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资产配置、使用、处置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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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国有资产处置管理制度

医院国有资产处置管理制度

国有资产处置管理制度为了规范医院国有资产处置行为,维护国有资产的安全和完整,防止国有资产流失,优化资产配置,提高资产使用效益,根据《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总则(一)医院国有资产处置是指医院对各类资产进行产权转移或注销的行为,处置方式包括无偿调拨(含划转、捐赠)、有偿转让(含出售、出让)、报废、报损、置换以及**规定的其他方式。

(二)医院国有资产处置实行审批制度,各科室按照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对医院国有资产处置事项进行申请、审核、审批,未经审批,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随意处置医院国有资产。

二、组织机构岗位职责(一)医院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具体负责执行医院按规定审定的国有资产处置有关事项;参与各归口国有资产管理科室资产处置行为;监督国有资产处置收入的上交;办理国有资产产权注销确认;负责上报资产处置审批事项。

(二)审计科负责对资产处置的全过程进行监督。

(三)各国有资产归口管理科室负责所分管资产的报废、报损、盘亏等处置行为的初步认定及报废后的处理。

(四)器械科负责医疗设备、医用低耗及一般专业设备等资产的报废、报损、盘亏、调拨等处置行为的初步认定及报废后的处理。

(五)总务科负责后勤系统分管的国有资产的报废、报损、盘亏、调拨等处置行为的初步认定及报废后的处理。

(六)总务科按职责范围负责医院交通工具的报废、报损、盘亏、调拨等处置行为的初步认定及报废后的处理。

(七)信息科负责无形资产的报废、报损、盘亏、调拨等处置行为的初步认定及报废后的处理。

(八)基建科负责房屋建筑物相关处置的处理。

三、国有资产的处置(一)凡符合下列标准之一的国有资产,可申请办理处置手续。

1.使用年日已久,达到合理使用年限,经技术鉴定已丧失使用价值的国有资产。

2.按照**规定强制处置报废的国有资产。

3.盘亏、呆账及非正常损失的国有资产。

4.超标准配置的国有资产。

5.能耗、安全、对环境污染等指标不符合**要求的,**强制处置报废的。

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制度

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制度

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行为,促进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行使国有资产所有权管理职能的国有资产管理机构和被其委托的其他单位。

第三条国有资产处置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维护国有资产的合法权益。

第四条本制度所称国有资产,是指经国家授权,由国有资产管理机构负责代表国家行使所有权管理职能的资产。

第五条本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应当遵循科学决策、程序规范、责权分明、结果公开的原则。

第六条国有资产管理机构应当建立健全国有资产处置管理责任制度,落实到相关管理人员。

第七条国有资产管理机构应当建立健全国有资产处置档案管理制度,合理保存处置相关文件、资料和凭证,并依法保护相关商业秘密。

第二章国有资产处置审批管理第八条国有资产处置应当按照法定权限程序进行审批管理。

第九条国有资产处置项目涉及重大利益的,应当经过国有资产管理机构的集体讨论和决定。

第十条国有资产处置审批应当建立文件审批制度,审批文书应当由相关管理人员签署并加盖单位公章。

第十一条国有资产处置审批应当合理确定处置标的、处置方式、处置价格、处置程序等。

第十二条国有资产处置审批应当进行事前审查,审批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国有资产评估结果、拟售出资产产权证书、处置合同等。

第十三条国有资产处置审批程序应当保证审批时间合理,确保审批决定的及时性和权威性。

第三章国有资产处置程序管理第十四条国有资产处置程序应当按照法定程序进行,程序规范、清晰。

第十五条国有资产处置应当建立健全的资产评估和定价制度,确保处置价格公平、合理。

第十六条国有资产处置应当建立书面公开的交易规则,保证处置的公开、公平。

第十七条国有资产处置应当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进行,严格按照规定程序和流程进行。

第十八条国有资产处置应当及时、妥善地公告、征询相关各方的意见。

第十九条国有资产处置应当建立健全的合同管理机制,明确合同签订的主体、程序和步骤。

学校国有资产管理制度(四篇)

学校国有资产管理制度(四篇)

学校国有资产管理制度是指针对学校所拥有的国有资产进行管理的一套制度和规范。

这套制度和规范的制定旨在确保学校国有资产的安全、合理、高效的使用和管理。

学校国有资产包括土地、建筑物、设备、图书馆藏书、实验室器材等各类财产。

学校作为一所具有法人地位的组织,有权合法持有和使用这些国有资产。

学校国有资产管理制度一般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资产登记与管理:学校应当建立完善的资产登记制度,明确资产的类别、名称、数量、使用地点等信息,并对所有资产进行定期盘点和检查。

2. 使用与维护:学校应当制定相应的资产使用管理规定,规范资产的使用和维护程序,明确各职能部门和人员的责任和义务。

3. 处置与交易:学校需要建立资产处置与交易制度,规范学校资产的转让、抵债、租赁等行为,确保合法、透明、公正。

4. 监督与审计:学校应当建立内部监督和审计机制,对资产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和评估,确保制度的有效实施。

