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人事管理制度
教育基金会项目管理制度
教育基金会项目管理制度教育基金会项目管理制度是一种为了确保项目顺利运行和成功实施而制定的管理体系。
教育基金会作为一个非营利组织,其使命是提供教育资源和支持,为有需要的学生创造更好的学习环境和机会。
项目管理制度的建立和实施可以帮助基金会有效地规划、组织、执行和监控项目,确保项目目标能够实现。
首先,教育基金会项目管理制度需要明确项目的目标和范围。
这包括确定项目的目的、所涉及的教育领域以及受益人群。
明确的项目目标可以帮助基金会更好地制定项目计划和资源分配。
其次,项目管理制度需要包括项目计划和时间表的制定。
基金会需要根据项目目标和需求,制定详细的项目计划,包括项目里程碑、工作分解结构和资源需求等。
时间表的制定可以帮助基金会合理安排项目进度,并确保项目能够按时完成。
第三,教育基金会项目管理制度需要建立有效的沟通和协作机制。
项目涉及到多个部门和人员的合作,因此,建立良好的沟通渠道和协作机制是非常重要的。
基金会可以通过定期开会、使用项目管理软件、建立项目团队等方式来促进信息流通和团队合作。
第四,项目管理制度也需要考虑项目风险和变更管理。
风险管理可以帮助基金会识别和评估项目可能面临的风险,并制定相应的风险应对策略。
变更管理可以确保项目在执行过程中能够灵活应对变化,并及时进行调整。
最后,教育基金会项目管理制度需要建立有效的项目评估和监控机制。
基金会可以制定评估指标和方法,对项目进行定期评估和监控,以确保项目进展符合预期,并及时进行调整和改进。
总之,教育基金会项目管理制度是一个重要的管理工具,可以帮助基金会实现其教育目标并提高项目的效能。
通过制定明确的项目目标、制定详细的项目计划、建立良好的沟通和协作机制、进行风险和变更管理,以及建立评估和监控机制,教育基金会可以更好地管理和实施其项目。
基金会内部管理制度
基金会内部管理制度一、组织架构1.1基金会的组织架构应明确定义,包括董事会、执行长和相关部门的设置。
1.2董事会是最高决策机构,由多名成员组成,负责制定基金会的战略方向、审批重大事项等。
1.3执行长是基金会的行政负责人,负责日常管理和执行董事会的决策。
二、权力分配2.1董事会拥有最终决策权,对重大事项的决策需要董事会的批准。
2.2执行长拥有行政管理权,根据董事会的指示和授权,具体负责基金会的运营和管理。
三、决策程序3.1董事会的决策应按程序进行,由董事会成员提议,并在董事会会议上进行讨论和表决。
3.2董事会的决策应以多数意见为准,对于重大事项的决策需要经过全体董事的一致同意。
3.3决策的记录应保存并报备给相关部门,以备将来追溯和审查。
四、财务管理4.1基金会应建立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包括编制预算、会计核算、财务报告等方面的规定。
4.2所有经济活动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经过合法授权后方可进行。
4.3基金会的资金应安全保管,审计机构应定期对基金会的财务状况进行审计。
五、人力资源管理5.1基金会应建立一套合理的人力资源管理制度,包括招聘、培训、薪酬、绩效评估等方面的规定。
5.2招聘应公开、公正、公平进行,选择合适的候选人参与面试,并根据其资历和能力进行综合评估。
5.3基金会应为员工提供必要的培训和发展机会,提高他们的专业素质和能力水平。
5.4员工的薪酬应根据其岗位、职务、工作表现等因素进行合理确定,并进行适当的调整和激励。
5.5对员工的绩效进行定期评估,根据评估结果进行奖惩和晋升。
六、监督与评估6.1基金会应建立健全的内部监督机制,设立监督部门或委员会,对各项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和评估。
6.2内部监督机构可以进行检查、审计、提问等方式了解基金会的运作和决策情况,并向董事会和执行长提出建议。
6.3基金会应接受外部审计机构的审计,对财务报告、决策程序等进行审查,以确保其合法、透明和可靠。
七、制度修订7.1基金会的内部管理制度应根据需要进行定期修订,以适应基金会发展和外部环境的变化。
基金会内部管理制度范本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基金会内部管理,规范基金会运作,保障基金会合法、合规、高效运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基金会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基金会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基金会内部管理工作的各个方面,包括基金会组织机构、人员、财务、项目、资产、信息披露等方面。
第三条基金会内部管理工作应遵循以下原则:1.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2. 依法治会,民主决策,科学管理;3. 公开透明,接受监督;4. 诚信自律,勤勉尽责。
第二章组织机构第四条基金会设立理事会、监事会、办公室等内部机构。
第五条理事会是基金会的最高权力机构,负责制定基金会的发展战略、年度工作计划、重大决策等。
第六条监事会是基金会的监督机构,负责监督理事会、管理层的决策和基金会的财务状况。
第七条办公室是基金会的日常管理机构,负责处理基金会日常事务。
第三章人员管理第八条基金会工作人员应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专业素质和业务能力。
