拟开展医疗新技术审批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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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市第四医院
拟开展医疗新技术审批表
项目名称:
三镜联合治疗肝胆结石
项目负责人:
胡国潢教授
申报科室:
普外科
申报日期:
2017.2.28
长沙市第四医院监制
填表说明
1.凡拟在本院开展的医疗新技术均需按以下要求进行审批。
2.拟开展的医疗新技术原则上在年初报计划并进行审批,临时计划的项目必须在开展前进行审批,经医院审核签署同意意见后方能开展该项技术。
3.填写审批表要实事求是、认真仔细、表达明确、文字严谨,全部用电脑打印。各栏空格不够时,请自行加页。
4.审批表一式两份交主管部门,医院签署意见后分别在主管部门及执行科室存档,并请相应科室将开展的新技术原始资料归档整理。
5.外来语要同时用原文和中文表达。首次出现的缩写词须注出全称。
6.项目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主要成员请自行排定顺序,除主要负责人外限6人。
7.本审批表由科主任、主管部门签署意见并加盖主管部门公章后报主管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