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 旅游民俗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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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旅游民俗文化
民俗文化作为人类社会文化的一个最基本的组成部分,有着极为丰富的蕴涵和多彩的表象,它体现在广泛而富有情趣的社会生产和社会生活领域中,内含民族精神的延续和时代精神的认同。
它孕生于民间,传承于社会,并世代延续承袭。
在现代旅游业的蓬勃发展中,姿态万千的民俗文化日趋成为旅游观赏的重要对象,以参与体验民俗风情为主要内容的民俗文化旅游活动更成为了跨文化交流的“重头戏”,显示了民俗文化在旅游业中的地位和作用。
第一节民俗文化概述
一、民俗文化释义
民俗就是民间的风俗习惯,它是一个国家或民族中广大民众所创造、享用和传承的生活文化,是普遍存在于社会生活中的一种悠久的历史文化事象。
民俗起源于人类社会群体生活的需要,在特定的民族、时代和地域中不断形成、扩布和演变,为民众的日常生活服务。
民俗一旦形成,就成为规范人们的行为、语言和心理的一种基本力量,同时也是民众习惯、传承和积累文化创造成果的一种重要方式。
在先秦典籍中“俗”、“风”、“风俗”等词已很通用,并在《礼记·缁衣》中出现了“民俗”一词。
但作为学术术语使用,则始于“五四”运动时期北大歌谣研究会出版的《歌谣周刊》。
至1927年广州中山大学创办《民俗》周刊,“民俗”才成为一个固定的学术名称。
在国际上,19世纪中期以前,对民俗有种种称呼,如“民间古俗”、“贱民古俗”、“残存文化”、“民间迷信”等。
至1846年英国考古学家威廉·汤姆斯创造“Folklore”(“民众的知识或智慧”)一词后,它才逐渐成了国际通行的学科术语。
民俗文化是民族文化的基础和重要组成部分,内容十分丰富,其中有些还是人类文化宝库中的优秀部分。
民俗文化曾在各民族长期生活中发挥广泛而巨大的作用。
但是,民族文化要大于民俗文化,民俗文化只是民族文化的大系统中的一个支系统。
过去,由于种种原因,有些国家的民俗学家们对民俗的研究主要侧重于传统方面,他们的目光大多关注文化比较落后的人群,尤其是所谓野蛮民族、农民和边民。
现在这种情况已有所变化,对民俗的研究已扩展到所有人群。
民俗事象纷繁复杂,从社会基础的经济活动到相应的社会关系,再到上层建筑的各种制度和意识形态,大都附有一定的民俗行为及有关的心理活动。
总体说来,大略可以分为以下四部分。
物质民俗,是指民众在创造和消费物质财富过程中所形成的模式性的民俗事象。
它主要包括生产商贸民俗、衣食住行民俗、医药保健民俗,等等。
社会民俗,也称社会组织及制度民俗,是指人们在特定条件下所结成的社会关系的惯制,它所关涉的是从个人到家庭、家族、乡里、民族、国家乃至国际社会在结合、交往过程中使用并传承的集体行为方式,主要包括社会组织民俗(如血缘组织、地缘组织、业缘组织等)、社会制度民俗(如习惯法、人生仪礼等)、岁时节日民俗以及民间娱乐习俗,等等。
精神民俗,是指在物质文化与制度文化基础上形成的有关意识形态方面的民俗。
它是人类在认识和改造自然与社会过程中形成的心理经验,这种经验一旦成为集体的心理习惯,并表现为特定的行为方式并世代传承,就成为精神民俗。
主要包括民间信仰、民间巫术、民间
哲学伦理观念以及民间艺术等等。
语言民俗,是指通过口语约定俗成、集体传承的信息交流系统。
它包括两大部分:民俗语言与民间文学。