第九条基金会工作人员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基金会章程和本制度。
第十条基金会工作人员应定期参加培训,提高自身素质和能力。
第十一条基金会工作人员的招聘、选拔、培训、考核和奖惩按照相关规定执行。
第四章财务管理第十二条基金会财务工作应遵循国家财务会计制度,保证财务收支的真实、合法、完整。
第十三条基金会财务人员应具备相应的专业资格,遵守职业道德。
第十四条基金会财务收支应严格按照预算执行,确保资金安全。
第十五条基金会财务报表应定期编制,并向理事会、监事会报告。
第五章项目管理第十六条基金会项目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基金会章程和本制度的要求。
第十七条基金会项目申报、审批、实施、评估和监督按照相关规定执行。
第十八条基金会项目经费使用应遵循专款专用、合理使用原则。
第十九条基金会项目成果应定期进行总结和评估。
第六章资产管理第二十条基金会资产包括货币资金、实物资产、无形资产等。
第二十一条基金会资产的管理应遵循安全性、流动性、效益性原则。
XX理工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关联方管理制度
XX理工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关联方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XX理工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以下简称“基金会”)关联方管理,防范利益冲突,保护捐赠人、基金会和受益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基金会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关联方,是指与基金会存在以下关系之一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一)基金会的主要负责人、理事、监事、工作人员及其近亲属;(二)基金会的主要负责人、理事、监事、工作人员所在单位;(三)基金会的主要负责人、理事、监事、工作人员的投资或者实际控制的企业;(四)其他可能影响基金会独立、客观、公正执行公益事业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
第三条基金会应当建立健全关联方管理制度,明确关联方识别、回避和披露等要求,确保基金会关联交易的公平、公正、公开。
第二章关联方识别与回避第四条基金会应当建立关联方信息库,及时更新关联方信息,包括关联方的名称、性质、关联关系、主要业务等。
第五条基金会的主要负责人、理事、监事、工作人员在涉及基金会决策时,应当主动披露自己或者其近亲属与关联方的关系,并回避相关决策。
第六条基金会应当建立健全关联方回避制度,明确回避的情形、程序和责任。
关联方回避情形包括但不限于:(一)关联方参与基金会决策、管理或者监督;(二)基金会与关联方进行交易;(三)基金会为关联方提供担保或者贷款;(四)其他可能影响基金会独立、客观、公正执行公益事业的情形。
第三章关联交易管理第七条基金会与关联方进行交易,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确保交易价格不高于市场价格,不得损害基金会及其受益人的利益。
第八条基金会与关联方进行交易,应当事先提交关联交易方案,包括交易内容、方式、价格、期限等,经过基金会理事会或者董事会批准后实施。
第九条基金会与关联方进行交易,应当签订书面合同,明确交易双方的权利义务,并报基金会理事会或者董事会备案。
第十条基金会应当建立健全关联交易审批制度,明确审批权限和程序。
建学校基金会管理制度
####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学校基金会管理,确保基金会资金的合理使用,促进学校教育事业的发展,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学校基金会的设立、运作、监督和评估等各个环节。
第三条基金会管理应遵循公开、透明、合法、高效的原则,确保资金的安全、合理、有效使用。
#### 第二章基金会的设立第四条学校基金会应根据教育事业发展需要,经学校领导班子研究决定设立。
第五条基金会设立需报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并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进行登记注册。
第六条基金会设立时,需明确基金会的性质、宗旨、组织机构、资金来源、使用范围等。
#### 第三章组织机构第七条基金会设立理事会作为最高决策机构,负责基金会的重大决策。
第八条理事会成员由学校领导、教育专家、企业家、校友等组成,人数一般为7-15人。
第九条理事会设理事长一名,副理事长若干名,负责主持理事会工作。
第十条理事会下设秘书处,负责日常管理工作。
#### 第四章资金管理第十一条基金会资金来源包括但不限于捐赠、资助、利息收入等。
第十二条基金会资金应设立专户管理,确保资金安全。
第十三条基金会资金的使用应严格按照章程规定,用于支持学校教育事业的发展。
第十四条基金会每年应编制年度财务报告,接受审计。
第十五条基金会资金的使用情况应定期向理事会报告,并向捐赠者和社会公开。
