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精神科面临的医患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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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神专科医院医疗纠纷特点及防范对策

精神专科医院医疗纠纷特点及防范对策

精神专科医院医疗纠纷特点及防范对策【摘要】目的探讨精神专科医院医疗纠纷的特点及防范对策。

方法对精神专科医院发生医疗纠纷的常见原因进行分析。

结果建立完善的岗前培训和继续医学教育制度,加强医务人员的职业道德教育,提高医务人员的整体业务素质,增强法律意识,加强服务质量监控,医师的预见性对精神专科医疗纠纷防范有积极作用。

结论必须重视建立和谐的医患关系,只有有效地防范医疗纠纷的发生才是解决医疗纠纷的关键所在。

【关键词】精神专科医院;医疗纠纷随着中国经济的高速发展,人们的维权意识日益加强。

医疗行业成为高风险行业,医疗纠纷越来越多。

精神专科医院又有其自身的特殊性和复杂性,精神患者大部分是强制入院,缺乏对疾病的认识,对诊治不合作,特别是在幻觉、妄想等精神病态支配下会出现伤人、毁物、自伤、自杀、外逃等行为,这些都增加了医疗风险,更易产生纠纷。

1 精神专科医疗纠纷产生的常见原因有1.1 社会原因政府对医院的投入不足, 部分媒体不适当报道,精神病患者的社会地位低、收入低,人们的价值观在变化,维权意识增强。

1.2 患者及家属原因由于患者及家属对精神卫生知识不了解,总是抱有很高的期望值,一旦发生不可预见的后果,往往认为是医院或医护人员的责任。

再者家属隐瞒病情,患者大多是强制入院,不配合医生治疗,依从性差,有躯体疾病时缺乏明确主诉,延误治疗时机。

病情好转后不能坚持服药导致疾病复发。

1.3 医院的原因医院的服务不到位,制度执行不严,患者的逃跑、自伤、伤人、自杀、意外或伤亡等[1],医务人员的技术操作,使用语言或行为不当,精神病检查、诊断主观性强且易于复发,精神科药物的毒副作用,医疗费用问题[2]。

2 精神专科医疗纠纷防范对策2.1 加强宣传教育大力宣传普及精神卫生知识,特别是对精神病患者及其家属进行精神卫生知识的宣传。

医院可以采取定期举行精神卫生知识讲座,向社会公开讲座时间,欢迎社会各界人事参加。

也可以通过媒体宣传,在社区咨询开展精神卫生知识普及。

浅谈精神科面临的医患纠纷

浅谈精神科面临的医患纠纷

浅谈精神科面临的医患纠纷当今社会,医患关系空前紧张。

2015年的7月惠州市龙门县人民医院内,一名34岁的患者廖某进入病房后,拿出挎包内的刀具砍伤一名内科的女医生,事后调查廖某患有精神病。

同年的11月长葛一女医生被砍七刀,砍人者系精神病患者。

今年5月广州越秀一口腔科主任医师被人尾随至家中,身中30多刀,不治而亡,而砍人者跳楼而亡,事后调查可能也是精神病人。

看到这些,我不禁胆寒,我天天面对80多个精神病患者,好危险啊。

2012年,梅州兴宁市慢性病防治院精神科两名医生被已经离院的精神病患者潘国雄刺死。

3名被刺医生中,两名曾经是潘的主治医生。

我不禁深思,这是为什么?为什么现在形势如此严峻?为什么医患关系如此紧张?为什么我们医护人员每天都好像随时要面临生死一样?一位刚入行,只有24岁的年轻医生告诉我们,为防止病人突袭,可以站在45度角,以便自卫,尽量站在靠墙的地方,保护后背……然而,当进入病房,面对一群患者的时候,所有的理论和经验都失去了可行性。

最让医生感到挫败的是,由于精神病诊断缺乏参数明确的客观标准,医生经常要与病患和家属“斗智斗勇”,饱受质疑和威胁。

精神科临床服务面临比其他临床科室更多的法律和伦理问题,我国现行的法律法规虽然零星涉及了一些精神卫生相关问题,但至今仅上海市颁布实施了精神卫生的地方法规——《上海市精神卫生条例》(以下简称《上海条例》)。

近年来,人们对患者权益和临床安全性日益重视,国际国内在精神卫生相关的法律与伦理规范方面已经形成了许多的共识。

随着精神卫生立法工作在我国的逐步推进和公民法律意识的不断提高,精神科临床工作必将步入高度法制化、规范化的轨道。

其实,抛开个别精神病人去砍伤医生的问题,精神科住院患者发生安全事故是最容易导致医疗和法律纠纷的问题。

据美国的统计,仅在“可以预防的药物不良反应”、“约束与隔离使用不当”、以及“患者自杀”三方面产生的赔偿金额就占了精神科医疗纠纷赔偿总额的70%。

探究精神科护理纠纷的原因及预防对策

探究精神科护理纠纷的原因及预防对策

探究精神科护理纠纷的原因及预防对策近年来,医疗纠纷呈逐步上升趋势,影响和干扰医院的正常工作。

为此,作者就精神专科护理纠纷产生的原因进行分析,并提出相应的防范对策。

标签:纠纷;预防;护理;精神科1纠纷原因1.1 曲解精神专科正常的护理行为。

由于精神卫生知识仍不普及,精神病人及家属对疾病认识不足,缺乏精神疾病专科护理常识,当护理人员对有冲动、自杀、自伤等行为的患者施行保护性措施、进行危险品检查等精神专科的常规护理措施时,有些家属不能理解,认为护理人员没有同情心,损害了患者的尊严。

