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限购令”推出带来的影响

“限购令”推出带来的影响
“限购令”推出带来的影响

大连广播电视大学开放教育土木工程专业(本)

《房地产经营管理》

体会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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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12月01日

目录

[摘要] (1)

[关键词] (1)

一,“限购令”的具体措施 (1)

二,“限购令”目的 (1)

三.限购令的影响 (1)

1)出台后的现象 (2)

2)对房价的影响不大 (2)

3)“限购令”对社会的影响——户籍问题突出 (3)

四,房地产未来的发展前景 (3)

五,结束语 (4)

参考文献 (4)

房地产经营管理——“限购令”推出带来的影响

[摘要]:“限购令”是2010年4月30日北京出台“国十条实施细则”中明确提出的:从5月1日起,北京家庭只能新购一套商品房,购房人在购买房屋时,还需要如实填写一份《家庭成员情况申报表》,如果被发现提供虚假信息骗购住房的,将不予办理房产证。这是全国首次提出的家庭购房套数“限购令”。随后全国相继又有深圳,上海,厦门等三十多个城市出台相似规定。限购令的推出是针对当前我国房地产房价过高,抑制炒房而出台的政策,不可避免的给房地产行业带来一系列影响。为房地产未来的发展前景也有不可忽视的作用。

[关键词]:限购令影响房地产前景

一,“限购令”的具体措施

中央政府可在住房与城乡建设部指定的40个重点城市统一实施基本限购令:各城市本地户籍与持人才居住证家庭,最多限拥有两套住房;外地户籍和境外人士最多限拥有一套;两次购房时间需相隔两年以上;禁止公司购房。

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含部分家庭成员为本市户籍居民的家庭),限购两套住房;对于能够提供在本市1年以上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限购1套住房。

在暂停在本市拥有2套以上(含2套)住房的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拥有1套以上(含1套)住房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无法提供在本市1年以上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在本市购房。对境外机构和个人购房,严格按照有关政策执行

二,“限购令”目的:

中国的房地产调控政策,应该遵循的原则是对市场干预最少、符合行业发展规律从而有利于长期稳定发展的政策体系。为此,在加强住房保障之外,在中心城市应长期实施商品住宅限购,彻底遏制投机和过度投资,同时取消一些现有非市场化的调控措施,可以确保行业长期平稳健康发展.

1 三.限购令的影响:

1)出台后的现象:

在此轮调控中,各地的“限购令”被认为是体现了政府调控房价的决心。调控政策在楼市成交量上有所体现。北京市房地产交易管理网的统计信息显示,10月第一周(10月3日至9日),全市新建商品房(不包括经适房和限价房)网签总量为1383套,环比上周的3867套,下跌了64%。全市二手住宅网签总量为1594套,环比上周的4591套,跌幅超过了65%。

虽然深圳楼市在国庆期间仍创下日均363套巨额成交量,不过在长假过后,深圳新房成交量骤降。10月8日到10日的日成交套数分别为118套、53套和80套。

据有关数据显示,9月份30个大中城市中,有超过2/3城市的楼市成交量环比上涨,其中,北京、南京和深圳等重点城市成交面积环比涨幅都在50%左右。而到了10月上旬,大部分城市的房地产市场迅速降温。

2)对房价的影响不大:

全国各大媒体也都报道了限购令之后的销售情况。销量明显下降,但是房价基本上没有下降,而且不受限购令制约的广州增城、花都、从化则是销量上涨。部分城市周边山区的销量也在上涨。这就明显是广州投资客去了周边郊区买楼。

目前的情况是,购房者和投资者对于房价上涨的认同是确定的。而开发商不降价明显是对预期上涨的判读。由于对于其价格上涨、未来保障性住房多、房产税等预期的判读,有实力购房者则是抓紧最后一点时间购房。未来保障性住房建设的越多,商品房将越少,而且商品房价格将更加离谱,而且以后住90平方以上的房子就会较少或者很贵,比现在还贵。房产税也必将出台,这也将为未来购房增加不少的变数。

部分房地产商认为“限购令”很难拴住房价上涨的脚步,他们认为根据市场需求规律的要求,限购令如果拴不住一部分房产投资者购买的欲望,不从资金源头上掐住投资者的“命脉”,市场强大的购买力仍将是推动房价上涨的主旋律,靠限购这一措施来影响房价过快上涨还是不够的。

总之,从上述分析可看到,尽管全国各地的住房限购令搞得轰轰烈烈,但住房限购令对打击住房投机炒作所起的作用却十分有限,只有在严厉的住房税收制度下才会起到一点儿作用。而且,住房限购令可能带来的负面影响一点都不可低估。中央政府对此要有一个清楚认识,不要为假象所迷惑。对当前住房市场的调整,真正起主导作用的是住房按揭贷款信贷政策的全面收紧,这才是当前住房市场的要害所在。千万不可把住房信贷政策变化所起到的房地产调控作用归到住房限购令的政策上去。

2

3)“限购令”对社会的影响——户籍问题突出

“京版限购令”除了延续针对本市户籍人口的一般性限购措施外,对非北京户籍的人员购房的限制最为严厉,要求后者提供有效暂住证和连续5年(含)以上在北京缴纳社会保险或个人所得税的相关证明。纵观各地政策调整之手段,“户籍”再次成为杀手锏,在“限内”与“限外”之间刻画出明显的身份等级,刺激着人们对特权的联想和对平等的期许。北京市房地产协会相关负责人称“户籍限购”是必要措施,而且政策效果不佳的话还要加大同一方向上的调控力度。限购令的表面政策目标是限制房价,但其涉嫌歧视危及了相关政策工具的合法性,巩固并强化了特权城市和城市特权,在传统的城乡二元隔离之外增加了地区间隔离,不利于市场自由的扩展和公民认同的增进。该项限购措施貌似“猛药”,但却并未击中房价调控(尤其是一线特权城市)的要害,反而可能抵消法律平等和政治认同上业已取得的初步改革成果。该政策的合法性与合理性值得商榷,限购令的功效与局限也需要反思。

四,房地产未来的发展前景:

房地产对中国经济贡献卓著,已经过去的10年,是中国房地产取得飞速发展和巨大成就的10年。自1998年中国住房制度改革以来,正式确立了房地产的全面市场化方向,计划和分配时代长期积聚的需求得到了极大释放,加上中国经济的高速增长和城市化步伐的迈进,推动了中国房地产业的大发展,房地产规模和建筑面积逐年递增。同时,房地产市场逐步形成、完善和成熟,当前的房地产业已经发展成为包含土地、建筑、交易和金融服务的多链条、多部门的重要产业,同时房地产的投资和投机属性也已充分的显现和发挥作用。