#### 第五章项目管理第十六条基金会设立项目管理委员会,负责项目立项、评审、监督和评估。
第十七条项目申报需符合基金会章程规定的宗旨和资金使用范围。
第十八条项目评审应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确保项目质量。
第十九条项目实施过程中,基金会应加强对项目的监督和评估,确保项目按计划执行。
#### 第六章监督与评估第二十条学校审计部门负责对基金会财务进行定期审计。
第二十一条基金会每年应进行一次自我评估,评估内容包括财务状况、项目执行情况、组织管理等方面。
第二十二条基金会应定期向理事会报告评估结果,并及时整改存在的问题。
#### 第七章附则第二十三条本制度由学校基金会负责解释。
高校基金管理制度
高校基金管理制度一、基金管理制度概述为了科学、规范地管理和运作高校基金,提高基金管理效率,保障基金安全和稳健增值,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以及高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基金管理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高校内各类基金的管理,包括科研基金、教育基金、奖助基金等。
二、基金管理机构设置高校基金管理机构由校领导指定、校管办监督、财务处协助管理。
管理机构设立专门的基金管理部门,负责基金的筹集、使用、监管和运作。
基金管理部门由专职人员组成,包括基金管理员、财务专员和审计专员等。
基金管理机构主要职责包括:1. 负责制定基金筹集、使用、投资等管理制度和规定;2. 组织筹集基金,制定基金使用计划,合理分配基金;3. 对基金使用计划进行审核和审批,确保资金使用合法、规范;4. 对基金投资进行管理和监督,确保投资安全和稳健增值;5. 定期对基金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和审核,及时发现问题并提出解决措施;6. 做好基金的信息公开和报告工作,接受社会监督。
三、基金筹集管理1. 基金筹集主要来源于高校的各项收入,比如科研经费、教育经费、捐赠款等。
基金筹集由基金管理部门按照相关规定进行,确保基金来源合法、透明。
2. 基金使用计划由各相关单位提出,提交基金管理部门审批。
基金使用计划应当明确资金来源、用途、金额、时间等要素,并符合相关法律法规。
3. 基金使用计划须经基金管理部门审核和校领导审批后方可执行。
四、基金使用管理1. 基金使用必须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合理合法。
不得挪用基金,不得将基金用于违法活动或违规用途。
2. 基金使用计划要有相应的预算,确保合理用款。
部门或个人不得擅自使用基金,要按照规定程序报销。
3. 对于基金使用计划中的重大决策,需要征求校领导的意见并报上级主管部门备案。
4. 基金使用情况要进行定期汇报和公开,确保基金使用过程透明、公正。
五、基金投资管理1. 基金投资需要进行严格管理和监督,确保资金安全、稳健增值。
2. 基金投资应当遵循风险分散、专业化投资原则,采用多种投资方式和工具。
基金会工作人员管理制度
基金会工作人员管理制度基金会工作人员管理制度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基金会人事管理,合理开发人力资源,激发进取精神,增强内部活力,提高队伍整体素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基金会章程,制定本制度。
聘用第二条本基金会专职工作人员,实行聘用制。
第三条聘用工作人员坚持公开招聘、全面考察、择优录用,能力与岗位要求匹配的原则。
第四条各部门根据工作任务,按照“科学合理、精干高效”的原则,设置岗位,提出用人计划,报秘书处办公会核准。
第五条工作人员聘用采取内部调配和外部招聘相结合。
聘用程序、内容依秘书处办公会决议执行。
第六条基金会所聘人员经过考试、面试合格后填写聘用人员审批表,并提交体检报告、学历证明、资历证明等材料,经秘书处办公会审查通过后,由办公室发出拟录用通知,拟录用人员填写聘用人员试用期业务考核表,进入试用期。
试用第七条凡基金会拟正式录用人员,都需经历3个月的试用期。
第八条试用期内,试用人员要求辞职或基金会要求辞退均应提前5个工作日提出,并进行工作交接。
第九条基金会保障试用人员的权益,指定有关部门及专人对试用人员进行入职培训,按照约定为试用人员发放劳动报酬,努力为试用人员提供一个良好的工作环境。
入职第十条试用人员试用期满,由拟用部门提交试用期考核意见,考查合格者,基金会与其签署聘用协议书。
第十一条办公室依据聘用协议书及相关规定,拟定起薪通知送财务部,由财务部核定新员工的社会保险等。
第十二条办公室为新员工办理出入证、人事档案、党团关系接转等有关手续。
第十三条新员工的考核管理进入基金会正常人事考核体系中。
人事档案第十四条基金会聘用的专职人员档案委托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全国人才流动中心统一管理。
第十五条办公室负责与委托存档的人事服务部门进行对接,承担基金会有关人员的人事档案的服务工作,具体负责基金会有关人事档案的收集、归档、查阅、转递等。
第十六条基金会人事档案的管理按照人事档案服务部门的统一要求进行。
培训第十七条基金会办公室负责培训活动的统筹、规划和实施。