1.2 不能理解护理中出现的意外事件。

在精神科有时会遇到突发冲动、自杀、自伤等意外事件,造成患者自身或其他患者的伤害,有些家属则将责任完全归咎于护士,要求追究责任并给予经济赔偿。

1.3 精神科服务范围扩大,护士素质未相应提高。

由于精神医学的发展,临床服务的范围不断扩大,躯体疾患伴发精神障碍者、老年精神病患者夹杂症多的也明显增多。

这要求护士不仅熟练掌握专科护理理论和技能,还需具备其他各专科护理学的理论、技能和社会学、管理学知识。

在精神专科人员短缺、工作风险大、工作环境差、专业长期不受重视的状况下,有些护士责任心不强,规章制度执行不严甚至有章不循,如滥用约束性保护措施、不在规定时间巡视病房等;有些护士不思进取,业务水平低下,致病情观察不细,不能很好预见疾病的先兆、并发症等各种意外情况,即使想到也较偏面,贻误了最佳治疗、抢救时机;有些护士则由于缺乏与人交流、沟通的技巧,问题解释不清或不周到而产生误解等等原因引发纠纷,护士素质因素是引发纠纷的内在原因。

1.4 护理文书记录不能及时、准确、客观反映患者治疗护理情况。

临床工作中为完成硬性的护理任务,有时不能及时记载患者的病情变化,回忆录式的护理记录便诞生了。

还有这种情况,患者明明当日没有大便,而体温单上却赫然写着,或患者雖然打了饭但没吃,却记录着进食好。

这种回忆录式、无中生有式的护理记录,就不能真实、全面客观反映患者的情况。

精神科护理中潜在的护患纠纷及对策

精神科护理中潜在的护患纠纷及对策

精神科护理中潜在的护患纠纷及对策【关键词】精神科【摘要】对精神科护理工作中存在的四个方面的护理安全问题进行分析,并提出对策:(1)加强业务培训,提高综合素质;(2)认真履行告知义务,避免纠纷发生;(3)完善护理规章制度,杜绝安全隐患;(4)设计完善的专科护理表格,规范护理记录;(5)加强精神卫生知识的普及,提高广大精神卫生专业护理人员的法律意识及在护理工作中防范护理纠纷的能力。

关键词精神科纠纷安全问题护理随着新的《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的执行和举证倒置原则的采用。

医护人员面临的挑战十分严峻,保证医疗安全,防范医患纠纷是当务之急。

精神科的护理工作由于长期以来传统的护理习惯的影响,加上精神病人病情特殊,人们对精神病人既存在偏见,又存在很大同情心,而对精神卫生行业医务人员的特有工作环境,工作艰辛度还不是很熟悉的情况下,常常很容易发生其他医院所没有的护患纠纷[1]。

现刍议如下。

1 潜在的护患纠纷1.1 未能认真履行告知义务按照我国有关法律规定,病人应该享有生命权、知情同意权、保密权、自主权、隐私权。

住院的精神病人是有损害行为倾向的高危人群,护士往往认为跟病人说不清道不明,在入院时有时未能将其病情、治疗风险、疾病预后等详细告知家属;加上精神病人大多长期反复发病,很多家属将病人视为包袱,对告之内容不以为意,导致告之不全或达不到效果,一旦发生意外则不能理解或否认已告之,而发生纠纷。

1.2 不注意保护病人隐私精神病人比其他患者蕴含有更多的隐私,有的因为诊断、治疗护理的需要,把一些个人隐私如有关婚姻、恋爱以及性生活的内容告诉医护人员,还有的病人因为病态表现而出现不正常的性行为等,而护士却在不适宜的场合谈论,根本未意识到自己的言行已侵犯了病人的隐私权和保密权,另外,因为社会的偏见,精神病人对自己患病本身也是一种心理压力,担心被人知道受歧视,影响自己以后的工作和生活。

如果护士一旦泄露病人的隐私,可能使一些痊愈的病人产生严重的心理伤害,导致严重后果而产生纠纷。

探究精神科护理纠纷的原因及预防对策

探究精神科护理纠纷的原因及预防对策

探究精神科护理纠纷的原因及预防对策【摘要】精神科护理是医疗领域中一个重要的领域,但是随之而来的纠纷问题也日益突出。

本文首先介绍了精神科护理纠纷的定义及其重要性,接着分析了导致纠纷的常见原因,包括患者与护理人员之间的沟通问题、医疗行为不当和精神科医院管理不规范等。

然后提出了预防精神科护理纠纷的对策,包括加强护理人员的专业培训、建立严格的医疗护理制度和重视患者权益保护工作。

文章强调了加强护理人员的专业培训、建立严格的医疗护理制度和重视患者权益保护工作是预防精神科护理纠纷的关键。

通过这些对策的实施,可以有效降低精神科护理纠纷的发生率,提高医疗服务的质量和安全性。

【关键词】精神科护理纠纷、原因、预防对策、沟通问题、医疗行为、管理规范、专业培训、医疗护理制度、患者权益保护、重要性。

1. 引言1.1 精神科护理纠纷的定义精神科护理纠纷是指在精神科护理过程中发生的各种矛盾和纠纷,包括患者与护理人员之间的争执、医疗行为不当所导致的问题、以及管理不规范引发的纠纷等。

这些纠纷可能会对患者的身心健康产生负面影响,甚至导致更严重的后果。

精神科护理纠纷通常会涉及患者的权益保护、医疗质量和医患关系等方面,是精神科医院管理和服务的一个重要考量因素。

由于精神疾病患者的特殊性,他们在接受护理过程中可能会出现一些行为和情绪上的问题,这就需要护理人员有较高的职业素质和专业技能来保障患者的安全和康复。

在避免和解决精神科护理纠纷方面,需要加强对护理人员的培训和教育,建立健全的医疗护理制度,并重视患者的权益保护工作。

只有通过完善的管理机制和良好的护理服务,我们才能最大程度地预防和减少精神科护理纠纷的发生,保障患者在精神科护理过程中的权益和安全。

1.2 精神科护理的重要性精神科护理在医疗工作中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因为精神疾病患者的特殊性和复杂性需要专业护理人员进行细致的关怀和治疗。

