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老吉与加多宝商标大战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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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商标xx

一、主体

1、广州王老吉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绿罐王老吉经营者历史发展脉络:

(1)1830年王泽邦创立王老吉,最初为凉茶铺,后扩展为药厂,这就是最早的王老吉药厂。

(2)解放后,xx一分为二:

a内地王老吉被归入国有企业;b香港和海外王老吉由王老吉家族后代经营。

(3)1956年,国家实行工商业社会主义改造,将八间历史悠久的中药厂合并,由于王老吉药厂固定资产和员工数最多,因而以王老吉命名,称为王老吉联合制药厂。

(4)文化大革命期间,王老吉药厂被认为是为资本家树碑立传,于是改名为广州中药九厂,王老吉凉茶也改名为广东凉茶。

(5)1982年中药九厂改名广州羊城药厂。1992年转制,成为以国家股为主体的股份制企业,改名广州羊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6)其母公司广州医药集团有限公司1997年资产重组,成立广州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发行H股在香港上市,2001年增发A股在上海上市,羊城药业为其核心控股子公司。

(7)

2004年3月4日,广州羊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更名为广州王老吉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8)

2005年2月1日,广州王老吉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与香港同兴药业有限公司签订正式合作协议,广州王老吉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成为合资公司,其两大股东为:

香港同兴药业和广州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分别持股

48."0465%,

48."0465%,其他自然人持股

3."9070%。

2、加多宝(中国)饮料有限公司——红罐王老吉经营者加多宝(中国)饮料有限公司为香港鸿道(集团)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是红罐王老吉的经营者。鸿道集团为海外王老吉商标使用权人及香港同兴药业有限责任公司的实际控制人。

二、商标权及归属

1、中国大陆王老吉商标权人——广州王老吉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xx海外商标权人:

香港王老吉(国际)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王健仪任董事长,王老吉创始人王泽邦的第五代玄孙女。

3、拥有大陆xx商标独家使用权人:

xx(xx)饮料有限公司。

4、拥有海外xx商标使用权人:

xxxx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5、权属交叉简表

商标权人大陆xx海外xx

广州王老吉药业股份香港王老吉国际药业有限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商标使用权人加多宝(中国)饮料广州王老吉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三、商标权争夺大战

1995年,活动于粤港两地的东莞籍贸易批发商陈鸿道,与王健仪进行了接触,并获得红罐装王老吉凉茶的配方,但由于王健仪仅拥有香港及海外的商标所有权,欲在内地经营王老吉凉茶饮料的陈鸿道,便转而与广州羊城药业寻求合作。

1997年,广药集团资产重组,成立广州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赴港上市。在此次重组中,王老吉进入了广州药业。同年2月,广药与香港鸿道集团签订了“王老吉商标许可使用合同”。而在拿到配方和商标使用权后,陈鸿道开始以加多宝集团为平台,在内地投资红罐王老吉凉茶业务。

2000年,广药集团和鸿道集团再次签订商标使用许可合同,许可时间为2000年至

2010年5月。2002年至2003年间,鸿道又与广药分别补签了《“王老吉”商标许可补充协议》和《关于“王老吉”商标使用许可合同的补充协议》,将商标使用期限延至20年。2002年11月,广药集团亦从王健仪手中获得了10年的“海外商标使用权”,使得广药集团的“王老吉”产品得以打通海内外市场。由此,广药集团、王老吉家族和加多宝三方正式形成三角业务关系。

2004年之后,两个“王老吉”开始了“统一经营”的努力。2004年3月,羊城药业改名为“王老吉药业”,恢复老字号品牌,并通过增资扩股,引入香港同兴药业为王老吉药业的战略合作伙伴。据称,鸿道集团便是同兴药业背后的实际控制人。

2005年2月1日,中外合资企业“王老吉药业”正式成立,广药与同兴药业各持股

48."0465%,并列第一大股东。广药和同兴药业还约定,要把海内外的王老吉商标转入到王老吉药业,打造一个世界性的民族品牌。

2008年,广药集团与鸿道集团交涉,广药称王老吉为国有资产事件涉嫌国有资产流失,但双方交涉未果。同年8月,广药向鸿道发出律师函,称李益民签署的两个补充协议无效。2010年11月,广药启动王老吉商标评估程序,经北京名牌资产评估有限公司评估,其品牌价值为

1080."16亿元,成为中国目前第一品牌。2011年4月,广药向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申请,并提供相应资料,广药集团认为“2002年至2003年间,鸿道与广药分别补签的《“王老吉”商标许可补充协议》和《关于“王老吉”商标使用许可合同的补充协议》“是当时任广药总经理的李益民收取了鸿道数百万的贿赂后,才签署了将租赁期限延长到20年的授权书。

李益民东窗事发后,广药集团认为上述补充协议无效,商标租赁期限已于

2010年5月2号到期。xxxx案在

2005年7月由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做出一审判决,法院认定其收受贿款人民币

20."9万、港币329万、美元

2."5万,对其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2011年5月,王老吉商标案立案。9月开庭,后因鸿道集团一直未应诉,开庭推迟至

2011年12月29日,但未出结果。

2012年2月10日,重启仲裁;但仲裁委考虑到王老吉商标价值,建议调解,并将仲裁延至5月10日,而因鸿道集团提出的调解条件是以补充合同有效为前提,广药无法接受,调解失败。2012年5月11日,仲裁结果:

广药集团与加多宝母公司(集团)有限公司签订的两份商标续约补充协议无效;鸿道集团停止使用王老吉商标。2012年5月17日,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就加多宝申请撤销仲裁结果立案。2012年6月21日上午,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加多宝申请“撤销仲裁委对王老吉商标案判决”一案,焦点就在于广药集团原副董事长兼总经理李益民在

2001年8月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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