中国的房地产似乎一直处于稀缺的卖方市场状态,即使保持了年均20%多的增长速度,但仍然难以满足不断增加的需求。原因是一方面由于中国经济的高速发展,城市化的进程带动了城市的就业和人口增加,以及人们收入水平的提高,加上商业和服务业的发展,都形成对房地产的大量需求;另一方面,房地产已经发展成为重要的投资品,在房价上涨的预期下,投资和投机需求铺天盖地的进入市场。目前,投资和投机已经过度,推动房价一路非理性快速上涨,严重脱离了经济增长和人民收入水平的增长速度。房价泡沫毋庸置疑,近期被福布斯列为全球六大资产泡沫第二位,其中蕴涵的风险不可小觑。

房地产仍然可以成为经济增长的重要动力。然而,当前问题的重点,是高房价的风险及其带来的一系列隐患。首先,高房价带来的资产泡沫一旦破灭,将影响房地产相关的产业链,严重影响经济增长和金融安全;其次,高房价不利于房 3 地产的进一步发展和发挥对经济增长的推动作用,过高的价格将阻碍正常需

求,不利于中国城市化推进;再次,高房价剥夺了居民的收入,不利于启动内需和消费的增长。

五,结束语

首先幸福是人生追求的目的。要追求幸福一不要拿自己的错误惩罚自己。二不要拿自己的错误惩罚别人。三不要拿别人的错误惩罚自己。人的一生应当是不断的快乐的积累才构成幸福。

其次选择高尚的人生观。人生观是可以选择的。不同的人生选择,决定着不同的人生。不同的选择表现出不同的人生态度,体现着不同的人生观。

再次人应当追求高尚的品格。树立积极进取、乐观向上、厚德载物、自强不息的人生态度。

【参考文献】

[1]百度文库《限购令》。

[2]温家宝:《提出要增强内需对经济增长的拉动作用》,来源新华网2009年03月05日。

[3] 远山:《小产权房困局:10万亿土地财富分配求解》,载于《第一财经日报》2008年3月14日。

[4] 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课题组:《2009法治蓝皮书》全景描述2008年的中国法治,载于《法制日报》2009年02月13日。

[5] 王琛:《如何解决低收入家庭住房问题》,载于《当代经济》2007 年第1 期( 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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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限购令细则政策文档2篇

上海限购令细则政策文档2篇 Policy document purchase restriction order in Shanghai 编订:JinTai College

上海限购令细则政策文档2篇 前言:细则也称实施细则,是有关机关或部门为使下级机关或人员更 好地贯彻执行某一法令、条例和规定,结合实际情况,对其所做的详 细的、具体的解释和补充。本文档根据细则内容要求和特点展开说明,具有实践指导意义,便于学习和使用,本文下载后内容可随意调整修 改及打印。 本文简要目录如下:【下载该文档后使用Word打开,按住键盘Ctrl键且鼠标单击目录内容即可跳转到对应篇章】 1、篇章1:上海限购令细则新政策文档 2、篇章2:20xx年济南限购政策文档 上海限购令细则的内容是怎样的呢?下文就跟着小泰一起 来看看上海限购令细则吧!! 篇章1:上海限购令细则新政策文档 一、坚决贯彻落实国家和本市各项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 措施,切实将房价控制在合理水平。根据本市经济发展目标、 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速度和居民住房支付能力等,综合研究确定新建住房年度价格控制目标,并于20xx年3月底前向社会 公布。

二、进一步完善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公共租赁住 房和动迁安置房“四位一体”的住房保障体系。继续放宽廉租住房准入标准,逐步扩大政策受益面,实现“应保尽保”;在 加快推进中心城区和部分郊区经济适用住房申请供应工作基础上,年内进一步放宽申请准入标准,扩大经济适用住房受益面;研究试行经济适用住房租赁、租售转换新机制。加快保障性住房房源建设和供应,全年开工建设和筹措保障性住房1500万 平方米(约22万套)。继续加大旧区改造力度,拆除中心城 区二级旧里以下房屋80万平方米(受益家庭约3.2万户), 启动郊区城镇危旧房改造。加大保障性房源筹措力度,新出让商品住房地块必须按照不小于5%比例配建保障性住房。按照 国家要求,确保完成20xx年全市保障性安居工程目标任务。 三、个人将购买不足5年的住房转手交易的,全额征收 营业税。严格按照《上海市人民政府批转市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局等五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本市房地产市场调控加快推进住房保障工作若干意见的通知》(沪府发〔20xx〕34号)规定, 根据不同的销售价格确定土地增值税预征率,做好土地增值税征收管理工作。重点对定价明显超过周边房价水平的房地产开发项目(具体项目由住房保障房屋管理部门提供),进行土地增值税清算和稽查。严格执行个人转让房地产所得税征收政策。

限购令对房价的影响

限购令对房价的影响 摘要:限购令对各线城市的影响具体现象 影响消费者需求与房产供给的因素 对限购令的一些看法与评价 关键词:限购令房价供给供求关系政府政策消费者投机商地产商物价飞涨 正文: 数年来,中国政府为了抑制房价的上涨,出台了各种各样的措施,十八般武艺均用上。到现在为止最严厉的就是“限购令”了,限制购买的手段,用户籍歧视的手段来实现抑制房价的目标。但是,自限购令出台以来,房价并未出现下降,或是真正起到抑制的作用,反而有更多的投机商钻法律的空子,房价上涨,社会物价飞涨……等等的社会不稳定问题出现。从供求关系可以看出,为什么在严厉的“限购令”调控之下,房价不降反升的现象。政府限购的目的一般是为了让消费者以更低的价格买到该商品,保护消费者的利益,安定民心。但是限购令根本是治标不治本的方法,有人更甚猜测,限购令是缓兵之策,政府在争取时间推出保障房。无论政府是出于什么目的,限购令的出现使房产界又是一阵动荡。 潘石屹的微博上写着:限购令出台后,我们看到对各个城市的商品房的成交量都有很大的影响,例如北京,今年开始到限购之前平均每天商品房成交355套,限购令之后平均每天成交120套,成交量有大幅度的下跌。上海限购前每周平均成交商品住宅22万平方米,限购后每周平均成交3-6万平方米,成交面积下降幅度比北京市场还大。上海的成交价格,限购令之前接近24000元/平米,限购令之后降到19200元/平米。我们看到限购令对房地产市场的影响是立竿见影的。有报道还说:【中房协副会长称现在是北京买房最好时刻】卞洪登表示,北京现在的调控初见成效,有“稳中有降”的趋势。现在是买房的最好时刻,因为政府亲民,已把该出台的政策都出了,现在再不买,估计以后机会不大了。卞洪登对想买房的人士建议,“只要想买房,趁着五一期间要马上买房。” 但这只是对一线城市的影响,二三线呢?这个立竿见影是一时的假象还是什么,我们就不得而知了。重庆主城商品房成交量比新政前跌9.2%,成交均价比新政前反涨3.7%。重庆市场上近九成楼盘在新政后持续涨价,一半楼盘涨幅超过5%。市场冷热不均,刚需中小户高层最受欢迎,洋房、别墅相对滞销。北京最早出台了限购令,紧接着全国十几个城市都

