢注是指什么_商标被抢注后应该如何应对/qq/859228.html∙申请集体商标的条件_使用集体商标有哪些要求/qq/859227.html∙申请商标注册的条件有哪些_如何申请商标注册/qq/859226.html∙商标变更是指什么_商标变更的注意事项有哪些/qq/859225.html∙注册商标依职权撤销的情况_注册商标被撤销如何救济/qq/859224.html∙什么是商标三年不使用的撤销申请撤销有什么法律程序/qq/859223.html∙构成商标的条件有什么_不得作为商标注册的情况/qq/859222.html∙商标续展注册的续展期限多长商标续展注册有什么程序/qq/859221.html∙认定著名商标对企业的好处_认定著名商标的标准/qq/859220.html∙申请注册商标要满足哪些条件_怎样进行商标检索/qq/859219.html∙怎么查商标侵权_商标被侵权怎么办_商标侵权如何处理/qq/859218.html∙商标注册的条件是什么_商标注册的程序是什么/qq/859217.html∙著作权权利人的含义是什么/qq/859216.html∙商标行政诉讼的受理范围_商标行政诉讼案件的管辖/qq/859215.html∙商标许可合同如何签订_商标被许可人履约注意哪些事项/qq/859214.html∙反向假冒注册商标怎样认定_商标侵权行为有哪些种类/qq/859213.html∙怎样认定是否构成近似商标/qq/859212.html∙商标许可使用合同的内容_商标许可合同不登记能生效吗/qq/859211.html∙商标注册的申请日期如何确定_商标注册的有效期限/qq/859210.html∙怎样认定商标侵权_商标侵权怎么办_商标侵权如何索赔/qq/859209.html∙保护商标权的重要性以及措施有哪些/qq/859208.html∙可以办理商标网上申请的情况_办理商标网上申请的程序/qq/859207.html∙商标异议答辩的内容_如何进行商标异议答辩/qq/859206.html∙商标使用的条件_商标使用不当情形有什么/qq/859205.html∙商标被异议后申请人怎么办_商标评审案件有哪些类型/qq/859204.html∙商标注册被驳回怎么办_商标注册后需要备案吗/qq/859203.html∙律师代理外国人商标注册的注意问题_提交的手续有哪些/qq/859202.html∙我国对外国商标注册申请的代理是如何规定的/qq/859201.html∙注册商标转让的途径有哪些_注册商标转让注意哪些问题/qq/859200.html∙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的侵权判断标准(2018年) /qq/859199.html∙某公司诉某某公司转让商标后仍使用该商标生产同类产品侵权案 /qq/859198.html∙商标使用中出现的问题_商标专用权如何保护/qq/859197.html∙使用注册商标亦可构成侵权/qq/859196.html∙非洲小孩举牌广告走红朋友圈非公益性质违规将查处/qq/859195.html∙版权保护的意义是什么/qq/859194.html∙老干爹雷碧不是山寨品牌驰名商标特别保护有哪些/qq/859193.html∙怎样认定商标侵权_商标侵权如何计算赔偿额/qq/859192.html∙假冒知名产品商标进行生产怎样认定属于相同产品/qq/859191.html∙怎样认定是否未经商标注册人许可使用商标/qq/859190.html∙拿走客户名单被诉侵权_算不算侵犯商业秘密/qq/859189.html∙将驰名商标作为字号使用是否侵犯其专用权/qq/859188.html∙销售侵权产品_是否侵犯商标专用权/qq/859187.html∙什么是销售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qq/859186.html∙商标在先使用权能否对抗注册权/qq/859185.html∙著作权许可使用合同有哪些内容/qq/859184.html∙商标异议的注意事项_商标异议的费用/qq/859183.html∙商标异议申请的途径_提出商标异议申请注意什么/qq/859182.html∙实用新型专利侵权案件运用专利无效抗辩/qq/859181.html∙专利申请受理范围有哪些/qq/859180.html∙侵权吗2018商标在先权与商标影响范围是否有关/qq/859179.html∙商标异议的手续_商标异议的处理程序和程序/qq/859178.html∙擅自销售他人独占使用商标产品侵权吗2018 /qq/859177.html∙商标代理组织能办理的业务_商标代理人应当符合的条件/qq/859176.html∙什么是强商标什么是弱商标/qq/859175.html∙如何注销商标代理机构_如何变更商标代理机构/qq/859174.html∙什么是三维商标商标法对其又有哪些规定呢/qq/859173.html∙域名争议可以申请仲裁吗/qq/859172.html∙商标侵权的行为有哪些商标侵权将承担何种责任/qq/859171.html什么是集体商标 /qq/859170.html。

