孕期用药对胎儿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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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期用药的种类对胎儿的影响

药物可能对胎儿有影响,但并非所有药物都对胎儿有影响。为了弄清究竟哪种药物对胎儿有致畸作用,有关专家做了大量的动物实验和长期的临床观察,总结出了一定的规律。根据药物对胎儿可能产生的危险和不良影响的程度,将其分为五级,掌握了五个分级,在用药时就可以根据情况用药了。

A级是已证实对人类胎儿无不良影响,是最安全的。如抗甲状腺素的甲状腺片。

B级是对胎儿无危害证据,动物实验可能对胎儿有害。如抗感染药物中的青霉素、头孢唑琳(先锋霉素V)、头孢曲松(头孢三嗪)、大观霉素(壮观霉素)、红霉素、林可霉素(洁霉素)、克林霉素(氯洁霉素)、磺胺甲恶唑(新诺明)、乙胺丁醇、甲硝唑等;降压药中的硫酸镁;降糖药中的胰岛素;激素中的泼尼松;以及消炎痛等。

C级是不能排除危害性,动物实验可能对胎儿有害(致畸或致死),但并未在人类身上充分研究,或对孕妇的益处大于对胎儿的危害。如抗感染药物中的庆大霉素、妥布霉素、螺旋霉素、氯霉素、环丙沙星、甲氧卞啶、异烟肼(雷米封)等;降压药中的心痛定、消普钠、尼莫地平等;解热的阿司匹林;治疗哮喘的氨茶碱、麻黄碱、舒喘灵;激素中的地塞米松;以及肝素、狂犬疫苗、鼠疫疫苗等。

D级是有危害人类胎儿的明确证据,但治疗孕妇疾病的效益明显超过药物的危害,如孕妇病情严重,应用其它安全药物无效时可以应用。如抗感染药物中的链霉素、卡那霉素、四环素、土霉素、盐酸米诺环素(美满霉素);降压药中的卡托普利;神经系统药物中的鲁米那、安定;利尿的氢氯塞嗪;以及碘化钾、华法令和抗癌药物。

X级是对人类或动物的胎儿都有危害,妊娠期或即将妊娠的妇女应该禁用的药物。如抗感染药物中的病毒唑等、激素中的乙烯雌酚、米非司酮、氯米芬、达那唑;以及麻疹疫苗、流行性腮腺炎疫苗、牛痘疫苗、风疹病毒疫苗等。

与用药量的关系

一些有危害的药物,不小心用一两次,一般也不会对胎儿产生太大的影响,而一些被认为是安全的营养药也不宜过量应用。

因此,孕妇或准孕妇们,有病应及时到正规医院就医,医生会权衡药物的利弊,合理选择用药的。

大霉素为什么会使小儿听力下降?

庆大霉素为广谱抗生素,是对多种细菌感染性疾病疗效较好的药物,临床应用相当普遍。庆大霉素的毒性主要表现在,可造成第八对脑神经损害,直接影响到听力。使听力下降,甚至耳聋。庆大霉素的这种毒性与用药剂量有关。小儿,特别是婴儿的神经系统的发育还不够成熟,对这种毒性更敏感些,用药数天后耳朵就嗡嗡作响,继续用药还会出现听力下降,甚至耳聋。

孕妇用庆大霉素时,还可通过胎盘使胎儿受到损害,因此更应慎重使用。

如何防止庆大霉素的副作用?

有专家认为,防止庆大霉素毒性作用的有效办法有如下几点:

(1)正确掌握庆大霉素的适应症和禁忌症,切莫滥用。

(2)严格掌握用药剂量和疗程。一般用药时间不超过5天,小儿用量要根据体重严格计算。

(3)用药前要很好估计肾功能状况。

(4)用药前必须纠正血容量和电解质紊乱。

(5)切忌与其它对肾脏有毒性的药物如卡那霉素、链霉素、多粘菌素等合用。也不可与先锋霉素、强利尿药等合用。

(6)用药期间,应密切观察和监护肾脏功能的变化。若发现尿蛋白呈阳性,尿沉渣出现大量肾小管上皮细胞、红细胞及管型时,应及时停药。

药物对胎儿的影响与孕周的大小有关,由药物引起的胎儿损害或畸形,一般都发生在妊娠期的头3个月内,特别是前8个星期内最为突出。孕妇如果用药不当,往往会引起流产或使胎儿患有功能性疾病,甚至造成先天性畸形。另外,孕妇分娩前2个星期内的用药,也应特别慎重,因为有的药物会影响新生儿的造血功能,或引起严重的黄疸与溶血性贫血,有时甚至会导致胎儿死亡。

呼吸科的疾病多为常见病、多发病,生活中经常会遇到,因此怀孕后患此类疾病的机会较多,用药时需特别注意,但也不要因噎废食,因为害怕药物的副作用而绝对不用药,以致耽误病情,造成更大的损害。

普通感冒是病毒感染引起的,有自限性,病程一周左右,对胎儿影响不会很大,注意休息,多饮水,口服一些中成药即可,如感冒冲剂、板蓝根、柴胡等。不宜使用感冒通、新速效感冒片等抗感冒西药;不宜使用扑热息痛、阿司匹林(乙酰水杨酸)、复方阿司匹林(APC)、去痛片(索密痛)等解热止痛药。如果出现咽痛症状,注意多饮水,少食辛辣食物,不宜服用华素片,因为其中含有碘元素,对胎儿的发育有影响;不宜使用金果含片,因为其中含有对胎儿可能有影响的蟾酥。如出现咳嗽、咯痰,可服用秋梨膏或冰糖梨水。

感冒后如果伴有发热,血白细胞升高,提示可能有上呼吸道细菌感染,此时需要使用抗生素消炎。一般来讲,如果不存在药物过敏的情况,上呼吸道或下呼吸道细菌感染时,可选用青霉素、先锋、西力欣、希克劳、菌必治。其他类抗生素药物须视具体情况酌情选用,用药原则是短期、适量,以将药物的副作用降至最低点,如病情需要可慎用红霉素类,不宜选用奥复星、四环素、氯霉素、增效联磺、庆大霉素等药物。

哮喘病人如计划怀孕,应根据身体情况选择是否受孕及受孕时间,避开发作期及冬季,可以保证胎儿在前3个月中是安全的。如果怀孕期间哮喘发作或怀孕后新发哮喘,必要时还需用药,如氨茶碱、喘乐宁气雾剂、美喘清、必可酮气雾剂等平喘药。

结核病人应等到结核治愈后再怀孕。如果怀孕期间不幸患上结核,就应使用抗结核药。抗结核药物虽然没有发现肯定的致畸作用,但不是绝对安全的,而结核病本身对胎儿又有较大的危害,因此异烟肼、利福平、

乙胺丁醇等药物需要慎重使用。

有些孕妇患病时,对西药怀有恐惧心理,但却随意选用中药,认为它们药性缓和、安全可靠。然而,某些中药含有生物碱等成分,有一定的毒性。若几种中药合用,毒性更为复杂,往往会影响胎儿的生长发育,尤其是在怀孕初期的3个月内,几乎与西药一样,易引起胎儿畸形,早产、流产或死胎,所以不能忽视。

孕期特别提示

1.应禁用的中药:活血化瘀药:川芎、益母草等。

峻下理气药:大黄、皂角、元胡等。

芳香走窜药:麝香、冰片等。

2.需慎用的中药有:辛热药:如肉桂、厚朴、干姜等。

补益药:如五味子、棉根皮等。

3.孕妇禁用的中成药:六神丸、牛黄解毒片、活络丹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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