十个关于限购令的问题及解答

十个关于限购令的问题及解答 昨日是郑州新“限购令”正式实施的第一天,由于这次限购区域和限购房源都比1月初的“限购令”规定内容扩大,限购规定更为严格,备受公众关注。 对此,郑州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局召集全市的房地产开发企业的房地产中介机构,昨日召开郑州市落实住房限购政策工作会议,该局相关负责人回答了开发商和中介机构提出的各种操作细节问题。 市民有这方面的疑问或投诉,均可以拨打市局房管局电话67229703.67221218.67889900反映问题。 1.巩义,登封等地人算不算郑州人? 问:郑州户籍是如何界定的?像巩义,登封等地人算不算郑州人? 答:都算是郑州市人,郑州户籍包括郑州所涵盖的所有县(市)区,他们在限购区域里面买房都属于郑州户籍居民家庭。 2荥阳有两套房,能否在限购区域内买房? 问:如果购房者在郑州县(市)比如说荥阳有2套住房,现在能否在郑州限购区域内买房?答:可以买,根据这次郑州市新的限购政策,如果在郑州市内五区以及郑东新区有一套房的,可以在该区域再买一套,如果在该区域买有2套及以上住房的,不能在买房了,在郑州市非限购区域拥有住房的,不在这次限购规定范围,不受政策影响,房管局查询购房人名下房产时,也是看他房产是否在本市内五区以及郑东新区。 3.夫妻婚前各有一套房,能否在买? 问:我和妻子在结婚前,各自以自己名义都买有一套住房,现在能否购买第三套房?如果以各自的名义在买第二套房,行不行? 答:因为二人已经结婚组成家庭,不能在此次公布的限购区域内买三套住房了,另外,此次市方管局出台的操作细则也规定,购房人需要提供婚姻状况证明,户籍证明等,婚姻状况证明就是说要出具结婚或者未婚的证明,像这种已婚的情况,无法出具未婚证明,无法出具未婚证明,所以不能以各自名义去买第二套房。 4.我有两套房,父母落户郑州能否买房? 问:我老家是外地的,如今已经在郑州工作,买有两套房了,目前,父母也跟着我来到郑州,入了郑州户口,父母能不能在买房了? 答:此次限购新政策规定,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家庭成员包括购房人,配偶以及未成年子女,成年子女不包括在内,如果一个家庭中,以父母名义有两套房了,成年子女可以自己名义正常买房,不受“限购令”约束,与此类似,子女有房产的,如果父母也是郑州户籍,名下无房产,也能以其父母的名义正常买房,不受限制 5.外国人买房有啥规定? 问:前几天,一个澳大利亚来售楼部咨询买房,外国人买房是如何规定的? 答:国家住建部有专门规定,外籍人士只能在中国境内购买一套住房,如果这位外国人在中国境内任何地方买过一套住房了,就不能在其他地方购买了,这跟郑州市此次出台的“限购令”无关。 6有一套住房和一间商铺,能否再买住房? 问:如果市民家庭名下买有一套住房和一间商铺,还能不能再买住房了? 答:可以,根据规定,看市民名下房产,是查看它拥有的住房情况,商铺,办公用房等不在

2020年最新广州房产新政细则

2020年最新广州房产新政细则根据国家分类调控、因城施策的要求,为进一步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提出了关于广州房产新政的意见。下文就是橙子收集整理的资料,请参考! 最新20xx年关于广州新政细则 一、严格执行限购限贷政策 严格执行我市既有的住房限购政策,即本市户籍居民家庭限购2套住房(含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下同);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能提供购房之日前5年内在本市连续缴纳3年以上个人所得税缴纳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限购1套住房,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不得通过补缴个人所得税缴纳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购买住房。 严格执行现有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即对贷款购买首套自住住房的家庭和对拥有1套住房并已结清相应购房贷款、为改善居住条件再次申请贷款购买普通自住房,执行最低首付款比例30%的规定;对拥有1套住房且相应购房贷款未结清的居民家庭,为改善居住条件再次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购买普通自住房,最低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70%,继续暂停发放家庭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贷款。 二、加大住宅用地供应力度 积极推进土地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进一步增大用地供应力度。调整土地供应结构,根据市场需求,加大住宅供地比例,合理确定租赁住房建设规模,并在年度住房建设计划和住房用地供应计划中予以安

排。土地公开出让时,采取竞配建、竞自持等多种方式有效控制地价快速上涨。 三、加强房地产开发企业和中介机构监管 加强商品房价格监管,引导开发企业理性定价,继续对新建商品住房预售价格、现房销售价格实行价格指导,对不接受政府价格指导的项目,暂不核发预售许可证或不予办理交易网签备案。 对取得预售许可或现房销售的房地产开发项目,要在10天内一次性公开全部房源并进行销售,继续严格执行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一房一价规定,严格按照备案价格对外销售。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项目不得进行预售、不得收取或者变相收取任何价金。开发企业不得采取蓄客集中开盘、控制房源、故意制造房源紧张气氛等手段进行促销,不得明示或暗示房价即将上涨升值等误导消费者,禁止虚假广告宣传。 严格贯彻执行房地产中介管理有关规定,房地产经纪机构及房地产经纪人员应依法从事房地产经纪活动,中介服务实行明码标价、不得利用虚假信息等进行欺诈、不得捆绑、强迫其他服务和收费。 四、严肃查处房地产市场违法违规行为 由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国土规划委会同市发展改革委、市工商局等部门联合开展专项治理,加大市场监管执法力度,依法严肃查处、严厉打击开发企业捂盘惜售、囤积房源、闲置土地,以及房地产经纪机构、信息广告服务机构参与炒房、哄抬房价、发布虚假房源及价格信息等违法违规行为,严厉打击各类交易欺诈行为。

成都限购政策2020细则

成都限购政策2020细则 文章摘要: 限购政策是目前房地产市场调控的措施之一。不少的城市都有房产限购政策,目的是调控房地产市场,稳定房价。那么,2020成都限购政策是什么? 1、社保和户籍(必须满足其中一条)。 拥有2年或以上成都户口有购房资格; 连续2年或以上缴纳成都社保,且稳定就业有购房资格; 落户不满2年,但在成都稳定就业并连续缴纳社保12个月也具备成都购房资格。 2、购买套数。 户籍在大成都范围内的2人或以上的家庭,最多可以在成都购买2套房。 户籍不在成都的家庭(不论人数),最多可以在成都购买1套房。