5. 违规行为处罚:学校应当明确对于违反资产管理制度的行为进行处罚,包括警告、纪律处分甚至追究法律责任。

需要指出的是,学校国有资产管理制度的具体内容和操作细则会因学校的性质、规模、管理需求等因素而有所不同,但以上几个方面是较为普遍和基本的内容。

这些制度的实施有助于提高学校资产管理的效率和透明度,促进学校的可持续发展。

学校国有资产管理制度(二)为了加强对学校资产的管理,发挥学校财产的教育功能,保证学校财产的安全和使用,提高资源使用效益,培养广大师生爱护公物的责任意识,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一、资产内容(一)固定资产固定资产是指单位价值在规定标准以上,使用期限在一年以上,并且在使用过程中基本保持原有物质形态的资产,包括房屋及建筑物、一般设备、专用设备、文物和陈列品、图书、其他固定资产。

根据行政单位财务制度规定:一般设备单位价值在____元以上,专用设备单位价值在____元以上,为固定资产。

单位价值虽未达到规定标准,但是使用时间在一年以上的大批同类物资(课桌椅、图书、学生用床)等资产,也应按固定资产管理。

国有资产配置、使用、处置管理等方面的意见建议

国有资产配置、使用、处置管理等方面的意见建议

国有资产是国家财富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国家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具有至关重要的作用。

国有资产的配置、使用、处置管理直接关系到国家财富的保值增值和国家利益的最大化,针对国有资产配置、使用、处置管理等方面,需要建立科学、规范、有效的管理制度和政策措施,保障国有资产的安全和有效利用。

在此,本文将就国有资产的配置、使用、处置管理方面提出相关的意见建议。

1. 完善国有资产配置机制在国有资产配置方面,需要建立健全的决策机制和规范的程序,确保国有资产配置的公平、公正、公开。

具体建议如下:1)建立国有资产配置决策的科学评估体系,明确配置标准和程序,确保配置决策符合国家宏观经济政策和产业发展方向。

2)加强国有资产配置决策的透明度和公开性,建立信息公开制度,公开国有资产配置的相关信息,接受社会监督。

3)建立完善的风险防范机制,加强对国有资产配置决策的风险评估和控制,防范各类风险。

2. 规范国有资产使用管理国有资产使用管理是国有资产管理的重要环节,规范国有资产使用管理对于保障国有资产的安全和有效利用至关重要。

具体建议如下:1)建立国有资产使用管理的制度体系,明确国有资产使用的权限和责任,建立规范的使用流程和管理程序。

2)加强国有资产使用管理的监督和检查,建立健全的内部控制机制,确保国有资产使用合法、合规。

3)加强国有资产的维护和保养,延长国有资产的使用寿命,提高资产利用效率。

3. 加强国有资产处置管理国有资产的合理处置,可以释放资金,调整产业结构,促进国有资产的有效配置和利用。

具体建议如下:1)建立国有资产处置管理的程序和标准,严格审核处置方案,确保处置决策合理、合法。

2)加强国有资产处置的公开透明,公开处置信息,接受社会监督,确保处置过程公平公正。

3)建立国有资产处置的绩效评价机制,对国有资产处置的效果进行评估,为改进管理提供依据。

国有资产的配置、使用、处置管理是国家经济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亟需建立科学、规范、有效的管理制度和政策措施,保障国有资产的安全和有效利用。

公司 国有资产处置管理制度

公司 国有资产处置管理制度

公司国有资产处置管理制度
国有资产处置管理制度是指对国有资产进行处置的一系列管理规定和制度。

在国有资产处置过程中,必须遵守一定的规定和程序,以确保处置的公平、公正、合规。

国有资产处置管理制度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
1. 政策法规制度:国家对于国有资产处置的相关政策和法律法规进行规定,包括国有资产处置的原则、范围、方式和程序等。

2. 决策程序制度:国有资产处置需要依据一定的决策程序进行,包括由哪些部门或人员负责决策、决策的流程和程序等。

3. 评估和审批制度:国有资产处置前需要进行评估和审批,以确定处置的合理性和合法性。

评估和审批制度包括评估标准、评估方法和审批程序等。

4. 公开透明制度:国有资产处置应当公开透明,遵循公开招标、公开竞争等原则。

相关信息和文件应当公开发布,接受社会监督。

5. 资金使用和管理制度:国有资产处置所得资金应当按照一定的程序和规定进行使用和管理,确保资金的安全和有效使用。

6. 监督和问责制度:对于国有资产处置中存在的违法违纪行为,应当进行相应的监督和问责。

监督和问责制度包括监督机构的设置和职责、问责的程序和方式等。

以上是国有资产处置管理制度的主要内容,不同的公司和组织可能会有一些细节上的差异和补充。

国有资产处置管理制度的建立和实施,可以有效保护国有资产的安全和增值,提高国有资产的使用效率和经济效益。

关于资产处置的制度

关于资产处置的制度

关于资产处置的制度一、总则1.为了规范我公司的资产处置行为,保证资产的安全完整,提高资产使用效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2、本制度所称资产处置,是指公司对占有、使用的国有资产,进行产权转让或者注销产权的行为,包括调剂、租借、出租、处置、出售、报废等方式。

