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友不慎误入歧途-罪恶青春-被砍伤学生的背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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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友不慎误入歧途贻误终生

遵纪守法明辨是非健康成长

结交一个好的朋友,可以一生受益;交上一个坏的朋友,可能使自己的一生暗淡无光。青少年心智还不成熟,一旦误交损友,很容易学坏。同时,由于青少年认知能力和辨别能力较弱,容易感情用事,如果长时间和具有不良行为的人接触,他们也极有可能受其影响或唆使而失足。然而,最根本的原因还在于他们自身的法律意识淡漠。预防和解决青少年的犯罪问题,需要全社会共同努力,在净化社会环境、网络环境的前提下,提高青少年及其父母的法律意识,只有让孩子真正知法、懂法、遵纪守法,才不会被所谓的“江湖”朋友所迷惑,陷入人生的误区。

由于未成年人思想不成熟,心理扭曲,未成年人的心理特点是半幼稚、半成熟状态,是充满着独立性和依赖性,自觉性和盲目性错综矛盾的时期,他们的情感世界十分脆弱,极易受到外界影响而迅速变化,情绪不稳定,自控能力差,稚嫩的理智控制不住情感,激情导致行为上的盲动。在这种情感的波动下,产生所谓的正义感,同情心、报恩等主观意愿支配自己。当他们在家庭、学校或社会上遇到难题时,只相信自己,相信伙伴,而听不进家长和教师的话,被身边的不良朋友引诱得越来越远,愈陷愈深,不能自拔。一次两次得手的侥幸心理,更强化了他们的犯罪意识,直至陷入深渊。

当今社会,大部分家庭的孩子为独生子女,从小受到长辈的溺爱而养成娇惯、自私、任性等不良性格习惯。而在孩子的成长过程中(尤其是青春期),父母如果疏于管理,未能给予正确引导,使孩子结交不良的朋友,受到不良环境的影响,极易走入一个人生观、价值观的误区。这时,孩子的思想、行为已经完全偏离正常的轨道,不考虑自己的未来,不考虑父母及别人的感受,凡事自私自利,做事从不计后果,从而做出一些令我们感觉不可思议的事情。但是,究其根源,父母自孩子幼小时就采取了一些不正确的教育方式,在孩子进入青春期后又没有给予适当的引导,对于孩子的一些反常行为没有及时拿出一些相应的应对措施,致使孩子在心态观念、行为习惯等方面一路走偏。这是值得引起所有父母和社会关注的重要问题,将影响一个孩子的一生。

法律提示:

《刑法》第17条: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刑法》第25条: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二人以上共同过失犯罪,不以共同犯罪论处;应当负刑事责任的,按照他们所犯的罪分别处罚。

《刑法》第26条:组织、领导犯罪集团进行犯罪活动的或者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的,是主犯。对于第三款规定以外的主犯,应当按照其所参与的或者组织、指挥的全部犯罪处罚。

《刑法》第27条: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者辅助作用的,是从犯。对于从犯,应当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刑法》第68条:犯罪分子有揭发他人犯罪行为,查证属实的,或者提供重要线索,从而得以侦破其他案件等立功表现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刑法》第72条第一款: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根据犯罪分子的犯罪情节和悔罪表现,适用缓刑确实不致再危害社会的,可以宣告缓刑。

《刑法》第73条: 有期徒刑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五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一年。

《刑法》第238条第一款: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具有殴打、侮辱情节的,从重处罚。

真实案例1、本来他是个胆小的孩子,在学校上学期间成绩不好、贪玩。从小学二、三年级就开始打电子游戏,到了四、五年级为了打电子游戏开始撒谎,旷课、逃学。此后认识了一些在社会上混、没上学的伙伴,并参加了黑社会团伙“豹帮”。他们挣钱的办法之一就是收“保护费”,向在校学生要钱,帮别人打架。这次犯罪是受骗了,自己头脑太简单,太傻了,太讲江湖义气,结果被人耍了,被人利用了。张雷在不良交友中得到的是暂时的快乐和永远的悔恨

真实案例2、15岁的魏明因犯故意伤害罪被判刑,是交友不慎导致他走上了邪路。据魏明自述,他在同学的生日宴会上认识了出手大方的王大哥,王大哥经常请他去餐馆吃喝,带他去电子游戏厅玩游戏机。工作繁忙的父母没时间陪她,王大哥成了魏明的好朋友和崇拜偶像。一天,王大哥突然对魏明说:“有一个小子总跟我过不去,我不便出面,你替我教训教训他,反正他也不认识你。”被王大哥这么一蛊惑,原本老实听话的魏明手拿木棒,朝那个人的头上猛击一棒,导致其头部受了重伤。真实案例2:南宁市一年轻女子买衣服时,被摊主误以为是小偷,两人为此发生争执。争执中,摊主的朋友打了该女子一巴掌。得知此事后,该女子的男友纠集6个“兄弟”,把这名摊主的朋友砍成重伤。帮忙的“兄弟”中,有4人未成年,有的还在学校读书。

真实案例3:哥们儿义气害了他

每个人都有美好幸福的童年,薛峰也曾有过美好的理想。当鲜艳的红领巾戴在他胸前的时候,慈祥的父母脸上也曾露出满意的笑容。但他已偏离了人生轨迹,16岁就掉进了罪恶的深渊。当冰冷的手铐铐住他的双手,当高墙电网隔断了他和亲人的团聚,他方猛醒。可是,一切都太晚了。

薛峰出生在一个普通的双职工家庭里。父母对他很宠爱,家庭充满温馨。小学时,薛峰聪明好学,读书用功,在班里的学习成绩一直名列前茅,并且先后在班里担任了组长、班长、学习委员。小学毕业时,他以优异的成绩被市重点中学录取。薛峰沉浸在父母、同学和老师的赞扬声中。在沾沾自喜的同时,他变得狂妄自大起来。思想开始滑坡,渐渐地和社会上不三不四的人混在一起,并学会了抽烟、喝酒,学习成绩直线下降。在家里他再也听不进父母的良言相劝,在学校更听不进老师的谆谆教诲。可怜天下父母心,父母仍对薛峰抱着极大的希望。为了使他与那些所谓的“朋友”断绝来往,妈妈把薛峰送到省会的一所中学学习,希望他能够脱离原来的不良朋友,重新赶上去。薛峰似乎明白了父母的一片苦心,暗下决心,再不象以前那样。功夫不负有心人,在期末考试中他以全班前十名的好成绩告别了这一学期。

暑假开始了,一年未见的“铁哥们”陈风找到了他,俩人聊起一年来的“新鲜事”。陈风提起自己与女朋友方欣因种种原因发生了矛盾,关系不断恶化。陈风越说越气,甚至要求薛峰帮他出口恶气,将方欣杀掉。薛峰为了哥们义气便答应帮忙。第二天,他们约好时间,把方欣骗到一间没人住的小破屋内。到了那里,方欣感觉到有点不对劲,拔腿要走。陈风追上去将她摔倒在地,俩人便在地上扭打起来。薛峰吓得茫然不知所措,像一个木头人一样一动不动。此时陈风瞪着发红的眼睛,气急败坏地冲他喊:“哥们儿快点”,薛峰身不由己地跑了过去,不顾方欣苦苦哀求,残忍的将其杀害了。一个无辜少女就这样惨死在他们的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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