论著作权的主体

论著作权的主体
《罗马公约》:保护表演者、录音制品制作 者和广播组织的权利
《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 (TRIPS):保护知识产权,包括著作权
《关于知识产权执法的谅解备忘录》:加强 国际合作,打击知识产权侵权行为
国际组织和区域性组织的活动
世界知识产权组织(WIPO):负责协调各国知识产权政策,推动国际合作 国际版权联盟(IFRRO):促进版权保护和管理,加强国际合作 欧洲联盟(EU):通过一系列指令和法规,加强欧盟成员国之间的知识产权保护 亚太经合组织(APEC):推动成员国之间的知识产权合作,加强知识产权保护
各国在著作权保护方面的合作与交流
国际公约: 《伯尔尼公 约》、《世界 版权公约》等
双边协议:各 国之间签订的 双边或多边协

区域合作:如 欧盟、东盟等 区域组织在著 作权保护方面
的合作
国际组织:如 世界知识产权 组织(WIPO) 在著作权保护 方面的作用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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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承人或受遗赠人
继承人:根据法 律规定,继承人 包括配偶、子女、 父母等
受遗赠人:根据 遗嘱或遗赠协议, 受遗赠人可以是 任何人
继承方式:法定 继承、遗嘱继承、 遗赠
继承范围:著作 权中的人身权和 财产权都可以被 继承或受遗赠
国家
国家作为著作 权的继受主体, 可以保护本国 的文化产业和
合理使用原则在 网络环境下的适 用

著作权的主体如何分类和确认

著作权的主体如何分类和确认

著作权的主体如何分类和确认著作权也就是我们常说的版权,现在的人们的版权意识都有提高了,在转载他人的作品时也知道标明出处了,这是好的趋势。

如果要对著作权的主体分类确认的,那么著作权的主体如何分类和确认?阅读完以下我为您整理的内容,一定会对您有所帮助的。

一、著作权的主体如何分类和确认著作权人,即依法对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享有著作权的人,包括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在一定条件下,国家也可能成为著作权主体。

1、原始主体与继受主体。

划分依据是著作权的取得方式。

原始主体:指在作品完成后,直接根据法律规定或合同约定,在不存在其他基础性权利的前提下对作品享有著作权的人。

一般情况下为作者,特殊情况下作者以外的自然人或组织也可能成为著作权原始主体。

继受主体:通过受让,继承,受赠或法律规定的其他方式取得全部或一部分著作权的人。

区别:(1)概念不同。

(2)取得方式:原不以继为存在前提,但继享有的权利却是从原处取得的,并以他人原有著作权的合法存在为条件。

(3)著作权是否完整:原所享有的著作权之完整性比继的权利表现得充分,因为继绝对不可能享有完整著作权,只能取得著作财产权的部分或全部,而不能取得著作人身权。

2、本国主体与外国主体。

以著作权人所具有的国籍为标准而分类。

区别:由于著作权法具有非常严格的地域性,因此内与外待遇差异明显。

(1)保护条件不同:中国作者和其他著作权人的作品无论是否发表,依据著作权法直接取得保护;外国人的作品若首先在中国境内发表,依照我国著作权法享有著作权。

外国人在中国境外发表的作品,根据其所属国与中国签订的协议或者共同参加的国际条约享有的著作权,受我国法律保护。

(2)作品首次发表的规定不同:中国作者的作品的首次发表,指作品首次在中国境内或境外发表。

对外国作者来说,其作品首次在中国境内发表,指外国人未发表的作品首先在中国境内出版,或外国人的作品首先在中国境外出版后,30天内又在中国境内出版的,也被视为作品首先在中国境内发表;或外国人的作品未发表,但经授权改编,编译后在中国境内出版的,也视为该作品首先在中国境内发表。

第二编 著作权的主体

第二编 著作权的主体
若干作品、作品片段或者不 构成作品的数据或者其他材料,在内容的选择 或者编排上体现独创性的作品,如:“选集、 期刊、报纸、百科全书等。” 第十四条 汇编作品,其著作权由汇编人享有, 但行使著作权时,不得侵犯原作品的著作权。
四、影视作品的权利主体
第十五条 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 的方法创作的作品的著作权由制片者享有, 但编剧、导演、摄影、作词、作曲等作者 享有署名权,并有权按照与制片者签订的 合同获得报酬。 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 作的作品中的剧本、音乐等可以单独使用 的作品的作者有权单独行使其著作权。

