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预防职业暴露及发生职业暴露后的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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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预防职业暴露及职业暴露后的处理
一、在医疗、护理操作过程中,特别是在为乙肝、丙肝、HIV阳性患者进行诊疗、护理时,要防止职业暴露。
1、接触病人血液、体液的操作要戴手套。操作完毕,摘掉手套后立即洗手。
2、操作过程中,有可能发生血液、体液、飞溅到面部时,要戴手套、戴具有防渗透性能的口罩、防护眼镜;有可能发生血液、体液大面积飞溅或者有可能污染操作人员的身体时,还要穿戴具有防渗透性能的隔离衣或者围裙。
3、手部皮肤发生破损,在进行有可能接触病人血液、体液的诊疗、护理操作时,要带双层手套。
4、在进行侵袭性操作时,要保证操作的空间宽敞、光线充足,防止被针头、、缝合针、刀片等锐器刺伤或者划伤。
5、使用后的锐器要直接放入奈刺、防渗漏的利器盒内,不要用手直接接触使用后的针头、刀片等锐器,以防刺伤。
二、发生职业暴露后的处理措施
(一)体表接触污染的血液及体液
1、迅速脱去被污染的衣物。
2、用流动水冲洗被污染的部位,用肥皂或消毒液冲洗消毒。
3、更换清洁衣物。
(二)锐器刺伤
1、保持镇静。
2、用肥皂液和流动水清洗污染的皮肤,用生理盐水冲洗粘膜。
3、如有伤口,要在伤口旁轻轻挤压,尽可能挤出损伤处的血液,再用肥皂液和流动水进行冲洗;禁止进行伤口的局部按压。
4、受伤部位的伤口冲洗后,尽快用安多福(PVP-I,即聚乙烯吡咯烷酮碘,又称聚维酮碘)消毒,包扎伤口。
5、被乙肝、丙肝病毒污染锐器刺伤时,应在24小时内抽血化验乙肝、丙肝抗体,同时注射乙肝免疫高价球蛋白,按1个月、3个月、6个月复查。
6、被HIV阳性患者血液、体液污染的锐器刺伤后,应在24小时内抽血化验艾滋病病毒抗体,在暴露后的第4周、第8周、第12周及6个月时检测艾滋病病毒抗体。
7、根据暴露级别和暴露源病毒载量水平对发生艾滋病病毒职业暴露的人员实施预防性用药(预防性用药分为基本用药和强化用药。基本用药为两种逆转录酶制剂,使用常规治疗剂量,连续使用28天。强化用药是在基本用药的基础上,同时增加一种蛋白酶抑制剂,使用常规治疗剂量,连续使用28天。)
8、预防性用药应当在发生艾滋病病毒职业暴露后尽早开始,最好在4小时内实施最迟不得超过24小时;即使超过24小时,也应当实施预防性用药。
9、在护理部、院感科进行登记、上报、随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