精神科护理不仅仅包括对患者的生活照料和基本医疗服务,更重要的是要提供心理支持、情绪安抚和行为疗法等专业护理服务,帮助患者缓解症状、恢复健康,提高生活质量。

精神科法律纠纷案例分析(3篇)

精神科法律纠纷案例分析(3篇)

第1篇一、案例背景随着社会的发展和人们生活节奏的加快,心理健康问题日益凸显。

精神科作为专门治疗心理疾病的科室,其服务对象往往涉及复杂的法律关系。

本文将通过一个具体的案例,分析精神科在诊疗过程中可能出现的法律纠纷,并探讨相应的法律解决方案。

案例简介患者甲,男,35岁,因工作压力过大,出现失眠、焦虑等症状,遂到某知名医院精神科就诊。

经诊断为轻度抑郁症。

甲在接受药物治疗和心理咨询后,症状有所缓解。

然而,在治疗过程中,甲对医生的诊疗方案提出质疑,认为医生未充分告知其病情和治疗方案的风险,导致其权益受损。

甲遂将医院及医生乙诉至法院,要求赔偿医疗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

二、争议焦点1. 医生的告知义务是否履行到位?2. 医生的诊疗行为是否存在过错?3. 医院是否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三、案例分析1. 医生的告知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五十五条规定:“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应当向患者说明病情和医疗措施。

需要实施手术、特殊检查、特殊治疗的,医务人员应当及时向患者说明医疗风险、替代医疗方案等情况,并取得其同意;不宜向患者说明的,应当向患者的近亲属说明,并取得其同意。

”在本案中,医生乙在为甲进行治疗时,是否履行了告知义务成为争议焦点。

分析认为,医生乙在诊疗过程中,应当向甲说明病情、治疗方案及可能出现的风险。

然而,甲在庭审中提出,医生乙并未详细告知其病情和治疗方案的风险,包括药物治疗可能出现的副作用等。

因此,医生乙在告知义务的履行上存在瑕疵。

2. 医生的诊疗行为是否存在过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五十七条规定:“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未尽到与当时的医疗水平相应的诊疗义务,造成患者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在本案中,甲认为医生的诊疗行为存在过错,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未充分告知病情和治疗方案的风险;(2)未及时调整治疗方案,导致病情反复;(3)未对患者进行心理疏导,加重其心理负担。

分析认为,医生乙在诊疗过程中,确实存在未充分告知病情和治疗方案的风险、未及时调整治疗方案等问题,其诊疗行为存在一定过错。

造成精神科医疗纠纷的因素及优化方案探讨

 造成精神科医疗纠纷的因素及优化方案探讨

造成精神科医疗纠纷的因素及优化方案探讨摘要:本文主要是为了研究分析造成精神科医疗纠纷的因素及优化方案。

方法:采用回顾性分析法,随机选择我院的精神疾病医疗纠纷案件50起进行回顾性分析,了解其处理方法。

结果:造成精神科医疗纠纷的原因主要有工作人员的责任感不强、服务态度有待改善、诊疗技术也需进一步提升、医疗费用不太合理等,为此相关部门应该采用针对性的优化方案缓解医疗纠纷,定期对工作人员进行医疗安全防范的培训工作,提升工作人员的服务水平,并进一步增进医患交流力度。

最终得出结论:我们应该深入了解造成精神科医疗纠纷的原因,然后提出相应的优化方案,从根本上降低医疗纠纷的发生率。

关键词:精神科;医疗纠纷;因素;优化所谓的医疗纠纷,主要就是指在医疗服务工作的落实中,患者与医疗机构之间产生的不同矛盾,是一种比较常见的问题。

伴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飞速发展,人们的生活质量也有了很大程度的提升,人们对医疗服务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医疗事故处理工作也面临着较大的发展挑战。

精神疾病是一种较为特别的疾病,患者的的临床症状主要是精神状态不正常,情绪稳定性较差,这种患者的医疗纠纷发生率和意外发生率都比较高。

这类医疗纠纷问题的出现可能会加重医患关系的紧张问题,还会增加医院的经济损失,严重的还会给医院本身带来负面影响,为此我们应该给予精神科医疗纠纷问题足够的重视。

分析精神科医疗纠纷常见原因与对策是具有重要意义的,本文将对其进行了探讨,具体如下。

1 资料与方法1.1一般资料采用回顾性分析法对我院发生的50起精神疾病医疗纠纷引发因素及优化方案进行了分析。

其中,包括 23 例男性精神病患者,27 例女性精神病患者;精神分裂症 29 例,情感障碍8例,神经症 1 0例,酒依赖等成瘾 3例。

对其中案件发生的原因、所涉及的服务环节、处理措施等进行统计分析。

1.2方法运用回顾性分析的方法对我院的精神科医疗纠纷引发因素及优化方案进行相应的研究分析。

2 结果通过回顾性分析不难看出,造成精神科医疗纠纷的因素有很多,我们应该制定针对性的优化方案,具体如下所示:造成精神科医疗纠纷的原因有很多,为此我们应该深入了解精神科医疗纠纷的诱因,然后提出针对性的优化方案,从而有效降低医疗纠纷的发生率,协调好患者与医疗机构之间的关系,推动医疗服务工作的长远发展。