户籍在成都的成年单身青年(1个人脱离父母自立门户),最多可以在成都购买1套房。 买房前要做哪些准备工作? 1、了解自己有无买房资格。 购房者在买房前,一定要先了解当地的买房政策,了解自己是否具备买房资格。比如,社保或者个税缴满一定年限了吗?买房套数受限制了吗? 2、做好购房预算。 买房首付: 买房初期的最大支出是首付款,因此一定要算好手中可动用的资金,不仅要保证有足够的资金支付首付款,还必须保证日常生活开支不受影响。 一般情况下,首套普通住宅的首付比例≥30%,二套普通住宅的首付比例≥50,但也有部分开发商为了业绩,推出了垫付首付的优惠活动,具体资金还是以当时当地的开发商报价为准。 买房税费: 税费的缴纳在购买房产时占有相当的比重,其中比较重要的几个税项有契税、房地产交易费等。

装修费用: 做预算时,装修与适当的房屋维修款项也必须考虑进去。另外,必需的生活设施还有一些初装费用,如开通管道煤气、有线电视、宽带网等,购置新的家具家电、装饰费用也要考虑。 3、明确买房目的。 购房者在买房前要了解自己买房的目的,是为了孩子的教育,还是为了落户;是购买首套房,还是购买二套房用于改善家庭居住环境;户型方面,是买小两房、大两房、小三房、还是大三房;预算买多大的,价位多高的等这些都是买房前要考虑的。 4、收集楼盘资料。 现在网络非常发达,各种信息查起来都非常方便。在实地看房之前,先在网上看看你预备购房的区域有哪些楼盘,在网上了解好相关的楼盘信息,进行对比。 选定自己心仪的几个楼盘,然后再去实地考察一番,这样既让你节约了时间不浪费精力,也可以让你对整个区域有比较明显的了解,让自己心中有数。 5、了解一些房地产知识。

限购令对房地产价格的影响分析

限购令对房地产价格的影响分析 市场纵横 2019 年 4月17日国务院出台了《关于坚决遏制部分城市房价过快上涨的通知》(简称新“国十条”),其中住房“限购”政策是一个非常严厉的政策措施,旨在调控房地产业非理性 膨胀。 一、限购令政策颁布后市场运行状况 据中房指数统计,全国大部分城市国庆期间成交量环比下降40%以上。以深圳为例, 从2019年10月份深圳住房市场运行情况来看,当前限购令政策对宏观经济及市场运行产 生了极大的影响。10月份,深圳新建商品住房成交备案量40.91万平方米,环比减少 3.8%。如果考虑9月底网签认购书集中在10月1日-7日备案的因素,10月实际成交量较 9月下降约50%;2019年10月份,二手住房成交量为44.08万平方米,环比9月减少 55.75%,扣除11月税收政策调整预期导致二手交易增加因素,当 限购令对房地产价格的影响分析 文/刘旦 月实际成交水平只有9月份的28%。然而,在成交量低迷的背景下,深圳房价俨然 “维持高位”。广发证券选取“十月上旬出台限购令的十大城市”调查显示,出台限购令 前后,成交量下滑城市占8成,整体跌幅19%,其中下滑幅度超过40%以上的城市占比达4成。反观“未出台限购令的13个大城市”,整体成交量仅小幅下滑3%,且下滑城市占比 为46%。这说明,限购政策的负面效应已逐步显现。然而,从房价数据来看,据中国房地 产指数系统(百城价格指数)调查数据获悉,2019年10月份全国100个城市住宅平均价 为8418元/平方米,深圳以24550元/平方米位居全国第一位。另外,2019年11月10日,国家统计局发布“1-10月份全国房地产市场运行状况”也显示,10月份,全国70个大中 城市房屋销售价格环比上涨0.2%,,其中,商品住宅价格环比上涨0.3%,普通商品住宅 价格环比上涨0.4%。 January 2019 13 市场纵横 从2019年底中央政府开始出手调控措施后,截止2019年10月底,除“9.29”新政 后颁布限购令的13个城市房价10月份涨幅较小外,其它城市房价涨幅程度与8、2019年

2020广州限购政策最新

2020广州限购政策最新 18日午间,广州市住建委发布官方权威解读公告,明确:3月17日及之前已签订认购书或购房合同,并且完成购房合同网签的,按原政策执行。3月17日及之前未完成购房合同网签,但已签订认购书或购房合同且能提供交付房款(含定金、首付款或部分房款)的银行入账凭证或完税证明原件的,仍按原政策执行。 以下为解读原文: 《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政策的通知》(穗府办函〔2017〕50号)自2017年3月18日起执行,现将有关政策解读如下: 一、住房限购政策新旧对照 (一)本市户籍居民家庭 继续执行限购2套住房不变。 增加本市户籍成年单身人士在本市只能购买1套住房的要求。“成年单身人士”是指年满18周岁的单身或离异人士。 (二)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 由“购房之日前5年内在本市连续缴纳3年以上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调整为“购房之日前5年在本市连续缴纳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限购1套住房。 (三)从化、增城区 按现行政策不纳入限购范围。 (四)境外机构和个人购房

按照《关于规范房地产市场外资准入和管理的意见》(建住房〔2006〕171号)、《住房城乡建设部等部门关于调整房地产市场外资准入和管理有关政策的通知》(建房〔2015〕122号)执行。 二、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新旧对照 (一)在本市无住房 同时无住房贷款记录的,最低首付款比例30%不变。 同时存在有住房贷款记录的,购买普通商品住房最低首付款比例40%,购买非普通商品住房最低首付款比例70%。 (二)在本市有1套住房 同时无住房贷款记录的或住房贷款已还清的,购买普通商品住房最低首付款比例50%,购买非普通商品住房最低首付款比例70%。 同时存在住房贷款未还清的,最低首付款比例70%不变。 “住房贷款记录”包括商业性住房贷款和公积金住房贷款记录。 三、关于“首付贷”问题 严厉打击“首付贷”等违规行为,商业银行、小额贷款机构、互联网金融机构、信托公司等各类金融业务经营者,不得对购房首付款发放贷款或以各种形式变相发放贷款。 房地产中介机构不得提供融资或者协助购房人办理各种形式的贷款、融资用于购房首付款。 四、关于市场监管 个人提供虚假资料骗购住房的,不予办理网签或房地产登记。房地产开发企业或房地产中介机构教唆、协助购房人伪造证明材料,骗取购房资格的,将依法给予“暂停使用网签系统”、“取消房地产开发资质”、“责令停业整顿”以及市场禁入等处罚。 五、关于执行时点

2020年南宁限购令文档

2020年南宁限购令文档Nanning purchase restriction order in 2020 编订:JinTai College

2020年南宁限购令文档 前言:细则也称实施细则,是有关机关或部门为使下级机关或人员更 好地贯彻执行某一法令、条例和规定,结合实际情况,对其所做的详 细的、具体的解释和补充。本文档根据细则内容要求和特点展开说明,具有实践指导意义,便于学习和使用,本文下载后内容可随意调整修 改及打印。 关于20xx年最新南宁限购令你了解多少?下文是小泰关 于南宁限购令的资料整理,仅供参考! 20xx年最新南宁限购令 南宁住房局透露,从20xx年10月1日起,南宁将不再 执行限购政策,即居民在办理房屋登记时,无需提供家庭住房信息查询证明,居民家庭拥有住房套数(含商品房和二手房)不再作为购房的资格审核条件。 从4月25日,广西5城购房解禁,到8月初,南宁简化 外地人购房程序,再到10月1日宣布全面取消,执行了三年 多的南宁住房限购政策终于土崩瓦解。此前,众多业内人士在接受搜狐焦点采访时,就曾表示南宁限购令已经名存实亡,如今,住房局的消息使得取消限购最终“尘埃落定”。

