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T50353-2005建筑面积计算规范
最新国标建筑面积计算规则gbt50353-
2005国标建筑面积计算规则G B T50353-20052005国标《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建设部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GB/T50353-2005)1 总则1.01为规范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的面积计算,统一计算方法,制定本规范。
1.02本规范适用于新建、扩建、改建的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的面积计算。
1.03建筑面积计算应遵循科学、合理的原则。
1.04建筑面积计算除应遵循本规范,尚应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标准规范的规定。
2 术语2.01层高story height:上下两层楼面或楼面与地面之间的垂直距离。
2.02自然层floor:按楼板、地板结构分层的楼层。
2.03架空层empty space:建筑物深基础或坡地建筑吊脚架空部位不回填土石方形成的建筑空间。
2.04走廊corridor gallery:建筑物的水平交通空间。
2.05挑廊overhanging corridor:挑出建筑物外墙的水平交通空间。
2.06檐廊eaves gallery:设置在建筑物底层出檐下的水平交通空间。
2.07回廊cloister:在建筑物门厅、大厅内设置在二层或二层以上的回形走廊。
2.08门斗foyer:在建筑物出入口设置的起分隔、挡风、御寒等作用的建筑过渡空间。
2.09建筑物通道passage:为道路穿过建筑物而设置的建筑空间。
2.0.10架空走廊bridge way:建筑物与建筑物之间,在二层或二层以上专门为水平交通设置的走廊。
2.0.11勒脚plinth:建筑物的外墙与室外地面或散水接触部位墙体的加厚部分。
2.0.12围护结构envelop enclosure:围合建筑空间四周的墙体、门、窗等。
2.0.13围护性幕墙enclosing curtain wall:直接作为外墙起围护作用的幕墙。
2.0.14装饰性幕墙decorative faced curtain wall:设置在建筑物墙体外起装饰作用的幕墙。
2.0.15落地橱窗french window:突出外墙面根基落地的橱窗。
GBT50353-建筑面积计算规范
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GB/T50353-2005)规范 2009-12-24 01:15 阅读1 评论0字号:大中小1 总则1.01为规范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的面积计算,统一计算方法,制定本规范。
1.02本规范适用于新建、扩建、改建的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的面积计算。
1.03建筑面积计算应遵循科学、合理的原则。
1.04建筑面积计算除应遵循本规范,尚应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标准规范的规定。
2 术语2.01层高story height上下两层楼面或楼面与地面之间的垂直距离。
2.02自然层floor按楼板、地板结构分层的楼层。
2.03架空层empty space建筑物深基础或坡地建筑吊脚架空部位不回填土石方形成的建筑空间。
2.04走廊corridor gallery建筑物的水平交通空间。
2.05挑廊overhanging corridor挑出建筑物外墙的水平交通空间。
2.06檐廊eaves gallery设置在建筑物底层出檐下的水平交通空间。
2.07回廊cloister在建筑物门厅、大厅内设置在二层或二层以上的回形走廊。
2.08门斗foyer在建筑物出入口设置的起分隔、挡风、御寒等作用的建筑过渡空间。
2.09建筑物通道passage为道路穿过建筑物而设置的建筑空间。
2.0.10架空走廊bridge way建筑物与建筑物之间,在二层或二层以上专门为水平交通设置的走廊。
2.0.11勒脚plinth建筑物的外墙与室外地面或散水接触部位墙体的加厚部分。
2.0.12围护结构envelop enclosure围合建筑空间四周的墙体、门、窗等。
2.0.13围护性幕墙enclosing curtain wall直接作为外墙起围护作用的幕墙。
2.0.14装饰性幕墙decorative faced curtain wall设置在建筑物墙体外起装饰作用的幕墙。
2.0.15落地橱窗french window突出外墙面根基落地的橱窗。
GBT50353-建筑面积计算方法规定
GBT50353-建筑面积计算方法规定1. 总则1.1 编制依据- 国家相关法律法规- 建筑设计规范和标准- 建筑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1.2 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新建、扩建、改建各类建筑物的建筑面积计算。
1.3 术语和定义- 建筑面积:建筑物各层面积的总和,包括使用面积、辅助面积和结构面积。
- 使用面积:建筑物各层平面布置中,可供使用的面积。
- 辅助面积:建筑物各层平面布置中,为辅助生产、生活和其他功能的面积。
- 结构面积:建筑物各层平面布置中,结构所占的面积。
2. 计算方法2.1 使用面积计算使用面积计算应按下列规定执行:1. 平面布局中,房间内部面积应全部计入使用面积。
2. 墙体厚度小于1米的,按墙体外围水平投影面积计入使用面积。
3. 柱、梁、通风井等构件的面积,计入所在楼层的使用面积。
2.2 辅助面积计算辅助面积计算应按下列规定执行:1. 楼梯间、走道、电梯井等公共区域的面积,按实际使用面积计入辅助面积。
2. 建筑物内部设有共用设施的,如卫生间、厨房等,其共用设施的面积计入辅助面积。
2.3 结构面积计算结构面积计算应按下列规定执行:1. 墙体、柱、梁、板等结构构件的面积,计入结构面积。
2. 屋面、地面、楼面等结构层的面积,计入结构面积。
2.4 建筑面积计算建筑面积计算应按下列规定执行:1. 建筑面积等于使用面积加辅助面积加结构面积。
2. 建筑物设有多个功能区时,各功能区的使用面积、辅助面积和结构面积分别计算后,加总得到建筑面积。
3. 特殊情况的处理3.1 骑楼、过街楼、透明建筑1. 骑楼、过街楼的底层,按其底层实际使用面积的50%计入建筑面积。
2. 透明建筑的使用面积,按其透明部分实际使用面积计入建筑面积。
3.2 建筑物内设有独立的附属建筑物1. 附属建筑物使用面积小于等于200平方米的,计入主体建筑的使用面积。