遗作的权利主体
遗作是指作者生前未曾发表过的作品。 作者生前未发表的作品,如果作者未 明确表示不发表,作者死亡后50年内,其 发表权可由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行使; 没有继承人又无人受遗赠的,由作品 原件的所有人行使。
• • • •
著名学者甲于1971年被迫害致死,甲于临终前将 其回忆录手稿赠送给好友乙。该手稿扉页上题有 “吾将不久于人世,谨以此绝笔赠吾至友,望珍藏 密室,令其永不面世”的字样。乙依遗嘱秘藏之。 1991年丙将该手稿借于学者丁,供其研究甲的生平 时参考。丙在出借时声明“根据作者遗愿,手稿不 得公诸于世”,丁应允。 1996年,丁在征得甲的继承人戊同意后,将手稿 以“内部资料”的形式刊印400册,在一定范围内散 发。对有关当事人权利的认定,下列意见中何者为 正确?( A、B ) A.甲虽已去世,但其著作权仍受法律保护 B.丙享有手稿的所有权,但不享有手稿的著作权 C.丁享有手稿著作权中的作品使用权 D.戊作为甲的继承人,有权决定将手稿发表
问:该辞典的著作权:(
D)
A. 属于著作权法规定的职务作品,辞典的整体著 作权属于单位,但是这些专家享有署名权 B. 属于著作权法规定的单位作品,辞典的整体著 作权属于单位,专家只能就其中个人撰写的部分 主张著作权,而不能就整个作品主张著作权 C. 属于著作权法规定的职务作品,辞典的整体著 作权属于所有的作者,作为出版社只能在业务范 围内优先使用 D. 属于汇编作品,该作品整体的著作权属于单位 所有,专家只能就其中个人撰写的部分主张著作 权,但不能就作品整体主张著作权

著作权的主体和客体分别指的是什么?

著作权的主体和客体分别指的是什么?

著作权的主体和客体分别指的是什么?一、著作权保护的主体著作权保护分一般主体与特殊主体:著作权主体一般为作者,即直接创作作品的人。

1,公民。

创作作品的公民是作者,作者可依法成为著作权的主体;2,法人。

由法人主持,代表法人意志进行创作,并由法人单位承担责任的作品,法人视为作者;3,非法人单位由非法人单位主持,代表非法人单位意志进行创作并由非法人单位承担责任的作品,非法人单位视为作者;4,外国人。

外国人的作品首先在中国境内发表的,依法享有著作权;5,国家。

(1)国家接受已故作家遗赠作品著作权;(2)古籍作品无作者或作者不明确;(3)国家将某些作品收归国有;(4)法人或非法人单位变更或终止后,其作品的使用权和获得报酬权在保护期内,无承受其权利义务的法人或非法人单位的。

特殊情况下,合作作品、编辑作品、职务作品、委托作品、演绎作品、电影作品和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则需依法确定著作权人。

二、著作权保护的客体1、文字作品。

文字作品是指以语言文字的形式,或其他相当于语言文字的符号来表达作者感情、思想的作品。

2、口述作品。

口述作品是指以口头语言创作的、未以任何物质载体固定的作品,如演说、授课、法庭辩论、祝词、布道等。

3、音乐、戏剧、曲艺、舞蹈、杂技艺术作品。

1、音乐作品:音乐作品,这是指能够演唱或演奏以旋律节奏、合声进行组合,以乐谱或歌词表达作者思想的作品,如民歌、通俗歌曲、流行歌曲、交响曲、弦乐曲、爵士乐、吹打乐等。

2、戏剧、曲艺作品:戏剧作品不是指一台演出的完整的戏,而是指演出这台戏的剧本。

伯尔尼公约也将戏剧作品定为剧本。

3、舞蹈作品:舞蹈作品指的是舞蹈的动作设计及程序的编排,它可以用文字或其他方式来记载。

4、杂技艺术作品:依《著作权法实施条例》的规定,杂技艺术作品,是指杂技、魔术、马戏等通过形体动作和技巧表现的作品,具体表现为车技、蹬技、手技、顶技、走索、空中飞人、民间杂耍等表现形式。