语言是一种文化载体,各个民族、地区都有特定的语言,即民族语言和方言,它们是广义的民俗语言。
狭义的民俗语言,是指在一个民族或地区中流行的那些具有特定含义,并且反复出现的套语,如民间俗语、谚语、谜语、歇后语、街头流行语、黑话、酒令,等等。
民间文学是指由人民集体创作和流传的口头文学,主要有神话、民间传说、民间故事、民间歌谣、民间说唱等形式。
社会生活是一个整体,为社会生活服务的民俗文化也有其整体性与系统性。
在物质民俗、精神民俗、社会民俗、语言民俗四大部类民俗之间存在着相互关联、相互制约与促进的有机联系,它们相互影响,并随着时代的发展而不断变化。
二、民俗文化的基本特点
作为一种生活文化的民俗文化,既丰富多彩又千差万别,既有个性又有共性。
概言之,民俗文化现象具有如下几个基本特征。
1.民族性和地域性
民族性是民俗文化的一个显著特点。
中华民族的多元一体格局决定了中华文化的一体
多元结构。
“多元”,是指各民族因地域、经济、政治、语言、历史积累、心理素质等因
素的差异而各具特色。
仅以葬俗为例,回族的土葬、藏族的天葬、鄂伦春族的树葬、门巴
族的水葬以及部分瑶族的崖葬等,无不是本民族民俗文化传统的外化形式。
地域性是民俗在空间上所显示出的特征。
生态环境的不同,经济生产的各异,必然导致独特的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的产生。
“十里不同风,百里不同俗”,指的正是这种民俗的地域性差异。
民俗文化鲜明的民族性和地域性,往往会形成大小不同“民俗文化圈”。
以宗教信仰为例,在我国西南、中东南广大地区生活的二十几个少数民族,较为普遍地保持着以万物有灵为中心的信仰,形成了一个区域性的原始宗教文化圈;东北少数民族地区为萨满教文化圈;西南地区是藏传佛教文化圈和南传佛教文化圈;西北地区是伊斯兰教文化圈。
2.集体性和模式性
民俗的集体性是指民俗由集体创造、享用,并由集体保存、传承的特征。
民俗事象的产生是集体创造的结果。
即使个别民俗是由某个人所倡导,也必须是以群体接受和遵从为前提,否则是不能形成民俗的。
而且在其流传的过程中,群体还将对其加以新的创造,融人适应时代特点的新的智慧。
民俗又是民众迫于生活需要创造出来的,这便决定了它必然为集体所享用,至少是被一定规模的社会群体所享用。
与此同时,民俗文化的保存和传承更是社会的、集体性行为,因此各种历时久远的民俗文化现象才始终具有鲜活的生命力。
民俗的模式性是它在表现形式上的突出特点。
民俗文化现象的存在不是个性的,而是类型的、模式的。
换言之,民俗一旦形成,便会具有极大的稳定性,并在稳定的发展中形成一定的模式,为群体成员共同遵守,成为约束行为的标准和尺度。
民俗的模式性一方面表现在时间的运转周期上,即依四时节令的变更有节奏地安排生产、生活,调整衣食住行;另-方面则表现在民俗活动的具体程序上,如婚礼和葬礼虽有地区差异,但其基本程序却是相对固定的。
3.传承性和变异性
民俗的传承性是指民俗文化现象在空间上的传播和时间上的传承。
任何一项民俗活动一经产生,必然要在一定范围的群体中扩散,并在一定的时间阶段中反复再现,不断复制,否则就不能称作民俗。
因为内容和形式上的连续性和稳定性是民俗传承性的主要表现。
比如岁时节日习俗,农历正月十五的元宵灯会和吃元宵,三月清明节的祭祖扫墓和踏青郊游,五月初五端午节的菖蒲艾叶、赛龙舟及吃粽子、饮雄黄酒,八月十五的中秋赏月和吃月饼及除夕辞岁的年祭和吃团圆饭,都是传袭了千年以上的岁时习俗。
不论各地有多少差异,其核心内容和形式却始终被沿袭下来了。
当然,恶习陋俗也往往因其因袭保守的习惯势力而传之后世,如算命、看相、赌博、婚丧中的迷信活动等,在民俗文化现象的品目中也是异常醒目的。