精神科医护安全与医患纠纷概述

精神科医护安全与医患纠纷概述

精神科医护安全与医患纠纷概述首先,精神科医护工作者可能会面临患者的暴力行为。

精神疾病患者在发作时可能会对医护人员进行攻击或威胁,因此医护人员需要具备相应的防范和处置能力,并且医院也需要提供相应的安全措施和培训。

而对于患者的自残和自杀风险,医护人员需要密切关注患者的行为和言行,及时给予干预和支持,以防止意外事件的发生。

其次,医患之间的沟通和信任问题也是精神科医护工作中的重要挑战。

由于精神病患者常常处于焦虑、抑郁或幻觉状态,他们在与医生和护士的交流中可能存在误解和冲突,容易引发医患纠纷。

医护人员需要耐心倾听患者的需求和疑虑,同时提供专业的帮助和建议,建立良好的沟通和信任关系。

最后,医护人员与患者之间的隐私和个人安全问题也需要引起重视。

精神病患者的病史和状况往往需要保密,医护人员需要严格遵守医疗伦理和法律法规,同时加强信息保密和安全防护措施,以保障患者的个人隐私和安全。

总之,精神科医护工作者在工作中需要面对各种安全风险和医患纠纷的挑战,而这些问题的解决需要全社会的关注和支持,包括医院管理、政府监管、专业培训和公众宣传。

只有通过全方位的努力,才能确保精神科医护工作者和患者在安全和和谐的环境中共同成长和治疗。

精神科医护工作者是医疗体系中非常重要的一部分,他们在平凡的工作中承担着巨大的压力和挑战。

他们需要处理复杂的临床情况,面临着医学伦理、法律法规、医疗保密等方面的挑战。

其中最主要的挑战之一是面对患者的暴力行为,这已经成为了医疗场所中日益严重的问题。

而在精神科医疗环境下,医护人员面对的是具有各种不同程度精神障碍的患者,他们需要准备好处理潜在的物理冲突和危机事件。

此外,医护人员还需要应对患者可能发生的自残和自杀行为。

在精神科医护工作者与患者之间的工作中,需要建立良好的沟通和信任关系,因为这可以提高患者参与治疗的积极性,从而有效提高治疗的效果。

但是,另一方面,医护人员在处理患者时还需要保护患者的个人隐私和信息安全。

精神科医疗纠纷处理记录

精神科医疗纠纷处理记录

精神科医疗纠纷处理记录在医疗领域中,精神科由于其疾病的特殊性和复杂性,医疗纠纷时有发生。

每一起医疗纠纷的处理都是一次对医疗服务质量和医患关系的考验。

以下是一起精神科医疗纠纷的处理记录。

一、纠纷背景患者_____,男性,35 岁,因患有严重的抑郁症入院治疗。

在治疗过程中,患者家属认为医护人员对患者的病情关注不足,治疗方案效果不明显,并且患者在住院期间出现了自残行为。

二、纠纷发生经过患者入院后,医生根据其病情制定了相应的治疗方案,包括药物治疗和心理疏导。

然而,在治疗过程中,患者的病情并未如家属预期的那样迅速好转。

家属多次找到医生沟通,表达对治疗效果的不满。

在一次病房巡视中,护士发现患者用病房内的物品自残,导致身体受伤。

这一事件进一步激化了家属的情绪,他们认为医院在护理方面存在严重的疏忽。

三、纠纷处理过程1、及时沟通医院在得知纠纷发生后,第一时间安排专人与患者家属进行沟通。

倾听他们的诉求和不满,表达对患者的关心和对家属情绪的理解。

2、组织调查成立了专门的调查小组,对整个治疗和护理过程进行详细的调查。

包括查阅病历、询问医护人员、了解患者的日常表现等。

3、分析原因经过调查发现,治疗方案本身是合理的,但在执行过程中存在一些问题。

医护人员与患者及家属的沟通不够充分,导致他们对治疗效果的期望过高;在护理方面,虽然有定期的巡视制度,但在特定时间段存在疏漏,未能及时发现患者的自残倾向。

4、提出解决方案根据调查结果,医院向患者家属提出了一系列解决方案。

包括调整治疗方案,增加心理治疗的频率和强度;加强护理人员的培训,提高护理质量;对患者的自残行为进行针对性的干预和预防。

5、协商解决与患者家属进行多次协商,就解决方案的具体细节进行讨论和修改。

最终,双方达成了一致意见,患者家属同意继续在医院接受治疗。

四、后续跟进措施1、实施解决方案按照协商的结果,医院迅速落实了各项改进措施。

调整后的治疗方案开始实施,护理人员加强了对患者的关注和巡视。

精神科护理纠纷原因分析及应对措施

精神科护理纠纷原因分析及应对措施

提高护理人员素质及能力
强化法律意识
定期组织护理人员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增强其法 律意识和风险意识。
提高专业技能
加强护理人员的专业技能培训,确保其具备扎实 的理论知识和实践技能。
改善沟通能力
加强护理人员与患者及其家属的沟通培训,提高 其与患者的沟通能力。
加强医院管理及制度建设
完善管理制度
建立健全的护理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确保各项护理工作有章可 循。
护理人员的压力
精神科护理纠纷会对护理人员的工作状态产生负面影响,导致他们的工作压力增大,影响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 。
精神科护理纠纷原因分析
患者及家属因素
01
02
03
缺乏疾病认知
患者及家属可能对精神疾 病缺乏正确的认知,对治 疗及护理工作产生误解和 不满。
治疗效果不佳
部分精神疾病难以在短时 间内取得显著治疗效果, 患者及家属可能因此对治 疗失去信心,产生纠纷。
加强患者教育
向患者及其家属宣传相关法律法规和医院规章 制度,引导其正确认识和应对护理纠纷。
THANK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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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监督检查
定期对护理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并纠正存在的问题。
优化人力资源配置
合理配置护理人员,确保精神科护理工作需求得到满足。
建立纠纷处理机制及流程
1 2
设立专门纠纷处理机构
成立专门的纠纷处理小组,负责处理精神科护 理纠纷。
明确处理流程
制定清晰的纠纷处理流程,确保纠纷处理过程 公正、透明。
3
医院管理及制度因素
医院管理不规范
医院对护理人员的管理不 规范,缺乏有效的培训和 考核机制,可能影响护理 质量。
医疗资源不足
精神科医疗资源紧张,可 能导致患者就诊等待时间 过长,引发家属不满和纠 纷。