二、资产处置的原则1.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2.有利于企业资源的优化配置,提高资产的使用效益;3.确保国有资产的安全完整,防止国有资产的损失;4.公正、公平、公开,遵循市场经济规律。

三、资产处置的程序1.提出申请:资产使用部门提出资产处置方案,填写《资产处置申请表》,报送主管领导和财务部门。

2.审核:财务部门对申请表进行审核,并报公司领导审批。

3.审批:公司领导对申请表进行审批,并签署意见。

4.执行:根据审批结果,由财务部门或相关部门负责执行资产处置。

5.账务处理:财务部门根据资产处置结果进行账务处理。

四、资产处置的方式及规定1.调剂:对于尚有使用价值的资产,可采取无偿划拨的方式在公司内部进行调剂使用。

2.租借:对于暂时不用或无法调剂使用的资产,可采取租借的方式对外出租。

租借期限及租借价格由双方协商确定。

3.出租: 对于长期不用或无法调剂使用的资产,可采取出租的方式对外出租。

租金收入按照相关规定进行管理,出租期限及租金价格由双方协商确定。

4.出售:对于无法继续使用或无使用价值的资产,可采取出售的方式进行处理。

出售价格由双方协商确定,出售收入按照相关规定进行管理。

5.报废:对于严重损坏或无法修理的资产,可采取报废的方式进行处理。

报废程序按照公司相关规定执行。

公司国有资产处置管理制度

公司国有资产处置管理制度

公司国有资产处置管理制度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和企业改革的深入推进,国有资产管理面临着新的挑战和要求。

为了提高国有资产的管理效率和经济效益,制定一套科学、合理的国有资产处置管理制度至关重要。

以下是一份公司国有资产处置管理制度的范本,它涵盖了从初步审批到最终执行的全过程,确保每一步操作都符合法律法规,并且透明、公正。

一、制度目的与基本原则制度的核心目的在于规范国有资产的处置行为,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在制度设计上,我们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确保每项资产处置决策都经得起法律和市场的检验。

二、资产处置的范围与条件国有资产处置涉及的范围广泛,包括但不限于企业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股权投资等。

处置条件需明确,包括资产的使用年限、性能状况、市场需求等多方面因素,以确保处置决策的合理性。

三、审批流程与权限划分制度中详细规定了审批流程,从内部评估、市场调研到决策层的审批,每一环节都有明确的责任人和权限划分。

特别强调了对于重大资产处置项目,必须经过专业评估机构评估和上级主管部门审批。

四、资产评估与定价机制为了确保国有资产的价值得到真实反映,制度中对资产评估和定价机制进行了严格规定。

采用市场化的评估方法,结合资产的实际状况和市场行情,确定合理的处置价格。

五、处置方式与程序国有资产的处置方式多样,包括拍卖、招标、协议转让等。

制度中对各种处置方式的程序进行了详细说明,确保每一步操作都有法可依,有章可循。

六、监督与责任追究制度的最后部分强调了监督机制的重要性。

建立了完善的监督体系,包括内部审计、外部监管和社会监督等多层次的监督网络。

对于违反制度规定的行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追究责任。

总结:。

国有资产处置管理制度

国有资产处置管理制度

国有资产处置管理制度国有资产处置管理制度是指在国家对国有资产进行处置过程中,为确保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同时防范国有资产流失、滥用、侵占等风险,制定的一套规范性、操作性的管理制度。

下面,将对国有资产处置管理制度进行详细介绍。

一、国有资产处置管理的目的和原则1.1目的1.2原则(1)法律依据原则:国有资产处置管理应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确保合法合规。

(2)公开透明原则:国有资产处置应公开透明,接受社会监督。

(3)公平竞争原则:国有资产处置应通过竞争性招标、拍卖等方式,保障所有潜在买家平等参与。

(4)价值最大化原则:国有资产处置应力求使资产价值最大化,确保国家利益最大化。

(5)风险防范原则:国有资产处置过程中应充分考虑风险,确保资产流失、滥用等风险最小化。

二、国有资产处置管理的主要内容2.1资产清查和评估2.2处置方式的选择根据待处置资产的性质、价值和市场情况,制定相应的处置方案。

可以采取招标、拍卖、协议转让等方式进行处置。

2.3公告和竞买2.4交易程序和要求2.5处置结果的确认和追踪2.6处置资产的监管三、国有资产处置管理的回报机制为激励和保障国有资产处置的效果和效益,应建立回报机制,将处置所得的回报与参与处置的人员进行合理分配。

回报机制要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以及处置所涉及的情况、风险等因素进行合理设定。

四、国有资产处置管理的监督和责任追究为保障国有资产处置管理的合规性和效果,应加强对国有资产处置全过程的监督和检查。

对于违反相关管理制度的行为,应追究相应责任。

综上所述,国有资产处置管理制度是保障国有资产处置合法、公开、公正、有效的重要制度体系。

只有通过建立科学规范的管理制度,加强对国有资产处置的管理和监督,才能最大限度地保护国家利益,确保国有资产的增值。

国有资产配置、使用、处置管理制度

国有资产配置、使用、处置管理制度

国有资产配置管理制度1、按照“依法配置、保障需要、科学合理、优化结构、勤俭节约、从严控制”的原则进行资产配置。

2、每年的4月份,各部门应上报下一年度的资产配置计划,由资产管理领导小组成员会同财务部门进行汇总、审核,并经单位办公会通过,于5月份向上级资产管理部门申报配置计划。