民俗的变异性是与传承性相对而言的特征。
只有传承基础上的变异和变异过程中的传承,绝对没有只传承不变异或一味变革而没有传承的民俗事象。
因为政治、经济、文化环境等因素的变迁,时代条件、地方生活和民族传统的差异,流传中的民俗必然或迟或早,或局部或整体地发生变异,这是民俗发展的内在规律。
究其变异方式不外三种类型:其一是累积沉淀,即民俗事象在原有的基础上扩充增多。
如过春节本是一种祭祀活动,但在其传承过程中逐渐增加了许多新的民俗活动,如贴对联、放爆竹、守岁、吃饺子、拜年等。
近些年,电视的普及,又使得一年一度的除夕晚会成了年俗中不可或缺的一部份。
其二是化旧立新,即剔除不适应新形势的旧俗,使原有的民俗或整体或局部地发生变异,如端午节最初是一种祛病驱邪的节日,宋以后人们又以吃粽子、龙舟竞渡来怀念屈原,使之变成了一个纪念性的节日。
到了今天,纯粹的娱乐活动是端午节的核心内容。
其三是完全消亡,即一些旧时代的民俗由于不符合新时代的生活方式和价值观念,而被新的文化体系所淘汰,如解放前我国西南佤族的“猎头祭谷”、汉族封建社会的妇女缠足等。
民俗的变异性是民俗充满生命力的重要原因,也是移风易俗最可运用的特征。
4.规范性和服务性
民俗文化是一种适应性文化,它表现为适应民众集体心理和生存需要的相对稳定的模式。
这种模式的稳定性和约定俗成,使它具有不成文法的强制或约束力量,起到对民众的行为、语言和心理的制约性作用。
这就是民俗文化的规范性。
规范化的民俗构成民众行为的准则。
民俗规范永远是民众心理和价值观念整合的结果。
如:图腾物是神圣不可侵犯的,如不小心触犯和伤害了图腾物,要举行一系列赎罪仪式;男子长到一定年龄,只有通过成年考验仪礼,才能被接纳为氏族的正式成员。
服务性指民俗文化在规范民众的同时又具有服务民众需要的实用功能。
民俗文化体现了集体的智慧和创造,这种创造是服务于民众的社会需要、生产生活实践以及民众心理的协调等方面的。
如尊老爱幼习俗是一种全体社会成员共同遵守的礼节。
又如待客习俗,也体现着长幼尊卑关系。
二十四节气的制定,主要服务于农事活动。
再如参杂了迷信成分的民间求神拜佛习俗,反映了民众的心理信仰。
三、民俗文化的旅游价值
民俗是民众群体的基本生活的文化模式,它既活跃在穷山僻壤,也活跃在通都大邑。
民俗与社会生活是水乳交融的,人们生活在民俗之中,就像鱼生活在水中一样。
各民族、各地区、各阶层都有其约定俗成的民俗惯制。
民俗生活构成人生的基本内容,人从诞生到丧葬的生命运作,连同其间跳跃的生命情调,无不包含在民俗文化之中。
诸如生产商贸、
衣食住行、人生礼仪、家族社里、岁时节庆、信仰禁忌、游艺竞技等民俗惯制,构成民俗生活文化的基本类型或模式。
民俗文化是传承文化,也是变异文化,它是认识和理解民族传统文化的基础,更是关注现实人生、变迁滞后文化的核心所在。
民俗文化的地域性、民族性、类型性、传承性和变异性使民俗文化景观成为重要的旅游资源。
近距离地观赏和亲身体验异地异域的风土人情、民风民俗日趋成为文化旅游活动的主要内容和目的。
中国文化悠博浩远,民俗文化资源蕴藏丰富,取之不竭,用之不尽。
我国55个少数民族,民族风情各异,特色鲜明;汉族的民俗文化兼收并蓄,承袭衍变,色彩斑斓。
现在,民俗旅游与山水风光旅游、文物古迹旅游构成我国旅游活动的三大系列。
1995年中国民俗风情游的主题活动,更加推动了我国民俗旅游的发展,扩大了我国民俗旅游在世界上的影响。
作为旅游吸引物和承载物的民俗文化,能激发旅游者的游览兴趣,使旅游者感到亲切自然,新奇有趣,回味无穷。
旅游者亲身投入到浓浓的异乡情调中,成为特定民俗环境中的一员,从而达到旅游主客体双向交流,满足旅游者休闲、探奇、求知、审美等需求,并且在与当地人民进行平等、相互尊重的情感交流中,加强相互间的了解和友谊。