精神科门诊常见护患纠纷原因分析及对策

精神科门诊常见护患纠纷原因分析及对策

精神科门诊常见护患纠纷原因分析及对策摘要】近年来我国医疗纠纷发生率是20%,有的地方高达40%。

因各种原因导致医生和护士伤害的恶性事件屡屡发生。

常言道“三分治疗,七分护理”,来到医院患者大部分时间和护士在接触,因此精神科门诊是一个极易发生护患矛盾的场所。

精神科门诊就诊的患者大多是病情急、情绪不稳、躁动、冲动、伤人、毁物、甚至自伤、自杀,家属难以管理,家属或送来求医人的心情往往十分焦急,求医心切,对医院有很高的期望值,觉得到了医院就象找到了救世主,但往往因为医护人员的服务态度冷漠,时间观念不强,责任心不强,业务技术不熟练,护患之间缺乏信息沟通等因素,而引发矛盾。

就其原因进行分析,寻找对策,为患者提供优质服务,构建和谐医患关系,使医疗纠纷明显下降,从而达到患者、医院双赢的目的。

【关键词】精神科门诊护患纠纷对策【中图分类号】R47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5085(2014)11-0086-02现对我科常见护患纠纷发生的原因及对策总结如下:1 引发护患纠纷的原因分析1.1 精神科门诊病人往往症状活跃、激越兴奋、或抑郁焦虑、或幻觉妄想支配,做出荒谬离奇行为而影响或伤害他人。

1.2 护患之间缺乏有效的沟通:语言交流具有特殊的魅力,准确而亲切的语言是医患感情交流的重要手段[1-2]。

在接诊时看到患者的第一时间,就要一边观察,一边与患者及家属进行交流,以了解患者发生病情的原因,由于精神科“病人”的特殊性,使医护人员对患者的状况了解和掌握不够,一时难以诊断病情或确定将对他们做出什么样的解释、帮助。

1.3 医院的基础设施和人力资源缺乏:医院在提供服务时很难满足患者及家属的要求,如医院的就诊条件、门诊医护人员少、诊室少、导诊护士服务不到位、床位少等,不能在第一时间就诊,因此给患者和家属带来一些不便,同时医护人员没能掌握患者的心理和情绪变化,缺乏有效的疏导,管理时常常会引起误会而产生纠纷。

1.4 精神科护理人员的工作倦怠: 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以及从13年7月1日开始实施精神卫生法,患者及家属对就医环境、医护技术、服务态度的要求越来越高,在就医过程中,导诊护士服务不及时、医护人员不经意的一句话、过去一些约定俗成的做法往往被患者及家属作为无法忍受的侵权行为。

精神科常见护患纠纷分析及防范

精神科常见护患纠纷分析及防范

精神科常见护患纠纷分析及防范近年来,随着人们的维权意识不断增强,对医疗服务和医疗质量的要求也不断提高。

本文旨在探讨精神科常见护患纠纷的发生原因,并提出防范措施,以将护患纠纷降至最低。

现报告如下。

1 护患纠纷分析1.1 学科特点精神障碍患者受精神症状影响,常有冲动伤人、自伤、自杀、出走等行为,而这些行为具有随时性和不可预测性;另一方面精神疾病一般具有较难根治、易复发的特点,致使患者反复住院,部分患者在精神症状的支配下产生冲动伤人毁物的行为,影响了其工作、学习和生活,增加了家庭的经济负担;同时由于人们对精神疾病知识了解较少,对患者存有偏见,而采取歧视态度;导致部分家属因心理压力过大,情绪失控,易发生医疗纠纷[1]。

1.2 医源性因素1.2.1 护理服务不到位目前我国大多数精神科对住院患者采用无陪护的封闭管理,护士要全面负责患者的治疗、护理、安全等工作,而护士的配备数量远远不够,特别是节假日和夜间,值班人员较少,工作压力过大,护士忙于治疗性工作,有时不能很好地完成患者基础护理和生活护理工作,容易发生意外情况而产生护患纠纷。

1.2.2 护士理论水平低和护理操作技术欠熟练在理论学习方面,对一般护理学学生来说,精神科护理学的知识较深奥难学,护理院校对这门课程安排的学习课时又少,到医院后虽然进行了岗前培训,但是学习到的知识也很肤浅。

护理技术操作方面因患者治疗依从性差,多不配合治疗,导致操作难以顺利进行,如在对行为躁闹的患者进行静脉穿刺、鼻饲插管、保护性约束等操作时,若一次操作不成功,极易引起患者及家属的不满,易产生护患纠纷。

1.2.3 护患沟通不当患者因精神症状的影响难以进行有效的沟通,家属又因各种原因出现紧张、焦虑、厌烦等情绪失控,易出现沟通无效。

而护士因工作繁忙,所以在面对患者及家属的提问时相应的解释工作又常不到位,或有时不注意说话的方式和语气,回答问题过于简单、生硬,使患者和家属对护士缺乏信任,易产生护患纠纷[2]。

