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光裕与陈晓的身份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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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黄光裕与陈晓的身份是什么?
答:黄光裕是国美的大股东,陈晓是国美的董事局主席及执行董事。
2、黄光裕与陈晓的职责和权利是什么?
答:黄光裕的职责是:遵守公司的章程;缴纳认购的出资额;资本的充实责任。其权利是:参加股东会并根据其出资份额享有表决权;查阅权;优先受让和认购新股权;转让出资或股份的权利;红利的分配权;公司的剩余财产分配请求权。
陈晓的职权是:召集主持股东会、董事会会议;签署或授权签署公司合同及其它重要文件,签署由董事会聘任人员的聘任书;在董事会闭会期间检查董事会决议的执行情况,听取总经理关于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的汇报;在发生战争、特大自然灾害等重大事件时,可对一切事务行使特别裁决权和处置权。但这种裁决和处置必须符合国家和公司利益;决定和指导处理公司对外事务和公司计划财务工作中的重大事项及公司重大业务活动;法律、法规规定应由法定代表人行使的职权。
3、两人争夺的是什么?代表了公司治理的哪类问题?
答:两人争夺的是国美的控制权。代表了公司治理存在下列问题:所有权与经营权两权分离;董事会形成相对制衡结构;存在“内部人控制”问题。国美发生的内斗实质上是大股东与职业经理人的利益之争,人性的弱点和丑陋在这场斗争中一览无遗。董事长陈晓在大股东黄光裕处于人生危局时发难,无疑丧失必要的商业伦理特别是做人的底线,多少有点落井下石的感觉。这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中国职业经理人尚缺乏必要的职业素养和相应的职业道德,也印证了中国职业经理人与欧美同行存在较大的差距。职业经理人最重要的素质是责任和忠诚,对公司负责、对股东忠诚,两者缺一不可。因此,职业经理人受股东的委托来经营管理企业,不能违背相应的信托责任,这是职业经理人无法回避的问题。
4、如何解决控制权之争?
黄光裕家族拥有国美其中的32.47%所有权,但是黄光裕没有国美的控制权。重大事项的一票否决权要达到34%才能拥有直接否决权。陈晓现在是董事会主席,享有公司的管理员。他也是国美的小股东,还享有股东该享有的权力。这里要说明一点的是,现在公司管理上要求二权分离。就是公司的所有权跟经营权分离,而这里面黄光裕享有的是所有权,而陈晓所享有的是管理权,不过股东大会可以要求陈晓下台,不过得要超过50%的投票才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