线上供应链金融系统反向保理业务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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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

发展银行线上供应链金融系统

反向保理业务模式实施细则

(1.0版,2012年)

第一章适用围

第一条本细则适用于我行与核心厂商(保理项下买方)、授信客户(供应商)供应链金融业务合作中的线上反向保理业务模式。

第二条本细则依据我行《线上供应链金融系统应用管理办法》等相关规章制度制定,未尽事宜仍执行上述管理制度。

第三条反向保理业务项下所涉核心厂商的间接授信审批和直接授信客户的准入、审查审批等事项,执行《发展银行反向保理实施细则》(1.0版,2011年)(深发展[2012]36号)的规定。

第二章线上供应链金融平台信息维护

第四条系统参数的建立与维护

(一)核心厂商的信息与相关系统参数只能由经批复的主办分行建立及维护。

(二)授信客户的信息建立与相关系统参数维护由各相关业务分行负责。

(三)主要参数如下:

1.信息管理-客户管理-配置客户信息-额度信息-额度合同参数维护

2.信息管理-客户管理-配置客户信息-额度信息-业务模式参数维护

3.信息管理-客户管理-配置客户信息-额度信息-业务品种参数维护

数维护

护说明

(1)客户出账的业务品种为“预支价金”时,必须配置。

“贷款参数”包括了如下要素:客户名称、单笔业务性质代码、科目代码、币种、基准利率档次、利率浮动类相关参数、扣息周期等。

(2)“贷款参数”由分行运营人员进行录入与维护。

①《线上供应链金融系统“贷款参数“录入维护/调整通知单》(见附件1-1,以下简称通知单)经客户经理、支行行长签字后,提交运营人员在系统中进行贷款参数的录入维护或调整;

②通知单各要素的填写须以授信终审批复意见、我行与授信客户签署的《国保理业务合同》/《国保理业务合同》补充协议(线上化业务适用)作为主要基础;

③如涉及授信客户所适用利率等相关要素调整的,须重新发起通知单的签发及审批,并交由运营人员进行维护;否则,任何岗位人员均不得通过线上供应链金融系统私自进行参数调整。

6.信息管理-客户管理-配置客户信息-其他信息-保理专户参数维护

7.信息管理-供应链配置-配置核心厂商-间接额度参数维护

第三章业务流程

第五条应收账款转让流程

(一)核心厂商向银行提交应收账款信息

核心厂商可通过多种方式向我行提供应收账款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式:

1.核心厂商系统与我行线上供应链金融系统互联,通过系统直联方式进行数据交互;

2.核心厂商通过线上供应链金融系统上传应收账款信息;

3.核心厂商以书面或者电子方式向我行提供应收账款信息,由我行人员导入线上供应链金融系统;

4.核心厂商向我行提供其信息系统的查询用户,由我行授权人员在核心厂商信息系统中下载应收账款信息,再导入我行线上供应链金融系统。

(二)授信客户录入人员登录我行网银,选择进入“线上供应链金融”服务渠道后选择“应收融资”,点击“发票管理”下的“发票转让”,发起应收账款转让申请;授信客户复核人员复核转让

申请信息后提交我行。

(三)我行对应收账款转让申请进行审核,授信客户在线查询转让审核的结果。

第六条出账流程

(一)授信客户通过系统提交单笔业务申请。

1.授信客户录入人员登录我行网银,选择进入“线上供应链金融”服务渠道后,选择“应收融资”,点击“出账申请”发起应收出账申请;授信客户复核人员复核出账申请信息后提交我行;

2.如分行对出账资料有其他要求,授信客户可通过系统上传我行要求资料的扫描件;客户经理可通过线上供应链金融系统对客户上传的出账材料扫描件与原件进行核对,核对无误后双人在线上供应链金融系统中签署意见。

(二)我行进行业务审核/复核。

(三)客户经理(或分行确定的有权录入人员)按照现行信贷管理规定,在信贷风险管理系统中发起出账申请,启动出账流程。

(四)分行放款中心进行出账审查。

(五)分行运营人员进行出账操作。如为预支价金放款,则由分行运营人员在线上供应链金融系统中进行审核操作,根据放款通知书核对放款信息,审核无误后点击“放款”,经主管授权后完成放款审核操作,同时打印预支价金资料清单。

第七条买方还款流程

应收账款到期,核心厂商将应付款项打入供应商在我行开立的保理专户,触发买方还款流程。买方还款处理有两种方式:(一)自动买方还款

如保理专户参数中的“系统是否自动还款”设为“是”,则在回款第二天,系统会根据自动处理规则对前一天保理专户中的回款进行核销、还款处理。

(二)手工买方还款

如保理专户参数中的“系统是否自动还款”设为“否”,则需由分行供应链金融服务平台人员通过“买方还款”交易,主动发起买方还款。

第八条卖方还款流程

授信客户可主动发起还款申请。

(一)授信客户提交还款申请

授信客户登录我行网银,选择进入“线上供应链金融”服务渠道后选择“应收融资”,点击“还款”。如授信品种是银行承兑汇票,可选择“保证金转入”;流动资金贷款可选择“提前还贷”;预支价金可选择“卖方还款(预支价金)”。

(二)还款审核

我行人员通过线上供应链金融系统“还贷审核”功能进行“提前还贷”审核;通过“卖方还款审核”进行“卖方还款(预支价金)”审核。

第四章协议文本

第九条办理线上反向保理业务,我行需与各相关方签署合法有效的协议及合同,包括:

(一)《发展银行线上供应链金融系统使用协议》(统一版)(见附件1-2);

(二)《供应商保理业务合作协议》(适用于线上化保理业务)(见附件1-3);

(三)《供应商保理业务合作协议》补充协议(适用于线上化保理业务)(见附件1-4);

(四)《国保理业务合同》(适用于线上化保理业务)(见附件1-5);

(五)《国保理业务合同》补充协议(适用于线上化保理业务)(见附件1-6);

(六)《承诺函——供应商线上保理业务》(供应商出具)(见附件1-7);

(七)保理授信项下采用贷款、银承等授信品种时,需签署《综合授信额度合同》(线上化业务适用版本)

第十条对于核心企业

(一)如已与我行签署了《供应商保理业务合作协议》(总行贸易融资部下发版本),则需签署《供应商保理业务合作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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