基金会日常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基金会管理,规范基金会运作,确保基金会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基金会全体工作人员,包括理事会成员、监事会成员、工作人员及志愿者。
第三条本制度遵循以下原则:1.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循社会道德规范;2. 公开、公平、公正,确保基金会资源合理利用;3. 严谨、高效,提高基金会工作效率;4. 保障基金会合法权益,维护基金会形象。
第二章组织机构第四条基金会设立理事会,负责基金会的全面工作。
理事会成员由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副秘书长及理事组成。
第五条基金会设立监事会,负责监督基金会财务状况和理事会工作。
监事会成员由监事长、监事及理事组成。
第六条基金会设立办公室,负责基金会日常行政、财务、人力资源、项目等管理工作。
办公室设主任一名,副主任若干名。
第三章人员管理第七条基金会工作人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1.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2. 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具备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沟通能力;3. 具有较强的责任心和敬业精神;4. 具有良好的团队合作精神。
第八条基金会工作人员招聘、培训、考核、晋升、辞退等按照国家相关规定执行。
第九条基金会工作人员应积极参加培训,提高自身业务水平,努力适应基金会工作需要。
第四章财务管理第十条基金会财务工作应当遵循以下原则:1. 依法设立账户,规范收支;2. 严格财务管理,确保资金安全;3. 定期审计,公开财务状况;4. 严格执行预算,合理使用资金。
第十一条基金会财务收支应当实行审批制度,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擅自调整预算。
第十二条基金会应当建立健全财务报表制度,定期编制财务报表,并向理事会报告。
第五章项目管理第十三条基金会项目管理工作应当遵循以下原则:1. 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基金会宗旨;2. 优先支持社会公益项目,关注民生,服务社会;3. 严格项目申报、评审、实施、监督和评估;4. 保障项目资金合理使用,提高项目效益。
第十四条基金会设立项目管理办公室,负责项目申报、评审、实施、监督和评估等工作。
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财务管理办法
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财务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XX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以下简称基金会)财务管理,维护捐赠人与受益人的合法权益,更好地发挥捐赠资金使用效益,促进教育事业发展,根据《基金会管理条例》、《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及《XX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章程》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基金会财务管理的主要内容包括:财务管理体制、收入管理、支出管理、货币资金及银行账户管理、财务会计信息披露和财务监督等。
第三条凡以XX大学名义、XX大学下属单位名义或本校教职工名义筹集的资金、实物,其用途符合基金会宗旨的,均可纳入基金会财务统一管理。
第四条凡使用捐赠资金形成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均归本基金会所有。
第二章财务管理体制第五条基金会财务管理体制实行理事会统一领导下的财务独立运行体制,基金会独立开户,独立设帐,独立核算。
第六条基金会的最高权力机构是理事会。
理事会定期审议基金会财务报告,并决定财务工作中的重大事项,财务管理工作实行理事会领导下的法人代表负责制。
第三章收入管理第七条基金会集资劝募须严格执行国家的财经法规,坚持尊重捐赠者意愿与执行《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相统一原则。
第八条基金会收入范围包括:(一)捐赠收入,即接受境内外社团、企业、商会及个人捐赠获得的收入,包括捐赠资金和捐赠实物;(二)会费收入,根据章程规定向会员收取的会费收入;(三)提供服务收入,根据章程等规定向其服务对象提供服务取得的收入;(四)利息收入,即将基金会的资金存入金融机构取得的利息收入;(五)投资收益,即将基金会的资金按照合法、安全、有效的原则进行投资实现保值、增值所获得的收入;(六)其他收入,即在上述范围以外所取得的各项合法收入。
第九条根据捐赠者意愿,基金可分为非限定性基金(捐赠者不指定捐赠用途的基金)和限定性基金(捐赠者指定用途的基金,如奖学金、助学金、奖教金等)。
第十条按照基金设立的性质,基金分为留本基金(只使用基金利息或增值部分)和动本基金(动用基金本金)。
基金会管理规定范本