4、美术、建筑作品。

知识产权法(著作权)-1案例整理

知识产权法(著作权)-1案例整理

3
朱德庸与北京电视台等侵犯著作权及不正当竞争纠 纷上诉案
朱德庸系台湾知名漫画家,2005年4月出版 《关于上班这件事》一书。该书第一章引言为 “说到每天上班8小时这件事,其实是本世纪 人类生活史上的最大发明,也是最长一出集体 悲喜剧。你可以不上学,你可以不上网,你可 以不上当;你就是不能不上班。” 上海第一财经公司与上海唯众影视传播有限公 司随后制作了脱口秀电视栏目——《上班这点 事》,并在北京电视台财经频道播放。在播出 最初几期节目时插播了《上班这点事》宣传短 片,该短片中,节目嘉宾面对镜头称“你可以 不上学,可以不上网,也可以不上当,但是你 不能不上班”。
12
汉仪公司发现福建某公司和江苏某公司,未经授权在其注 册商标“城市宝贝”和“笑巴喜”上分别使用了“汉仪秀 英体”字体,并且在其生产的商品外包装上大量复制使用。 因此,汉仪公司将两公司起诉到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要 求判令两被告停止侵权,并赔偿汉仪公司经济损失50万元。
13
案情
汉仪公司认为,两公司未经许可使用其享有著作权的秀英 体,并在其生产、销售的产品上,使用该注册商标,立即 停止使用侵犯原告著作权提供免费下载“汉仪秀英体字体”。字库中的单字, 不能作为美术作品给予权利保护。其是在公开免费下载的 网站上下载了“汉仪秀英字体”,是善意取得使用权,没 有主观故意。
德国:
当电视传播电影作品时,其中各镜头、片段,也得到保护。
凡最初将影像固定下来的称为原作。但现在还有无底片的照 片,即不使用底片而直接在感光纸上印相时,印相纸的正片 应视为原作。底片和正片都是著作权法保护的摄影作品。
16
“乌苏里船歌”著作权纠纷
1962年,郭颂、汪云才、胡小石到乌苏里江流域的赫哲族聚居区进行采风, 收集到了包括《想情郎》等在内的赫哲族民间曲调。在此基础上,郭颂、汪 云才、胡小石共同创作完成了《乌苏里船歌》音乐作品。《乌苏里船歌》的 主部即中部主题曲调与《想情郎》、《狩猎的哥哥回来了》的曲调基本相同, 《乌苏里船歌》的引子及尾声为创作。1963年,该音乐作品首次在中央人民 广播电台进行了录制,署名:东北赫哲族民歌。1964年,该歌曲《乌苏里船 歌》发表时署名:赫哲族民歌,汪云才、郭颂编曲。 1999年11月,中央电视台与南宁市人民政府共同主办了“ 1999南宁国际民 歌艺术节”开幕式晚会。在郭颂演唱完《乌苏里船歌》后,中央电视台节目 主持人说:刚才郭颂老师演唱的《乌苏里船歌》明明是一首创作歌曲,但我 们一直以为它是赫哲族人的传统民歌。南宁国际民歌艺术节组委会将此次开 幕式晚会录制成VCD光盘。北辰购物中心销售的刊载《乌苏里船歌》音乐作 品的各类出版物上,署名方式均为“作曲:汪云才、郭颂”。 17

第三章新闻传播与著作权

第三章新闻传播与著作权
1.作者的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的保护期不 受限制。
2.公民的作品,其发表权、财产权利的保护期为作者终 生及其死亡后五十年;如果是合作作品,以最后死亡的 作者计算。
3.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作品、著作权(署名权除外)由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享有的职务作品,其发表权、财产权 利的保护期为五十年。 4.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摄影 作品,其发表权、财产权利的保护期为五十年。
作品的创作者或依法 传播者 取得著作权的人
原初作品
作品经过传播者再创造后 形成的传播产品
人身权、财产权
传播过程中孳生的权利
符合法定条件,一经 著作权人的授权及对作品
产生即可获得
的再利用
第二节:传播者的权利
二、传播者的权利分说
➢ (一)出版者权
《著作权法》把出版限定于图书、报刊的出版。 故出版者权专指报刊、图书的出版者享有的 权利。
第二节:传播者的权利
➢ 传播者在传播产品的过程中,要投入大量人力、 财力和物力,特别是投入自己的智力劳动,赋 予作品新的传播形式。这种新的传播形式是传 播者创造的,是传播者的智力成果,传播者理 应享有权利。传播者权是传播者在传播作品的 过程中,在保持作品内容不变或者基本不变的 前提下,对于自己以某种特定方式赋予作品的 独有形式所享有的权利。
?11文字作品?22口述作品?33音乐戏剧曲艺舞蹈杂技艺术作品?44美术建筑作品?55摄影作品专业文档第一节著作权法律关系的要素?66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草案视听作品包括录像制品?77工程设计图产品设计图地图示意图等图形作品和模型作品?88计算机软件?99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作品专业文档第一节著作权法律关系的要素?三著作权的各项权利内容?一人身权?著作权中的人身权又称精神权利是指作者因创作活动而产生的与人身利益紧密联系的权利

著作权的主体和客体分别指的是什么

著作权的主体和客体分别指的是什么

著作权的主体和客体分别指的是什么著作权这个范围有⼏个分类,不管是影视作品还是⼀些⽂章等等,都是属于著作权,⽽且在⽹络上⾯流通的很多⽂章都是已经被授了权的,但是有个别是属于侵犯著作权的⾏为,下⾯,为了帮助⼤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店铺⼩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著作权的主体和客体分别指的是什么享有著作权的主体主要是作者,也可以是除作者之外的其他依照著作权法享有著作权的公民、法⼈或其他组织。

