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2020年水电新农村电气化规划编制大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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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水电新农村电气化工程建设严格实行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和合同管理制。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强项目实施的监督管理。
7、农村水电站必须实行安全年检分类制度,按时开展年检分类工作,安全管理责任到位。实行以“两票三制”为中心的安全、文明生产。
九、投资估算
1、投资可按本省水利水电工程有关定额、标准计算,也可根据本地区已审批立项的农村水电投资情况或已建电站实际投资进行估算。
在农村水能资源比较丰富的贫困山区,大力发展农村水电,建设水电新农村电气化,不断提高农村用电水平,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和基础设施,增加农民收入,保护生态环境,促进农村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是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重要举措,是服务“三农”的重要途径,是扩大内需的重要内容,是农村水能资源可持续利用的重要手段。
2规划指导思想、目标及原则
2.1指导思想与基本原则
2.2规划目标
2.2.1社会目标
2.2.2经济目标
2.2.3生态目标
2.2.4管理目标
3规划区选择
3.1规划区选定原则
3.2规划区的选定范围
3.3规划区现状简介
包括自然状况、经济社会状况、水能资源和开发利用情况。要提供规划区水能资源分布及开发利用情况图表。
应包括电力企业的管理体制;电力企业的职工情况;电力服务体系。
3.8科技及人员状况简介
应包括农村水电行业的人员状况;科技进步情况。
3.9主要考核指标状况
确定规划达标年,计算主要考核指标差值(可列表分析)。
3.10本章应附图
(1)基准年规划区电网地理结线图。
(2)基准年规划区电网系统结线图。
4电源规划
4.1电源规划原则
四、规划目标
(一)经济目标。到2015年,人均年用电量增长总和不低于25%,县以下农村用电量80%以上由农村水电提供,农村水电站及电网现代化水平达到95%,农民人均纯收入年增长率高于全省农村平均水平,水电税利占全县财政收入的10%以上,经济结构更加合理。
(二)社会目标。到2015年,乡村通电率达到100%,户通电率不低于99.9%;户均年生活用电量增长总和不低于25%;促进农村劳动力就业和转移;农村生产生活水平明显提高,农村基础设施明显改善。
(三)认真推广我国30年农村水电及电气化建设的经验,积极吸收国际社会的先进理念,通过改革创新不断丰富水电农村电气化建设内容。在增强市场活力的同时,充分发挥政府投资对社会投资的引导和带动作用,延续和提升中国特色的水电农村电气化建设成就,实现水电农村电气化的战略转型,扎实推进水电农村电气化建设工作,促进水电农村电气化又好又快发展。
5、优先选择具备就近供电条件的电站和扩建、技改增效的电站。
6、尽可能建设调节性能较好的水电站。
7、农民居住分散的地区,可考虑开发建设微型水电站等。
六、电网规划原则
1、供配电规划应以负荷预测为基础。应遵循“就近供电、余电上网”的原则,立足当前,满足未来10年发展规划的要求。
2、规划区内无自供电网的供配电规划以电能送出工程或建设自供区电网为主。
2009年全国农村水电工作会议要求,尽快编制2011~2020年水电新农村电气化规划。农村水能资源开发程度较低的地区,重点是加快水能资源开发步伐,落实为农服务的措施。农村水能资源开发程度较高的地区,重点是优化配置农村水能资源,挖潜改造,提高资源利用效率。2011~2020年全国将建成600个水电新农村电气化县和一大批水电新农村电气化乡村。初步计划在“十二五”期间,全国建成300个水电新农村电气化县和一批水电新农村电气化乡村。
3、规划区内有自供电网的供配电规划以改造电网,完善电网结构为主。在技术上应坚持“小容量、密布点、短半径”的原则,满足安全、可靠、经济、灵活等方面的要求。
4、供配电网规划的电压等级以10kV、35kV为主。
5、水电新农村百度文库气化规划的电源点的并网线路,根据情况合理选择。
七、环境影响
1、应符合环境保护的相关规定,维护河流健康,改善当地生态环境。