精神科医疗纠纷的原因分析及护理防范措施

精神科医疗纠纷的原因分析及护理防范措施
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
要 由于精神病患者受幻 觉 、 妄 想支配 , 常可 发生 冲动伤人 、 自
伤、 自杀 、 潜逃等 不 良行为 J , 其发 生 时间及 方式 无法 预测 。 住院患者 的伤害行为主要包括患者对 自身 的伤害和伤害他人
的攻 击行为 , 精神病患者 的暴力行 为有 一定 的突发性和难 以
预料”j , 患者 的精神症状可呈 不稳定 状态 。即使某 些病 情稳 定的患者 , 有 时也可 能突然 出现某些精 神症状 而发生伤 害行 为, 产生 的后果令家 属难 以理 解和接受 。精神病患 者 的某 些 冲动性行为 , 具有实施方式 的便利性 、 无特殊条件性和实施的 突然性等特点 , 往往难 以防范其发生 。
2 0 1 2, 9 ( 2 2 ) : 7 3—7 4 .
[ 5 ] 裴玉萍 , 孙
敏. 实施 护理风险管理 的效 果分析 [ J ] . 中国实用
护理杂志 , 2 0 1 0 , 2 6 ( 2 3 ) : 1 6 7 2— 1 6 7 4 .
[ 1 ] 王会接 , 杜
立, 陈彩玲 , 等. 风 险管理 在临床护 理管 理 中的应
发症或后遗症; 治疗前如医院与患者或家属缺乏充分的沟通
和交流 , 容易引发纠纷。
作者单位 : 3 5 0 8 0 0 福州市 福建省闽清精神病防治 院三病 区 吴小云 : 女, 大专 , 主管护师
化等 多因素综合作用 的结果 J 。由于事件发生突然 , 医务人员
往往 来不及告知患者 家属 , 而家属对 意外 事件又缺 乏了解和
1 精神科医疗纠纷的常见类型及原因分析
照精神科护理常规 , 护士需对 患者进行 全身安全检查 , 对于这 些精神科相关 的护理知识 , 患者及 家属往往缺乏 足够 的了解 , 从而引起争议 。住 院过程 中, 有的患者 可能出现冲动 伤人 、 毁 物、 自伤 自杀等行 为 , 为控 制病情 , 医护 人员需采 取保护 性约 束措施 , 这种特殊 医疗措施违 背了患者本人 意愿 , 且家属担心 患者会 因此受到心理刺激 而加重病情 , 患者 和家属难 以接 受; 有 的患 者拒绝接受治疗 , 必要 时须采取强制性注射 、 服药, 因其缺乏 自知力 、 不配合 , 无 法做到 知情 同意 , 如 医护 人员

精神科医患纠纷的特点分析来源

精神科医患纠纷的特点分析来源

精神科医患纠纷的特点分析来源:一、精神科医患关系特点在精神科领域,精神病院与精神病患者之间所形成的关系与普通医患关系一样,同属医疗服务合同关系。

精神科的医患关系也具有一般医患关系的特点,但其亦具有自身特别之处,主要表现在患者主体的特殊性方面。

民事行为能力,是指法律确认的民事主体通过自己的行为从事民事活动,参加民事法律关系,取得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能力。

民事行为能力与民事主体的年龄和智力状态直接相联系。

只有达到一定年龄、智力状态正常的民事主体,才能正确地理解其行为的社会意义,独立完成某一民事行为,取得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

因此,法律对不同年龄和智力状态的民事主体规定了不同的民事行为能力。

在一般情况下,除未成年人或处于昏迷、意识状态不清的患者外,普通患者均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我国《民法通则》根据公民的年龄、智力状态等因素,把公民的民事行为能力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限制民事行为能力和无民事行为能力三类。

《民法通则》第十三条规定,"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民事活动。

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进行与他的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民事活动;其他民事活动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征得他的法定代理人的同意"。

在精神科领域,患者的思维、情感等可因精神病理症状受到一定的影响,患者缺乏自知力,不能辩认或不能完全辨认自己的行为,故其多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或无行为能力人。

精神病患者的监护人是其法定代理人,代为精神病患者进行民事活动,签订医疗服务合同。

在这种情况下,精神病患者的部分法定权利改由其监护人代为行使,例如患者的知情同意权等。

然而,正是由于患者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且精神病院实施封闭式管理,患者的监护人无法陪同其住院,因而即产生一个目前争议极大且无明确定论的问题,即精神病院是否为精神病患者的监护人?对此,不同专业的学者有不同的意见。

精神科医患纠纷的特点\预防及处理

精神科医患纠纷的特点\预防及处理

精神科医患纠纷的特点\预防及处理【摘要】随着新的《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的颁布与实施,数年来对于预防及妥善处理医疗事故、解决医患纠纷、保障医患双方的合法权益均起到了很大的作用。

【关键词】精神科;医患纠纷由于精神科病人病情特殊和社会上存在各种偏见,使精神病人意外事件引起的医患纠纷时有发生,这种纠纷较临床其他各科又有其独有的特点,较难解决,处理结果又往往不能令双方满意,因此预防纠纷的发生显得尤为重要。

本文尝试对精神科医患纠纷的特点、预防及处理做一浅显探讨。

1精神科医患纠纷的特点精神科的医患纠纷不同于其他临床科,其中有两个难点较为突出:一是责任界线的确定。

目前大众对精神病院的管理及运作模式缺乏了解,对精神病病情的特殊性缺乏认识,故很容易将一切意外事件的责任都归于医院,导致医患纠纷。

而实际上有些意外事件的发生是不可避免的,致使难以界定医院应负的责任。

二是确定患者法定监护人的法律还欠完善。

家属将精神病人送入院后,就理所当然地认为医院应承接监护权,甚至有些法律界人士也认为精神病院是住院精神病人的监护人,但事实上法律并没有将精神病院指定为住院病人的监护人。

各方面对医患监护关系法律理解的差异也是医患纠纷的一个主要原因。

2精神科医患纠纷的预防2.1大力宣传普及精神卫生知识目前医患纠纷很大程度与人们对精神病片面的、错误的认识有关。

人们对精神病的认识误区有两种极端表现:一方面,将精神病人视为洪水猛兽,唯恐避之而不及,因偏见而采取歧视的态度;另一方面,当住院病人发生意外后,则出于同情病人的心理,将一切责任都归于精神病院。

针对这种现象,我们应采取有效的手段进行宣教,如利用有关媒体(报纸、电台、电视等)进行科学宣传和正确报道;精神科医生深入基层义诊,同时宣传相关知识;将精神卫生知识编印成“家属手册”,散发给门诊或住院的病人家属;医院邀请病人家属参加医院定期举办的心理卫生知识讲座等。