著作权的客体是作品,包括⽂学、艺术和科学领域内的作品。

著作权的内容主要是著作权⼈的权利义务。

著作权⼈对其作品享有精神权利和财产权利,同时著作权⼈也应尽⼀定的义务,即对其权利作了适当的限制。

著作权客体的条件第⼀,作品产⽣于⽂学、艺术和科学等的领域内。

第⼆,作品的内容须具有独创性,且须不违反法律和社会公共利益。

第三,作品必须能够以某种有形形式表现出来。

第四,作品须能够被复制。

第五,作品的形式和种类须符合法律规定。

著作权客体作品的分类1、按照作品的表现形式不同,作品可分为⽂字作品、⼝述作品、⾳乐、戏曲、曲艺、舞蹈作品、美术、摄影作品、电影、电视、录像作品、⼯程设计、产品设计图纸及其说明、地图、⽰意图等图形作品、计算机软件等,这是对作品最常⽤的分类⽅法,我国著作权法采⽤这种分类⽅法。

2、按照创作⼈的不同,作品可分为⾃然⼈作品、法⼈作品、⾮法⼈单位作品。

3、按照创作⼈数的不同,作品可分为独创作品和合作作品。

4、按照创作⾏为的顺序不同,作品可分为原作作品和再创作品。

5、按照作品创作与职务的不同关系,作品可分为职务作品和⾮职务作品。

6、按照作品创作的根据不同,作品可分为委托作品和⾮委托作品。

保护期限1.作者的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的保护期不受限制。

2.公民的作品,其发表权、著作财产权的保护期为作者终⽣及其死亡后五⼗年,截⽌于作者死亡后第五⼗年的12⽉31⽇;如果是合作作品,截⽌于最后死亡的作者死亡后第五⼗年的12⽉31⽇。

自考_00226知识产权法[2010年版]最新笔记最新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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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226知识产权法[2010年版]第一章总论第一节知识产权的概念与范围第二节知识产权的性质与特征第三节知识产权的概念与体系第二编著作权第二章著作权概述第一节著作权概念及其特征第二节著作权法及其演进第三章著作权的主体第一节著作权主体的概念及分类第二节著作权的原始主体——作者第三节著作权的继受主体——其他著作权人第四节特殊作品的著作权主体第四章著作权的客体第一节著作权法保护的作品范围第二节民间文学艺术作品的法律保护第三节计算机软件的法律保护第五章著作权的内容第一节著作人身权第二节著作财产权第三节著作权的取得和期限第六章邻接权第一节邻接权概述第二节出版者的权利第三节表演者的权利第四节音像制作者的权利第五节广播组织的权利第七章著作权的限制第一节合理使用第二节法定许可使用第三节强制许可使用第八章著作权的利用第一节著作权的转让第二节著作权许可使用第三节著作权合同第四节著作权的质押第九章著作权的管理第一节著作权行政管理第二节著作权集体管理第十章著作权的保护第一节著作权侵权行为的认定第二节著作权侵权行为的法律责任第三节著作权纠纷的处理第三编专利权第十一章专利权概述第一节专利与专利权第二节专利法与专利制度第十二章专利权的客体第一节发明第二节实用新型第三节外观设计第四节不授予专利权的对象第十三章专利授权条件第一节概述第二节发明、实现新型的专利授权实质条件第三节外面设计的专利授权实质条件第十四章专利权的取得第一节专利申请权第二节专利申请人第三节专利申请原则第四节专利申请日第五节专利申请文件第六节中国单位、个人向国外申请专利第七节专利申请的审批第十五章专利权的期限、终止和无效宣告第一节专利权的期限第二节专利权的终止第三节专利权的无效宣告第十六章专利权的内容与限制第一节专利权的内容第二节专利权的限制第十七章专利权的保护第一节专利权的保护范围第二节专利侵权行为第三节对专利侵权行为的处理第四节专利侵权行为的法律责任第四编商标权第十八章商标制度概述第一节商标概述第二节商标制度的产生与发展第三节商标权的概念与内容第四节商标权的取得、归属及终止第十九章商标注册第一节商标注册的概念和原则第二节商标注册的条件第三节商标注册的申请第四节商标注册的审查与核准第二十章注册商标争议的裁定第一节商标注册无效的补正第二节注册商标争议的裁定第二十一章注册商标的续展、转让和使用许可第一节注册商标的续展第二节注册商标的转让第三节注册商标的使用许可第二十二章商标管理第一节商标管理概述第二节商标使用的管理第三节商标印制的管理第二十三章商标权的保护第一节商标权保护概述第二节商标侵权行为的概念和种类第三节商标侵权行为的法律责任第二十四章驰名商标的特别保护第一节驰名商标概述第二节驰名商标的特别保护第三节我国驰名商标保护制度第五编其他知识产权第二十五章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权第一节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权概述第二节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权的法律保护第二十六章商业秘密权第一节商业秘密权概述第二节商业秘密权的法律保护第二十七章地理标志权第一节地理标志权概述第二节地理标志权的法律保护第二十八章植物新品种权第一节植物新品种权概述第二节植物新品种权的法律保护第二十九章商号权第一节商号权概述第二节商号权的法律保护第三十章与知识产权有关的不正当竞争第一节不正当竞争行为概述第二节与知识产权有关的不正当竞争及其法律规制第六编知识产权国际公约第三十一章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及相关国际公约第一节世界知识产权组织与知识产权国际保护概述第二节世界知识产权组织管理下的主要国际条约第三十二章世界贸易组织框架下的《知识产权协定》第一编总论第一章总论第一节知识产权的概念与范围2.将一切来源自知识活动领域的权利概括为“知识产权”,最早见于17世纪法国法学家卡普佐夫观点,后为比利2.广义的知识产权包括著作权、邻接权、商标权、商号权、商业秘密权、地理标志权、专利权、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权等各种权利。