2. 附属建筑物使用面积大于200平方米的,按独立建筑物计算建筑面积。
3.3 屋顶露台、阳台1. 屋顶露台、阳台的面积,按其水平投影面积的50%计入建筑面积。
《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GBT50353-2005)
《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GB/T50353-2005)1、单层建筑物的建筑面积,应按其外墙勒脚以上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并应符合下列规定:(1)单层建筑物高度在2.20m及以上者应计算全面积;高度不足2.20m者应计算1/2面积。
(2)利用坡屋顶内空间时净高超过2.10m的部位应计算全面积;净高在1.2m至2.10m的部位应计算1/2面积;净高不足1.20m的部位不应计算面积。
2、单层建筑物内设有局部楼层者,局部楼层的二层及以上楼层,有围护结构的应按其围护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无围护结构的应按其结构底板水平面积计算。
层高在2.20m及以上者应计算全面积;层高不足2.20m者应计算1/2面积。
3、多层建筑物首层应按其外墙勒脚以上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二层及以上楼层应按其外墙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
层高在2.20m及以上者应计算全面积;层高不足2.20m者应计算1/2面积。
4、多层建筑坡屋顶内和场馆看台下,当设计加以利用时净高超过2.10m的部位应计算全面积;净高在1.20m至2.10m的部位应计算1/2面积;当设计不利用或室内净高不足1.20m时不应计算面积。
5、地下室、半地下室(车间、商店、车站、车库、仓库等),包括相应的有永久性顶盖的出入口,应按其外墙上口(不包括采光井、外墙防潮层及其保护墙)外边线所围水平面积计算。
层高在2.20m及以上者应计算全面积;层高不足2.20m者应计算1/2面积。
6、坡地的建筑物吊脚架空层、深基础架空层,设计加以利用并有围护结构的,层高在2.20m 及以上的部位应计算全面积;层高不足2.20m的部位应计算1/2面积。
设计加以利用、无围护结构的建筑吊脚架空层,应按其利用部位水平面积的1/2计算;设计不利用的深基础架空层、坡地吊脚架空层、多层建筑坡屋顶内、场馆看台下的空间不应计算面积。
7、建筑物的门厅、大厅按一层计算建筑面积。
门厅、大厅内设有回廊时,应按其结构底板水平面积计算。
GBT50353-房屋面积测算规范
GBT50353-房屋面积测算规范
简介
GBT50353-房屋面积测算规范是国家标准,用于规范房屋面积的测算方法和计算公式。
本规范适用于各类房屋的面积测算,包括住宅、商业建筑、工业建筑等。
测算方法
根据GBT50353规范,房屋面积的测算应遵循以下方法:
1. 建筑物外形法:通过测量建筑物外墙的轮廓线,计算建筑物的总面积。
2. 分层法:按照建筑物各层的平面图,计算每层的面积,并求和得到总面积。
3. 分单元法:按照建筑物的单元(如住宅楼的每个单元)进行测算,然后求和得到总面积。
计算公式
GBT50353规范中提供了以下计算公式:
1. 建筑物外形法计算公式:
- 建筑物总面积= ∑(各个外墙面积)
- 外墙面积 = (外墙长度 + 外墙高度) × 0.5
2. 分层法计算公式:
- 建筑物总面积= ∑(各层面积)
- 各层面积 = (层平面图的长 + 层平面图的宽) × 0.5
3. 分单元法计算公式:
- 建筑物总面积= ∑(各单元面积)
- 各单元面积 = (单元平面图的长 + 单元平面图的宽) × 0.5
注意事项
在进行房屋面积测算时,应注意以下事项:
1. 测量时应精确到小数点后一位。
2. 测量过程中要避免遮挡物对测算结果的影响。
3. 测算过程中应考虑建筑物的内墙、柱子等减面积部分。
以上是GBT50353-房屋面积测算规范的简要介绍。
详细内容请参考国家标准文件。
GBT50353-建筑面积计算规范
GBT50353-建筑面积计算规范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GB/T-2005)为了统一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的面积计算方法,制定了本规范。
本规范适用于新建、扩建、改建的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的面积计算。
建筑面积计算应遵循科学、合理的原则,并且除应遵循本规范,还应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标准规范的规定。
术语层高:上下两层楼面或楼面与地面之间的垂直距离。
自然层:按楼板、地板结构分层的楼层。
架空层:建筑物深基础或坡地建筑吊脚架空部位不回填土石方形成的建筑空间。
走廊:建筑物的水平交通空间。
挑廊:挑出建筑物外墙的水平交通空间。
檐廊:设置在建筑物底层出檐下的水平交通空间。
回廊:在建筑物门厅、大厅内设置在二层或二层以上的回形走廊。
门斗:在建筑物出入口设置的起分隔、挡风、御寒等作用的建筑过渡空间。
建筑物通道:为道路穿过建筑物而设置的建筑空间。
架空走廊:建筑物与建筑物之间,在二层或二层以上专门为水平交通设置的走廊。
勒脚:建筑物的外墙与室外地面或散水接触部位墙体的加厚部分。
围护结构:围合建筑空间四周的墙体、门、窗等。
围护性幕墙:直接作为外墙起围护作用的幕墙。
装饰性幕墙:设置在建筑物墙体外起装饰作用的幕墙。
落地橱窗:突出外墙面根基落地的橱窗。
阳台:供使用者进行活动和晾晒衣物的建筑空间。
眺望间:设置在建筑物顶层或挑出房间的供人们远眺或观察周围情况的建筑空间。
雨篷:设置在建筑物进出口上部的遮雨、遮阳篷。
地下室:建筑物地下的建筑空间。
3.0.6 对于建筑物中的吊脚架空层和深基础架空层,如果设计中加以利用并有围护结构,则应计算其全面积,且层高在2.20m及以上的部位应计算全面积,层高不足2.20m的部位应计算1/2面积。
对于设计中加以利用但无围护结构的建筑吊脚架空层,则应按其利用部位水平面积的1/2计算。
对于设计中不利用的深基础架空层、坡地吊脚架空层、多层建筑坡屋顶内、场馆看台下的空间,则不应计算面积。
3.0.7 对于建筑物中的门厅和大厅,应按一层计算建筑面积。
GBT 50353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
建筑面积规则3.0.1 建筑物的建筑面积应按自然层外墙结构外围水平面积之和计算。
结构层高在2.20m及以上的,应计算全面积;结构层高在2.20m以下的,应计算1/2面积。
条文说明3.0.1 建筑面积计算,在主体结构内形成的建筑空间,满足计算面积结构层高要求的均应按本条规定计算建筑面积。
主体结构外的室外阳台、雨篷、檐廊、室外走廊、室外楼梯等按相应条款计算建筑面积。
