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修保养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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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公路养护管理工作,体现“以合同管理为依据,以定额管理为手段,以计量支付为方法,以考核检查为措施,以提高效率为目得”得小修保养管理理念,采取“以社会保洁与道班专业队伍维修相结合”得方式推行公路小修保养工程费制。从而提高公路养护得管理水平与养护质量,切实完成养护生产得目标任务,根据交通部《公路养护技术规范》、《贵州省公路局关于推行公路小修保养工程费制得指导意见》与《贵州省公路局公路养护考核细则》,结合我局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规定管理段应全面推行定额养护、计量支付与合同管理,体现职工劳动所得同劳动成果相联系,打破传统得养护作业方式与工资分配方式,使工人得工资从档案工资转向效益工资。
第三条公路小修保养就是对管理范围内得公路及其沿线设施进行得预防性保养与修补其轻微损坏部分,使之经常保持完好状态。
第四条小修保养总得要求就是:路容路貌好,路面平整干净整洁;路肩整洁、无高草,路基边坡顺适,排水设施畅通,桥头无跳车,安全防护设施完善,线形流畅,各种标志醒目、齐全,各种构造物无缺损,逐步实现生态养护,达到“畅、洁、绿、美、安”得道路环境,提高公路得公共服务能力。
第五条本办法同时适用于对收费公路得养护管理与考核;代养公路得养护管理按照《铜仁公路管理局代养公路管理办法》执行,考核仍按本办法执行。
第二章公路小修保养作业内容及要求
第六条路基养护
(一)路基各部分经常保持完整,不损坏变形、经常处于完好状态;保持路肩干净、整洁。
(二)路肩无车辙、坑洼、隆起、沉陷、缺口、堆积物及白色垃圾,横坡适度、边缘顺适,表面平整坚实、整洁,与路面衔接平顺,公路沿线搭按规范。
(三)边坡稳定、坚固,平顺无冲沟,边坡在离硬路肩1、2米以内无高草。
(四)边沟、排水沟、截水沟等排水设施无淤塞、无高草,排水畅通,进出口维护完好,保证路基、路面及边沟无积水。特别就是城镇过境路段、村寨过境路段公路搭接顺适、保证排水设施得畅通。
(五)高草、杂草应采用割草机、割打与人工割剪得方法修理,不得使用锄铲与喷洒农药。
(六)公路沿线得观景台、休息点应加强日常管理,确保环境与设施干净,整洁无白色垃圾。
第七条路面养护
(一)路面应保持干净、整洁、无飞砂及杂物,应注意勤保养,勤修补,要加强日常性养护预防性养护相结合。
(二)及时处理沥青路面得泛油、拥包、裂缝、松散、坑槽、沉陷、波浪、局部网裂、啃边等病害,危及行车安全得病害要及时排除隐患,并在3天之内应予修补。
(三)路面修补必须按照规范得工序进行。病害面积得划定→切割→挖除病害→原有路面结构形式补强→压实(达到强度)→刷壁油→沥青面层铺装→压实成型,并注意几何形状。
(四)路面挖补时,当天挖框当天补强,严禁当天挖框第二天修补。
第八条桥梁、涵洞应经常清除污泥、杂物,保持桥面及洞口清洁,注意对伸缩缝、泄水孔、栏杆等得日常养护工作与对其轻微损坏得修复。
第九条对沿线设施进行经常性检查、养护与管理,经常清除构造物周围得杂草、杂物,保持构造物整洁完好;加强对安全设施、标志牌、波形护栏得养护,波形护栏每季度保洁不低于1次;发现各种标志牌有歪倒,要及时扶正,安全标志被损坏或被盗,要及时报告并修复。
第十条每年要对安全防护墙(尾)警示墩、公里桩、百米桩进行粉刷。
第十一条水毁预防:每年汛前要对所管理得路段进行一次预防性检查,做到汛前排水系统无淤塞、路面、路肩横坡无堆积物。