著作权的主体与客体

著作权的主体与客体

著作权的主体与客体著作权作为一种知识产权的形式,是为了保护作品的创作人或者是著作权人的权益。

在著作权领域,存在着两个重要的概念,即著作权的主体和客体。

本文将针对著作权的主体和客体进行深入探讨。

一、著作权的主体著作权的主体指的是享有著作权的人或者是法人团体。

在法律的规定下,主体可以是自然人、法人或者是其他组织。

举个例子来说,一个作家创作了一本小说,那么这本小说的著作权主体就是这位作家。

当然,如果这位作家是在某个公司工作的,那么根据合同的约定,可能著作权主体是公司而不是个人。

其实,著作权主体在不同国家和地区是有所不同的。

在某些国家,如美国,法人团体和组织也可以作为著作权的主体。

这样做的目的是为了保护公司、机构等组织的知识产权。

因为某些作品的创作可能是由公司或团体的员工完成的,如果将著作权主体局限于个人,将无法保护这些作品的权益。

二、著作权的客体著作权的客体指的是受到著作权法保护的具体作品。

客体可以是各种各样的表达方式,比如文字、音乐、绘画、摄影、电影、软件等等。

举个例子来说,一首歌曲、一幅画、一本小说、一个软件程序都可以被视为著作权的客体。

需要注意的是,著作权的客体应该是原创性的,即满足了独创性的要求。

也就是说,客体必须是作品创作者的智力成果,而不是简单的抄袭或模仿他人作品。

这是保护著作权主体权益的基本原则。

此外,著作权的客体在不同国家和地区的法律中可能有所不同。

不同国家对于著作权的保护范围、保护期限以及是否需要登记等方面有不同的规定。

因此,在跨国著作权保护中,需要根据具体国家的法律规定进行相应的申请和登记。

结语著作权的主体与客体是著作权法中两个重要的概念。

著作权的主体是享有著作权的人或者是法人团体,可以是个人、公司、机构等;著作权的客体是受到著作权法保护的具体作品,可以是文字、音乐、绘画、软件等各种表达方式。

保护著作权主体和客体的权益,有助于鼓励创作和知识产权的发展。

因此,在知识产权保护的过程中,需要重视著作权的主体与客体之间的关系,加强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和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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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同作品的著作权归属
一般职务作品
著作权由作者享有。法人或 其他组织有权在职务范围内 优先使用,即作品完成2年 内,未经单位同意,作者不 得许可第三人以与单位使用 的相同方式使用该作品。
一般职务作品
作者享有署名权,著作权 的其他权利归法人或其他 组织享有。
案例简析
高丽娅诉学校教案侵权案
高丽娅为某学校教师,从1990年至2002 年,按学校要求,高丽娅每学期都要编写 和上交教案,先后上交教案48册。后高丽 娅要求返还教案,但学校只归还了4册,余 下44册下落不明。
著作权主体概述
• 著作权法将著作权主体分为作者和其他主体的意 义在于:
• 他们享有的权利完整性不同。作者可以享有完整 的著作权,而其他主体不能享有完整的著作权。 例如,因继承、转让而成为著作权主体的人不能 享有基于作品而产生的人身权利。
著作权主体概述
作者
我国《著作权法》第11条第2款规定,作者 是直接创作作品的自然人。即创作文学、艺 术和科学作品的人,是进行独创性创作并借 助一定形式表现其文学、艺术、科学领域的 智力成果的人,是对作品的独创性作出了实 质性贡献的人。
• 协议签定后,时代东华公司按期支付了2万元定金。2002年9月,卢建 中向时代东华公司交付了剧本的分集大纲。时代东华公司如约支付了 4万元酬金。2002年12月,卢建中向时代东华公司交付了29集剧本初 稿,共计30余万字。
• 2003年4月12日,卢建中致时代东华公司《关于修改<秋海棠>剧本 的想法》书面信函,其中载有时代东华公司提出的16条剧本初稿讨论 意见,卢建中对剧本的修改提出了个人意见:“我个人对初稿比较满 意。因时间关系,粗糙和遗漏在所难免。通过征求采纳大家的意见, 我觉得现在可以开始修改第二稿。……”
著作权主体概述
• (四)作者和其他主体