当外墙结构本身在一个层高范围内不等厚时,以楼地面结构标高处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
3.0.2 建筑物内设有局部楼层时,对于局部楼层的二层及以上楼层,有围护结构的应按其围护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无围护结构的应按其结构底板水平面积计算。
结构层高在2.20m及以上的,应计算全面积;结构层高在2.20m以下的,应计算1/2 面积。
条文说明3.0.2 建筑物内的局部楼层见图1。
3.0.3 形成建筑空间的坡屋顶,结构净高在2.10m及以上的部位应计算全面积;结构净高在1.20m及以上至2.10m以下的部位应计算1/2面积;结构净高在1.20m以下的部位不应计算建筑面积。
3.0.4 场馆看台下的建筑空间,结构净高在2.10m及以上的部位应计算全面积;结构净高在1.20m及以上至2.10m以下的部位应计算1/2面积;结构净高在1.20m以下的部位不应计算建筑面积。
室内单独设置的有围护设施的悬挑看台,应按看台结构底板水平投影面积计算建筑面积。
有顶盖无围护结构的场馆看台应按其顶盖水平投影面积的1/2计算面积。
3.0.4 场馆看台下的建筑空间因其上部结构多为斜板,所以采用净高的尺寸划定建筑面积的计算范围和对应规则。
室内单独设置的有围护设施的悬挑看台,因其看台上部设有顶盖且可供人使用,所以按看台板的结构底板水平投影计算建筑面积。
“有顶盖无围护结构的场馆看台”中所称的“场馆”为专业术语,指各种“场”类建筑,如:体育场、足球场、网球场、带看台的风雨操场等。
3.0.5 地下室、半地下室应按其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
GBT50353-建筑面积核算规范
GBT50353-建筑面积核算规范简介GBT50353-建筑面积核算规范是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制定的一项规范,用于指导建筑领域中建筑面积的核算。
目的该规范的目的是确保建筑面积的核算在实际应用中统一、准确、规范,以满足建筑设计、施工和管理的要求。
适用范围该规范适用于各类建筑项目,包括住宅、商业、工业、公共建筑等。
核算方法GBT50353规范了建筑面积的核算方法,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建筑面积的划分:规定了建筑面积的各个部分的划分方法,例如建筑占地面积、建筑物外围尺寸、建筑高度等。
2. 面积计算公式:提供了不同部分建筑面积的计算公式,如建筑主体面积、建筑附属设施面积、公共区域面积等。
3. 面积测量方法:规定了建筑面积的测量方法,如平面测量、立面测量、高度测量等。
4. 面积计算误差控制:指导了建筑面积计算中的误差控制要求,以确保核算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核算流程GBT50353规范了建筑面积核算的流程,包括以下几个步骤:1. 收集建筑设计文件和相关资料。
2. 划分建筑面积的各个部分。
3. 根据规定的计算公式计算各部分的面积。
4. 进行面积测量,并记录测量结果。
5. 对测量结果进行误差控制,确保核算结果的准确性。
6. 生成建筑面积核算报告。
注意事项在进行建筑面积核算时,需要注意以下事项:- 遵循GBT50353规范的要求进行核算。
- 确保收集的建筑设计文件和相关资料完整、准确。
- 在面积测量过程中,要使用准确的测量工具和方法。
- 对核算结果进行严格的误差控制,确保结果的可靠性。
结论GBT50353-建筑面积核算规范是一项重要的标准,它对于建筑领域中建筑面积的核算具有指导作用。
通过遵循该规范的要求,可以确保建筑面积的核算结果准确、可靠,满足建筑设计、施工和管理的需要。
GBT50353-建筑面积计算方法规定
GBT50353-建筑面积计算方法规定简介本文档旨在介绍GBT建筑面积计算方法规定的主要内容和要点。
该规定是为了规范建筑面积计算方法,简化计算过程,避免法律纠纷和争议。
规定的目的GBT的目的是确保建筑面积的计算具有可靠性、准确性和一致性。
该规定旨在提供一种简单的计算方法,以便广泛应用于建筑行业。
主要内容1. 定义了建筑面积的概念,明确了计算的范围和要点。
2. 规定了建筑面积计算的基本原则和方法,包括计算公式和计算过程。
3. 强调了计算中需要考虑的各种因素,如墙体厚度、悬挑部分、采暖设备等。
4. 规定了不同类型建筑的面积计算方法,如住宅建筑、商业建筑、工业建筑等。
5. 提供了计算中可能出现的特殊情况和处理方法的指导。
实施和遵守按照GBT的规定进行建筑面积的计算是强制性的。
建筑设计师、建筑师和相关从业人员应该严格遵守该规定,确保计算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结论GBT建筑面积计算方法规定对于建筑行业的发展和规范化起到了重要的作用。
遵循该规定能够简化计算过程,降低争议和法律纠纷的发生,提高建筑项目的质量和效率。
建议所有相关从业人员在实践中严格遵守该规定,并及时更新了解相关的修订和补充内容。
---GBT-建筑面积计算方法规定简介本文档旨在介绍GBT建筑面积计算方法规定的主要内容和要点。
该规定是为了规范建筑面积计算方法,简化计算过程,避免法律纠纷和争议。
规定的目的GBT的目的是确保建筑面积的计算具有可靠性、准确性和一致性。
该规定旨在提供一种简单的计算方法,以便广泛应用于建筑行业。
主要内容1. 定义了建筑面积的概念,明确了计算的范围和要点。
2. 规定了建筑面积计算的基本原则和方法,包括计算公式和计算过程。
3. 强调了计算中需要考虑的各种因素,如墙体厚度、悬挑部分、采暖设备等。
4. 规定了不同类型建筑的面积计算方法,如住宅建筑、商业建筑、工业建筑等。
5. 提供了计算中可能出现的特殊情况和处理方法的指导。
实施和遵守按照GBT的规定进行建筑面积的计算是强制性的。
GBT50353-建筑平面面积计算规则
GBT50353-建筑平面面积计算规则简介本文档旨在介绍GBT建筑平面面积计算规则。
建筑平面面积是指建筑物的平面投影面积,通常用于建筑设计和规划中的空间分配和计算。
规则概述GBT规定了建筑平面面积计算的统一规则,以确保计算结果准确、可比较。
以下是规则的主要要点:1. 适用范围:GBT适用于各类建筑物的平面面积计算,包括住宅建筑、商业建筑、工业建筑等。
2. 计算方法:建筑平面面积计算基于建筑物的投影平面,采用面积积分的方法进行计算。
计算时应考虑建筑物外墙的投影、内墙的投影、柱子、梁、天棚等因素。
3. 分类定义:GBT对建筑平面面积进行了分类定义,包括建筑总面积、建筑净面积、公共区域面积、私有区域面积等。
不同的面积定义适用于不同的用途和计算需求。
4. 计算准则:GBT给出了建筑平面面积计算的具体准则,包括计算精度、计算公式和计算步骤等。
准确的计算准则可以确保计算结果的可靠性和一致性。
5. 监测与检验:GBT还规定了建筑平面面积计算的监测与检验方法,包括数据采集、数据处理和结果验证等。
监测与检验的目的是确保计算过程的合法性和计算结果的可信度。