2.2开展精神病社区康复服务精神病社区服务应由精神科医生、护士负责。

精神科护理工作中潜在的医疗纠纷及防范措施探讨

精神科护理工作中潜在的医疗纠纷及防范措施探讨

照 w30规范 要求 ,对 每 项 工作 中将会 影 响 质量 效 果 的关 键 凶 s1 控员组 成 , 士长 担任 组 长。质 量控 制管 理小组 负责 科 内质 量监 护 素 , 相应 的质量标 准 , 具体 化 、 制定 注意 细节 化 , 针 对性 , 护 督 各方 面 的工作 , 健全 中 心各项 医疗 质量 管理制 度 和质量 标 有 方便 建立 士 充分 了解 如何 去 做。 准 , 负责组 织实 施 、 查 、 并 检 改进 总结 工作 。要求 组 员每 天对各 区 2. .2建立 三级质 控 网络 : 应 室 内部成 立 质控 小 组 , 2 在供 实行 工作 域 出现 的 问题 进 行 自查 自检并记 录 , 每月 由组 长带领 组 员进行 全 人员 自控一 流 程质 控小组 质控 一 质量检 查 质控 员 ( 总质 控员 ) 具 面检查 汇 总 , 对发 现 的 问题 及 时纠 正并 给予指 导 , 对存 在 的 隐患 体 负责 质控 , 士长 总 负 责 , 护 由下 向上形 成 全员 参 与 自我 管理 和 进 行讨 论 、 析 、 出原 因和持续 改 进 的措 施和 方法 后立 即执行 , 分 找 逐 级管 理的 质控 网。 据工 作流 程运 行需 要设 置 回收 、 根 清洗消 毒 、 周 后检 查 改进 情 况 ,直 到 出现 的 问题 已经 得 到改进 并符 合 标 包装 、 菌 、 灭 无菌 储 存 、 下送 、 质量 检 查 、 房管 理等 岗位 , 库 再将 各 准 , 将存 在 隐患控 制在 萌 芽中 。 岗位整 合成 3 流 程工 作 小组 , 个 即下 送 回 收及 清洗 消 毒组 、 装 参考 文献 包 组、 灭菌 组 。 组长 均 由工作 在一线 的骨干 力量 担任 , 监督 和检 [ f素 宏 . 质 量 管理 方 法应 用 现 状f . 重点 1l ] 护理 J 中国护 理 管理 , 0 , 1 2 66 0 查 本组 岗位 责任落 实情 况 , 直接 参与 本组 工作 质量 策 划 、 施 、 ( )2 — 7 并 实 3 :6 2 . 评估、 质量改 进等 职能活 动 。 流程 质 控小 组要 求组 员采 取 日 录 、 【 X 香君 , 玫. 管理 在 护理 管理 中的 实践探 讨f. 理研 究, 记 2l ] ̄ 李 层级 J护 1 周 检查 和月 讨论 的形式 , 对各 区域 出现 的 问题进 行 自查 自检 。总 2 0 , 0A : 3 — 3 4 09 3 ) 33 2 3. 2 2 质控 员对各 组工 作质量 进行 抽查 质控 , 质控 查 出 的问题 及时 向责 【 高淑 平 , 忠 丽, 3 】 李 李梅 . 内质 控 小组 在 护理 管理 中的应 用【. 科 J现 ] 任人 反馈 , 纠正 后要督察 效 果 。 士长 负责 全面 的检查 监督 指导 。 代护 理, 0 , (1 19 — 9 7 护 2 71 2 )9 6 19 . 0 3 :

精神科医疗纠纷及其相关问题的探讨

精神科医疗纠纷及其相关问题的探讨

作者简介:朱秀琳,女,45岁,大专,毕业于湖北省卫生职工医学院,主治医师。

E-mail :*******************精神科医疗纠纷及其相关问题的探讨朱秀琳杨柳霞高玉霞(陕西省荣复军人第二医院,陕西华阴714200)近年来,随着我国法制的不断健全和医保制度改革以及患者自我保护意识的增强,导致各类医疗纠纷明显增多[1]。

发展中的精神医学还有许多未知数,抗精神病药物的毒副作用,特别是精神科工作由于服务对象的特殊性、病情变化的复杂性、意外发生的不可预测性,致使发生医疗纠纷的概率越来越高[2]。

同时,“被住院”、“被诊断”的“精神病患者”屡屡出现,引起了社会的争鸣,因此有必要对精神科医疗纠纷问题作一探讨。

11111精神科的特殊性①精神疾病诊断的特殊性:主观性较强,缺乏特征性的诊断、检查手段,使部分患者确诊过晚、不清或错误;②精神病的特殊性:许多患者缺乏自知力,自控能力差,绝大多数患者的病史由他人代述,医生很难全部掌握病情;③精神症状的特殊性:变化突然,具有阶段性,有时无法预测;④有些精神病患者存在自伤、自杀、伤人、毁物等意外行为,难以预测何时何地发生,防范较难;⑤绝大多数精神疾病病因不明,治疗方法简单;许多疾病反复发作,住院时间长,医疗费用与患者及家属预期疗效不相符;⑥治疗精神疾病的药物有明显的两面性,毒副作用多,很难保证在规范的治疗方案下不出现意外情况,尤其易出现猝死等;⑦精神医学发展在我国起步较晚,民众对精神病的认识还有一定的距离,对精神病患者还有一定的歧视性,患者及家属还有一定的耻辱感;⑧对精神病患者的管理还存在一定的缺陷,封闭式的管理易造成人们的误解,如约束保护、隔离等。