同一天下午,央行“认贷不认房”新政落地,规定对于 贷款购买首套普通自住房的家庭,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为30%,贷款利率下限为贷款基准利率的0.7倍,具体由银行业金融机构根据风险情况自主确定。对拥有1套住房并已结清相应购房贷款的家庭,为改善居住条件再次申请贷款购买普通商品住房,银行业金融机构执行首套房贷款政策。xxx有限公司推广部经 理裴洪亮表示,央行新政信号作用明显,中央政府已经开始实质性调整限购政策;对于二套改善型家庭而言,他们将不再是 政策的误伤人群。但是这样新政对于不限购的项目意义不大,同理,对于首套刚需人群也没有实际上的利好。 外地人购房比例上升 今年4月25日起,南宁市实行“同城化”措施,即北海、防城港、钦州、玉林、崇左市户籍居民家庭可参照南宁市户籍居民家庭政策在南宁市购房。尽管具体的实施细则尚未出台,但该消息一出,立马为低迷的南宁楼市注入一股劲风,提振了整个市场的信心。 7月16日起,南宁市进一步对住房限购措施进行适当调整,对外地人购房免交纳税社保证明,房改、集资建房不纳入家庭拥有住房套数计算等;10月1日起,南宁市不再将居民家 庭拥有住房套数作为购买住房资格审核条件,即全面取消住房

限购令对房地产产业和经济发展的影响

限购令对房地产产业和经济发展的影响 研究方向:限购令对房地产产业今后的发展的影响是利大于弊还是弊大于利? 背景:房地产市场是中国经济过去20年非凡增长纪录的基础,房地产行业的状况对中国建筑、钢铁和水泥行业至关重要。精明的投资者和那些希望资金回报高于银行存款利息的普通中国人也十分青睐房地产投资。中国地方省市也依赖不断上涨的地价来为基础设施项目提供资金。 从房价与市民收入的对比来看,北京位居世界最昂贵的房地产市场之列。按搜房网数据推算,2006年前几个月,北京一套新房的均价约为10万美元,相当于普通居民32年的可支配收入。到2011年,均价已涨至25万美元,翻了一倍多,但收入增幅却相对较小,这意味着,一个普通居民现在需要储蓄57年才能够支付房价。 自2010年1月开始,中国政府推出了多种措施抑制投机,其中包括将第二套房首付款比例由40%提高至60%,禁止房地产行业以外的国有企业投资地产,11次上调银行存款准备金率,至21%,第三个措施在本质上就是减少银行的放贷量。党中央国务院对房地产市场实施了包括信贷、土地供应、税收、保障房建设、限购五位一体的调控政策,也称为房地产调控组合拳。房贷收缩政策不能有效抑制投机性购房需求,政府对于征收房地产税还在犹豫,保障房建设是中长期任务,所以短期内能够对投机性购房需求和房地产泡沫起到抑制作用的手段就只有限购了。 限购的具体措施:中央政府可在住房与城乡建设部指定的40个重点城市统一实施基本限购令:各城市本地户籍与持人才居住证家庭,最多限拥有两套住房;外地户籍和境外人士最多限拥有一套;两次购房时间需相隔两年以上;禁止公司购房。 研究方法:1、从截至到今年9月份中央政府住房与城乡建设部指定统一实施基本限购令的43个重点城市中选取二到四个城市以及未实现限购令的二到四个城市(因为限购令对不同城市的影响是相互关联的),收集限购令实施前后的经济数据,分析限购令对全国范围的房地产产业的整体影响,看看是否对抑制房价过热有起到作用;并分析其可能的原因,继而寻求数据来证实这些可能的原因。 2、搜集限购令发布前后的一些其他相关产业(比如能源、水泥、钢铁产业)的行业规模数据,看看这些产业所受到的影响,这可以从另一个方面来验证限购令是否达到了其抑制房价的预期效果,同时也可以得到限购令对整体经济的影响。 数据来源:北京房地产交易管理网、国家统计局 预期:限购令如果能如愿地抑制投机,那么会产生降低中国经济的发展速度的代价,这是因为一方面限制了房价和房屋建设的数量,一方面也不利于房地产相关的产业的发展,所以经济增长会减速,但这也是房地产乃至整体经济走向健康发展道路的开始;但限购令执行过程中也有可能会发生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的情况,可能会把房价的增长由一线城市转移到未实行限购令的城市上来,导致错误的房地产配置格局。 到底是否能达到健康预期,利大于弊还是弊大于利,正是我们要探讨的。

广州住房限购政策 2011年广州限购令细则

广州住房限购政策2011年广州限购令细 则 导读:本文介绍在房屋买房,购房资格的一些知识事项,如果觉得很不错,欢迎点评和分享。 广州住房限购令主要针对已拥有住房的家庭购买房产数量进行限制,以进一步调控房地产市场。2011年广州限购令提出对非本市户籍人员的高层次人才在广州买房的优待政策。 广州住房限购政策 各相关单位: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办发〔2011〕1号)和《关于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的实施意见》(穗府办〔2011〕3号),自2011年2月24日起,进一步严格执行我市住房限购措施。现就有关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对在本市已拥有1套住房的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包括购房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下同)、能够提供自购房之日起算的前2年内在本市累计缴纳1年以上个人所得税缴纳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限购1套住房(含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下同);

对在本市已拥有2套及以上住房的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拥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不能提供2年内在本市累计缴纳1年以上个人所得税缴纳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不得购买住房。 符合《中共广州市委、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吸引培养高层次人才的意见》(穗字〔2010〕11号)有关高层次人才条件的非本市户籍人员,且在广州市无自有住房的,可购1套住房。 二、境外机构和个人购买商品住房的,严格按照《关于规范房地产市场外资准入和管理的意见》(建住房〔2006〕171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境外机构和个人购房的通知》(建房〔2010〕186号)等国家有关政策执行。 三、限购时限内,购房人须在商品住房买卖合同中签名具结已知悉并执行我市住房限购政策,境内居民如实填写《家庭成员情况申报表》(详见附件1),房地产开发企业和房地产经纪机构应通过查验购房人的户口簿、结婚证等证件原件对购房人的《家庭成员情况申报表》进行核实。房地产开发企业发现购房人提供虚假信息骗购住房的,应当立即与其解除买卖合同;经纪机构发现购房人提供虚假信息骗购住房的,应当通知并协助售房人与其解除买卖合同。房地产开发企业、经纪机构与购房人串通、骗购住房的,要追究责任,并予以曝光。