3、资产配置预算应当结合本部门、单位的实际情况,原则上不得超额、超标准配置设备,确因教学或办公需要,购买限额、超标准设备的,由资产使用部门申报、资产管理领导小组汇总,并经办公会议通过,按有关规定上报。

4,资产配置计划申报审核后,不得随意调整和追加,因特殊情况确需调整、且有专项资金支持的,于当年的3月份按规定进行填报。

5,单位完成政府采购后,资产管理员应进行验收、登记入库,对资产进行编码注册管理,并及时录入资产管理信息系统和进行相关的账务处理。

长沙艺术实验学校2017年1月1日国有资产使用管理制度1,总务处是长沙艺术实验学校国有资产管理的职能部门,配备专职的资产管理员,负责本单位国有资产日常管理工作,各资产使用具体部门为直接责任人。

2,加强单位固定资产和各类应收款项的管理,对房屋建筑物、土地、车辆等资产按规定及时办理资产权属证书,明晰资产产权.3,国有资产变更、对外出租、出借、投资、担保和抵押借款等事项,必须事先按规定报批后方可实施;相关经济合同、收入缴纳凭证须报上级主管部门备案登记.国有资产收益,应当纳入单位预算,按照政府非税收入管理的规定,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

4,单位应定期对固定资产进行核对和清查盘点,做到账账、账卡、账实相符。

每年全面盘点时间为暑假期间,由总务部门或办公室负责牵头实施,各使用部门参与清查,对清查出各项资产盘盈、盘亏、非正常损失、闲置等,要查明原因,分清责任,对失职造成损失的,要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并将资产清查情况报送上级主管部门。

5,落实上级要求,每年3月份总务部门负责向上级主管部门报送单位国有资产统计报告,对本单位国有资产占有、使用、变动、处置等情况做出文字说明.报送的资产统计报告,应当做到真实、准确、完整。

国有资产管理制度范文(2篇)

国有资产管理制度范文(2篇)

国有资产管理制度范文1、国有资产定义。

是指单位占有、使用的依法确认为国家所有,能以货币计量的各种经济资源的总称。

包括行政事业单位用国家财政性资金形成的资产,国家调拨给行政事业单位的资产,行政事单位按照国家规定组织收入形成的资产,以前接受捐赠和其他经法律确认为国家所有的资产,其表现形式为固定资产、流动资产、无形资产和事业单位对外投资。

2、国有资产管理。

乡镇财政所是县财政局授权负责本辖区内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的职能部门,对行政事业单位的国有资产实施综合管理。

3、国有资产配置。

乡镇行政事业单位应当本着依法、合理、优化、节约的原则配置国有资产。

资产配置必须符合标准、履行程序。

对配置的资产进行验收、登记,及时录入资产管理信息系统和进行账务处理。

4、国有资产使用。

行政事业单位要建立国有资产台账,定期清查盘点,做到账、卡、物相符,防止国有资产流失。

5、国有资产处置。

是指行政事业单位对其占有、使用的国有资产权进行产权转让或者核销产权的行为。

包括转让、调拨、置换、对外捐赠、报废、报损及货币性资产损失核销等方式。

处置资产必须坚持公开、先审批后处置和“三统一”原则。

6、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

乡镇财政所不定期检查核实国有资产,对故意损坏、废弃、藏匿和未经批准擅自处置国有资产的形为及时制止,并向上级部门报告,由上级部门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镇会计核算工作制度1、各乡镇财政所按“乡财县管乡用”改革的有关政策要求,成立乡镇会计集中核算中心2、会计核算中心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会计制度设立会计账册,做好会计核算工作,保证会计信息合法、真实、准确、完整。

3、各核算单位要依据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取得或填制原始凭证,并及时送交会计核算中心。

4、会计核算中心按国家会计制度对原始凭证进行审核,对不真实、不合法的原始凭证不予接受;对记载不准确、不完整的原始凭证予以退回,并按照会计制度的规定更正、补充。

各项支出必须按审批原则办理,对超范围、超标准和无计划支出必须拒付。

《【国有资产管理办法,国有资产管理办法条例】国有资产处置管理条例》

《【国有资产管理办法,国有资产管理办法条例】国有资产处置管理条例》

《【国有资产管理办法,国有资产管理办法条例】国有资产处置管理条例》国有资产管理办法条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维护国有资产的安全和完整,提高国有资产使用效益,根据财政部颁发的《行政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及省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市本级党的机关、人大机关、行政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各民主党派机关(以下简称行政单位)和各类事业单位的国有资产管理。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的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是指行政事业单位占有、使用的,依法确认为国家所有,能以货币计量的各种经济资源的总称,即行政事业单位的国有(公共)财产。

