沧州市城西新区控制性详细规划(2011-2020)文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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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第一章总则 (1)
第二章定位与规模 (1)
第三章土地使用性质分类及控制 (3)
第四章土地使用强度控制 (3)
第五章市政工程设施规划 (4)
第六章奖励与处罚 (6)
第七章附则 (6)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适应沧州市开发和城市建设的需要,正确引导和控制沧州市城西新区内的各项建设活动,新城区的开发建设提供技术依据和措施,满足城市规划管理和土地有偿使用等工作的要求,确保沧州市城西新区开发建设的经济效益、环境效益和社会效益,特编制本规划。
第二条本控制性规划范围为:北临保沧公路及城北工业园区,南临307国道,东接迎宾大道及运河区,西接京沪高速铁路。用地近似呈长方形,南北长6.7-7.8公里,东西宽3.5-4.6公里,用地总面积为29.25平方公里。
第三条规划区范围内的一切建设开发活动都必须遵守本规划的有关规定,文本条款中未包括的内容应符合国家、河北省和沧州市的有关技术规范和规定。
第四条本规划遵照以下规划原则:
1. 高标准原则
2. 区域协调原则
3. 弹性共享原则
4. 可操作性原则
5. 可持续发展原则
第五条规划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08.1)
2.《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04.8)
3.《城市规划编制办法》(2006.4)
4.《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 (GBJ137-90) 》
5.《城市道路交通规划设计规范(GB50220-95)》
6.《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 (GB50180-95) 》
7.《沧州市城市总体规划(2008-2020)》
8.沧州市规划建设部门提供的各类立项和报建资料,以及各系统现状情况资料和发展计划等。
第二章定位与规模
第一节布局结构
第六条根据新发展情况的要求下,依据现状用地情况,通过适当的用地整合,在强调可操作性强的基础上,规划突出具有生态特色的综合性现代化新城区。形成“一轴多区”的总体结构。
城西新区的用地布局,其规划结构可概括为“一轴一带七片”的规划结构,即:
一轴:规划商业轴线。
一带:绿化景观带。
七片:按照功能划分的七个片区。即为商贸片区,文化片区,行政片区以及4个居住片区。
第二节用地布局
第七条居住用地
在规划中,为居民创造优美、舒适、安全、方便的现代生活居住环境成为建设重要工作。规划居住用地主要位于规划区的北部和西南部加一些散点的商住分布。总用地面积774ha,占26.5%。
第八条公建设施用地
公共配套设施发展需求共分为两大部分:第一部分为生产性公共配套,主要为新城区提供一定数量的管理中心、咨询服务等行政管理办公设施,银行信贷等商业金融设施,为新城区企业服务的货运交通设施和市政设施等。第二部分是为新城区居住人口配套的生活和市政配套设施。
第三节道路系统规划
第九条新城区内的道路系统由城市干道、次干道和支路构成。
主干路道路红线宽度48米,次干道红线宽度30米,支路红线宽度22米。
道路红线宽度必须严格按照规划要求执行,道路断面形式应符合有关的规定,道路设计应符合国家有关规范的规定。
第十条为保证主、次干道交通的安全通畅,主、次干道交叉口周围的地块应减少向道路开设机动车出入口,其出入口距道路交叉口距离应不小于50米。
第十一条新城区内社会停车场10处,靠近主要道路和仓储物流区,每处面积8000-10000平方米。
第十二条新城区内规划广场12处,主要集中在西部生活区内部,占地53.7公顷,其建设应符合本规划所规定的规模、位置。
第四节绿化水系规划
第十三条布局原则:大环境的生态绿地与园区绿地系统结合,充分利用河流、水体进行水网绿化,造园、造景,丰富园区景观,提高环境质量,形成点、线、面多层次、高水准的绿地系统。
第十四条城市生态绿地控制
生态绿化用地控制主要采取用地界限控制的方式,保证城市非建设开发用地。一是要严格控制绿化带,形成沿河的绿廊。二是严格控制新城区内的四条生态廊道,将自然的生态环境引入新城区
第十五条城市道路绿带控制
根据城市道路性质,结合实际情况,对城区道路规定不同宽度的绿线控制区域,形成新城区线性绿化骨架。
第十六条绿地布局结构绿地系统形成“一中心一轴多点”结构。
1、一中心:规划区区中心的中心公园,服务于整个片区及吸引外来游人。
2、一轴:系指沿河景观绿化轴。
3、多点:新城区内部服务于局部的点状绿地。
利用现状自然条件,结合街头绿地形成多点的群星状绿地系统。
第十七条规划地块内的集中绿地面积,应符合下列要求:
公共活动广场内,集中成片绿地不得少于广场总面积的45%,并应设计成开放式绿地。
第十八条沿河绿化以乔木为主,铺地、雕塑、小品的设计应注重对亲水空间的塑造。
第五节景观风貌规划
第十九条新城区的整体景观以区域生态环境为特色,突出自然风貌,形成时代特征鲜明,地域特色突出、富有现代化气息的城市景观风貌。
第二十条强化景观建设:利用功能分区、道路、重点地段、边界、轮廊线、标志物等景观要素,充分展现新城区整体景观。
第二十一条景观分区
新城区的工业、公建、绿化等景观分区,应各具特色,形成丰富多彩的园区景观。
第二十二条景观节点
(1)广场
广场要结合城市本身特点和周围建筑物,衬托出中心广场绿化岛,构成城市景观的标志性节点。设置雕塑、花、喷泉等,成为鲜明标志特征的景观节点。
(2)交通岛
主干道的交通岛是道路方向转换的节点,同时也是沿街景观交接处,交通岛自身的环境、设计同样成为城市景观节点之一。交通岛设置应做到交通与景观的统一。交通岛内的绿化、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