第二节民俗文化景观的主要内容
一、绚丽多姿的民族服饰
(一)服饰民俗的类别和发展
服饰民俗主要包括两大类:第一类是衣着,包括用不同质料如棉、麻、丝绸、毛纺、化纤、皮革制作的衣、袍、裤、裙、帽、袜、鞋等。
这一类还可细分为头衣、体衣、足衣三部分。
第二类是各种装饰物,如头发的装饰物夹、簪、钗、梳,耳部的装饰物耳环、耳坠,颈部的装饰物项链、项圈,胸部的装饰物胸针、腰佩,手臂的装饰物臂钏、手镯、戒指,脚部的装饰物脚链等。
它还包括对人体自身的装饰,如对发式、眉毛、嘴唇的修描,染指甲,镶牙,束胸,纹身,纹面等。
此外,它也包括各种佩物,如佩刀、腰刀、挎包、荷包、香囊、扇子、伞、手巾、手帕等。
正是由于服饰呈现出五光十色、样式迥然不一的状态,从而成为了我国旅游的一道靓丽的风景线。
服饰由最初护身蔽体之物发展到承载着社会意识的人类躯体的美化物,经历了巨大变化。
这种变化大体经历了四个阶段:
保护阶段,即以遮身蔽体,防寒御暑为主要目的。
其特点是:服饰的差异性主要因自然条件的不同而形成,服饰的性别差异、年龄差异尚未形成,地区之间的差异也很小。
实用阶段,即服饰以适应生产生活需要为主要目的,并因生产条件的不同而产生明显差异。
如北方狩猎民族,多以兽皮制作衣物,因为穿兽皮狩猎既可防御野兽的侵袭,又可伪装隐蔽;江南水乡对渔民多穿短衣短裤,便于撒网捕鱼作业。
标志阶段,即服饰成为社会角色和等级身份的标志。
随着社会分工的多样化、身份等级的严格化,服饰愈发复杂化。
社会分工不仅有农、牧、渔、猎之分,而且还有不同行业、不同职务之分,此外还有性别、年龄、质地、颜色等之分,其服饰也随之复杂化。
工、农、兵、学、商各有其装束。
我国很早就有文职武职之分,相应地也就产生了文臣武将、学生士兵各不相同的服饰。
随着家族制度、社会制度的变化和社会等级的变化,身份的尊卑,地位的高低,都在服饰上有所显示,“锦衣”与“布衣”成了等级的标志,“丝绸”与“葛
麻”成了贫富的标志;黄色衣服是皇家的标志,紫色衣服是达官贵人的标志,灰色、蓝色衣服成了贫民百姓的标志,长袍马褂是文人学士和有身份的人的标志,短衣麻褐是苦力的标志。
象征阶段,即服饰还能反映某些社会观念、政治观念方面的变化。
在社会观念、政治观念复杂化之后,服饰的功能也随之产生了某些变化,基本的实用性能依然保持,但服饰和装饰物的样式、图案、花纹、颜色等则涵纳了更多的社会内容,如礼仪伦常、求吉心理及民族自我意识等。
(二)服饰民俗的文化特点
我国地域辽阔,民族众多,地形复杂,气候多样,经济发展程度不一,文化差异明显,这一切造成各地各族的服饰丰富多彩、五光十色、千姿百态。
一般而言,北方地域服饰偏重于重、浓、厚,而南方服饰则偏重于轻、浅、薄。
从我国沿海地区到内陆地区,服饰变化也很明显,表现为由开放宽敞型向封闭包裹型逐渐过渡。
服饰习俗作为日常民俗文化中最为活跃的部分,是一定地区和民族的表征,反映着人们着装的思想认识和观念以及社会的发展。
服饰是文化的一面镜子,从中可以看出某种文化传统的道德伦理、价值观念、性格特征、风俗、信仰等等。
我国各民族服饰所体现的社会观念,大致有下几点:
1.崇宗敬祖,强调礼仪伦常
儒家重礼仪伦常、重视孝行的思想对我国社会的影响至深至久,祖先崇拜是中国人为宗教信仰的突出特点,二者结合而形成的社会意识就成为中国文化的核心。
这种社会意识在服饰民俗中有很突出的表现。
例如在人生礼仪中,最重要的有诞生礼、成年礼、婚礼和丧礼,四次重大礼仪产生四次换装,每次换装都以不同的方式、不同的内容体现了中国的礼仪伦常和崇宗敬祖观念。
诞生礼与命名礼、满月礼、百日礼、周岁礼相联系。
婴儿服饰的特点是挂银圈、玉锁之类的配物。
其目的不是为了美化装饰,而是为了保命护魂,即把魂魄锁在婴儿体内,使其无法乱跑而免遭野鬼劫持。