基金会管理规定范本(示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基金会的管理行为,保障基金会的正常运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基金会管理法》及相关法规,制定本管理规定。
第二条基金会应当依法依规进行管理,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维护基金会的合法权益。
第三条本管理规定适用于基金会的所有工作人员。
第四条基金会应当建立符合国家要求的内部管理机制,健全各项管理制度,严格执行。
第二章基金会的组织机构第五条基金会的组织机构包括:理事会、常务理事会、秘书处等。
第六条理事会是基金会的最高决策机构,负责制定基金会的发展战略、决策重大事项,并监督基金会的工作。
第七条理事会由不少于5人组成,理事的任期为3年,可连选连任一届。
第八条理事会每年至少召开1次会议,会议由理事会主席召集并主持。
第九条常务理事会是理事会的执行机构,负责处理基金会的日常事务,理事会主席兼任常务理事会主席。
第十条秘书处是基金会的执行机构,负责具体的组织、协调和实施基金会的各项工作,秘书处由秘书长领导。
第三章基金会的财务管理第十一条基金会应当依法设立财务部门,负责基金会的财务管理和账务处理。
第十二条基金会应当按照会计准则和相关规定,建立健全财务制度,进行规范的会计核算、报表编制和财务分析。
第十三条基金会的财务报告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基金会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情况。
第十四条基金会应当根据财务管理的需要,建立相应的内部控制制度,有效防范风险,确保财务安全。
第四章基金会的项目管理第十五条基金会应当制定明确的项目管理制度,规范项目的申报、立项、执行和评估等流程。
第十六条项目的申报应当经过审查和评审,符合基金会的发展方向和使命,具有一定的社会价值和可行性。
第十七条项目的立项应当经过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审议和批准,明确项目的目标、预算、计划和责任分工等内容。
第十八条项目的执行应当严格按照立项决策和项目管理制度进行,确保项目的目标达成和资源的有效利用。
第十九条项目的评估应当及时进行,对项目的进展、效果和问题进行评估和总结,提出改进和完善的建议。
教育基金会人事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教育基金会(以下简称“基金会”)的人事管理,合理开发利用人力资源,增强内部活力,根据基金会章程,制定此办法。
第二条基金会工作人员,除应执行国家法律、法令、法则外,依本办法管理。
第三条基金会人事管理基本政策
(一)基金会员工在被聘用及晋升方面享有均等的机会;
(二)工作表现是员工聘用、晋升的最主要依据。
第二章聘用规定
第四条入职手续
(一)应聘者通过基金会或基金会委托单位进行笔试、面试、背景审查和体格检查,并经确认合格后,可被基金会聘为正式员工;
(二)上岗之前,必须提供区级以上医院的健康证明,身体不合格者,不予录用。
第五条试用期
(一)新员工被聘用后,均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根据合同聘期确定,试用期包括在合同期内;
(二)试用期内表现不能胜任该岗位工作的,基金会可随时终止试用;
(三)试用期届满,经基金会或基金会所委托单位考核合格者,于试用期结束后次日转为正式员工。
第六条员工一经正式聘用,应与基金会签订聘用合同,双方共同遵守。
第七条合同到期,如任何一方不愿续签合同,须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对方,合同到期终止。
第八条合同任何一方严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或违反基金会的规章制度及劳动纪律,另一方可不必提前通知对方与其解除双方的劳动合同。
第三章员工管理
第九条员工应遵守下列规定:
(一)恪尽职守,服从领导,保守工作秘密;。
2024年中学教育发展基金会章程制度(2篇)
2024年中学教育发展基金会章程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和完善中学教育的发展,促进中学教育的公平、优质和可持续发展,特设立本章程制度。
第二条中学教育发展基金会(以下简称“基金会”)是依法设立的非营利性机构,依照本章程治理和运营。
第三条基金会的宗旨是:加强对中学教育的投入和管理,提升中学教育的质量和水平,培养优秀的中学教育人才,推动中学教育的科学化、人性化和社会化发展。
第四条基金会的发展目标是:建设成为中学教育领域的重要力量,为中学教育的改革与发展提供有力支持和广泛影响。
第五条基金会的活动范围覆盖全国各地,依法开展各类项目和活动。
第六条基金会依法独立行使权力,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并向社会公开工作情况和财务状况。
第二章组织结构第七条基金会设立理事会,是基金会的最高决策机构,负责制定和修改章程、制定发展战略和政策等重要事项。
第八条理事会由基金会发起人、重要捐赠人和中学教育领域的专家学者等组成,实行民主选举方式产生,任期四年。
第九条理事会主席由理事会选举产生,任期四年,负责召集和主持理事会会议,代表基金会行使职权。
第十条基金会设立秘书处,负责日常办公工作、具体项目的管理和运营等。
第十一条基金会设立专业委员会,包括中学教育研究、教师培训、课程改革等专业领域,由相关专家组成,提供有关领域的咨询和建议。