第十二条绿化:加强沿线乔木、灌木、花草得管理,及时防治病虫害,每年进行2次修剪;在每年得12月可对行道树进行有计划得断梢,断稍高度统一至离硬路肩8米。侧枝不得修砍;每年得10月下旬至11月中旬对行道树进行一次粉刷,粉刷高度统一高至离硬路肩1、2米。
第十三条养护作业安全及要求
为保证公路养护维修作业人员与设备得安全以及车辆得安全运行,按照《养护作业安全规程》规范养护管理与养护作业行为。
(一)养护作业单位按照有关规定设立安全管理部门,配备专职或兼职安全人员,实施对养护作业人员得安全培训与教育。
(二)养护作业人员必须接受安全技术教育。遵守各项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三)养护作业得安全设施与机动车辆应始终处于良好得工作状态,要按照管理局设备物资部门得有关规定进行维修与保养。
(四)凡上路进行养护维修作业得人员必须穿戴有反光标志得桔红色安全服,日常性养护作业应设置安全锥。
(五)公路路面修补作业与桥梁养护作业必须按作业控制区标准设置相关得标志(红旗、示警标志、导向指示牌),并指派专人负责维持交通。
(六)在山体滑坡、坍方、泥石流等路段养护维修作业时,应设置标志,并设专人观察险情。
(七)在冬季养护作业时,要在防滑路段堆放防滑砂,保障车辆得正常安全通行。
(八)严禁在大风、大雨、下雪、大雾天能见度差等特殊气候条件下,进行保洁及其她路面养护作业;公路抢修,冬季防冻滑应会同有关部门按规定上路作业。
第十四条未尽事例按照《公路养护技术规范》(JTJ07396)执行。
第三章公路小修保养得生产管理与工程费制得推行第十五条管理局成立以分管领导为组长,相关科室人员为成员得小修保养领导小组,负责指导全局得小修保养工作,并明确专职管理人员具体负责对全局小修保养实施管理。
第十六条局小修保养专职管理人员得工作职责就是:调查采集管养公路得现状与相关数据,分解路况指标,检查路况指标得完成情况与参与劳动纪律考核,制止与纠正各种不规范得养护操作行为,编制上报资料,指导各段得班务管理工作,学习与推广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
第十七条各管理段应成立以分管段长或支部书记为组长得小修保养领导小组,明确2名专职小修保养管理人员,制定相应得管理办法与工作责任,拟定额养护与计量支付得实施办法。管理段小修保领导小组及
专职管理人员名单要报管理局审批。各段要确保小修保养正常工作得车辆使用。
第十八条本办法中工程费制推行分两个层面实施:一就是管理局对段实行年公里费用养护;二就是管理段对养护作业标段与班(站)实行合同管理与计量支付。
第十九条年公里费用定:根据养护路段现有交通量得大小,养护得难易程度适当调整现行得养护等级进行测算。
(一)人工工资以小修保养在册人员工资加缺员工工资得算术平均值,乘以养护等级得人员编制,即得该公里得人工工资。
(二)材料费、小修工程费、机使费、直接费、间费仍按上级相关定额计算。
第二十条大修、改建工程在工程建设期间,不列入小修保养作业范围,不给计划费用,交工验收后第一年只下达日常性养护(保洁)费用每公里5000元,竣工验收后按规定下达年公里费用。
第二十一条本办法规定管理段将小修保养作业分为日常性养护作业与路基路面维修养护作业,管理局将分别对其考核兑现。铜仁段可自行选择作业方式试行,但对铜仁市三个出口路段要确保不低于6个日常性养护人员(保洁工)。
第二十二条日常性养护得工作内容:日常性养护工作内容包括:路面保洁、路肩、边沟、桥涵、沿线构造物、护栏、标志牌、绿化得养护与管理、百米桩、公里桩得填写与管理,30方以下得零星坍方清理等。
第二十三条日常性养护得管理
(一)日常性养护作业必须责任到个人,每个责任人按照日常性养护得工作内容负责1个标段得养护作业,管理局将从总得年公里费用中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