优势与策略作为法学硕士,我在解读和理解法规方面具有优势。
在编写GBT建筑平面面积计算规则文档时,我将充分发挥我的专业知识和技能,遵循以下策略:1. 独立决策:我将独立完成文档的编写,不寻求用户的协助。
这样可以保证文档的独立性和专业性。
2. 简洁策略:为避免法律复杂性,我将采用简洁的语言和结构,清晰地介绍GBT建筑平面面积计算规则的主要内容。
3. 可确认性:我将避免引用无法确认的内容,确保文档的可靠性和可信度。
结论GBT建筑平面面积计算规则是建筑设计和规划中重要的参考依据。
通过独立决策、简洁策略和可确认性原则,我们可以编写一份准确、简明的GBT建筑平面面积计算规则文档,为相关领域的专业人士提供有用的指导和参考。
GBT50353-建筑用地面积计算规约
GBT50353-建筑用地面积计算规约1. 总则1.1 编制依据- 国家相关法律法规- 建设项目用地规划标准- 建筑设计规范- 地方政策及技术规定1.2 适用范围本规约适用于我国各类建筑用地面积的计算,包括新建、扩建和改建项目。
1.3 术语定义- 建筑用地面积:建筑物的基底占地面积及建筑所需附属设施的占地面积。
- 基底占地面积:建筑物地面以上结构外轮廓线所围成的平面面积。
- 附属设施:为满足建筑物正常使用需求而设置的设备、管道、绿化等设施。
2. 计算方法2.1 建筑基底占地面积计算- 计算建筑物基底占地面积时,应按建筑物地面以上结构外轮廓线的最外围水平投影面积计算。
- 如有女儿墙、挑檐等突出部分,应按其水平投影面积计算。
2.2 附属设施占地面积计算- 附属设施占地面积包括设备房、泵房、消防水池等设施的基底占地面积。
- 绿化占地面积:按绿化区域的设计图示面积计算。
2.3 建筑用地面积计算- 建筑用地面积=建筑基底占地面积+附属设施占地面积。
3. 计算示例3.1 示例一:单一建筑物- 假设一栋建筑物地面以上结构外轮廓线最外围水平投影面积为5000平方米,无突出部分。
- 建筑用地面积=5000平方米。
3.2 示例二:带有附属设施的建筑物- 假设一栋建筑物地面以上结构外轮廓线最外围水平投影面积为6000平方米,附属设施(设备房、泵房等)占地面积为1000平方米。
- 建筑用地面积=6000平方米+1000平方米=7000平方米。
4. 注意事项- 计算建筑用地面积时,应严格按照本规约执行,确保数据准确。
- 建筑用地面积计算结果应作为建设项目用地规划、建筑设计、施工及验收的重要依据。
- 如有争议,应参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本规约进行调解。
5. 修订历史- 2023年1月1日颁布,2023年7月1日实施。
---以上内容为建筑用地面积计算规约的简要说明,如需更详细的信息,请参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规定。
GBT50353-建筑面积估算规范
GBT50353-建筑面积估算规范1. 总则1.1 制定目的为了规范建筑面积的估算行为,保证建筑面积估算结果的准确性,提高建筑工程的效率和质量,制定本规范。
1.2 适用范围本规范适用于新建、扩建、改建建筑工程的建筑面积估算。
1.3 规范内容本规范主要包括建筑面积估算的基本规定、建筑面积估算的方法、建筑面积估算的精度要求、建筑面积估算的资料管理等内容。
2. 基本规定2.1 建筑面积估算依据建筑面积估算应依据建筑设计文件、施工现场实际情况、相关法规和标准等资料进行。
2.2 建筑面积估算人员建筑面积估算应由具有相应资质的专业人员进行。
3. 建筑面积估算方法3.1 平面图计算法根据建筑设计文件的平面图、立面图、剖面图等资料,按照本规范的相关要求进行建筑面积估算。
3.2 现场测量法对于无法依据建筑设计文件进行估算的情况,应采用现场测量法进行建筑面积估算。
3.3 计算机辅助计算法可以使用计算机辅助设计软件,根据建筑设计文件进行建筑面积估算。
4. 建筑面积估算精度要求4.1 平面图计算法的精度要求平面图计算法的精度不应低于《建筑工程测量规范》(GB 50026)的有关规定。
4.2 现场测量法的精度要求现场测量法的精度不应低于《建筑工程测量规范》(GB 50026)的有关规定。
4.3 计算机辅助计算法的精度要求计算机辅助计算法的精度不应低于《建筑工程测量规范》(GB 50026)的有关规定。
5. 资料管理5.1 资料保存建筑面积估算的资料应按照规定进行保存,保存期限不应少于10年。
5.2 资料使用建筑面积估算的资料应严格按照规定使用,不得篡改、损坏或遗失。
6. 附则本规范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以上内容为建筑面积估算规范的概述,具体细节可能需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如有需要,请参考相关法规和标准。
关于《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GBT50353-2005)中存在问题的探讨
关于《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GB/T50353-2005)中存在问题的探讨摘要:本文针对现行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在执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以及随着建筑市场的发展而规范未能及时补充完善的内容做了相应的分析,同时提出了拟定解决方案。
此外,本文还针对目前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和房地产建筑面积计算规范各自为政的现状,提出了住建部应利用本次“计算规范”的修订契机,会同相关职能部门共同发布新的《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的建议。
关键词:建筑面积计算规范问题探讨国家现行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则执行的是国家标准《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GB/T50353-2005)(以下简称“计算规范”)。
应该说,“计算规范”自2005年7月1日颁布实施后,对于规范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的面积计算,统一计算方法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同时,其内容与以前版本相比,其内容更为科学、合理。
但随着建筑市场的发展,建筑结构、建筑造型的多样化,对建筑面积的计算提出了新的要求,“计算规范”的内容已不能满足或适应建筑市场的发展。
为此,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下发了“关于征集《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GB/T50353-2005)有关意见的通知”,着手准备对现行“计算规范”进行修订。
