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 南 省 教 育 厅关于普通高校成人高等教育函授教育辅导站检查结果的通报

合集下载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河南省教育厅

关于普通高校成人高等教育函授教育辅导站

检查结果的通报

各省辖市教育局、各函授教育辅导站: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加强成人高等教育招生和办学秩序管理的通知》(教发〔2007〕23号)精神,按照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普通高校成人高等教育函授教育辅导站评估的通知》(教高〔2010〕999号)安排,我厅组织对全省各函授教育辅导站(以下简称函授站)进行了检查评估,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根据国家和河南省有关规定,依据各函授站自查和省辖市教育局组织专家的评估意见,经研究确定北方工业大学洛阳有色金属工业学校函授站等89个函授站检查结果为合格(见附件

— 1 —

1),华东理工大学新乡学院函授站等3个函授站检查结果不合格(见附件2)。依据有关函授站的承办单位或主办学校的意见,北京理工大学河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函授站等15个函授站予以撤销(见附件3)。

二、各省属高校在省内设置的成人高等教育函授站,由各省辖市教育局确定评估结论,并将评估结论和处理意见在当地媒体予以公告。

三、本次检查结果合格的函授站可继续开展函授教育工作;不合格函授站和予以撤销的函授站均不得再组织招生,有关单位要做好善后处置工作。

各函授站要继续遵循成人高等教育和继续教育规律,按照教育部《关于加强成人高等教育招生和办学秩序管理的通知》(教发〔2007〕23号)和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河南省高等学校成人教育校外教学点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教高〔2008〕648号)要求,进一步明确办学目标定位,加大教学投入,改善办学条件,规范办学秩序,深化教学改革,不断提高成人高等教育人才培养质量和声誉,推动我省成人高等教育持续健康发展,为建设学习型社会、构建终身教育体系做出积极贡献。

附件:1.河南省普通高校成人高等教育函授站检查合格名单

2.河南省普通高校成人高等教育函授站检查不合格名单

3.河南省普通高校成人高等教育函授站检查撤销名单— 2 —

二○一一年七月五日

主题词:高等教育函授检查通报

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 2011年7月7日印发

— 3 —

附件1

河南省普通高校成人高等教育函授站检查合格名单

— 4 —

— 5 —

— 6 —

—7 —

—8 —

—9 —

附件2

河南省普通高校成人高等教育函授站检查不合格名单

—10 —

附件3

河南省普通高校成人高等教育函授站检查撤销名单

—12 —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