具体包括:(一)行政事业单位的现金、银行存款、库存材料(存货)、暂付款(应收及预付款项)、有价证券等流动资产;(二)行政事业单位占有和使用的土地、房屋及构筑物、附着物、通用设备、专用设备、交通运输设备、电气设备、仪器仪表、电子产品及通信设备、文艺体育设备、图书文物及陈列品、家具用具等固定资产;(三)行政事业单位占有和使用的专利权、商标权、非专利技术等无形资产;(四)行政事业单位接受捐赠的资产以及其他依法确认为国家所有的资产;(五)行政单位出租出借的以及事业单位兴办的培训中心、服务中心、宾馆、酒店、招待所、饮食店铺、经营性门面(与行政事业单位脱钩、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资产除外)的流动资产、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对外投资等。

第四条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实行“国家统一所有,政府分级监管,单位占有、使用”的管理体制。

第五条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应当坚持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相结合,资产管理与财务管理相结合,实物管理与价值管理相结合,资产所有权与使用权相分离的原则。

第二章资产管理第六条市政府授权市财政局对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实行综合管理。

具体行使以下职责:(一)根据国家及上级财政部门国有资产管理的有关规定,制定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的规章制度,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二)负责会同有关部门制定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配置标准;负责行政事业单位资产购置、处置、出租、出借以及事业单位利用国有资产对外投资、担保等事项的审批;组织实施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组织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的调剂工作,建立国有资产整合、共享、共用机制;(三)负责组织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产权登记、产权界定、产权纠纷调处、资产评估、资产清查、资产统计报告等工作;(四)负责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占用费的征收、监督和管理;(五)对行政事业单位及其主管部门、下级财政部门的国有资产管理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六)推进事业单位实现国有资产的市场化运作;(七)向市政府和上级财政部门报告有关国有资产管理工作。

学校国有资产管理制度

学校国有资产管理制度

学校国有资产管理制度
是指学校针对自身拥有的国有资产所制定的管理规定和制度。

这些国有资产包括土地、房屋、设备、图书馆藏书等各类资产。

学校国有资产管理制度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资产登记:对学校所有的国有资产进行登记,包括资产名称、规格、数量、使用部门等信息,建立资产管理台账。

2.资产使用管理:对学校的国有资产进行合理配置和使用,制定规范的资产使用制度,确保资产的正常运转和有效利用。

3.资产保护措施:制定资产保护措施,包括加强资产保险、建立安全防范措施、制定紧急救援预案等,确保资产的安全。

4.资产处置管理:对学校不再需要或超过使用寿命的资产进行处置,制定资产处置程序和标准,确保处置程序的合规性和透明度。

5.资产监督管理:设立资产管理部门或委托专业机构进行资产的监督管理,包括资产清查、审计、评估等工作,确保资产管理的规范性和效益性。

6.违规处理:对违反资产管理制度的行为进行惩处,包括违规使用、挪用、侵占、浪费等情况,维护学校国有资产管理秩序。

学校国有资产管理制度的实施可以提高学校国有资产的使用效率和管理水平,并确保资产的安全使用和保值增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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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企业运营资产管理制度

国有企业运营资产管理制度

国有企业运营资产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国有企业资产管理行为,提高资产运营效率,保障国有资产安全,加强对资产的监督管理,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国有企业在国家法律法规的基础上制定的资产管理制度,包括资产的规划、建设、采购、使用、处置等方面。

第三条国有企业应建立健全资产管理制度,明确资产管理责任,依法依规开展资产管理工作。

第四条国有企业应加强对资产管理人员的培训,提高其专业素质和管理水平,确保资产的有效管理和利用。

第五条国有企业应建立完善的资产管理信息系统,实现对资产的实时监控和数据分析,提高资产管理的科学化、精细化水平。

第六条国有企业应加强对资产管理工作的督促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确保资产管理工作的顺利开展。

第七条国有企业应加强与有关部门的沟通协作,共同做好资产管理工作,推动资产管理工作取得实质性进展。

第八条国有企业应建立健全资产管理考核制度,根据资产管理工作的实际情况,对相关人员进行绩效考核,激励资产管理人员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

第二章资产管理规划第九条国有企业应根据国家规划和政策,制定资产管理规划,明确资产管理目标和任务,科学合理配置资产,推动资产管理工作向科学化、精细化方向发展。

第十条资产管理规划应包括资产总量控制、结构优化、品质提升、效益提高等内容,确保资产管理工作紧密结合企业发展战略,实现资产的最大化利用。

第十一条资产管理规划应明确资产管理的责任主体和管理程序,建立工作推进机制,落实各项措施,确保资产管理工作的顺利开展。

第十二条国有企业应定期对资产管理规划进行评估和调整,根据实际情况进行适时修订,确保资产管理规划的科学性和有效性。

第三章资产管理建设第十三条国有企业应建立健全资产管理机构,明确职责分工和管理权限,确保资产管理工作有序推进。

第十四条资产管理机构应配备专业、能力强的管理人员,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和流程,提高工作效率和管理水平。