• 这是以是否参与了直接创作为标准而进行的分类。作者是 直接创作作品的自然人。另外,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主持, 代表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意志创作,并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承担责任的作品,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视为作者。其他主体 指依照本法享有著作权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包括通 过继承、赠与、委托关系获得著作权的自然人;或者依照 法律规定或者通过委托合同、职务合同获得著作权的法人 或者其他组织。
• 北京大学出版社与张孝民出版合同纠纷上 诉案
不同作品的著作权归属
二、职务作品
一般职务作品: 公民为完成法人或其他组织 工作任务所创作的作品。
特殊职务作品:
(1)主要利用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的物质技术条件创作,并有法 人承担责任的工程设计图、产 品设计图、地图、计算机软件 等职务作品。
(2)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 合同约定著作权由法人或者 该组织享有的职务作品。
不同作品的著作权归属
一、合作作品的著作权归属
合作作品是指两人以上 合作创作的作品。两人 以上合作创作的作品, 著作权由合作作者共同 享有。
合作作者: 1、各方具有共同创作 的合作意图。 2、合作各方事实上有 共同的创作行为。 3、共同的创作完成了 一个著作权意义上的 作品。
不同作品的著作权归属
一、合作作品的著作权归属
不同作品的著作权归属
六、视听作 品
即电影作品或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
著作权由制片人享有,编剧、导演、摄影、作 词、作曲等作者享有署名权,并可按照合同约 定获得报酬。 但是剧本、音乐等可以单独使用的作品的作者 有权单独行使著作权。
著作权主体概述
• (三)作者的推定 • 我国《著作权法》第11条第4款规定,作者的认定
实行推定原则,即如无相反证明,在作品上署名 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为作者。作者的署 名包括自然人的姓名和法人等团体的实际名称, 还包括假名、艺名、简略名称等。署名的通常方 式以作品的种类、作品的利用形态等确立的习惯 而定。
著作权主体概述
• 对著作权主体进行这类划分的意义在于: • 享有权利的范围不同。原始著作权主体可能享有
完整的著作权,而继受主体则不能拥有完整的著 作权。比如,人身权利只能由作者这种原始著作 权主体享有。
著作权主体概述
• (三)本国著作权主体和外国著作权主体
• 这是以国籍为标准进行的分类。本国著作权主体指具有 本国国籍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外国著作权主体 指不具备中国国籍的外国人和无国籍人。
第三章 著作权的主体
内容提要
1 著作权主体概述 2 不同作品的著作权归属
著作权主体概述
著作权主体是指在著作权法律关系中依法对作品享 有权利的人。
•(一)自然人和法人、其他组织
这是以主体的形态为标准进行的分类。自然人,包括中 国人、外国人和无国籍人。法人,按照《民法通则》第37 条的规定,必须具备合法、财产、名称组织机构场所、独立 责任四个条件。“其他组织”应理解为1991年《著作权法 实施条例》上“非法人单位”的范围,即包括经核准登记的 社会团体、经济组织和组成法人的各个相对独立的部门。
• 2003年9月23日,时代东华公司与他人签订将秦瘦鸥小说《秋海棠》 改编成电视剧本的委托创作协议,并以对剧本不能与卢建中达成一致 的修改意见为理由,不再履行与卢建中签订的协议。
• 法院认为:根据双方当事人签定的合同,卢建中按期提交初稿并经时 代东华公司认可后,时代东华公司应当支付酬金。卢建中按照合同约 定提交了初稿,并针对时代东华公司提出的十六条意见表明了本人的 修改想法,并表达了可以开始修改第二稿的意见后,时代东华公司没 有明确表示反对也没有通知卢建中解除双方之间的委托创作协议,却 单方将同一剧本另行委托他人改编创作。因此,应当认定卢建中已经 履行了其应当履行的义务,时代东华公司没有按照合同约定支付应付 的剧本酬金,单方拒绝履行合同,其行为构成违约,应当承担相应的 违约责任。时代东华公司关于其对卢建中创作的剧本提出过实质性的 意见或异议的主张没有证据支持,不能成立,本院不予支持。根据合 同法的相关规定,如果时代东华公司要求解除合同,应当通知卢建中。 时代东华公司在没有将解除合同的意思表示通知卢建中的情况下,以 合同已经解除为由,拒付应付的剧本酬金拒绝履行合同,没有法律依 据。
著作权主体概述
• 对著作权主体进行这种划分的意义在于: • (1)著作权保护期的起算时间不同。原则上,自然人的