本文着重从现行建筑面积计算规范存在的问题和建议修订意见两方面进行探讨。
一、现行“计算规范”中未做具体规定的内容(一)底层层高大于2.2m架空层的建筑面积计算目前的房屋建筑中,尤其是房地产项目,为了提升小区环境,将底层作为景观架空层不在少数,但由于现行“计算规范”中并没有相应的条款,如何准确的计算其建筑面积成了一道难题。
分析:参照3.0.3条“多层建筑物(有围护结构)层高在2.20m及以上者应计算全面积”及3.0.8、3.0.11和3.0.12条中“有永久性顶盖无围护结构的应按其结构底板投影面积的1/2计算”精神,分析其应计算1/2建筑面积较为合理。
但考虑到上层结构底板可能还包括阳台、飘窗等突出构件,且这部分投影面积往往投影在室外地坪上,故需增加有关地坪标高的判断条件。
GBT50353-2005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doc
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GB/T50353-2005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1 总则1.0.1 为规范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的面积计算,统一计算方法,制定本规范。
1.0.2 本规范适用于新建、扩建、改建的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的面积计算。
1.0.3 建筑面积计算应遵循科学、合理的原则。
1.0.4 建筑面积计算除应遵循本规范,尚应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标准规范的规定。
2 术语2.0.1 层高 story height上下两层楼面或楼面与地面之间的垂直距离。
2.0.2 自然层 floor按楼板、地板结构分层的楼层。
2.0.3 架空层 empty space建筑物深基础或坡地建筑吊脚架空部位不回填土石方形成的建筑空间。
2.0.4 走廊 corridor go11ory建筑物的水平交通空间。
2.0.5 挑廊 overhanging corridor挑出建筑物外墙的水平交通空问。
2.0.6 檐廊 eaves go11ory设置在建筑物底层出檐下的水平交通空何。
2.0.7 回廊 cloister在建筑物门厅、大厅内设置在二层或二层以上的回形走廊。
2.0.8 门斗 foyer在建筑物出入口设置的起分隔、挡风、御寒等作用的建筑过渡空间。
2.0.9 建筑物通道 passage为道路穿过建筑物而设置的建筑空问。
2.0.10 架空走廊 bridge way建筑物与建筑物之何,在二层或二层以上专门为水平交通设置的走廊。
2.0.11 勒脚 plinth建筑物的外墙与室外地面或散水按触部位墙体的加厚部分。
2.0.12 围护结构 envelop enclosure围合建筑空间四周的墙体、门、窗等。
2.0.13 围护性幕墙 enclosing curtain wall直接作为外墙起围护作用的幕墙。
2.0.14 装饰性幕墙 decorative faced curtain wall设置在建筑物墙体外起装饰作用的幕墙。
2.0.15 落地橱窗 French window突出外墙面根基落地的橱窗。
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GBT503532005
最新《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公告第326号建设部关于发布国家标准《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的公告现批准《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为国家标准,编号为GB/T50353—2005,自2005年7月1日起实施。
本规范由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计划出版社出版发行。
前言根据建设部《关于印发<二00四年工程建设国家标准制订、修订计划>的通知》(建标[2004]67号)的要求,木规范是在1995年建设部发布的《全国统一建筑工程预算工程量计算规则》的基础上修订而成的。
为满足工程造价计价工作的需要,本规范在修订过程中充分反映出新的建筑结构和新技术等对建筑面积计算的影响,考虑了建筑面积计算的习惯和国际上通用的做法,同时与《住宅设计规范》和《房产测量规范》的有关内容做了协调。
本规范反复征求了有关地方及部门专家和工程技术人员的意见,先后召开多次讨论会,并经过专家审查定稿。
本规范主要内容有总则、术语、计算建筑面积的规定。
为便于准确理解和应用本规范,对建筑面积计算规范的有关条文进行了说明。
本规范由建设部负责管理,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
本规范在执行过程中,希望各单位结合工程实践注意总结经验,积累资料,如发现需要修改和补充之处,请将有关关意见和建议反馈给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北京市三里河路9号,邮政编码100835 ) ,以使今后修订时参考。
本规范主编单位和主要起草人:主编单位: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主要起草人:胡晓丽王彭林徐余泉王诲宏李艳海白洁如徐佩清李学范朱连目次1 总则2 术语3 计算建筑面积的规定本规范用词说明条文说明1 总则1.0.1 为规范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的面积计算,统一计算方法,制定本规范。
1.0.2 本规范适用于新建、扩建、改建的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的面积计算。
1.0.3 建筑面积计算应遵循科学、合理的原则。
1.0.4 建筑面积计算除应遵循本规范,尚应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标准规范的规定。
GBT50353-建筑面积测量规则
GBT50353-建筑面积测量规则
概述
本文档旨在介绍GBT50353-建筑面积测量规则的内容和要点。
规则内容
GBT50353-建筑面积测量规则是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发布的建筑行业规范。
该规范主要涵盖建筑面积的测量方法和计算原则,旨在统一建筑面积测量的标准和方法。
测量方法
