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文化概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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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学概论》讲义
第一课绪论
文化是一个非常模糊的概念,美国文化人类学家洛威尔曾说:“在这个世界上,没有什么东西比文化更难捉摸,我们不能分析它,因为它的成分无穷无尽,我们不能叙述它,因为它没有固定形状。我们想用文字来范围它的意义,这正像要把空气抓在手里似的;当我们去寻找文化时,它除了不在我们手里以外,它无所不在。”
一、中国古代关于“文化”的说法
在汉民族语言中,“文化”是古已有之的词汇。“文”的本义,指各色交错的纹理。如《周易·系辞下》:“物相杂,故曰文。”《礼记·乐记》:“五色成文而不乱。”在此基础上,又引申出各种含义:一是指包括语言文字在内的各种象征符号,进而具体化为文物典籍、礼乐制度。如《论语·子罕》载孔子被匡人所困后说:“文王既没,文不在兹乎?天之将丧斯文也,后死者不得与于斯文也;天之未丧斯文也,匡人其如予何!”二是与质朴、野蛮相对,指彩画装饰、人为修养等。《论语·雍野》:“质胜文则野,文胜质则史。”(“史”本指宗庙掌礼仪的官,这里指虚浮。)
“化”有改易、生成、化育之义。如《周易·系辞下》:“男女构精,万物化生。”《礼记·中庸》:“可以赞天地之化育。”指自然万物的生成、变易,并由此引申为对伦理道德、社会文明的化成与塑造过程的表达,所以“化”又有教化、迁善之义。
总之,“文化”作为一个词语,在中国古代典籍中的基本意义是指以体现伦理道德、政治秩序的诗书礼乐教化世人,与武力征服相对立。刘向《说苑·指武》:“圣人之治天下也,先文德而后武力。凡武之兴,为不服也,文化不改,然后加诛。”这里的“文德”与“武力”对举。类似的例子还有,西晋诗人束晳《补亡诗》:“文化内辑,武功外悠。”南朝诗人王融《曲水诗序》:“设神理以景俗,敷文化以柔远。”可见,“文化”乃是以文德教化之意。反映了中国文化尚文抑武的精神,也是中国文化自尊自信的体现。关于这一点,我们还可以追溯到《周易·贲卦·彖传》:
(刚柔交错),天文也。文明以止,人文也。观乎天文,以察时变;观乎人文,以化成天下。
这段话用天象有规律可循来比拟人伦也有规律可循。这里的“文”从纹理义演化而来。日月往来交错文饰于天,就是“天文”,即天道自然规律;而“人文”指人伦社会规律,包括礼乐文化和典章制度在内。而礼乐文化和典章制度的确立又是来源于社会生活中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如君臣、父子、夫妇、兄弟、朋友等。这段话大意是说,治国者须观察天文,以明了时序之变化,又须观察人文,使天下人均能遵从文明礼仪,使行为有所约束,止其所当止。“人文”与“化成天下”紧密联系,所以“文化”的意思就是指以“人文”来“教化”
天下。
二、西方关于“文化”的理解
“文化”一词在西方语言中来源于拉丁文cultura,其原形为动词,含有耕种、居住、练习等多重意义,也包含通过人为努力摆脱自然状态的意味。英文中的culture也有栽培、种植之意,并由此引申为对人的性情的陶冶、品德的教养。这就与中国古代“文化”一词的“文治教化”内涵比较接近。所不同的是,中国的“文化”一开始就专注于精神领域,而culture却是从人类的物质生活出发,继而才引申到精神活动领域的。
西方学者从不同的角度对“文化”做了各种定义。比如人类学的表述:“文化是复杂的整体,是整个的生活方式。”
社会学的表述:“文化是一个社会所有成员共同享有的价值观念、传统和信仰。”强调了文化中最核心的内容是其价值观念。
历史学的表述:指“其他一切均为遗忘之后还能够长期保留下来的东西”(法国政治家赫里奥特语),即最珍贵持久的历史遗产,这是狭义的文化。广义的文化指过去时代积累和遗留下来的所有东西。
还有心理学的表述:“文化是对心灵的陶冶和完善,是通过持续的创造、传播和学习而达到的富于教养和智慧的完美的生活境界。
据统计,文化的定义有二百余个。任何一个定义,总有所限定,所以没有任何一个定义能把文化的内涵说尽。我们把这些定义从以下几个方面加以区分①:
一是着重文化内容的定义。如英国文化学家泰勒的定义:“文化乃是包括知识、信仰、艺术、道德、法律、习俗和任何作为一名社会成员而获得的能力和习惯在内的复杂整体。”克罗孔认为:“文化是人类创造所累积起来的宝藏,书籍、绘画、建筑等。除此以外,还有我们适应人事和自然环境的知识、语言、风俗、礼仪、伦理、宗教和道德,都在文化的范围之内。”例如,人类生活都需要道德维系,但在道德的具体内容上,则因民族、时代而存在差异。克罗孔和凯利认为:“所谓文化乃历史里为生活而创造出来的一切设计。这一切设计,有些明显的,有些隐含的。有些是合理的,有些是反理的,也有些非理的。这些设计都是人的行为的潜在指导。”也就是说,文化并不全是合理的,任何一种文化,都有它合理的一面,也有反理或非理的一面。例如中国古代的婚姻是由双方家长做主的,不经过当事人的同意;明清时期的理学强调“存天理,灭人欲”,以寡妇改嫁为可耻等等,这些都是不合理的,甚至是违反人性的。当然,有些东西就无所谓合理不合理,如习俗、饮食、信仰等,每个人各有所爱。总之,文化包括的范围非常广泛,有形的书籍、绘画、建筑,无形的语言、信仰、习俗,以及作为生活规范的道德规范、宗教伦理等都是文化的内容。人的一切行为都受到文化
①下面所引用的定义,来自美国人类学家克鲁伯和克罗孔1952年合著的《文化:关于概念和定义的检讨》一书,该书列举了自1871年以来西方学者关于文化的定义164种。转引自韦政通《中国文化概论》,吉林出版集团有限责任公司2008年版,第2-8页。
的制约。
二是着重文化传承的定义。洛维认为:“我们所了解的文化,是一个人从他的社会所获得的事物之总和,这些事物包括信仰、风俗、艺术形式、食物习惯等。这些事物并非由他自由的创造活动而来,而是由过去正式或非正式的教育所传递下来的。”梅德认为:“文化乃传统行为的全部总结。这样的总结为人类所发展,且为每一代继续不断学习着。”任何人都是文化的传递者,他必然与传统发生关系。由此可以知道,绝对的反叛传统,主张全盘西化,实际上都是不可能的。另外,文化的传承,不是通过生物遗传的方式,而是通过自觉或不自觉的学习来实现的。
三是着重文化功能的定义。英国学者马林诺夫斯基认为:文化是“一个满足人的要求的过程,为应付该环境中面临的具体、特殊的课题,而把自己置于一个更好的位置上的工具性装置。”克鲁伯认为:“文化是人类在宇宙间的特有的性质,……文化同时是社会人的全部产品,而且也是影响社会与个人的巨大力量。”这话很有道理,世界上再没有比文化更有影响力的东西,世界上凡是能发生影响力的事物,都是文化的产物。文化的影响有好有坏,所以对文化采取批判的态度,就是必要的。总之,文化的作用可以增进个人或社会的目标,满足需要,解决问题。人类如果没有这些要求,可能根本不会产生文化。这些要求,是产生文化的必要条件。当然,如果只是为了实际的需要,也是不能产生伟大的文化;较高的文化,是超越实用和本能的。
四是着重文化差异的定义。戴维斯认为:“群体与群体之间之所以有差异,是因为各有不同的文化,各有不同的社会遗产。成年人的行为之所以各不相同,是因为他们的文化各不相同。人成长于不同的习惯与生活方式之中,人只好依照这些方式生活下去,因为此外他们别无选择。”维斯勒认为:“文化是一个社会或部落所遵循的生活方式。”比方说吃饭,这是所有人都要做的事,吃饭这件事本身不能说是文化,但吃饭的方式不同,有的用刀叉,有的用筷子,这就有了文化上的差异。所以说,文化就是生活方式的整体表现。不同的群体,不同的社会,不同的时代,都会有不同的文化。因此,尽管人类的文化千差万别,但文化又是普遍存在的,只有有人类生存的地方,就有文化。哪怕是野蛮人,也有自己的文化。
大体上说,文化是作为主体的人类通过社会实践活动,适应、利用、改造自然界而逐步实现自身价值观念的过程。这种价值观念又体现为一种精神力量,它可以对一定社会成员中的思想意识、行为方式起引导或制约作用。再进一步说,文化就是人类为了维护自身的生存和发展所创造出来的各种成果。这些成果既包括有形的物质成果(如生产工具、艺术品等),也包括无形的精神成果(如宗教、哲学、习俗等)。
三、文化与文明
在汉语系统中,这两个概念的联系非常密切,从词源学上追溯,“文明”一词出自《尚书·舜典》:“睿哲文明。”孔颖达解释是:“经天纬地曰文,照临四方曰明。”“文明”兼指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