发表权和著作财产权,其保护期自创作完成开始保护,采 死亡起算主义;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发表权和著作财产权, 其保护期也自创作完成开始保护,但采发表起算主义。 • (2)确定诉讼主体资格。任何自然人都可以成为著作权 案件的诉讼主体,但有些组织却不能。
• 郑忠中与克鲁斯、中国环球租赁有限公司 侵犯计算机软件著作权案
不同作品的著作权归属
三、委托作品
委托作品是指受托人按照委托人的特定要求创作的作品。
•著作权的归属由委托人与受托人通过合同约定。 •合同未作明确约定或者没有订立合同的,著作 权属于受托人。
案例简析
• 北京时代东华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与卢建中 著作权合同纠纷上诉案
• 2002年8月28日,卢建中与时代东华公司签订《委托创作协议书》, 约定的主要内容是:时代东华公司委托卢建中将秦瘦欧的小说《秋海 棠》改编创作成电视剧本(简称剧本),用于摄制电视连续剧及相关 影视、音像产品;剧本总集数不少于20集;于2002年12月31日前完成 初稿;2003年1月31日前全部定稿;电视剧本版权归时代东华公司所 有;卢建中在该剧中享有编剧署名权;剧本酬金为每集1万元,20集 (暂定)共计20万元;签约之日按10%给付定金2万元;卢建中提交分 集大纲并经时代东华公司认可后支付20%即4万元;卢建中提交初稿并 经时代东华公司认可后支付30%即6万元;完成定稿并最终审查通过后 支付30%即6万元;该剧开机拍摄后5日内付清余款2万元等内容。
著作权主体概述
• (二)原始著作权人和继受著作权人
• 这是以权利取得的方式标准进行的分类。原始著作权人, 是直接依照著作权法的规定,对创作的作品享有著作权的 人。作者为主要的原始著作权的主体。此外,职务作品的 雇主和委托作品的委托人,有时也可以成为原始主体。继 受著作权人是指通过继承、受遗赠、受让、受赠等方式而 获得的著作权的人。继受著作权人的权利来自原始著作权 人的权利。
2002年5月,高丽娅向法院起诉,要求学 校返还教案本并赔偿经济损失。
学校认为,教案属职务作品,所有权应 归学校,学校对其处分不够成侵权。而且, 学校曾通知高丽娅取回,但其一直没有取, 学校也已尽到了通知义务。因此,法院应 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
案例简析
高丽娅诉学校教案侵权案
法院认为,本案中的教案是原告为完成教学 工作任务而编写的,应当属于职务作品。但 是,教案编写并不是主要依靠学校的物质技 术条件完成的,也不是由学校来承担法律责 任的。依照《著作权法》之规定,教案作品 的著作权应归为,作者具备两个条件: • 第一,作者只能是具有直接的思维能力的
自然人; • 第二,作者必须实际创作了作品。创作是
设计并完成文学艺术形式的行为,是从构 思到表达完成的过程。
著作权主体概述
• (二)拟制作者
•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在具备下列条件时下,才被视 为作者:第一,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主持创作, 即代表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人员负责组织该项创 作,而不是由该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工作人员自 发进行;第二,创作思想和表达方式代表、体现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意志,一般是依法或者按照 章程而体现出来;第三,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承 担责任,而不是由执笔人负责。常见的拟制作者 的作品有政府工作报告、大型百科全书、单位工 作总结等。
著作权主体概述
• 在没有确立通常习惯时,也应当考虑经济 技术因素对署名的影响。进入数字时代以 后,作者在作品上的信号、记号等可以机 读的方式识别的,也应当包括在作者署名 的范围内。WCT第12条规定,缔约各方应 对未经许可去除或者改变权利管理电子信 息的行为加以规制,而权利管理信息是指 识别作品、作者、作品的任何权利的所有 人、或者有关使用该作品的期限和条件的 信息,以及代表此类信息的任何数字或者 代码。我国《著作权法》第47条(7)也做 了类似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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