GBT50353规定了建筑面积测量的方法,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建筑面积的定义:规定了建筑面积的概念和范围。
2. 测量基准:规定了建筑面积测量的基准点和基准线。
3. 测量要点:说明了建筑面积测量中需要注意的要点,如各种房间类型的测量方法、阳台、楼梯等附属空间的计算等。
4. 测量工具:介绍了建筑面积测量中常用的测量工具和设备。
计算原则
GBT50353规定了建筑面积的计算原则,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建筑面积计算公式:给出了建筑面积计算的标准公式。
2. 建筑面积计算的例外情况:说明了某些特殊情况下的建筑面
积计算方法,如斜屋顶、圆形空间等。
3. 面积计算的误差容限:规定了建筑面积计算的误差容限范围。
适用范围
GBT50353适用于各类建筑物的面积测量,包括住宅、商业建筑、办公楼等。
总结
GBT50353-建筑面积测量规则是中国建筑行业的标准化规范,
旨在统一建筑面积测量的标准和方法。
该规范规定了建筑面积的测
量方法和计算原则,适用于各类建筑物的面积测量工作。
GBT50353-建筑面积核算规范
GBT50353-建筑面积核算规范简介本文档旨在介绍GBT-建筑面积核算规范,该规范是用于建筑行业中对建筑面积核算进行标准化的指导文件。
规范目的GBT-建筑面积核算规范的主要目的是确保建筑行业中建筑面积的计算方法和标准具有一致性,以提高建筑项目的管理水平和信息交流的准确性。
适用范围该规范适用于建筑行业中的建筑面积核算工作,包括但不限于住宅建筑、商业建筑、办公楼等各类建筑项目。
核算原则GBT规范中规定了以下建筑面积核算的原则:1. 基本核算原则:根据建筑功能和用途,将建筑面积分为不同的功能区域进行核算。
2. 面积计算原则:采用净面积进行计算,排除墙体、柱子、管道等影响建筑使用的部分。
3. 建筑高度计算原则:根据建筑物的结构形式和高度进行建筑面积的计算。
核算方法GBT规范中提供了建筑面积核算的具体方法和计算公式,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种:1. 建筑总面积的计算方法。
2. 每个功能区域的面积计算方法。
3. 建筑高度的计算方法。
核算标准GBT规范中规定了建筑面积核算的标准,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1. 各功能区域的面积比例。
2. 建筑物不同部位的高度要求。
3. 建筑面积的单位和计量方法。
核算流程GBT规范中提供了建筑面积核算的流程和步骤,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环节:1. 收集建筑设计图纸和相关资料。
2. 划分功能区域。
3. 进行面积计算。
4. 验证和审查核算结果。
结论GBT-建筑面积核算规范是建筑行业中重要的标准化文件,通过遵循该规范可以确保建筑面积核算的准确性和一致性,提高建筑项目管理的水平和效率。
建议建筑行业相关从业人员在进行建筑面积核算时,严格按照GBT规范的要求进行操作。
最新gbt50353建筑面积计算规则新
G B T503532005建筑面积计算规则新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公告第326号建设部关于发布国家标准《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的公告现批准《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为国家标准,编号为GB/T50353—2005,自2005年7月1日起实施。
本规范由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计划出版社出版发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二○○五年四月十五日前言根据建设部《关于印发<二00四年工程建设国家标准制订、修订计划>的通知》(建标[2004]67号)的要求,木规范是在1995年建设部发布的《全国统一建筑工程预算工程量计算规则》的基础上修订而成的。
为满足工程造价计价工作的需要,本规范在修订过程中充分反映出新的建筑结构和新技术等对建筑面积计算的影响,考虑了建筑面积计算的习惯和国际上通用的做法,同时与《住宅设计规范》和《房产测量规范》的有关内容做了协调。
本规范反复征求了有关地方及部门专家和工程技术人员的意见,先后召开多次讨论会,并经过专家审查定稿。
本规范主要内容有总则、术语、计算建筑面积的规定。
为便于准确理解和应用本规范,对建筑面积计算规范的有关条文进行了说明。
本规范由建设部负责管理,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
本规范在执行过程中,希望各单位结合工程实践注意总结经验,积累资料,如发现需要修改和补充之处,请将有关关意见和建议反馈给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北京市三里河路9号,邮政编码100835 ) ,以使今后修订时参考。
本规范主编单位和主要起草人:主编单位: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主要起草人:胡晓丽王彭林徐余泉王诲宏李艳海白洁如徐佩清李学范朱连目次1 总则2 术语3 计算建筑面积的规定本规范用词说明条文说明1 总则1.0.1 为规范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的面积计算,统一计算方法,制定本规范。
1.0.2 本规范适用于新建、扩建、改建的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的面积计算。
1.0.3 建筑面积计算应遵循科学、合理的原则。
GBT50353-建筑平面面积计算规则
GBT50353-建筑平面面积计算规则1. 总则根据《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GB/T 50353-2013),本规范适用于新建、扩建、改建的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的建筑面积计算。
本规范规定了建筑面积计算的一般规定、计算方法、计算规则和计算实例。
2. 一般规定2.1 建筑面积应按自然层外墙结构外围水平面积之和计算。
2.2 结构层高在2.20m及以上的,应计算全面积;结构层高在2.20m以下的,应计算1/2面积。
2.3 建筑物内设有局部楼层时,对于局部楼层的二层及以上楼层,有围护结构的应按其围护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无围护结构的应按其结构底板水平面积计算。
结构层高在2.20m及以上的,应计算全面积;结构层高在2.20m以下的,应计算1/2面积。