成年礼是进入成年的标志。
汉族男子的成年礼叫“加冠”,加冠之后方可用字号。
女子的成年礼叫“加笄”,笄即簪子。
“加笄”即表示已经成人,所以要拜祖先拜父母,父母还要教以侍奉舅姑尊长之礼。
少数民族如彝族、普米族、纳西族摩梭人的成年礼叫“穿裙”礼,即少女的服饰由穿裤改为穿裙。
这种改饰换装仪式,不仅象征着亲长对少女监护的结束,人们对少女婚恋权力的认可,更关键的是象征着祖灵或神鬼对其性的权利的认可。
结婚最重要的意义是繁衍子孙,所以红色成为婚礼的基本色调,新娘的服装几乎都离不开红色,婚礼喜用红色在各民族中具有普遍性,据有些学者研究,这可能与原始人认为血对生命至关重要的观念有关。
伦常观念在丧服中的表现尤为明显。
丧服的产生源于祖先崇拜,丧服制度是依据生者与死者关系的亲疏而制定的一套等级制度。
我国古代的丧服分为五等,即斩衰、齐衰、大功、小功、缌麻等五种服制。
丧服的样子和质地的不同,表明生者和死者亲疏关系的差异。
“斩衰服”制作时不缝边,是儿子为父母服孝,妻、妾为夫君服孝,未出嫁的女儿为父母服孝的丧服。
服期三年。
“齐衰服”用粗生麻布制成,剪断处缉边。
此丧服为祖父母服一年,为
曾祖父母服五月,为高祖父母服三个月。
“大功服”以熟麻布制成,“小功服”用较细熟麻布制成。
“缌麻”是最轻的孝服,用最细熟麻布制成。
五种等级的丧服,既划定了血亲近亲亲族的范围,也标明了血缘远近亲疏的等差。
2.祈吉心理
求福趋吉,是一种最普遍的心理趋向。
这种趋向反映在许多方面, 衣服图案和装饰是其中重要方面。
如给小孩戴虎头帽、穿虎头鞋,是祈望借虎的威力保佑孩子健康成长。
彝族以虎为图腾,给小孩戴虎头帽的用意还包含念祖感情。
汉族在端午节给孩子穿上印有蛇、蝎、蜈蚣、壁虎、蜘蛛图案的“五毒衣”,寓有以毒攻毒、镇邪驱祟的用意。
汉族妇女有簪发、插花的习惯,认为簪发可以避邪,插茉莉花能驱鬼, 戴菊花可以长寿。
维吾尔族爱戴小花帽,花帽的图案丰富多彩,最常见的是名呼“巴达木”和“奇依曼“的图案。
“奇依曼”是繁花似锦的意思,这是希望姑娘美如鲜花,小伙子前程似锦;“巴达木”是古代从西亚传来的良种杏,有着顽强的生命力,能在干旱缺水的沙漠戈壁生长。
各民族服饰上的图案纹饰,大多与求福趋吉的心理趋向有联系。
3.表现民族的自我意识
民族自我意识“是各民族在形成和发展过程中凝结起来的表现在民族文化特点上的心理状态”,是同一民族的人感觉到大家是属于同一个共同体的自己人的心理。
民族自我意识表现在许多方面,服饰是其中一个重要方面。
因为服饰是各民族在形成和发展过程中凝结起来的属于各民族独有的心理状态的视觉符号,穿着同一种服饰的人, 时时都在互相传递着这样一人信息:我们是同一民族的人,并因此而强调同一民族之间的内聚性和认同心理。
4.成为某种政治观念的载体
服饰还十分敏感地反映着政治观念的变化。
辛亥革命推翻清政府之后,剪辫子和穿中山服成为“咸与维新”的符号;新中国建立之后,男穿中山装,女穿列宁装,衣服颜色基本上是全国一律的灰、蓝二色 , 这是“倒向苏联一边”和“思想一律”的政治观念的符号;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人们的服饰多姿多彩,西装茄克成了流行服,奇装异服不受批判反而得到青睐, 这是改革开放的符号。
此外,服饰还包含着各种不同的审美观念。
服饰中所包含的各种观念,往往交叉组合,多向延伸。
总起来讲, 服饰具有丰富的文化内涵,由此也就可以理解为什么许多民族房屋十分简陋,服饰却十分讲究,甚至不惜花费重金,用很长时间制作各种服饰了。
(三)少数民族服饰
