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部企业科技特派员行动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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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部企业科技特派员行动计划

实施方案

(征求意见稿)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广东省委十届二次全会精神,落实广东省人民政府与教育部联合签署的《关于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加快广东经济社会发展合作协议》和《关于加强产学研合作提高广东自主创新能力的意见》,建立省部产学研结合的长效机制,提高广东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和产业竞争力,培养高校复合型人才,教育部人事司、科技部政策体改司、广东省委组织部、广东省教育部产学研结合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省部产学研办)、广东省科技厅联合于2008年起启动实施省部企业科技特派员行动计划。

一、指导思想与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贯彻省部合作协议和省部产学研结合工作会议精神,落实大科技、大开放工作思路,围绕建设创新型国家和创新型广东、推进高等教育改革的目标,积极探索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高等学校和科研院所为技术依托的产学研结合长效机

制,进一步吸引国家重点建设高校和科研机构优秀科技人才扎根广东企业,服务产业发展,不断提高企业的自主研发能力和产业核心竞争力,进一步提高高校办学水平和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能力,推动高等教育改革发展。

(二)基本原则

1.政府推动,市场导向。

教育部人事司、科技部政策体改司、广东省委组织部、省部产学研办、广东省科技厅等相关政府部门做好统筹计划、指导和组织实施工作,制定激励扶持措施,按市场经济规律办事,尊重企业基于市场的创新选择,使高校的创新资源与企业的技术需求实现有效对接。

2.企业主体,高校支撑。

以企业的发展为中心,强化企业的创新主体作用,以高校及国家级科研机构的人才资源、技术成果、研发平台等为支撑,为企业发展提供全面的技术服务,提高企业的核心竞争力。

3、立足需求,双向选择。

以企业需求为导向,在政府相关部门的组织引导下,高校、科研机构与企业以自愿为原则自由协商,双向选择。

4、校企互动,合作共赢。

通过企业科技特派员的桥梁作用,强化校企、校地合作,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推动企业技术进步;高校贴近市场开展科研,提升高校科研团队的整体水平和服务地方的能力,锻炼、培养科研骨干,实现双赢。

二、总体目标和重点任务

(一)总体目标

通过实施企业科技特派员行动计划,在全国重点建设大学及国家级科研机构中选派一批优秀人才担任企业科技特派员,在全省选择一批创新型企业为承接单位,实现高校、科研机构与企业的无缝连接,促进产学研长效机制的建立;引导高校、科研机构与广东企业深入合作,推动在重点产业、重点区域形成一批产学研战略联盟,共建各类研发平台,建设一批省部产学研结合示范基地,攻克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广东急需解决的产业核心、关键及共性技术,提升企业的研发能力和产业核心竞争力;共建人才培养基地,为广东产业培养和引进高层次技术人才和管理人才;为全国重点建设大学及国家级科研机构培养一批有企业一线工作背景的中青年科学家。

(二)重点任务

1、摸清企业关键技术需求,制定企业技术发展战略。

企业科技特派员在充分摸清企业技术需求基础上,根据行业和技术发展的趋势,收集新工艺、新技术、新产品信息以及国际和国内市场动态,掌握相关技术领域发展态势和创新资源布局,分析产业领域需要攻克的共性技术和关键技术问题,协助企业制定技术发展战略。

2、协助企业开展产学研合作,建立长效合作机制。

充分发挥企业科技特派员的桥梁和纽带作用,根据企业技术需求和技术发展战略,面向全国寻找优势科技资源,努力促成企业和高校、科研机构的对接和联合,建立产学研合作的长效机制,实现多方共赢。

3、参与企业技术研发,提升企业研发水平。

充分利用派出单位的科研、教育、人才等优势条件,积极参与企业的技术研发工作。在充分分析企业技术需求的基础上,凝练产业重大共性技术问题,整合产业和科技优势资源,开展联合攻关;促成企业和高校强强联合,合作建设工程技术创新中心、检测服务中心、产学研结合示范基地等研发平台和产业化基地,争取共建国家重点实验室分室、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分中心或联合建设国家级或省部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不断提升企业的技术研发水平。

4、优化企业研发团队,联合培养人才。

通过推动校企共建联合研发平台、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大学生实习、实训基地,以及推动企业在高校内设立奖学金等形式,共建人才培养基地,为企业培养和引进高层次技术人才和管理人才,优化研发团队。同时为高校培养复合型人才。

5.发挥典型示范,建立和完善以企业为主体的技术创新体系。

强化企业的创新氛围,推动企业完善以知识产权管理为核心的知识、技术管理制度,把企业培育成引领产业技术创新的高科技企业。发挥特派员所驻企业的典型示范效应,加快提升产学研结合的层次和水平,示范、带动一大批科技型中小企业通过产学研合作提升自主创新能力和产品竞争力。

三、实施步骤和工作安排

(一)实施步骤

1.选择一批特派员驻点企业(专业镇)。在广东的高新技术企业或民营科技企业中优选一批创新氛围较好、有一定规模研发团队

的规模以上企业以及产业集聚效应明显、规模较大的省级专业镇,作为企业科技特派员的驻点企业(专业镇)。

2.组织一批企业科技特派员。由高校(科研机构)推荐一批特派员。面向全国,在国家重点建设高校或国家级科研机构选派一批博士以上学历或副教授以上职称、相关产业领域的专业知识扎实,具有较强科技研发、科技管理和组织协调能力和工作责任心的教师或科研人员。

3.对接和派出。在省部产学研办的组织协调下,企业科技特派员派出高校(科研机构)与企业科技特派员驻点企业进行双向选择并签订合作协议。

4岗前培训。对已确定的企业科技特派员集中进行岗前培训,使其了解省部产学研结合工作,明确企业科技特派员的主要任务、目标和要求。

5派驻时间。企业科技特派员派驻企业工作的时间一般为一年,原则上要求脱产。如果双方同意可以继续留任。

(二)工作安排

1、筹划和报批阶段(2008年2~4月)。完善省部企业科技特派员行动计划实施方案,制定有关扶持政策。《实施方案》经广泛征求产高校、科研机构和企业意见后实施。

2、全面推进阶段(2008年5月~2009年5月)。在省部产学研结合协调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组织实施《省部企业科技特派员行动计划实施方案》。召开新闻发布会启动企业科技特派员工作计划。

3、完善提升阶段(2009~2010年)。在全面绩效评估的基础上,总结经验,在新一轮的实施中全面提升企业科技特派员行动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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