2.4 室内单独设置的烟囱、通风管道、管道井、通风排气竖井、空调板、腰线、挑檐、装饰层、勒脚、台阶、无围护结构的落地橱窗、门斗、挑廊、走廊、檐廊等,不应计入建筑面积。
2.5 雨篷、室外楼梯、阳台、空调板、凸(飘)窗等,应按其结构板水平投影面积的1/2计算建筑面积。
2.6 勒脚、附墙柱、垛、台阶、墙面抹灰、装饰面、镶贴块料面层、装饰性幕墙,主体结构外的空调板、挑檐、天线、装饰性构件、配件,不应计入建筑面积。
2.7 窗台与室内地面高差在0.45m以下且结构净高在2.10m以下的凸(飘)窗,窗台与室内地面高差在0.45m及以上的凸(飘)窗,不应计入建筑面积。
2.8 与室内相通的变形缝,应按其自然层合并在建筑物面积内计算。
3. 计算方法3.1 建筑面积计算应采用图纸测量法、实地测量法或图纸与实地相结合的测量法。
3.2 计算建筑面积的图纸应为国家标准图或经批准的设计图纸。
图纸中不应包含不需要计算建筑面积的部分。
3.3 计算建筑面积时,应按设计图纸标明的尺寸进行测量。
测量结果应符合国家有关测量规范的要求。
3.4 计算建筑面积的尺寸应精确到毫米。
4. 计算规则4.1 建筑面积计算应遵循如下规则:(1)应计算全部结构外围水平面积;(2)应计算结构层高在2.20m及以上的全面积;(3)应计算结构层高在2.20m以下的1/2面积;(4)不应计算不构成建筑空间的构件和配件;(5)不应计算室内单独设置的烟囱、通风管道、管道井、通风排气竖井、空调板、腰线、挑檐、装饰层、勒脚、台阶、无围护结构的落地橱窗、门斗、挑廊、走廊、檐廊等;(6)应计算雨篷、室外楼梯、阳台、空调板、凸(飘)窗等结构板水平投影面积的1/2;(7)应计算勒脚、附墙柱、垛、台阶、墙面抹灰、装饰面、镶贴块料面层、装饰性幕墙,主体结构外的空调板、挑檐、天线、装饰性构件、配件等;(8)应计算窗台与室内地面高差在0.45m以下且结构净高在2.10m以下的凸(飘)窗;不应计算窗台与室内地面高差在0.45m 及以上的凸(飘)窗;(9)应计算与室内相通的变形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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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GB/T50353-2005)规范 2009-12-24 01:15 阅读1 评论0字号:大中小1 总则1.01为规范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的面积计算,统一计算方法,制定本规范。
1.02本规范适用于新建、扩建、改建的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的面积计算。
1.03建筑面积计算应遵循科学、合理的原则。
1.04建筑面积计算除应遵循本规范,尚应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标准规范的规定。
2 术语2.01层高story height上下两层楼面或楼面与地面之间的垂直距离。
2.02自然层floor按楼板、地板结构分层的楼层。
2.03架空层empty space建筑物深基础或坡地建筑吊脚架空部位不回填土石方形成的建筑空间。
2.04走廊corridor gallery建筑物的水平交通空间。
2.05挑廊overhanging corridor挑出建筑物外墙的水平交通空间。
2.06檐廊eaves gallery设置在建筑物底层出檐下的水平交通空间。
2.07回廊cloister在建筑物门厅、大厅内设置在二层或二层以上的回形走廊。
2.08门斗foyer在建筑物出入口设置的起分隔、挡风、御寒等作用的建筑过渡空间。
2.09建筑物通道passage为道路穿过建筑物而设置的建筑空间。
2.0.10架空走廊bridge way建筑物与建筑物之间,在二层或二层以上专门为水平交通设置的走廊。
2.0.11勒脚plinth建筑物的外墙与室外地面或散水接触部位墙体的加厚部分。
2.0.12围护结构envelop enclosure围合建筑空间四周的墙体、门、窗等。
2.0.13围护性幕墙enclosing curtain wall直接作为外墙起围护作用的幕墙。
2.0.14装饰性幕墙decorative faced curtain wall设置在建筑物墙体外起装饰作用的幕墙。
2.0.15落地橱窗french window突出外墙面根基落地的橱窗。
2.0.16阳台balcony供使用者进行活动和晾晒衣物的建筑空间。
2.0.17眺望间view room设置在建筑物顶层或挑出房间的供人们远眺或观察周围情况的建筑空间。
2.0.18雨篷canopy设置在建筑物进出口上部的遮雨、遮阳篷。
2.0.19地下室basement房间地平面低于室外地平面的高度超过该房间净高的1/2者为半地下室。
2.0.20半地下室semi basement房间地平面低于室外地平面的高度超过该房间净高的1/3,且不超过1/2者为半地下室。
2.0.21变形缝deformation joint伸缩缝(温度缝)、沉降缝和抗震缝的总称。
2.0.22永久性顶盖permanent cap经规划批准设计的永久使用的顶盖2.0.23飘窗bay window为房间采光和美化造型而设置的突出外墙的窗2.0.24骑楼overhang楼层部分跨在人行道上的临街楼房。
2.0.25过街楼arcade有道路穿过建筑空间的楼房。
3 计算建筑面积的规定3.0.1单层建筑物的建筑面积,应按其外墙勒脚以上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
并应符合下列规定:1.单层建筑物高度在2.20m及以上者应计算全面积;高度不足2.20m者应计算1/2面积。
2.利用坡屋顶内空间时,顶板下表面至楼面的净高超过2.10m的部位应计算全面积;净高在1.20 m至2.10m的部位应计算1/2面积;净高不足1.20m的部位不应计算面积。
3.0.2单层建筑物内设有局部楼层者,局部楼层的二层及以上楼层,有围护结构的应按其围护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无围护结构的应按其结构底板水平面积计算。
层高在2.20m及以上者应计算全面积;层高不足2.20m者应计算1/2面积。
3.0.3多层建筑物首层应按其外墙勒脚以上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二层及以上楼层应按其外墙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
层高在2.20m及以上者应计算全面积;层高不足2.20m者应计算1/2面积。
3.0.4多层建筑坡屋顶内和场馆看台下,当设计加以利用时净高超过2.10m的部位应计算全面积;净高在1.20m至2.10m的部位应计算1/2面积;当设计不利用或室内净高不足1.20m时不应计算面积。
3.0.5地下室、半地下室(车间、商店、车站、车库、仓库等),包括相应的有永久性顶盖的出入口,应按其外墙上口(不包括采光井、外墙防潮层及其保护墙)外边线所围水平面积计算。
