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全科医生骨干师资培训方案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附件1
浙江省全科医生骨干师资培训方案
一、培训目标
根据国家和省的全科医生培养培训要求,通过系统地理论学习、临床和社区实践与带教技能培训,进一步提高全科医生骨干人才整体服务能力、组织管理能力和综合带教能力,为我省培养一批具有较高素质的全科医生业务骨干,为全面开展全科方向住院医生规范化培训工作培育师资队伍,切实加强以全科医生为重点的基层卫生人才队伍建设,全面促进基层医疗卫生事业的健康发展。
二、培训对象
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主治医生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在乡镇(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工作并已取得我省全科医生岗位培训合格证或在县及县以上医院工作并掌握较全面的全科医学知识、具有相关临床带教工作经历的执业(助理)医师。
三、培训时间与方式
培训时间10个月,其中理论培训1个月,临床实践培训7个月,社区实践培训2个月。培训方式采取全脱产。
四、培训内容
培训内容分为理论培训、临床实践和社区实践三部分,具体见《浙江省全科医生骨干师资培训大纲》。
五、学员选派
到2012年计划培训1000名。各市卫生局根据培训任务分配情况,将培训名额分配到所辖的县(市、区)并有计划的选派人员参加培训。学员的选派要求每个县(市、区)至少有1名县级医院的人员参加培训。选派人员名单报省卫生厅备案。
六、考核与发证
考核分过程考核和综合考核。过程考核是指临床和社区实践各阶段培训结束后,由培训基地的相关科室组织相应考核。综合考核是指全部培训结束后,由省卫生厅统一组织考核。两项考核成绩合格者,由省卫生厅统一核发《浙江省全科医生骨干师资培训合格证》。
七、政策措施
(一)各市卫生行政部门要将培训工作列入各市区域卫生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并且予以培训专项经费配套。
(二)学员培训期间的交通住宿费、工资、福利等由学员单位支付,学费由省财政安排专项经费补助。
(三)培训合格者当年继续医学教育学分记为合格。
(四)合格证书作为全科医生规范化培训基地带教师资资格的重要条件,并作为晋升职称和岗位聘用的优先条件。
(五)优秀学员将根据我省卫生人才国际交流计划安排优先推荐赴国外交流学习。
八、组织管理
(一)省卫生厅统筹全省培训工作,负责制定培训发展规划、实施方案和相应的政策措施,指导、监督培训项目的落实以及教学质量的监管和绩效评估。
(二)各市卫生行政部门负责本区域培训规划制定、培训人员选派和资格审查,做好所辖培训基地的沟通与协调,并指定专人负责培训工作。
(三)省医学学术交流管理中心具体负责培训的规划、组织、实施等教学管理工作,统筹协调教学工作安排。浙江省全科医学教育培训中心和浙江省全科医师规范化培训中心(以下简称“两中心”)实施具体教学工作,其中浙江省全科医学教育培训中心负责杭州、宁波、湖州、嘉兴、绍兴、舟山、金华(含义乌市)片区,浙江省全科医师规范化培训中心负责温州、台州、丽水、衢州片区。两中心负责所辖片区的培训基地的遴选和管理。
(四)培训基地负责临床和社区实践培训,各阶段培训完成后,由相关负责人依据《浙江省全科医生骨干师资培训大纲》要求,对培训学员轮转实践期间的学习和工作情况进行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