我国共有55个少数民族,各少数民族绚丽多姿的民族服饰是旅游观赏中一道亮丽的风景线,具有很高的旅游欣赏价值,如苗族、瑶族、侗族各不相同的“花衣”与百褶裙,傣族妇女的花筒裙,藏族的藏袍,维吾尔族的“袷袢”和连衣裙,满族的旗袍等。
下面介绍一下部分具特色的少数民族服饰。
蒙古袍。
为蒙古族的传统服式,分夹、棉、皮三种。
袍长而宽大,直领左衽,下摆不开衩,衣襟及下摆多用绒布镶边,腰部用彩色绸带系扎。
牧区男女均穿用。
穿此袍骑马放牧,能护膝防寒,夜宿可当被盖,瘦长袖筒可用防蚊,束上宽大腰带,能保持腰肋稳定垂直。
袷袢。
为维吾尔族男子长袍。
齐膝对襟,无纽扣,无旁衩,腰身肥大,用长方巾扎腰,喜用白色、黑色和茶色的衣料。
夏天多着白色单袍,冬天穿黑色棉袍。
妇女在宽袖连衣裙上套黑色对襟背心,现在则大多穿西装上衣和裙子。
无论男女老少,都爱戴四楞小花帽,俗称“尕巴”。
未婚少女梳十几条发辫,以长发为美。
藏袍。
为藏族、门巴族的主要服装。
多黑色、赭红色和本白色。
右衽,斜襟,中系腰带,内衬长袖短褂。
男子穿着的特别肥大,束腰后腰际成兜囊,用以装物件。
一般袒出右臂以利于动作,天热时则袒出上身,将两袖系掖腰间,夜晚可充被盖。
旗袍。
初为满族妇女服装,故称旗袍。
后满、汉皆穿用。
最初是直筒式,腰部无曲线,下摆和袖口较大,外罩马甲。
百褶裙。
为彝、傈僳、苗等族妇女的衣裙。
以流行于川、滇大小凉山的最具特色,一般系用三种不同色彩的布缝制而成。
裙面折叠很多,长曳到地。
苗族妇女的百褶裙较短,但褶很多,有的多达500褶以上。
擦尔瓦。
彝语称“瓦拉”或“瓦拉勃”。
川、滇大小凉山彝族男女所著的披衫。
用羊毛织成,有白、灰、青三种颜色。
擦尔瓦的形式有有流苏的和无流苏的两种,其流行的区域有所不同。
缝制一件擦尔瓦需七幅或九幅毛料。
制造一条披衫,往往需要数月至半年不等。
无论男女老少,终年披着,白天用以御风寒,夜间可作被盖。
二、风格各异的民居民宅
民居,也就是民间建筑,或被称为地方性建筑,是人类因地制宜为自己及其所属所建造的栖身之所。
它不仅仅是满足了人们的物质民俗需求,也满足了人们的精神需求。
我国幅员辽阔,各地自然条件、经济发展、风俗习惯、宗教信仰等差异较大,居住习俗也因此而千差万别。
从大的区域来看,由于地理、气候条件的不同,我国南北方形成了不同的建筑风格。
北方地区,由于气候干燥寒冷,因而在居室的设计上特别注重采光的处理,屋顶的坡度一般较缓,出檐较短,院落大都比较分散;而南方地区,常年潮湿炎热,为了避光去燥,房屋的坡度一般很陡,出檐较长,院落的分布相对紧凑,形成聚合式院落。
我国民居类型丰富,建筑技艺精湛,各有特色,具有很高的旅游欣赏价值。
(一)民居的主要类型
1.四合院式
四合院是中国最典型的民居建筑,它不仅在汉族地区分布广泛,就连一些少数民族(如纳西族、白族等)地区也部分流行。
其结构特点是:一般都有夯筑坚实的地基,竖木为柱,连柱架梁,梁上搭檩,檩上搭椽,上铺茅草或屋瓦,山墙用土坯或砖石砌成,窗户门楣为木制。
四合院是北方农业地区民居的主要形式,其中尤以北京四合院最为典型。
其基本形式是由几幢单体建筑,分别置于东西南北四面,建筑之间用廊子联接组成一个方形院落。
四合院的主要建筑称正房,坐北朝南,两边东西间的房屋称厢房;南面是一排廊子,中间开一道门, 称二门或称“垂花门”;二门内部为四合院的内院,二门外是东西狭长的前院;前院南面是一排称作倒座的房屋,为待客的客房和男仆用房;四合院的大门就设在东南角上,进门之后可见有装饰讲究、雕刻精美的影壁;在正房的北面有的还有一排后罩房。
四合院的门窗都朝院内方向开,背面多不开窗。
内院四周房屋以廊相连,形成一个四面封闭的内向的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