第十二条基金会设立学术委员会,由中学教育领域的知名学者组成,负责评审和审批基金会的学术项目。
第十三条基金会设立监事会,由基金会理事会选举产生,负责对基金会财务状况和日常运作进行监督和审查。
第十四条基金会设立中学教育发展基金,由基金会管理和使用,用于支持中学教育的改革和发展,例如项目资助、奖学金设立等。
第三章项目与活动第十五条基金会根据中学教育发展的需求和基金会的发展战略,开展相关项目和活动。
第十六条基金会可以设立各类奖项和荣誉,表彰优秀中学教育工作者和突出贡献者。
第十七条基金会可以组织中学教育研究与交流活动,提供学术支持和资源共享,促进中学教育的发展和创新。
国家教育基金会管理制度
国家教育基金会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国家教育基金会的管理行为,加强内部控制,保障基金会财产安全,保障基金会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国家教育基金会(以下简称“基金会”)是国家教育部门管理的全国性教育公益基金会,自主法人,依法享有独立的财产所有权。
第三条基金会的宗旨是:以提升教育质量、促进教育公平、支持教育改革为宗旨,助力教育事业全面发展。
第四条基金会的管理制度应当遵循科学、民主、规范、透明的原则。
第五条基金会管理制度的修订应当充分听取基金会工作人员和相关领域专家学者的意见,经基金会董事会讨论通过,并报国家教育部门备案。
第二章组织架构第六条基金会设立董事会、监事会、基金会办公室等组织机构。
第七条董事会是基金会的最高权力机构,负责决定和审批基金会的重大事项。
第八条监事会是基金会的监督机构,负责监督基金会财务管理和运营情况。
第九条基金会办公室是基金会的执行机构,负责具体的日常管理工作。
第十条基金会设立了各部门和项目办公室,分工负责,协调配合,协同推进基金会各项工作。
第三章经费管理第十一条基金会的经费主要来源于捐赠、政府财政拨款和投资收益等,其中,以捐赠和投资收益为主要经费来源。
第十二条基金会的经费使用应当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基金会章程的规定开展。
经费使用不得违规挪用、挥霍浪费。
第十三条基金会应当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规范财务报销、报销审批流程,加强经费监管和使用效益评估。
第四章项目管理第十四条基金会应当根据教育事业的发展需求和基金会的宗旨,制定相关项目计划,统筹规划项目资源和资金,实现项目可持续发展。
第十五条基金会开展的项目应当符合国家教育政策,服务于教育公益事业,推动教育领域的创新和进步。
第十六条基金会应当建立健全项目立项、实施、监督与评估的管理制度,确保项目合规、有效、可持续进行。
第五章捐赠管理第十七条基金会应当遵循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接受捐赠的行为,保障捐赠者的合法权益。
大学教育基金会管理条例
大学教育基金会管理条例第一条为了规范XXXX大学教育基金会(以下简称基金会)的组织和活动,维护基金会、捐赠人和受益人的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力量参与公益事业,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基金会属非公募基金会。
第三条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政策,维护社会公共道德。
第四条依照基金会章程,遵循公开、公正、透明的原则,开展公益活动和进行内部管理。
第五条坚持基金会的公益性质,不得使特定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受益。
第六条组织机构。
基金会设理事会,理事为10人至20人,理事任期由章程规定,但每届任期不得超过五年。
理事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
理事会设理事长、副理事长和秘书长,从理事中选举产生,理事长是基金会的法定代表人。
第七条理事会职责:理事会是基金会的决策机构,行使章程规定的职权。
召集理事会会议,研究制定年度、半年度工作报告,审议相关重大事项,部署阶段性重点工作,或就某专题进行研讨,同时依据实际工作需要,及章程规定的条件,通过民主决策完成对理事长、理事、秘书长的选举等。
第八条理事会会议:理事会每年至少召开2次会议。
理事会会议须有三分之二以上理事出席方能召开;理事会决议须经出席理事过半数通过方为有效。
下列重要事项的决议,须经出席理事表决,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方为有效:章程的修改;选举或者罢免理事长、副理事长、秘书长;章程规定的重大募捐、投资活动;基金会的分立、合并。
理事会会议应当制作会议记录,并由出席理事审阅、签名。
第九条基金会设监事。
监事任期与理事任期相同,理事、理事的近亲属和基金会财会人员不得兼任监事。
监事依照章程规定的程序检查基金会财务和会计资料,监督理事会遵守法律和章程的情况。
监事列席理事会会议,有权向理事会提出质询和建议,并应当向登记管理机关、业务主管单位以及税务、会计主管部门反映情况。
第十条理事会实行二级管理。
理事会下设理事会秘书长办公室,作为理事会的办事机构。
办事机构成员由正、副秘书长,常务理事,财会人员等组成,有秘书长负责,代表理事会处理日常工作事务。
学校发展基金管理制度
