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大地案结局令市场哗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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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大地案结局令市场哗然

欺诈上市没有成本

一家从股市圈走3.46亿元,仅以虚增收入5.45亿元来回报投资者的骗子公司,应该得到什么样的惩罚?

在资本市场影响极为恶劣、被称为“银广夏第二”的“绿大地(11.02,0.30,2.80%)”案结局令市场哗然。

在最近一次通气会上,证监会相关负责人称,云南绿大地生物科技有限公司(002200.SZ,简称绿大地,现称*ST大地)是一起典型的上市公司欺诈发行案件,案情重大,性质极为恶劣。

根据证监会的调查,*ST大地当事人被认为涉嫌虚增资产、虚增收入、伪造银行单据、虚构银行交易、篡改财务资料、内幕交易等行为。

但12月初,*ST大地收到的刑事判决书却令市场咋舌:昆明市官渡区法院对该案作出一审判决,以欺诈发行股票罪判处*ST大地罚金400万元,约为其IPO募集资金的1%;以同罪名,公司原董事长何学葵和公司原财务总监蒋凯西两人被判三缓四,其他两名当事人分别被判二缓三,一名当事人被判一缓二,所有案犯均被当庭释放,无人获实刑。

昆明市官渡区法院的判决,在量刑上最大限度对*ST大地进行了从轻发落。骗子公司从投资者手中圈走3.46亿元之后,做局者全身而退,罚金由上市公司——实际由全体投资者承担。

在判决发布前半个月,*ST大地发布公告,称与云南省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下称云投集团)签订股份转让意向协议书,这家理应退市的公司,摇身一变受益于彻底的重组。

表面上看,这样的结局可谓皆大欢喜——投资者因上市公司伪造报表,股价下跌造成的损失,因重组方注入资产、股价上涨获得了补偿。云南省则保住了一家上市公司的资格。

但究其本质,*ST大地案因A股市场无法退市的缺陷而扭曲,最终欺诈者全身而退,制造了巨大的道德风险。让违法者违法没有成本,这不是在保护投资者利益,而是加剧了市场不公。

*ST大地理应退还募集资金、直接退市。

欺诈上市

2006年11月,绿大地首次上会被否。2007年10月,该公司二次过会,两个月后登陆深交所,成为云南省首家登陆中小板的民营企业。凭着虚假的业绩,绿大地发行2100万股,发行价16.49元,融资3.46亿元。承销商为联合证券,保荐人为黎海祥、李迅冬二人。

作为“云南省最大的绿化苗木种植企业,云南省惟一一家国家城市园林绿化施工一级资质的企业”,绿大地的“业绩”光鲜亮丽。据其招股说明书中的数字,2005年和2006年,营收同比增长分别达8%和21%,净利润的同比增长分别达11%和26%。从2007年上半年的业绩来看,该公司业绩发展呈现良好势头。董事长何学葵是中国民营科技促进会理事、昆明市政协委员,享受云南省政府特殊津贴。

2009年之前,该股受到多只基金的青睐和追捧,2008年1月,该公司股价一度冲高到63.88元的最高点。

然而,一次巡检却意外揭穿了绿大地的画皮。2009年8月,云南证监局发现绿大地在业绩、资产和关联方交易等方面存在重大虚假信息披露。2010年3月份,证监会决定立案稽查。调查组经过5个月的实地调查,积累长达数百页的调查报告和各项证据,认为绿大地及相关当事人涉及虚增资产、虚增收入、伪造银行单据、虚构银行交易、篡改财务资料、内幕交易等。

根据证监会披露,2004年至2007年6月,绿大地利用其控制的多家公司,采用阴阳合同等方式虚增资产;以虚构银行回款的方式虚增收入;以虚增资产、虚假采购的方式将资金流出,再通过其控制公司将资金转回的方式虚增销售收入。调减后,公司连续三年亏损。在招股说明书中,绿大地虚增2006年末银行存款,虚增金额占货币资金期末余额一半以上。另外,绿大地在首发上市之前还伪造了云南省工商局证明。

绿大地的造假方式主要可分为两种,一种是“简单粗暴型”,另一种是“制造资金循环型”。

前者如以老客户的名义虚构合同。如一家名为生态技术的公司,在与绿大地销售合同中使用的公章与其年检资料中的公章不一致。生态技术公司负责人称,该公司不认识销售合同中的乙方代表,也没有使用过合同中的公章。

类似的问题也发生在其它客户身上,如昆明汇丰花卉园艺有限公司和万子红公司。

2004年,绿大地对五家供应商发生了数千万元的采购和支付。但在其提供的会计凭证中,通过支票付款的只附有支票存根,无银行转账回单,且其中有一半的支票存根上填写的收款方与银行实际资金去向不一致。

2009年,绿大地向数十家供应商采购过亿元,但其中数千万元资金的去向与支票收款方不一致,一部分资金流向绿大地账外银行账户。

此外,绿大地还通过实际控制的天绿园艺、世纪光大等28家公司制造资金循环。操作方法是,绿大地以土地款、灌溉系统工程款等各种名义转出资金,利用控制的账户流转资金,最终回到绿大地,导致付款方与销售客户不符。

2011年5月后,绿大地被戴上ST帽子,改称*ST大地。

惩戒中介

失职的中介机构是造假的共犯。如果没有投行、律所、会计师事务所产业链式的扶持,赤裸裸的造假者就无法大摇大摆地上市。

绿大地披露违规、重大会计差错和年报多处错漏

四川天澄门律师事务所未对绿大地提供的客户及供应商的工商信息证明进行全部核实,也未在法律意见书中予以说明,另外对部分土地使用权的取得过程未进行核实,同样不符合证券法律业务规定。

深圳鹏城会计师事务所则未对部分银行账户进行函证、未真实完整编制工作底稿等行为,不符合有关规定。

中和正信会计师事务所在审计过程中对发现的销售回款及关联方存在的异常情况未追加进一步审计程序,也属违规行为。如中信正和会计师在对绿大地2009年半年度苗木销售收入进行符合性测试时共抽查验证了十几个客户十几笔销售凭证及其回款记录,均记载付款人名称与客户一致,未见异常。而相关调查人员根据会计师的抽验记录对上述凭证进行逐笔核对,发现一半客户的凭证对应付款人名称与销售客户名称不一致,占三成。

*ST大地违反《证券法》及相关法律规定,在招股说明书中编造重大虚假内容、及2007年度、2008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虚增资产和虚增收入,构成虚假陈述并致使其遭受损失为由,提起证券虚假陈述民事赔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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