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下发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诚信体系建设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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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下发《食品生产加工企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科、室、队,食品生产加工企业信用体系试点单位:为巩固我区食品安全建设成果,确保食品质量安全,根据省、市文件要求,结合我局实际,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及目的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以改善食品安全信用环境,培育食品生产加工企业食品安全信用意识,规范食品安全生产秩序,提高食品安全质量水平为目标,努力培育企业良好信用意识,规范食品生产企业依法生产、诚信经营,自觉抵制制售假劣食品行为,充分发挥信用制度的奖惩作用,增强企业是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的意识,逐步建立食品安全综合监管长效机制,全面推进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提高我区食品安全水平。

二、组织领导

为统筹协调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督促检查有关政策的贯彻落实和工作进展情况,局成立由局长李国彬任组长,副局长蔡维河、闫长影、史利明任副组长,由刘金文、马刚、祁秀春、戈兆峰、王东海、王娟、马红英为组员的区质监局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简称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食品科,祁秀春同志兼办公室主任。办公室主要负责信用体系建设信息的收集、汇总、上报等工作,及时通报信用体系工作进展情况。

三、基本原则

1.坚持统筹协调,分工合作,分类指导、分步实施的原则。

2.坚持宣传教育与制度规范并重;褒奖守信与惩戒失信并举的原则。

3.坚持信用建设与行政监管相结合,资源共享、互联互通的原则。

四、主要任务

(一)强化食品安全信用宣传教育工作

开展全方位、多形式的食品安全信用宣传活动,树立食品生产加工企业依法经营、文明经商的意识;充分发挥食品行业协会的职能作用,支持他们开展普法宣传教育,提高食品安全意识,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注重发挥新闻媒体舆论宣传作用,通过“质量月”、“执法检查”等活动,大力宣传《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切实提高试点单位的信用知识水平。把信用教育和信用实践,信用教育和法制教育有机的结合起来,形成食品生产企业讲信用,重信用,守信为荣,失信为耻的良好社会氛围。

(二)建立健全食品企业内部经营档案

根据食品安全法律法规要求,指导和督促食品企业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原料采购验收制度、生产台帐制度、购销记录制度、索证索票制度、包装标识制度、出厂检验制度。如:要求企业建立质量体系,从原料进厂、过程控制、产品出厂等全过程,建立相应的技术标准、管理标准和生产记录,从而形成企业内部的生产经营档案,实现全程食品安全信用信息的可追溯。达到“产品有标准、管理有制度、操作有规程、过程有记录、逆向可追踪、产品能召回”的管理目标。

(三)建立健全食品生产加工企业信用档案

加强对企业监管所形成的相关信息的收集、归并、整理,建立完整的行业食品安全监管信息档案。其基本内容为:一是企业登记注册信息:企业名称、注册地址、生产经营地址、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及其身份证号码、企业类型、注册资产、生产经营范围、方式、期限、相关许可证号及期限、产品名称、产品注册证号及期限、注册产品标准编号、通过认证情况等;二是食品企业日常监管信息:产品监督抽查记录、企业监督检查记录、质量事故记录、不良事件记录、举报及投诉记录、违法违规查处记录等。以上信息档案以计算机电子文档形式保存,并以生产许可证、营业执照、产品注册证、行政处罚决定书、文件通知等书面材料作为支持。通过食品企业信用档案建设,探索食品安全统一管理、综合执法、联合执法和扶持守信企业,严管失信企业的路子。

(四)建立信用制度规范

积极做好信用管理制度、信用评价制度、信用披露制度、信用征集制度和信用奖惩制度的制定与实施,规范食品生产加工行为,切实提高食品安全水平,保证人民群众饮用食品安全放心。

(五)组织试点评价,制定分类监管措施

按照制定信用评价标准及评价办法,对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开展评价活动,对不同类别的企业实施分类监管。

五、工作步骤

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是一项庞大而复杂的系统工程,要本着整体规划、分步实施、以点带面、务求实效的原则,

扎实推进。全区食品生产企业安全信用体系建设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组织发动阶段(2011年5月)

1、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负责指导和协调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工作。

2、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方案、各项制度(详见附件一、二、三、四、五)。

3、召开辖区食品生产企业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动员会,并组织开展各种形式的宣传教育活动,营造食品安全舆论氛围;按照有关文件精神,围绕食品安全基础知识和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具体要求组织实施开展教育和培训工作。

4、深入开展调查研究

对试点企业进行详细的调研,了解试点企业的基本情况和存在的主要问题(包括:企业总量、行业分布、企业性质、组织形式、注册资本、产权结构、经营状况、品牌特点,以及安全质量控制制度是否健全、生产经营管理是否规范、对试点工作的认识和消费者评价等)。通过调研,发现问题,研究对策,理清思路。

5、完善试点企业内部食品安全保证体系

组织试点食品企业,逐步完善以食品安全控制、食品质量管理、企业环境管理为主要内容的企业内部食品安全保证体系,食品生产企业作为食品安全信用责任主体,结合HACCP、ISO9000认证工作,建立健全以管理职责、资源提供、文件管理、采购控制、过程管理、产品管理等为核心的企业内部食品安全保证制度体系及其运行机制(例如:原材料采购验收制度;生产经营台帐制度;购销记录制度;索证索票

制度;食品安全信用风险控制制度;产品说明制度;包装标识制度;出厂检验制度;产品企业标准;ISO9000、HACCP管理制度;企业食品安全状况评估标准指标体系等)。

第二阶段:实施阶段(2011年5月—2011年10月)

1、对现行的食品安全法律法规进行收集、整理、逐步完善食品安全信用信息的征集、评价和披露制度,并开始启动实施工作。

2、指导试点企业制定具体可行的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实施方案,建立健全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诚信档案相关内容。

3、领导小组对食品生产企业的各项食品安全制度落实、内部经营档案建立情况进行检查,摸清食品安全和信用现状及存在的问题,有针对性的分析和研究解决问题的办法措施。

4、适时召开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协调会、经验交流会及研讨会,促进我区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健康发展。

5、领导小组将于2011年10月底前完成对试点企业进行综合评价,并报区食安办。

第三阶段,总结阶段(2011年11月)

1、对试点工作进行全面总结。重点总结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试点工作的经验教训,对规律性问题提出解决方案或研究课题,总结上报食安办。

2、在全面总结的基础上,提出全面实施和完善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的建议和意见,以指导今后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工作。

六、工作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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