21111精神科常见医疗纠纷的表现形式2.1....住院精神病患者死亡①躯体疾病导致死亡;②自杀死亡;③被其他患者伤害死亡;④医疗不当导致死亡(如躯体疾病处理不当,或精神药物、电休克等治疗不当所致);⑤意外死亡(心源性猝死、噎食窒息、滑倒致颅脑创伤致死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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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精神科面临的医患纠纷当今社会,医患关系空前紧张。

2015年的7月惠州市龙门县人民医院内,一名34岁的患者廖某进入病房后,拿出挎包内的刀具砍伤一名内科的女医生,事后调查廖某患有精神病。

同年的11月长葛一女医生被砍七刀,砍人者系精神病患者。

今年5月广州越秀一口腔科主任医师被人尾随至家中,身中30多刀,不治而亡,而砍人者跳楼而亡,事后调查可能也是精神病人。

看到这些,我不禁胆寒,我天天面对80多个精神病患者,好危险啊。

2012年,梅州兴宁市慢性病防治院精神科两名医生被已经离院的精神病患者潘国雄刺死。

3名被刺医生中,两名曾经是潘的主治医生。

我不禁深思,这是为什么?为什么现在形势如此严峻?为什么医患关系如此紧张?为什么我们医护人员每天都好像随时要面临生死一样?
一位刚入行,只有24岁的年轻医生告诉我们,为防止病人突袭,可以站在45度角,以便自卫,尽量站在靠墙的地方,保护后背……然而,当进入病房,面对一群患者的时候,所有的理论和经验都失去了可行性。

最让医生感到挫败的是,由于精神病诊断缺乏参数明确的客观标准,医生经常要与病患和家属“斗智斗勇”,饱受质疑和威胁。

精神科临床服务面临比其他临床科室更多的法律和伦理问题,我国现行的法律法规虽然零星涉及了一些精神卫生相关问题,但至今仅上海市颁布实施了精神卫生的地方法规——《上海
市精神卫生条例》(以下简称《上海条例》)。

近年来,人们对患者权益和临床安全性日益重视,国际国内在精神卫生相关的法律与伦理规范方面已经形成了许多的共识。

随着精神卫生立法工作在我国的逐步推进和公民法律意识的不断提高,精神科临床工作必将步入高度法制化、规范化的轨道。

其实,抛开个别精神病人去砍伤医生的问题,精神科住院患者发生安全事故是最容易导致医疗和法律纠纷的问题。

据美国的统计,仅在“可以预防的药物不良反应”、“约束与隔离使用不当”、以及“患者自杀”三方面产生的赔偿金额就占了精神科医疗纠纷赔偿总额的70%。

防范住院患者的安全问题已经成为各国依法保护医患双方利益的极为重要的措施。

总体上讲,要减少安全事件引发的法律纠纷、依法开展精神卫生服务,我个人结合实际情况及相关法规,认为在临床上需要重视以下几个重要环节:
1、开展法律法规和规章、规范、常规的培训
随着保护性医疗意识的不断加强,管理部门和相关学术团体都在不断制定并推出各种规范化文件,但关键是,这些内容一定要深入到每位工作人员的思想和行动中,不断地强化训练和跟踪考核是达成目标的唯一途径。

2、制定完善和细化的院内规章制度,严格遵守并加强监督管理
为了使规范化操作成为日常习惯,还必须在不违背法律法规
和上级规章的前提下,根据医疗机构的具体情况,制定切实可行的院内规章与操作流程,并严格遵照实行。

在有些法律纠纷中,完善的院内规章以及实施的具体记录可以有效地保护医护人员,使其免除法律责任。

3、做到勤解释、勤告知、勤观察、勤检查、勤记录
精神科工作有许多与一般内外科不同的要求和特点,而且传统上精神科医患之间(包括医师与患者家属之间)是单向不对等的交流关系,也就是医师具有某种“父权”思想,采取的多是命令式交流。

这种观念如不加以转变,必然会导致越来越多的纠纷。

4、建立良好的医患互动关系
许多医患纠纷是产生于相互之间缺乏沟通或缺乏互信,尤其是患方对医方心存不满的情况下。

因此,建立良好互动的医患关系尤为重要。

如果医患关系和谐的话,有时候即便工作人员有小的差错或失误,也往往能得到患方的谅解,不至于发展到穷追猛打的地步。

5、在硬件环境和软件建设方面切实注意保护性医疗
精神科患者往往住院时间较长,且家人一般不在身边陪伴,因此住院的软硬件环境显得非常重要。

设身处地地考虑硬件建设、为患者创造安全舒适的环境是每个精神卫生机构必须加以重视的。

此外,工作人员的态度、良好的娱乐和交往安排等,都能起到意想不到的防范医患纠纷的作用。

我认为,精神科患者是一群特殊的社会群体,而社会各界也
一直对他们存有偏见,这就使得精神科方面的医患纠纷发生几率大大增加。

同时对于这一类的医患纠纷案件,因为大多涉及到精神上面的问题,所以处理起来难度加大,处理结果也往往不能达到让每一方都满意的地步,由此可见,做好对精神科医患纠纷的预防工作非常重要。

医患纠纷贯穿于精神医学发展的历史,它既推动了服务水平和服务方式的不断前进,又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作为一项医学事业的精神卫生服务的发展。

对比我国近年的现实并着眼今后可能的趋势,目前在我国强调和重视防范精神科医患纠纷,绝对不会是杞人忧天。

医患关系总是受到一定的社会意识形态及社会总体道德水平的制约,受到医疗科学发展状况的影响,精神病患者的治疗过程充满了深刻的伦理矛盾。

如何维持好精神病患者的健康权和自由权、精神病患者权利与医生职业干涉、社会公共安全和精神病患者权利之间的动态平衡,是我国卫生法律变革的驱动力。

我期待一部全面、专业,以尊重、保护和实现精神病患者人权为最基本价值,同时也能保护我们精神科医护人员的精神卫生立法早日出台,得以为构建和谐的医患关系保驾护航。

韩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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