2、建议。
附:1、2011~2020年水电新农村电气化规划目录
2、2011~2020年水电新农村电气化规划附表
3、2011~2020年水电新农村电气化规划附表说明
附1
2011~2020年水电新农村电气化规划目录
1前言
1.1规划依据
1.2规划的组织与编制
1.3规划的主要成果
必须按附表1~9格式列表反映规划主要成果。
4、坚持并网运行,鼓励就近供电、余电上网。不具备并网运行条件的电站,继续坚持自建、自管、自用的开发原则。
5、坚持独立配电公司方向,提高农村水电现代化水平,加快技术进步的转化应用。
6、多方筹集资金,鼓励农民或集体经济组织参股建设电站。扩建和技改项目应优先选择国有或国有控股的电站。
7、加强农村水能资源规划和管理,支持、引导社会各方面有序有偿有限开发农村水能资源,促进地方经济社会快速协调发展。
附件
2011~2020年水电新农村电气化规划编制大纲
一、总则
(一)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三农”问题,将农村水电列为周期短,见效快,覆盖千家万户,促进农民增收效果更显著的农村公共设施和基础设施。连续几年的中央1号文件都要求把农村水电放在更加重要的位置,加大投资和建设力度,扩大建设规模。积极开发农村水电,建设中国特色的水电新农村电气化,是我国几代中央领导集体一直提倡的一条富民惠农政策。温家宝总理指出:“发展农村水电,加快农村电气化建设,是实现农业和农村现代化的重要条件。”
2、拟定方案使工程在建设期和运行期内的不利影响降低到最低程度,保证施工期和运行期环保措施落实。
3、落实节能减排政策,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
八、管理
1、水电行业管理机构健全,职能到位。
2、当地党委、政府重视,建立政府领导、有关部门协作、水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实施的管理体制,完善水能资源开发许可、有偿使用和市场化配置制度,建立项目目标管理责任制,层层签订责任书,强化水电新农村电气化项目管理。
(四)2011~2020年水电新农村电气化规划,以2010年为基准年(由2009年或最新数据推算),以2015年、2020年为规划水平年。
(五)水电新农村电气化规划以县(市、区、旗)为单位编制,分两步进行。第一步,拟开展水电新农村电气化县、乡、村建设的县(市、区、旗)按本编制大纲的要求,编制《水电新农村电气化规划(草案)》并填写本县的规划汇总表和乡规划特性表;各省在县规划(草案)等材料的基础上,编制省级2011~2020年水电新农村电气化规划(草案)。水利部对各省的规划资料进行审核,编制全国2011~2020年水电新农村电气化规划。第二步,待全国总的规划批准后,开展水电新农村电气化建设的省和县再根据分解后的建设任务对上报的规划(草案)进行修订,并执行相应的审批手续。
(三)生态目标。满足生态需水要求,原来不断流的河流无断流干涸;基本巩固退耕还林和天然林保护生态建设成果,森林覆盖率提高,生态环境明显改善。
(四)管理目标。水能资源开发规范有序,依法管理,杜绝违规水电站;建立鼓励当地农民以各种形式入股办电的政策措施并取得明显成效;出台水电新农村电气化建设的地方优惠政策、措施和办法。
五、电源选点原则
1、应科学开发水能资源,优先开发建设直接服务于新农村建设的电源工程,因地制宜地扩建、技改增效,提高水能资源利用率,多方面拓宽农村水电服务功能。
2、电源规划方案应与流域规划及电力建设中、长期规划相适应。
3、鼓励建设有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农民入股的电站。
4、应具备应急启动、独立运行的功能。
(二)基本原则
1、坚持为“三农”服务的宗旨,促进地方发展,增加农民收入,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加快新农村建设。
2、水电新农村电气化规划应根据不同地区、不同条件因地制宜地进行。优先解决农村无电缺电人口用电问题,提高农村电气化水平。
3、科学、有序开发农村水能资源,实现水资源综合效益和可持续利用,实现水能资源开发与生态环境协调发展。
5.2.1供配电规划原则
5.2.2配电网络及35kV变电站规划
(1)简述配电变的选点方法及各配电变规模的确定原则。
(2)结合供电区的划分,进行35kV变电站及6~10kV线路规划。
(3)进行0.4kV线路改造规划。
5.2.3成果汇总
列表给出需新建、技改的电网工程项目,包括建设规模、建设内容、所需建设期限等内容。
3.4电源状况简介
应包括规划区从“七五”~“十一五”电气化建设电源发展的简要过程,现有电源简况,在建电站简况(可列表反映)。