第十五条国有企业应建立健全资产管理档案系统,确保资产的存档和管理,提高资产管理的规范化和制度化水平。

国有企业 资产管理制度

国有企业 资产管理制度

国有企业 资产管理制度
需要注意的是,国有企业的资产管理制度可能会根据不同的行业、企业性质和国家政策的 变化而有所调整和完善。同时,监管部门和相关法律法规对国有企业的资产管理也有一定的 规定和要求。因此,国有企业需要根据具体情况制定和执行适合自身的资产管理制度,确保 资产的有效管理和保值增值。
国有企业 资产管理制度
国有企业的资产管理制度是指为了规范和有效管理国有企业的资产,确保资产的安全、增 值和合理利用而建立的一系列制度和规定。这些制度旨在提高国有企业的经营效益,保护国 有资产的权益,同时也是国有企业改革和监管的重要组成部分。
国有企业的资产管理制度通常包括以下内容:
1. 资产登记和归档:明确国有企业的资产范围和所有权归属,对资产进行登记和归档,建 立资产档案,确保资产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国有企业 资产管理制度
2. 资产评估和估值:定期对国有企业的资产进行评估和估值,确保资产价值的准确性和及 时性,为企业决策提供参考依据。
3. 资产采购和处置:规定国有企业的资产采购和处置程序和要求,确保采购和处置活动的 公平、公正和透明,防止滥用职权和损害国有资产的利益。
4. 资产使用和维护:建立资产使用和维护的规范和制度,确保资产的正常运营和维护,延 长资产的使用寿命,提高资产的效益。
国有企业 资产管理制度
5. 资产监督和审计:建立资产监督和审计制度,对国有企业的资产进行监督和审计,发现 和纠正资产管理中的问题和风险,保障国有资产的安全和合法性。
6. 资产负债管理:制定资产负债管理制度,合理配置资产和负债,优化资本结构,提高企 业的偿债能力和风险控制能力。
7. 资产报告和披露:规定国有企业的资产报告和披露要求,及时向相关益。

国企公司国有资产管理制度

国企公司国有资产管理制度

国企公司国有资产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国有资产管理,规范国企公司国有资产的使用、处置和监督,维护国有资产的安全和稳定,促进国有资产的增值和保值,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国有资产管理制度适用于国有资产所有权归国企公司的各类国有资产的管理。

第三条国有资产是指在国家所有制下,由国家所有的以国有资产证书确认的资金、资产或者其他财产,包括不动产、股权、债权、期权、技术成果等。

第四条国有资产财务管理部门是指负责国有资产管理的专门机构,负责制定和实施国有资产管理政策和制度。

各级国有资产财务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国企公司的具体情况,制定相应的国有资产管理制度。

第五条国有资产管理制度的制定、改革和解释由国务院相关部门负责,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对国有资产管理工作进行监督。

第二章国有资产管理的原则第六条国有资产管理必须坚持依法经营、保护国家利益、维护中央和地方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的权威和地位、保障国有资产“两型”转变和国有资产的增值和保值。

第七条国有资产管理应当遵循科学、民主、法治、依法行政的原则,加强规范化、制度化、法制化建设。

第八条国有资产管理应当坚持独立性、专业性、公开透明的原则,依照法定程序和权限实施国有资产管理。

第九条国有资产管理必须坚持风险管理、效益优先、安全第一的原则,确保国有资产的安全和稳定。

第三章国有资产管理的机构设置和职责第十条国有资产管理机构是国企公司的专门机构,负责国有资产的管理工作,由国有资产财务管理部门统一组织和领导。

第十一条国有资产管理机构负责编制国有资产的管理计划、制定国有资产管理方案、开展国有资产评估、监督国有资产的使用和处置等工作。

第十二条国有资产管理机构主要职责包括:(一)编制国有资产管理计划,并根据公司的经营情况和国有资产的状况制定年度管理计划;(二)制定并实施国有资产管理方案,确保国有资产的安全和稳定;(三)定期对国有资产进行评估,确保国有资产的价值不受损失;(四)监督和检查国有资产的使用、处置等行为,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五)制定国有资产管理制度,保障国有资产管理工作的顺利进行;(六)接受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的监督,配合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开展国有资产管理审计等工作。

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配置处置管理实施细则

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配置处置管理实施细则

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配置处置管理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全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采购、处置管理工作,规范国有资产的采购和处置行为,确保国有资产的合理配置,防止国有资产流失,根据财政部印发的《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和《财政部关于加强政府非税收入管理的通知》及《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等文件精神,结合本区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本实施细则适用于全区占有、使用或需购置国有资产的行政事业单位、各民主党派、社会团体,以及集体性质的事业单位。

第三条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是指由行政事业单位(含人民团体,下同)占有、使用的,在法律上确认国家所有、能以货币计量的各种经济资源的总和。