学校发展基金管理制度学校发展基金管理制度目录一、总则1.1 制度背景1.2 制度目的1.3 适用范围1.4 定义二、基金管理委员会2.1 组成2.2 职责2.3 权限2.4 会议三、基金筹资3.1 筹资目标3.2 筹资方式3.3 筹资计划3.4 筹资管理四、基金投资4.1 投资目的4.2 投资政策4.3 投资组合4.4 投资决策五、基金使用5.1 使用原则5.2 使用目的5.3 使用管理5.4 使用报告六、基金监督与审计6.1 监督机构6.2 监督职责6.3 审计七、违规行为处理7.1 违规行为7.2 处理程序7.3 处理结果八、附则8.1 本制度的解释权8.2 本制度的修订一、总则1.1 制度背景为了科学、规范地管理和使用学校发展基金,经过全体教职工的讨论和表决,制定本制度。
1.2 制度目的本制度旨在规范学校发展基金的筹集、投资、使用、监督等各项管理工作,确保基金的安全、稳定和高效利用。
1.3 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我校所有收入来源于外部社会的发展基金。
1.4 定义1.4.1 学校发展基金:指学校通过向社会募集的资源,用于支持学校的建设和发展的资金。
1.4.2 基金管理委员会:指由学校成员组成,负责管理学校发展基金的机构。
二、基金管理委员会2.1 组成2.1.1 学校发展基金管理委员会由校长担任主任,副校长和相关部门负责人担任副主任,财务处、后勤处、教务处等部门负责人担任委员。
2.1.2 基金管理委员会成员通过选举产生,任期为两年,可以连任。
2.2 职责2.2.1 制定学校发展基金的筹集、投资、使用等管理政策。
2.2.2 监督基金的筹集、投资、使用等管理工作的执行情况。
2.2.3 审议并决定基金的重大投资和使用方案。
2.2.4 审核基金的年度报告,向校长和教职员工代表大会报告工作。
2.3 权限2.3.1 基金管理委员会有权指导学校的筹款活动,设计基金筹集的方式和金额。
2.3.2 基金管理委员会有权决定基金的投资项目和投资赔偿标准。
中学教育基金会人事管理制度
中学教育基金会人事管理制度一、引言中学教育基金会作为一家非营利性组织,致力于推动中学教育的发展和改善。
为了确保基金会的顺利运作,建立一套完善的人事管理制度至关重要。
本文将对中学教育基金会的人事管理制度进行详细阐述,包括招聘、员工聘任、薪酬福利、绩效考核和培训发展等方面。
二、招聘与员工聘任1. 招聘程序中学教育基金会将根据具体岗位需求,发布招聘信息,并吸引广泛的应聘者群体。
招聘程序包括简历筛选、面试、笔试和体检。
对于高级职位,还可能进行背景调查和专业能力评估。
根据岗位需求和应聘者的综合表现,确定最终录用人选。
2. 聘用合同中学教育基金会与录用人员签订正式聘用合同,明确双方的权益和责任。
合同内容应包括:职位信息、工作内容、工作时间、薪资待遇、福利制度、职业发展规划等。
合同签订后,录用人员正式成为基金会的一员。
三、薪酬福利1. 薪资制度中学教育基金会将根据岗位的职责、工作表现以及市场行情设定合理的薪资水平。
薪资水平应公正、透明,并且与员工的工作表现相匹配。
薪资可以包括基本工资、绩效奖金、年终奖金等组成部分。
2. 福利待遇中学教育基金会提供完善的福利待遇,包括社会保险、医疗保险、住房公积金、带薪休假、节日福利等。
基金会还鼓励员工持续学习和培训,提供学术研究支持、参观学习机会等。
四、绩效考核1. 定期考核中学教育基金会将定期对员工进行绩效考核,以评估员工的工作表现。
考核内容包括完成工作任务的质量和效率、团队合作能力、创新能力等。
考核结果将作为员工晋升、薪资调整和奖惩措施的依据。
2. 个人发展规划基金会鼓励员工制定个人发展规划,并提供相应的培训和发展机会。
对于表现优秀的员工,基金会将提供晋升机会和更高的职业发展潜力。
五、培训发展1. 培训计划中学教育基金会制定全面的培训计划,以提高员工的专业素养和能力水平。
培训内容包括岗位技能培训、领导力培养、团队协作培训等。
基金会鼓励员工参加内部外部的培训课程,提升自身职业素养。
学校基金会管理方案
学校基金会管理方案随着教育事业的不断发展,学校基金会管理成为了许多学校管理者和捐赠者们关注的焦点。
学校基金会的成立旨在增加学校的经费来源,改善基础设施、教育资源以及培养学生等方面的各项工作。
本文将从目标设定、管理模式、基金运作策略、监督机制等多个方面展开,讨论学校基金会管理的方案。
一、目标设定学校基金会应明确自己的目标,使其能够更好地为学校和学生服务。
首先,基金会应致力于资助学校的教育事业发展,提升学校教学质量和师资水平。
其次,基金会应关注学生的综合素质培养,为他们提供奖学金、助学金、实习机会等。
此外,基金会还可以资助学校的研究项目,提升学校的学术影响力。
二、管理模式学校基金会的管理模式应根据具体情况进行选择。
一种常见的管理模式是由学校自行管理。
学校可以设立专门的基金会部门,负责基金会的日常运作和管理工作。
另一种管理模式是委托给专业机构管理。
学校可以选择聘请专业的基金会管理公司或机构进行资金管理和投资运作,以提高基金的效益和运营的专业性。
三、基金运作策略学校基金会的运作策略应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基金会应制定清晰的策略和规划,明确投资目标和风险控制。
其次,基金会应根据自身实力和市场环境选择适当的投资品种,包括股票、债券、房地产等。
在投资过程中,应注重分散投资风险,控制资金流动性,并及时调整投资组合。
另外,基金会还应加强对项目的审查和监管,确保资金的安全和有效运用。
四、筹款策略学校基金会的筹款策略是保证基金会正常运作的关键。
基金会可以通过多种途径进行筹款,如校友捐赠、企业捐赠、个人捐赠、基金会活动等。