3.5电网状况简介
应包括规划区从“七五”~“十一五”电气化建设电网发展的简要过程,现有电网情况,在建电网工程情况(可列表反映)。
3.6用电情况简介
应包括通电面现状。
3.7电力企业经营状况简介
二、规划的范围和依据
(一)规划范围
1、领导重视,水能资源和水电管理职能到位,机构健全,能有效组织实施水电新农村电气化建设。配套资金足额到位。
2、以行政村、行政乡为基本单元选择规划区。规划区内应具有可开发电源点或扩建、技改电站。规划区内农村水电发(供)电量占规划区县以下农村用电量的50%以上。
3、水电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体制和机制已形成。
2、经济效益主要包括:增加发电量,增加用电量,增加人均年用电量,农民增收(包括直接投资办电站、投工投劳增收等),地方财政增收,利税贡献,经济结构调整等。
3、生态效益主要包括:保护森林植被、提高森林覆盖率等。
十一、保障措施和建议
1、提出地方政府在政策、机构、人员、资金、技术、管理等方面采取的保障措施。
3、充分发挥国有资本开发农村水电的引导作用,鼓励当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以各种形式参股农村水电建设,积极吸收其他资金参与建设。
4、加强水能资源节约、保护、配置和可持续利用,科学合理有序开发利用水能资源。
5、加强水电新农村电气化建设资金管理,落实地方配套资金。国有水电资产保值增值有法律保障、体制保障、政策保障。
(二)规划编制依据
1、地方经济社会发展规划。
2、流域、河流水资源综合利用规划。
3、河流水力资源开发利用规划。
4、当地电力发展规划。
5、当地国土利用规划。
6、有关水电法律法规、标准和规定等。
三、指导思想与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为农业、农村、农民服务的方向。通过水电新农村电气化建设,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促进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增加农民收入,优化水能资源配置,促进节能减排,推进农村现代化进程和经济社会的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2、计算电源、电网、辅助工程投资和总投资,并按附表的要求分类汇总。
3、工程投资按静态投资估算(不含建设期利息)。
4、各地要结合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情况,坚持定量分析和定性分析相结合的原则,分析水电新农村电气化县建设显著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和生态效益。
十、效益分析
1、社会效益主要包括:解决无电村屯和缺电人口,增加户均年生活用电量,解决就业人数,转移农村劳动力,增加调节库容,提高流域水电出力,增加灌溉面积,解决人畜饮水等。改善和新建乡村道路,带动其他产业发展等。
2009年全国水利工作会议把农村水电及电气化建设列为“十大水利工程”,要求大力发展农村水电,引导社会资金参与,加快建设步伐。农村水电产业链长,开发农村水能资源既可扩大建材、机电设备等的需求,又可为广大山区农民提供廉价的电力保障,促进家电下乡,繁荣农村市场,对增加就业,拉动内需,以及应对金融危机蔓延和加快经济增长具有重要作用。
5.2.4本章应附图
(1)达标年规划区电网地理结线图。
(2)达标年规划区电网系统结线图。
6环境影响分析
6.1规划区环境现状描述
4.2简明地介绍已建、在建电站的基本情况
4.3电源开发方案的选择(包括电源开发潜力分析)
确定新建电站和扩建、技改电站。
4.4进行达标年电源开发方案的水能计算
4.5本章应附图
达标年规划区电源地理接线图。
5供配电规划
5.1负荷预测
5.1.1达标年自然增长负荷测算
5.1.2达标年规划区电网负荷曲线的编制
5.2供配电规划
(二)新时期水电新农村电气化建设,通过加强水能资源规划和管理,规范农村水电开发,引导各方面投资兴建农村水电站,把山区的水能资源优势转变为现实生产力,对促进贫困山区经济社会发展,特别是改善老少边穷地区生产生活条件,改善农村能源结构,统筹城乡、区域、社会经济、人与自然和谐发展,实现经济和人口、资源、环境协调发展,发挥着重要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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