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小学校服遴选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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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小学校服遴选方案
为进一步规范学校校服管理工作,确保校服的质量安全,保障学生的健康成长,我校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广东省中小学生校服着装规范(试行)>的通知》(粤教后勤〔2016〕2号)、《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广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生校服管理的意见》(粤教后勤〔2017〕2号)、《广州市教育局广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广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广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印发<广州市中小学校服管理办法>的通知》(穗教规字〔2017〕1号)等规定进行遴选工作,现制订遴选工作方案如下:
一、校服遴选工作小组:
组长:xx
副组长:xx
组员:xx
二、完成遴选工作时间:2018年3月31日
三、学校遴选中标企业方式
(一)中标供应商集中展示
教育局为了方便学校、家长、学生代表对校服供应商进行全面了解,后产中心安排中标供应商集中展示,学校将在1月22日上午组织学生、家长、校监委员会成员和教师等代表到xx小学(xx区)对供应商的厂况、校服款式、价格、质量、售后服务等信息进行了解。
(二)学校选取代表
校服供应商遴选代表主要由校监委员会、教师代表、家长代表、学生代表组成;以家长和学生为校服选用工作的主要参与者,学校根
据实际情况由行政会议讨论决定代表的总人数,家长代表和学生代表的总人数我校按文件规定不低于所有代表总人数的80%。
(三)票选厂商
校服供应商展示会结束后,学校将在校务监督委员会的监督下自行组织教师代表、家长代表、学生代表开展投票工作,当众统计、公布结果。对参选(在学校规定时限内向学校投交方案)的供应商按票数从高到低进行排序,排第一的企业遴选为学校校服供应商,如出现特殊情况(例如供应商违约被取消资格等)排第一的供应商不能为学校提供服务,学校可选择票数排第二的供应商,依此类推。
(四)结果公示
学校投票结束后,结果将向全体学生和家长公示,公示内容主要包括投票的票数及排名、选定企业的名称、服务承诺等,公示时间不少于五个工作日。
(五)签订合同
公示无异议后,学校将与中选企业签订采购合同。选用和采购校服各环节相应文件材料由学校全部存档备查,同时学校要将采购合同复印件向后产中心备案。
四、校服款式
根据上级指引,我校校服款式设计按健全推荐评议制度,听取学生、家长、社会各方意见,引导专业设计人员或学生参与校服设计,整体提升校服着装水平和学生满意度。校服设计制作的基本原则将参照《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广东省中小学生校服着装规范(试行)>的通知》(粤教后勤〔2016〕2号)。学校确定校服款式后,委托所选企业进行生产。
五、校服质量、价格与订购
学校采购周期内企业所生产供应的校服质量必须符合《广州市中小学、幼儿园校(园)服质量技术规范》(DBJ440100/T279-2017)的质量标准,以及标书规定的质量标准,否则为不合格产品,学校有权退货,并拒付货款。
为保证中标价格统一,每款校服最终中标价取所有中标人投标报价的平均价。学校有权根据实际情况对校服样板的款式及色样作调整,供应商在核算单价时,不受校服款式的复杂程度及颜色影响。如学校因款式需要对校服面料有特殊需求的,将参照《局属学校申请特殊面料制作校服的工作指引》执行。
中选企业需在每个学期末对服务学校的新学期校服需求量进行摸查,安排好生产计划,确保下学期开学初的校服供应。中标企业提供包括生产、包装运输、质量检验及到学校销售等服务,并按要求在越秀区内设立不少于一间校服增补售后服务点(门市部),以方便学生、家长零星购买。
学校采用电子商务平台做好校服的购买、配送和评价工作,减少中间环节,提高校服管理和服务质量。中标企业必须设立企业公众号,家长可以通过该公众号进行增订、购买校服;中标企业也可通过借助学校公众号实现学生增订、购买校服。企业必须按照学校的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送货上门,及定期上门进行销售服务。
学生校服费由校服生产企业直接向学生收取或由学校代为收取。学生购买校服以自愿为原则,允许学生按照所在学校校服款式、颜色,自行选购校服。
五、合同签订与监督管理
(一)建立采购合同“一年一签”制度
学校与供应商签订的《广州市校服采购合同》按“每学年一签”的办法执行,每年学校、家委、校务监督委员会一起组织对校服供应商进行综合评定(对学生进行服务问卷调查可作为重要的评定标准之一),将综合评定结果在校进行公示,师生无异议后,由学校结合日常管理情况、综合评定情况,召开行政会议,根据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共同讨论决定服务企业能否续签《校服采购合同》。如服务企业综合评定不合格,新学年采购人有权终止其中选资格,并由学校按程序重新遴选中标企业生产供应校服。
(二)建立生产企业“黑名单”制度
供应商应按《校服采购合同》及标书要求按时、按质向学校提供校服,若在标期内出现抽检或送检校服质量不符合国家标准GB/T31888-2015中小学生校服质量标准及GB31701-2015安全技术规范、不按承诺时间向学校或学生提供合格校服、违约(例:违反承诺、标书、协议、合同等)等情况的,将取消该供应商的服务资格,并对该供应商列入“黑名单”,凡是列入“黑名单”的供应商将不得再向我区公办学校供应校服。
校服供应商被取消服务资格的学校,可从“校服企业库”内重新遴选供应商。
(三)健全校服验收“明标识”制度和“留样”制度
学校要负责对校服的选用、采购、质量等进行管理和监督,须指定专人负责校服管理,在接收校服时进行认真验收,采购的校服要具备成衣合格标识,并有法定检验机构出具的本批次成衣质量检验合格报告,学校须将检验合格报告存档备查。
批量生产的校服完成制作并送达学校后,由学校从每款校服中各随机抽取三套,均进行封存。学校可派人陪同供应商将每款已封存的其中一套校服送法定检验机构检验,检验费由供应商承担。剩余的已封存的每款各二套校服作留样,供质监部门进行校服质量随机抽检。学校须建立质量验收台账,及时记录校服验收情况。校服检验合格后方可发给学生使用。
采购的校服如出现质量问题,采购单位应立即与校服生产企业交涉,并依照采购合同约定,要求校服生产企业办理退赔事宜,同时向后产中心报备。
六、建立校服采购廉洁机制
学校和中标企业应加强遴选工作各环节的廉洁监督,在遴选企业和校服采购过程中要做到公开、公平、公正,对于未履行职责、存在违规操作的相关单位和个人交由相关职能部门依法处理;涉嫌构成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六、校服遴选工作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