2019年苏州限购政策内容细则

2019年苏州限购政策内容细则 为认真落实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精神,保持我市房地产市场持续健康发展,根据国家“分类调控”房地产市场的要求,针对当前我市房地产市场出现的新形势、新特点,实现“稳房价、控地价、保自住、扶租赁、去库存”的目标任务,制定了x下面收集整理的苏州限购实施细则,供大家参考哦! 苏州限购政策出台 一、加大土地市场供应。根据近年来市区房地产市场状况,今后三年市区住宅用地供应计划每年确定为400公顷左右,对住宅用地供应计划实行动态管理,根据市场供需状况作适时调整。合理确定住宅用地供应结构,加大普通住宅用地供应(不低于70%),控制非住宅用地供应;把握供地节奏,适度控制供地批次,增加单批次土地供应量;强化供后管理,及时通报开发进展情况,严格按照出让合同的约定,督促开发商及时开发建设,严肃查处违约行为。 二、调整土地供应条件。提高住宅用地竞买保证金和土地出让金首付款比例,竞买保证金由现行的20%提高到30%或以上,首付款由现行的50%提高到60%或以上;同时,缩短

土地出让金付款期限,全额土地出让金支付期限调整为3个月内。 三、引导土地出让理性竞价。根据出让地块情况对部分地块设定土地出让市场指导价。土地出让成交价超过市场指导价的所有项目,土地竞得人全额缴纳出让金期限缩短为2个月,逾期支付的,取消竞得资格或解除土地出让合同并没收保证金。同时,提高项目预售条件:土地出让成交价超过市场指导价(不含市场指导价)的,工程结构封顶后方可申请预售许可;土地出让成交价超过市场指导价10%(不含10%)的,工程竣工验收后方可申请预售许可。 土地竞价超过土地出让市场指导价25%(不含25%)的,中止网上竞价,转为“一次报价出让方式”进行竞价。在一次报价出让环节,按最接近所有报价平均价的原则确定竞得人。“一次报价出让方式”具体规则另行制订,与土地出让公告同步发布。 四、完善商品房预售管理。加强商品住宅项目(低密度住宅、政策性住房和非居住商品房除外)预售许可管理,市区30000平方米以上商品住宅项目分期开发的,每期申请预售面积不宜低于30000平方米(尾盘除外),30000平方米以

政府限购令对房地产业的影响

政府限购令对房地产业和律师业务的影响 河南栋梁律师事务所刘泽华聂新尚 【内容提要】2010年两会结束后,中央政府针对代表们普遍反映的房价增长过快、房地产泡沫严重、广大人民群众的刚性住房需求得不到满足的新形势,制定了遏制房地产价格增长过快、挤压房地产泡沫的调控政策。为落实中央政府政策,地方政府在中央政府指出的城市实施了限制居民购买房屋套数、限制购房位置区域、限制首付比例和贷款比例的限购政策,被称为“限购令”。限购以来,各限购城市投资性购房明显减少,房价过快增长的势头得到一定遏制,效果显著。同时针对限购引起的二三线城市房价增长过快的局面,中央政府扩大限购范围,要求地方政府在二三线城市实施限购政策。限购令不仅遏制了房价过快增长,打击了投机性购房行为,促进了房地产行业的优胜劣汰,加速了房地产行业的重新洗牌,而且也对律师法律服务业务的开展创造了机遇,提出了新挑战。 【关键词】限购令房地产业律师业务影响 一、政府限购令的出台背景、内容、目标及效果 (一)、出台背景 政府限购令是在我国房价过高、房价疯涨,房地产行业的暴利以及房地长行业的泡沫严重影响到国计民生、人民群众普遍反对、严重影响着社会稳定、威胁着和谐社会建设,以及国际金融风暴危机严重威胁国家经济稳定的形势下,国家为了避免房地产泡沫影响经济的稳定、社会的安定和政治的稳定,为了促进和谐社会建设而采取的对房地产行业实施调控而采取措施之一,是国家调控措施的一种,是地方政府落实国家调控政策的一项具体措施。(二)、限购令的发展过程 1、“限购令”的出现与限购政策在主要一线城市的推广 面对日益高涨的房价,2010年国务院连续推出多项严厉调控房地产的政策,以打击各种炒房及投资性购房行为,显示出中央政府坚决遏制部分城市房价过快上涨的决心。2010年4月15日,国务院公布了新一轮遏制部分城市房价过快上涨的新政,新政策共四条,被业内称为房地产“新国四条”。4月17日,国务院又出台了《关于坚决遏制部分城市房价过快上涨的通知》,提出十条举措,被业内称为房地产“新国十条”。 为响应中央政府政策,2010年4月30日北京出台“国十条实施细则”,明确提出的:从5月1日起,北京家庭只能新购一套商品房,购房人在购买房屋时,还需要如实填写一份《家庭成员情况申报表》,如果被发现提供虚假信息骗购住房的,将不予办理房产证。“限购令”就是在这份文件中提出的,也是国内首次出现“限购令”一词,这是全国首次提出的家庭购房套数“限购令”。 限购令标志着楼市新政进入了数量调节阶段。地产大腕纷纷惊呼,楼市的寒冬即将来到,原因很简单,任由房地产泡沫膨胀发酵,无异于饮鸩止渴。短期内刺穿泡沫,则不免带来阵痛。2010年4月15日,“国十条”出台后,各地将根据其房地产现状逐渐出台“限购令”。被称为“最严厉楼市调控措施”的“限购令”先后在北京、上海、深圳、厦门实行。 2、限购政策实施范围的扩大阶段 2010年9月29日国家有关部委再次出台调控新措施时,针对第一条中有关“房价过高、上涨过快、供应紧张的城市,要在一定时间内限定居民家庭购房套数”的规定,被业内称为“新国五条”。当天就有多位业内人士断言,史上最严厉调控措施——“北京限购令”或将在全国推广。其后广州限购令也在同年10月15日正式公布,深圳等更多城市出台限购令,2011年1月26日,国务院公布了《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办发〔2011〕1号),即新“国八条”,“地方政府要切实承担起促进房地产