包括国家拨给行政事业单位的资产、行政事业单位按照国家政策规定运用国有资产组织收入形成的资产,以及接受捐赠和其他经济法律确认为国家所有的资产。

其表现形式为:流动资产、长期投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资产。

第二章资产配置第四条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的配置实行国资报批制度。

即行政事业单位对需配置的固定资产须先报国资管理部门,由国资管理部门结合该单位的现有资产情况认定后予以批复的一种行为。

第五条对以下几类特殊和批量资产配置必须报区人民政府审批:(一)土地、房屋及地上附着物。

对各单位需新购建办公用房用地的,须先报区人民政府审批同意。

(二)交通工具。

必须严格控制在有关部门规定的汽车编制范围内配置。

对超编增购的交通工具须先报区人民政府审批。

原有车辆使用年限不到五年的,原则上不予新购。

上级给予补助资金要求下级进行配套购置的车辆,政府给予配套购置,其超出编制后的旧车给予调剂。

(三)办公设备。

大批量增购电脑、打印机、传真机、摄影机、照相机等办公专用和电子通讯设备,须报区人民政府审批。

原则上使用年限不到三年的,不予新购。

(四)家具用具。

对增购大批量家具用具类资产须附相关详细说明报区人民政府审批。

原有家具用具使用年限不到五年的,原则上不予新购。

国有产权管理制度包括哪些

国有产权管理制度包括哪些

国有产权管理制度包括哪些国有产权管理制度的内容非常广泛,包括国有产权的确权和保护、国有资产的使用和处置、国有资产的监督和审计等多个方面。

在国有产权管理制度中,有关国有资产的确权和保护是基础,对国有资产的使用和处置是关键,国有资产的监督和审计是保障。

下面将分别从这几个方面对国有产权管理制度进行介绍。

一、国有产权的确权和保护:国有产权的确权和保护是国有产权管理制度的基础。

确权是指明确国家对某一资产的所有权,即将国有产权的范围界定清楚,确定特定的国有资产由国家所有,而不属于个人或其他社会组织所有。

保护是指对国有产权依法予以保护,保障国有资产不受侵害,防止国有产权被侵吞、挪用、浪费等。

国有产权的确权和保护是国家权力的一项重要职能,也是国有资产监督的前提和基础。

国有产权的确权和保护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法律法规的确立和完善。

国有产权的确权和保护首先需要有相关的法律法规来保障。

国家制定了一系列涉及国有资产管理的法律法规,例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有资产法》、《国有资产评估管理条例》等,这些法律法规为国有产权的确权和保护提供了法律依据。

2.国有资产的登记和登记制度的建立。

国有产权的确权和保护需要通过登记来实现,国家建立了国有资产登记制度,对国有资产进行登记管理,确保国有产权的清晰界定和保护。

3.国有产权的审计和监督。

审计是国家对国有产权的一种监督手段,通过审计能够检测国有资产的使用情况,确保国有资产的利用和保护。

同时,对于国有企业和机构来说,应当建立健全内部监督机制,保障国有产权的保护。

4.国有资产的保护机制建设。

国家通过建设国有资产的保护机制来保护国有产权,包括建设国有资产保护组织、建立国有资产保护基金等措施,为国有产权的维护提供保障。

国有产权的确权和保护是国有产权管理制度的基本环节,只有做好了国有产权的确权和保护工作,才能够保障国有资产的安全和国有经济的持续运行。

二、国有资产的使用和处置:国有资产的使用和处置是国有产权管理制度的关键环节。

行政单位的三资管理制度

行政单位的三资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行政单位国有资产、非经营性资产和经营性资产的管理,规范资产配置、使用、处置和收益分配,提高资产使用效率,保障国有资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有资产法》、《行政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本行政单位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三资,是指行政单位的国有资产、非经营性资产和经营性资产。

第三条行政单位三资管理制度应遵循以下原则:(一)依法管理原则: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确保三资管理合法合规。

(二)公开透明原则:加强三资管理的公开性,确保信息真实、准确、完整。

(三)权责一致原则:明确各部门、各岗位的职责,确保三资管理责任到人。

(四)效益优先原则:优化资产配置,提高资产使用效率,实现资产保值增值。

第二章国有资产管理第四条行政单位国有资产的管理,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责任到人的管理体制。

第五条行政单位国有资产包括:(一)土地、房屋、建筑物等不动产;(二)车辆、设备、工具等动产;(三)无形资产,如专利、商标、著作权等;(四)其他国有资产。

第六条行政单位国有资产的配置,应遵循以下程序:(一)编制资产配置计划;(二)履行审批手续;(三)组织实施;(四)验收交付。

第七条行政单位国有资产的处置,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履行审批手续,公开透明地进行。

第三章非经营性资产管理第八条行政单位非经营性资产的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一)合理配置,确保满足行政单位工作需要;(二)节约使用,防止浪费;(三)维护保养,延长使用寿命。

第九条行政单位非经营性资产的配置,应按照年度工作计划,履行审批手续。

第十条行政单位非经营性资产的处置,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履行审批手续。

第四章经营性资产管理第十一条行政单位经营性资产的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一)依法经营,确保资产安全;(二)合规运作,提高资产效益;(三)风险控制,防范经营风险。

第十二条行政单位经营性资产的配置,应按照年度工作计划,履行审批手续。

沈阳市资产配置使用及处置办法

沈阳市资产配置使用及处置办法

沈阳市市本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配置使用及处置管理暂行办法沈财教…2008‟119号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规范资产配置、使用及处置行为,防止国有资产流失,根据•行政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财政部令第35号)、•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财政部令第36号)和•关于印发辽宁省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辽财资[2007]655号)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市本级行政事业单位的国有资产配置、使用、处置行为。