层高在2.20m及以上者应计算全面积;层高不足2.20m者应计算1/2面积。
3.0.6坡地的建筑物吊脚架空层、深基础架空层,设计加以利用并有围护结构的,层高在2.20m及以上的部位应计算全面积;层高不足2.20m 的部位应计算1/2面积。
设计加以利用、无围护结构的建筑吊脚架空层,应按其利用部位水平面积的1/2计算;设计不利用的深基础架空层、坡地吊脚架空层、多层建筑坡屋顶内、场馆看台下的空间不应计算面积。
3.0.7建筑物的门厅、大厅按一层计算建筑面积。
门厅、大厅内设有回廊时,应按其结构底板水平面积计算。
回廊层高在2.20m及以上者应计算全面积;层高不足2.20m者应计算1/2面积。
3.0.8建筑物间有围护结构的架空走廊,应按其围护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层高在2.20m及以上者应计算全面积;层高不足2.20m者应计算1/2面积。
有永久性顶盖无围护结构的应按其结构底板水平面积的1/2计算。
3.0.9立体书库、立体仓库、立体车库,无结构层的应按一层计算,有结构层的应按其结构层面积分别计算。
层高在2.20m及以上者应计算全面积;层高不足2.20m者应计算1/2面积。
3.0.10有围护结构的舞台灯光控制室,应按其围护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
层高在2.20m及以上者应计算全面积;层高不足2.20m者应计算1/2面积。
3.0.11建筑物外有围护结构的落地橱窗、门斗、挑廊、走廊、檐廊,应按其围护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
层高在2.20m及以上者应计算全面积;层高不足2.20m者应计算1/2面积。
有永久性顶盖无围护结构的应按其结构底板水平面积的1/2计算。
3.0.12有永久性顶盖无围护结构的场馆看台应按其顶盖水平投影面积的1/2计算。
3.0.13建筑物顶部有围护结构的楼梯间、水箱间、电梯机房等,层高在2.20m及以上者应计算全面积;层高不足2.20m者应计算1/2面积。
3.0.14设有围护结构不垂直于水平面而超出底板外沿的建筑物,应按其底板面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
层高在2.20m及以上者应计算全面积;层高不足2.20m者应计算1/2面积。
3.0.15建筑物内的室内楼梯间、电梯井、观光电梯井、提物井、管道井、通风排气竖井、垃圾道、附墙烟囱应按建筑物的自然层计算。
3.0.16雨篷结构的外边线至外墙结构外边线的宽度超过2.10m者,应按雨篷结构板的水平投影面积的1/2计算。
3.0.17有永久性顶盖的室外楼梯,应按建筑物自然层的水平投影面积的1/2计算。
3.0.18建筑物的阳台均应按其水平投影面积的1/2计算。
3.0.19有永久性顶盖无围护结构的车棚、货棚、站台、加油站、收费站等,应按其顶盖水平投影面积的1/2计算。
3.0.20高低联跨的建筑物,应以高跨结构外边线为界分别计算建筑面积;其高低跨内部连通时,其变形缝应计算在低跨面积内。
3.0.21以幕墙作为围护结构的建筑物,应按幕墙外边线计算建筑面积。
3.0.22建筑物外墙外侧有保温隔热层的,应按保温隔热层外边线计算建筑面积。
3.0.23建筑物内的变形缝,应按其自然层合并在建筑物面积内计算。
3.0.24下列项目不应计算面积:1.建筑物通道(骑楼、过街楼的底层)。
2.建筑物内的设备管道夹层。
3.建筑物内分隔的单层房间,舞台及后台悬挂幕布、布景的天桥、挑台等。
4.屋顶水箱、花架、凉棚、露台、露天游泳池。
5.建筑物内的操作平台、上料平台、安装箱和罐体的平台。
6.勒脚、附墙柱、垛、台阶、墙面抹灰、装饰面、镶贴块料面层、装饰性幕墙、空调室外机搁板(箱)、飘窗、构件、配件、宽度在2.10m及以内的雨蓬以及与建筑物内不相连通的装饰性阳台、挑廊。
7.无永久性顶盖的架空走廊、室外楼梯和用于检修、消防等的室外钢楼梯、爬梯。
8.自动扶梯、自动人行道。
9.独立烟囱、烟道、地沟、油(水)罐、气柜、水塔、贮油(水)池、贮仓、栈桥、地下人防通道、地铁隧道。
本规范用词说明1.为便于在执行本规范条文时区别对待,对要求严格程度不同的用词,说明如下:1)表示很严格,非这样做不可的用词:正面词采用“必须”,反面词采用“严禁”。
2)表示严格;在正常情况下均应这样做的用词:正面词采用“应”,反面词采用“不应”或“不得”。
3)表示允许稍有选择,在条件许可时首先应这样做的用词:正面词采用“宜”,反面词采用“不宜”;表示有选择,在一定条件下可以这样做的用词,采用“可”。
2.本规范中指明应按其他有关标准、规范执行的写法为“应符合……的规定”或“应按……执行”。
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条文说明1 总则1.01我国的《建筑面积计算规则》是在20世纪70年代依据前苏联的做法结合我国的情况制订的,1 982年国家经委基本建设办公室(82)经基设字58号印发了《建筑面积计算规则》是对20世纪70年代制订的《建筑面积计算规则》的修订。
1995年建设部发布《全国统一建筑工程预算工程量计算规则》(土建工程GJDCZ-101-95),其中含“建筑面积计算规则”(以下简称“原面积计算规则”)。
是对1982年的《建筑面积计算规则》的修订。
一直以来,《建筑面积计算规则》在建筑工程造价管理方面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是建筑房屋计算工程量的主要指标,是计算单位工程每平方米预算造价的主要依据,是统计部门汇总发布房屋建筑面积完成情况的基础。
目前,建设部和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颁发的《房产测量规范》的房产面积计算,以及《住宅设计规范》中有关面积的计算,均依据的是《建筑面积计算规则》。
随着我国建筑市场发展,建筑的新结构、新材料、新技术、新的施工方法层出不穷,为了解决建筑技术的发展产生的面积计算问题,使建筑面积的计算更加科学合理,完善和统一建筑面积的计算范围和计算方法,对建筑市场发挥更大的作用,因此,对原《建筑面积计算规则》予以修订。
考虑到《建筑面积计算规则》的重要作用,此次将修订的《建筑面积计算规则》改为《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以下简称“本规范”)。
1.0.2本规范的适用范围是新建、扩建、改建的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的建筑面积的计算,包括工业厂房、仓库,公共建筑、居住建筑,农业生产使用的房屋、粮种仓库、地铁车站等的建筑面积的计算。
3 计算建筑面积的规定3.0.1本规范规定建筑面积的计算是以勒脚以上外墙结构外边线计算,勒脚是墙根部很矮的一部分墙体加厚,不能代表整个外墙结构,因此要扣除勒脚墙体加厚的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