便道路基施工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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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便道施工
1.1工程概况
本项目是中华园路的江浦路至西城大道段,项目起点位于江浦路交叉口(K0+000)
本段地面高程多在2.8~3.7m之间(基准点:吴淞零点),部分高达5~6m,平均为3.4m。1.2便道总体布置
为了满足施工需要,我合同段需在路基征地线范围内修建一条临时便道。便道基本沿着主线右侧走。便道顶宽5m,每500米设一处20米长7 米宽会车道以便错车。为了保证雨后不存水、不积水在便道各层填筑时向外设设置1-2%横坡,并在便道外侧挖临时排水沟。路线纵坡基本随原地面走,但最大纵坡不超过8%。便道路面结构为:清淤(表)回填+2×20 厘米5%石灰改善土。在跨越沟渠时在便道路基下排设钢筋混凝土圆管涵以保证排水畅通。
1.3施工方案
1.3.1 便道的质量标准及要求
1、便道路面宽度为5m, 路基边坡1:1,每500m左右应设置长度为20m×7m的会车平台。设置跨河道钢便桥4座,共94m。
2、弯道:弯道的半径,应根据工点进出场最大设备的转弯条件设计施做,最小转弯半径≥20m。
3、坡度:一般情况下不大于8﹪,特殊地段不大于11﹪。
4、工地施工便道按批准设计组织施工,同时要满足施工车辆的行车速度、密度、载重量等要求,保证在雨、雪、冰、冻气候条件下运送材料、施工指挥和抢险救灾的车辆通行,做好相邻标段便道的衔接,满足车辆行驶要求,并做好施工车辆速度标牌的设置。
5、施工便道路基要稳固并作好防护标志的设置,在高路基外侧应设置坚固、稳定、美观且带有夜光反射的防撞墩、防撞柱等防护设施。急弯处两端适当距离处应设置弯道警示标或限速标牌,便道路面要平顺无明显坑洼,便道上不得堆放料具等杂物。
6、便道设置畅通的排水系统,路面无积水、淤泥,不得出现水漫路面现象。
7、便道主要干线的设计应尽可能靠近主要工点附近,引入便线线路以直达用料地点为原则;道路两侧设置排水沟,一般沟深和底宽不小于0.5m。便道经过水沟地段要埋设钢筋混凝土圆管或设置过水路面。
8、与既有道路交叉口处设置30米长的C20混凝土面层硬化过渡,厚度不小于20cm。做好原地面地基处理,地质软弱地段基底作片石挤淤或换填处理,保证地基稳固;坡脚附近严禁积水、取土、破坏植被或乱扔垃圾,保持道路范围内干净、美观。
9、设置“进入施工现场,请减速慢行”提示牌标志(0.8m×0.6m)。
10、在便道危险地段设置“危险地段,注意安全”警示牌标志(0.8m×0.6m)。
11、在施工现场、办公区、生活区、便道拐弯处,设置明显的拐弯指向标志和限速标志。
12、在便道前进方向左侧设置半公里标和公里牌。
13、在交通频繁的交叉路口,应设专人指挥,引导车辆通行。
14、便道设专人养护,定期清扫(特别在冬季下雪时,必须对桥面、便道路面的积雪及时进行清理)、定时洒水抑尘。
1.3.2便道施工工艺
1、人员、机械配备
便道修筑分两个作业班组,每个作业班组配备劳动力20人,1
台压路机,1台挖掘机,1台推土机,4台自卸车。
2、材料
粘土:粘土的塑性指数一般大于12,粘土中不得含腐殖质或其它杂物。粘土用量一般不超过碎石干重的15%。
3、施工工艺
推土机,平地机、压路1.3.3养护和环境保护
2.道路施工本工程道路路线部分大部分处于农田和沟浜中,道路路堤填筑前,首先必须对路基范围内的原地面进行处理,包括清除地表杂草、根茎等,以及对沟浜进行处理;随后进行路基范围内地下水的降排水;随后进行路基的填筑;特别是桥台后高填土的路基填筑,需要按照设计提供的填筑要求进行,并结合井点降水进行超载预压。开始施工前,选择150m~200m长度作为实验段先施工,施工前明确工艺的初始参数,做好技术交底,施工过程中全面收集各种施工数据,以便在施工组织、资源配备、工艺参数、质量成本控制等方面得到优化,并在大范围施工时得到推广。
2.1路基设计
2.1.1 路堤最小填土高度
路堤最小填土高度是根据调查的本地区内涝历史最高水位等因素,并按照1/100的设计洪水频率进行设计的,路堤最小填土高度不小于路床处于中湿状态的临界高度。
根据高新区地块规划标高、桥梁梁底控制标高等因素,本项目标高按非机动车道外缘路面标高2.400m(吴淞高程4.033m)控制,道路设计标高不应小于2.550(吴淞高程4.183m)m。
2.1.2沟浜路基设计
本工程所处范围沟浜较多,在道路施工前必须对沟浜、鱼塘进行处理。本工程范围内水塘、鱼塘淤泥深度为0.5m左右,处理时应先在路基两侧坡脚外筑坝,抽水清淤至原状土,然后用6%石灰土分层回填压实,每层土的摊铺碾压厚度为0.2m。回填至原地面线处,其上采用与一般路基相同的处理方案。(详见《沟浜处理设计图》)路基穿越暗浜段,埋深小于2.5m时,开挖后采用与明浜相同的处理方案,埋深大于2.5m时根据地质情况,选择开挖换填或复合地基处理法。
2.1.3一般土路基施工
1、路基填筑材料需采用符合技术标准的填方材料,在确定取土点前,必须对土源的土质进行材料测试,特别是土的材料强度(CBR 值)的检测,符合各层路基填土材料的要求。不得使用淤泥、沼泽土、泥炭土、冻土、有机土以及含生活垃圾的土。对于液限大于50%、塑性指数大于26、700℃有机质烧失量大于8%的土,未经技术处理不得用作路基填筑材料。
2、路堤填筑是必须分层,每层松铺厚度不得超过30cm。
3、道路工程范围内各种公用事业地下管线的沟槽必须分层夯填,回填土压实标准与道路路基压实标准一致。
4、路基施工时,工程范围内的杂填土、拆迁建筑物基础等,应全部挖除。施工前对旱田、水田、草地等路段的表层耕植土进行挖除,清表宽度应超出路基坡脚外50cm,清表平均厚度为30cm。清表后为加强路基强度以及消除地下水影响,回填材料采用6%石灰土填筑。(详见《一般路基设计图》)
5、当地面横向及纵向自然坡度陡于1:5时,路基底部挖成台阶状,台阶宽度≥2米,台阶底应有4%向内倾的坡度。
6、低填方路段(H≦148cm),机动车道路床80cm采用6%石灰土分层填筑,路床下超挖40cm,并分层分别填筑20cm6%的石灰土,清表及填前压实30cm采用6%石灰土填筑;各层压实度要求:路床(0 ~80cm)压实度≥96%,超挖部分从上往下压实度为94%和92%,清表及填前压实30cm压实度≥90%。非机动车道与人行道路床60cm采用6%石灰土分层填筑,清表及填前压实30cm采用6%石灰土填筑;各层压实度要求:路床(0~60cm)压实度≥92%,清表及填前压实30cm压实度≥90%。
7、高填方路段(148cm﹤H)时,路床80cm采用6%石灰土分层填筑,中间部位采用6%石灰土分层填筑,清表及填前压实30cm采用6%石灰土填筑;各层压实度要求:路基高度0~80cm压实度≥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