校友网络的建立和维护是非常重要的,基金会可以通过加强与校友的联系,促进他们的参与和捐赠。
同时,基金会应制定有效的宣传策略,提高公众对基金会的知晓度和信任度,吸引更多的捐赠者参与进来。
五、监督机制学校基金会的运作需要有有效的监督机制保障。
一方面,基金会应设立独立的监督机构或委员会,负责监督和审计基金会的资金流向和使用情况。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兰州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人事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基金会人事管理,合理开发人力资源,激发进取精神,增强内部活力,提高队伍整体素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基金会章程,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聘用
第二条本基金会专职工作人员,实行聘用制,也可通过劳务派遣进行用工。
第三条聘用工作人员坚持公开招聘、全面考察、择优录用、人职匹配的原则。
第四条各部门根据工作任务,按照“科学合理、精干高效”的原则,设置岗位,提出用人计划,报理事会核准。
第五条基金会所聘人员填写聘用人员审批表,并提交体检报告、学历证明、资历证明等材料,经过公平、公开、公正的考核程序,确定初步人选,经秘书长联席会审查通过后,发出拟录用通知,进入试用期。
第三章试用
第六条凡基金会拟正式录用人员,都需经历试用期进行试用。
第七条试用期内,试用人员要求辞职或基金会要求辞退均应提前5个工作日提出,并进行工作交接。
第八条基金会保障试用人员的权益,按照约定为试用人员发放劳动报酬,努力为试用人员提供一个良好的工作环境。
第四章入职
第九条试用人员试用期满,由拟用部门提交试用期考核意见,考查合格者,与基金会签订劳动合同。
第十条基金会秘书处为新员工办理临时出入证,协助办理户籍、人事档案、党团关系接转等有关手续。
第十一条新员工的考核管理进入基金会正常人事考核体系中。
第五章培训
第十二条基金会秘书处负责培训计划的统筹、规划和实施。
第十三条基金会的培训形式包括基金会内部培训、外派培训和员工自我培训。
内部培训又分为员工职前培训、岗位技能培训。
第十四条各部门可根据需要,有组织地安排人员培训。
工作人员个人也可申请参加业务培训,培训内容必须
紧密结合业务工作的需要;凡与工作人员本职工作没有直接联系的外出培训,原则上不予批准。
第十五条培训记录和数据由秘书处统一负责收集,整理、存档。
第六章考核
第十六条基金会每年对员工进行年度考核,考核工作在次年一月中旬前完成。
第十七条考核由基金会秘书长负责。
必要时秘书长可以授权副秘书长负责考核。
参加考核的员工需填写年度个人考核登记表,经秘书长审核,交由秘书处备案。
第十八条考核以岗位职责及年度工作任务为基本依据,对德、能、勤、绩、廉全面考查。
内容包括遵纪守法、出勤率、工作业绩、业务能力、团结配合等。
考核分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四个等级。
第十九条年度考核要严格坚持公正、公平、符合实际的标准。
第七章奖惩
第二十条各部门要依据本会章程赋予的职责积极开展工作。
依据年度考核,对工作任务完成出色和做出突出贡献的给予奖励,对工作不负责、不能如期完成工作任务的,进行必要的惩处,有违纪违规行为则进行严肃处理。
第二十一条基金会工作人员的奖惩由部门负责人提出,报基金会秘书长联席会议定。
第八章薪酬福利
第二十二条基金会外聘员工收入由基本工资、薪级工资、岗位津贴、工龄工资、职龄工资、生活补贴、交通补贴、通讯补贴等构成。
均以税前数值计算,由基金会统一按照所得税标准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第二十三条加班及补贴发放参照《劳动合同法》实行。
第二十四条基金会付薪日期为每月5日,支付的是员工上月的工资。
若付薪日恰逢节假日或休息日,则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员工工资直接转入员工指定的个人银行账户。
第二十五条试用期人员工资均实行包干工资制度,具体数额在项目助理工资限额以内确定,报基金会秘书长联席会审定。
第二十六条员工职务发生变化,相应调整其在该职务级别内的岗位工资。
第二十七条按照有关规定,在年度考核的基础上,结合工作年限进行员工薪级工资的正常晋级。
第二十八条根据基金会实际情况,结合社会薪资水平、社会综合物价水平适当调整员工福利待遇。
第二十九条根据国家关于社会保险统筹的具体规定,为员工购买社会保险。
第三十条休假体检参照《劳动合同法》实行。
第九章职务晋升
第三十一条职务晋升依据以下条件实施:
新员工入职一年实习期满,经考核合格即为项目助理;
担任项目助理满2年后,有岗位需求,并经考核通过,升至项目主管;
担任项目主管满3年后,有岗位需求,并经考核通过,升至项目副总监;
担任项目副总监满3年后,有岗位需求,并经考核通过,升至项目总监。
第十章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
第三十二条在聘用期内,员工辞职或基金会解聘,应在遵守劳动合同法的前提下,按照聘用协议书中的相关条款执行。
第十一章附则
第三十三条本制度由兰州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负责解释。
第三十四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