(一)“市本级行政事业单位”是指市级党的机关、人大机关、行政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民主党派机关、事业单位;(二)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单位中占有、使用国有资产的,参照本办法执行;(三)实行企业化管理并执行企业财务会计制度的事业单位,不执行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的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是指行政事业单位占有、使用的,依法确认为国家所有、能以货币计量的各种经济资源的总称,即行政事业单位的国有(公共)财产。

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包括行政事业单位用财政性资金形成的资产、国家调拨给行政事业单位的资产、行政事业单位按照国家规定组织收入形成的资产,以及接受捐赠和其他经法律确认为国家所有的资产。

行政单位资产表现形式为固定资产、流动资产和无形资产等;事业单位资产表现形式为固定资产、流动资产、无形资产和对外投资等。

第四条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实行国家统一所有,政府分级监管,单位占有、使用的管理体制。

财政部门实施综合管理。

按规定权限审批本级行政事业单位有关资产配置、处置和对外使用等事项,组织资产调剂工作。

主管部门负责对本部门所属单位国有资产实施监督管理。

按规定权限审核或者审批有关资产配置、处置和对外使用等事项,组织本部门资产的调剂工作。

行 乱档ノ桓涸鸨镜ノ还 凶什 咛骞芾怼0炖碜什 渲谩⒋χ煤投酝馐褂玫仁孪畹谋ㄅ 中 涸鸩晒骸⒀槭铡⑽ 藓捅Q 热粘9芾砉ぷ鳎 U瞎 凶什 陌踩 暾 ?/P>第二章资产配置第五条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配置是指财政部门、主管部门、行政事业单位等根据行政事业单位履行职能的需要,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规定的程序,通过购置或者调剂等方式为行政事业单位配备资产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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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资产配置管理制度
1、按照“依法配置、保障需要、科学合理、优化结构、勤俭节约、从严控制”的原则进行资产配置。

2、每年的4月份,各部门应上报下一年度的资产配置计划,由资产管理领导小组成员会同财务部门进行汇总、审核,并经单位办公会通过,于5月份向上级资产管理部门申报配置计划。

3、资产配置预算应当结合本部门、单位的实际情况,原则上不得超额、超标准配置设备,确因教学或办公需要,购买限额、超标准设备的,由资产使用部门申报、资产管理领导小组汇总,并经办公会议通过,按有关规定上报。

4,资产配置计划申报审核后,不得随意调整和追加,因特殊情况确需调整、且有专项资金支持的,于当年的3月份按规定进行填报。

5,单位完成政府采购后,资产管理员应进行验收、登记入库,对资产进行编码注册管理,并及时录入资产管理信息系统和进行相关的账务处理。

长沙艺术实验学校
2017年1月1日
国有资产使用管理制度
1,总务处是长沙艺术实验学校国有资产管理的职能部门,配备专职的资产管理员,负责本单位国有资产日常管理工作,各资产使用具体部门为直接责任人。

2,加强单位固定资产和各类应收款项的管理,对房屋建筑物、土地、车辆等资产按规定及时办理资产权属证书,明晰资产产权。

3,国有资产变更、对外出租、出借、投资、担保和抵押借款等事项,必须事先按规定报批后方可实施;相关经济合同、收入缴纳凭证须报上级主管部门备案登记。

国有资产收益,应当纳入单位预算,按照政府非税收入管理的规定,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

4,单位应定期对固定资产进行核对和清查盘点,做到账账、账卡、账实相符。

每年全面盘点时间为暑假期间,由总务部门或办公室负责牵头实施,各使用部门参与清查,对清查出各项资产盘盈、盘亏、非正常损失、闲置等,要查明原因,分清责任,对失职造成损失的,要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并将资产清查情况报送上级主管部门。

5,落实上级要求,每年3月份总务部门负责向上级主管部门报送单位国有资产统计报告,对本单位国有资产占有、使用、变动、处置等情况做出文字说明。

报送的资产统计报告,应当做到真实、准确、完整。

长沙艺术实验学校
2017年1月1日
国有资产处置管理制度
1,国有资产处置,是指单位对占有使用的国有资产进行产权转让或者注销产权的行为。

包括:调拨、转让(含捐赠)、出售、置换、报损、报废、核销等。

2,国有资产的处置范围:(1)闲置资产;(2)低效运转和超标准购置的资产;(3)因技术原因并经科学论证,确需报废淘汰的资产;(4)因单位分立、撤销、合并、改制、隶属关系改变等原因发生权属变化的资产;(5)盘亏及非正常损失的资产;(6)已超过使用年限无法使用的资产;(7)依照有关规定需要进行处置的其它资产。

3,国有资产的处置,由资产使用部门提出书面申请,资产管理领导小组进行核实,单位分管领导签字认可;处置资产超过10万元的,由单位办公会议通过,按规定上报上级资产管理部门。

4,对盘亏、遗失、被盗等原因造成固定资产损失的,应当查明原因,收集相关证据,资产管理小组应当及时汇总情况向上级主管部门汇报。

5,资产处置过程中,资产管理员应进行全程跟踪,待处置流程完成后,根据上级文件及时进行账务处理,确保帐帐相符,账实相符。

长沙艺术实验学校
2017年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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