最新广州限购令细则解读

最新广州限购令细则解读 关于《最新广州限购令细则解读》,是我们特意为大家整理的,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广州限购令细则出台后,市民对限购令政策有诸多不了解的地方,房管局昨日在线解答市民的各种疑惑,对限购令进行详细解读。其中限购认房,将房产赠与父母可再买房。下面是小编收集的关于广州限购令的最新细则! 解读广州新限购令细则 房管局在线解读广州新“限购令”房产赠给父母子女可再买房 上周五,广州正式实施新“限购令”,备受市民关注。昨日新快报记者获悉,在前晚广州市国土房管局举办的广州新“限购令”在线交流活动中,市国土房管局副局长黄文波、房地产市场处处长陈大旺和广州市房地产交易登记中心主任伦小伟为市民解读了新“限购令”,明确了其中的多个争议点,如限购认房、房贷认房又认贷,外地父母无纳税社保证明可接受一套赠与房,父子共有两套房需去名才能再买房等。 房贷认房又认贷限购是认房 据悉,前晚新“限购令”在线交流活动,有100多名市民网上发帖提问。其中不少市民都极为关心限购政策和房贷政策中的房屋套数认定标准,而很多市民对此认识很模糊。 广州市民鸣禧表示,自己20xx年在东莞工作,所以按揭买了一套房,现在回到广州工作,在广州没有房产,新政策实施后他被告知在限购政策上他还是属于首次置业,能买两套房,但公积金贷款的时候却被认定为二套房了,首付要交60%,他感到莫名其妙。 对此,房管局负责人表示,限购政策是“认房”的,即以家庭拥有住房套数来界定,鸣禧在广州市十区没有房产,所以属于首次置业,可以购买两套房。但房贷政策是认房又认贷的,既以家庭拥有住房套数来界定,又看银行征信记录,曾有过房贷记录的都算入房贷次数里。 几家庭同一户口分开算套数 广州新“限购令”以家庭来计算住房的套数,但不少市民却搞不懂家庭的定义。有市民提问,家里户口有六口人,其中三人是亲戚,已经有了两套房,他们小三口没有房产,这样还能不能买房呢? 对此,陈大旺表示,居民家庭是指由夫妻与未成年子女组成的家庭,居民家庭并不以户籍为单位,家庭名下无房的,就可买两套房。 父子共有两套房再买须去名 据了解,广州不少市民喜欢在购房时加上子女的名字,这样如果以后继承房产要征税的,子女就可以少交点税。不过新“限购令”出台后,这样的做法使得子女因此被列入限购对象了。 在前晚的在线交流活动中,市民笑笑提问:“我和先生均为广州户口,婚前各有一套房子,但两个房产证上产权人都有父母(非广州户口)的名字,而我们属于共有人,按政策这样我们已经占了两套的名额,不能买第三套房了,父母不愿意卖掉房子,请问如何才能把房产证上我们作为共有人的名字去掉?” 对此,陈大旺表示,笑笑家庭目前的确已有两套房,而想再买房,可以选择赠与或交易的方式将您所占有的份额转移给您父母,这样名下没有房产,就可以再买房。 父母广州无房产可受房两套 至于如何才能把房子赠与给父母,实现再购房,这个赠与又有怎样的规定?陈大旺表示,直系亲属的赠与不纳入限购范围,但是获得住房后同样也要计算住房套数了。主要有两种情况:一、子女把房子赠与给外地的父母,如果父母在广州十区没有住房,不需要提供纳税或社保证明,可以接受1套赠与房;但如果外地的父母已经有1套广州十区内的住房,就不能

房地产“限购令”案例分析

房地产“限购令”案例分析 房地产作为国家的支柱性和先导产业,对国民经济的持续高速增长起着重要作用。近年来,我国房地产市场持续高速发展,但由于我国房地产市场发展相对不成熟,房地产投资过热、房价收入比过高、房价涨幅过快等问题逐渐暴露出来,不少城市出现了房价增长幅度与城市经济发展水平不相符合、与城市居民收入水平不相协调的现象。为此,我国政府出台了一系列的宏观调控政策,试图抑制房地产过快上涨,而“限购令”无疑是其中调控力度最强的政策,足以体现出中国政府打压房价,抑制房地产泡沫的决心。 一、“限购令”出台背景及效果 我国于2010年出台“限购令”,通过加大对购房者购房条件的限制来打击房地产行业的投机行为,控制房价过快增长。2010年4月17日,“新国十条”出台,其中第3条明确指出要实行更为严格的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要严格限制各种名目的炒房和投机性购房。条例指出,商品住房价格过高、上涨过快、供应紧张的地区,商业银行可根据风险状况,暂停发放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贷款;对不能提供1年以上当地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地居民暂停发放购买住房贷款。地方人民政府可根据实际情况,采取临时性措施,在一定时期内限定购房套数。

“限购令”出台后,一方面对各城市的成交量和成交价格均有明显的影响,房价同比和环比涨幅均得到不同程度的遏制,限购政策取得了阶段性成效。 从房地产行业的房价、销量等先行指标来看,中国房地产行业增速开始减缓,房价已经开始显现波动回落。另一方面,“限购令”的实施也使得各地方政府房地产税贡献率有所下降,导致了财政收入的直接缩水。受“限购令”的影响,房地产行业的税收下降了27%。 然而,业内人士认为“限购令”效果有限。他们认为,限购不可能作为一项长期的基本住房制度,仅仅是临时性的行政手段干预楼市的政策。同时他们指出有些人担心取消限购令会导致房价出现报复性反弹的想法是多余的,只要房贷和限价及货币政策等政策继续收紧,即使不再继续执行限购政策,房价也不可能暴涨。房地产商潘石屹认为房价上涨的关键原因是供求关系。限购政策的出台并不能真正解决这一问题,应该选择长期政策来解决“房控问题”这一长期问题。 二、“限购令”政策分析 我认为“限购令”出台的原因是为了扼制房地产价格上涨过快和控制房地产行业非理性投资的泛滥。直观原因是房地产价格上涨过快。近年来,由于房价持续上涨会给中国社会造成巨大危害,房价上涨过快使得居民购房负担过重,抑制了居民的其他消费,导致社会财富向富人转移,扩大了贫富

2019年广州楼市新政解读

2019年广州楼市新政解读 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关于进一步完善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政策的通知》,表示为进一步完善广州市商品住房限购和差别化信贷政策,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就有关事项进行通知。政策规定自20xx年3月18日起执行。下文是x收集的20xx年广州楼市新政,欢迎阅读! 20xx年广州市房地产新政通知全文 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完善我市商品住房限购和差别化信贷政策,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完善住房限购政策 本市户籍居民家庭继续执行限购2套住房(含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下同)的政策;本市户籍成年单身(含离异)人士在本市限购1套住房。 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能提供购房之日前5年在本市连续

缴纳个人所得税缴纳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在本市限购1套住房,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不得通过补缴个人所得税缴纳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购买住房。 从化、增城区按现行政策执行。 境外机构和个人购房,严格按照现行有关政策执行。 二、进一步完善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 经省市场利率定价自律机制研究通过,对我市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作以下要求: 居民家庭名下在本市无住房且无住房贷款(含商业性住房贷款和公积金住房贷款,下同)记录的,继续执行购房首付款比例最低30%的政策; 居民家庭名下在本市无住房但有住房贷款记录的,购买普通商品住房首付款比例不低于40%,购买非普通商品住房首付款比例不低于70%; 居民家庭在本市拥有1套住房且无贷款记录的,或拥有1套住房且贷款已还清的,购买普通商品住房首付款比例不低于50%;居民家庭在本市拥有1套住房且贷款未还清的,购买普通商品住房首付款比例不低于70%。居民家庭在本市拥有1套住房,购买非普通商品住房首付款比例不低于70%。

太原市限购令细则(2011.1.11)

太原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房地产宏观调控政策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 太原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房地产宏观调控政策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并政发[2011]1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深化房地产市场调控、稳定商品住房价格、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健康平稳发展,根据《国务院关于坚决遏制部分城市房价过快上涨的通知》(国发[2010]10号)等房地产宏观调控政策,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意见: 一、在本市市辖六区购房实行限购政策自本意见下发之日起,本市及外省市购房家庭(包括购房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下同)只能在本市市辖六区范围内新购一套新建商品住房。在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前,房地产开发企业应查验购房人家庭成员情况及已购房情况,并提供真实准确信息;违反本规定购房的,房产登记机构不予合同备案和房产登记。 二、严格执行国家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居民家庭购买第3套及以上住房的,银行不予贷款;对不能提供1年以上当地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地居民,暂停发放购买住房贷款。贷款购买商品住房的,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30%;贷款购买第2套住房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50%,贷款利率不低于基准利率1.1倍。 三、落实购房契税优惠政策个人购买143m2以下(含)普通住房且该住房属于购房家庭唯一住房的,减半征收契税;个人购买90m2以下普通住房且该住房属于家庭唯一住房的,按1%税率征收契税。对出售自有住房并在1年内重新购房的纳税人,不再减免个人所得税。 四、严格商品房预售管理商品住房项目未取得预售许可前不得预售,不得以认购、预订、排号、发放贵宾卡等方式进行预售或向买受人收取或变相收取定金、预定款等性质的费用。取得预售许可的商品住房项目,要在批准预售5日内一次性公开全部准售房源及每套房屋价格,并按照申报价格明码标价对外销售,不得随意提高销售价格。商品住房网签合同后,不得随意退房或更改购房者姓名。 五、加大违法违规行为查处力度对已发放预售许可证的商品住房项目进行清理,重点核查违规预售、捂盘惜售、哄抬房价及消费者投诉集中的项目。凡违反规定的,责令限期整改,记入房地产信用档案,并暂停商品住房网上签约;拒不

限购令对对房地产市场的影响

限购令对对房地产市场的影响 【摘要】 本文通过对限购令的内容简单介绍后,重点分析了限购令对房地产市场中价格、需求、供给等重要环节的影响,并结合理论与实际情况进行了简要分析。在分析一手商品房市场的同时,也对二手房、租赁房、二三线城市房价走势的理解。最后又结合限购令本身,陈述了其中有争议的地方并简述其利弊。 【正文】 随着北京、上海等一线城市相继颁布限购令,限购令就像一剂退烧药搬影响了整个房地产市场,对于消费者、对于房地产开发商、对于商品房,这项大幅度的宏观调控政策可谓影响颇大。住房一直是中国百姓最关注的话题之一,房价近五年的持续大幅度攀升也困扰着百姓和政府,而此时的出台的限购令对房地产市场无疑产生了重大影响。 需求,少了还是多了? 限购令的颁布对正处在购房大潮中的人们来说可谓是一剂催化剂,有的人会暂时打消买房念头,有的人则会在正式颁布前抓紧抢房。在微观经济学中,影响需求的因素有很多,其中一个就是政府的相关政策,很明显政府出台此项政策目的之一就是要限制购房需求。据媒体数据报道,重庆、武汉、北京、上海等城市在颁布限购令后的楼市成交量都出现了不同幅度的下降,从全国各大城市的成交量看,相对于刚颁布限购令时明显下降的情况,近期成交量都出现了小幅的回升,但整体还是呈下降走势。 然而有些人的做法却截然相反,他们因担忧限购令的出台会阻碍买房的步伐,所以前段时间部分城市出了在正式颁布限购令前的抢房风潮。由于在限购令中明确规定了以家庭为单位的购房数量,也出现了对户籍的限制,所以造成了部分家庭和外来人员的购房担忧。对于限购令中对一手商品房的购买规定,作为其替代品的二手房和租赁房市场便会得到越来越多人的青睐,从近期的报道看,北京、上海、深圳、武汉等城市的二手房和租赁房市场的成交量均有所上涨。今年的特殊情况在于政策因素实际上让一些买房需求转变成为租赁需求,因为本身限购之后,实际上持有多套房源的业主会产生一种惜售心理,这些房源就有可能会进入租赁市场,所以从政策效应来说,它既有推动租赁需求的作用,也有增加租赁房源的作用。而对于低收入家庭,他们则会把目光放在政府提供的保障性住房上,从而加大了社会对保障性住房的需求。 价格,涨了还是降了? 政府出台限购令的直接目的无疑是要控制居高不下的房价,在尽量对市场干预最少的情

2011广州限购令细则

2011广州限购令细则 各相关单位: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办发〔2011〕1号)和《关于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的实施意见》(穗府办〔2011〕3号),自2011年2月24日起,进一步严格执行我市住房限购措施。现就有关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对在本市已拥有1套住房的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包括购房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下同)、能够提供自购房之日起算的前2年内在本市累计缴纳1年以上个人所得税缴纳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限购1套住房(含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下同); 对在本市已拥有2套及以上住房的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拥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不能提供2年内在本市累计缴纳1年以上个人所得税缴纳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不得购买住房。 符合《中共广州市委、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吸引培养高层次人才的意见》(穗字〔2010〕11号)有关高层次人才条件的非本市户籍人员,且在广州市无自有住房的,可购1套住房。 二、境外机构和个人购买商品住房的,严格按照《关于规范房地产市场外资准入和管理的意见》(建住房〔2006〕171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境外机构和个人购房的通知》(建房〔2010〕186号)等国家有关政策执行。 三、限购时限内,购房人须在商品住房买卖合同中签名具结已知悉并执行我市住房限购政策,境内居民如实填写《家庭成员情况申报表》(详见附件1),房地产开发企业和房地产经纪机构应通过查验购房人的户口簿、结婚证等证件原件对购房人的《家庭成员情况申报表》进行核实。房地产开发企业发现购房人提供虚假信息骗购住房的,应当立即与其解除买卖合同;经纪机构发现购房人提供虚假信息骗购住房的,应当通知并协助售房人与其解除买卖合同。房地产开发企业、经纪机构与购房人串通、骗购住房的,要追究责任,并予以曝光。 四、购房人向房地产交易登记部门申请房地产转移登记时,应提供以下附加申请材料: (一)买方为境内居民的,须提供《家庭成员情况申报表》和《承诺书》(附件2)原件、户口本原件、结婚证(或未婚证等其他婚姻情况证明)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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