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世纪西欧的教权和皇权之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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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世纪西欧的教权和皇权之争
教权和皇权的斗争是中世纪[1]西欧的重大事件,主要表现为11~13世纪教皇和神圣罗马帝国[2]皇帝为争夺主教或修道院院长授职权而进行的斗争,其起因相当复杂,性质分析存有分歧,持续过程较长,影响也很深远,一直是学术界的热点课题之一。
原因:10世纪时的意大利,四分五裂,德意志萨克森王朝国王奥托一世应罗马教皇的请求挥师越过阿尔卑斯山进入意大利,镇压了罗马贵族的叛乱,并占领了伦巴德,接受了意大利国王的称号。
奥托一世不仅把大片的土地,而且把土地上的行政、司法、财政等权利全部封赐给主教和修道院院长。
因而得到教会的支持。
962年2月,教皇约翰十二世为感谢奥托一世的帮助,在圣彼得教堂亲自为奥托一世加冕称帝,建立起日耳曼民族罗马帝国,后称神圣罗马帝国。
皇帝开始直接任命大主教、主教和修道院院长,并且干预教皇的废立。
帝国名义上包括德国和意大利北、中部等国家和地区,实际上在封建割据形势下,并没有建立大帝国的现实物质基础,意大利人也不断掀起反抗斗争,使德国的统治难以巩固。
性质:政教首领为了便于维护统治,既互相勾结,又经常冲突,皇帝与教皇间的冲突集中地表现为争夺主教续任权,这实质上是争夺主教领地上的政权和捐税收入的斗争,教权阶层为了要摆脱世俗政权的控制而保持独立地位,力图建立以罗马教皇为中心的统治体系。
从10世纪起在教权阶层中展开的这一加强教会权威的活动,称为克吕尼运动[3]。
运动的主要纲领是:教权应置于俗权之上,教皇由教廷的枢机主教们选举。
反对世俗君主的干涉,任命主教权应属于教皇,反对世俗君主的任命权,在教士和僧侣中规定严格纪律,实行独身制度,以提高教会的威信,并对俗权保持独立。
该运动后期甚至要求教皇权力高于一切,可以废黜世俗君主,此理论主张还得到了实践。
运动最主要代表人物是教皇格里高利七世(1073~1085年在位)。
在实行这些纲领的过程中,引起与德皇亨利四世以及依附皇权的主教们的冲突。
1075年,教皇格里高利七世命令规定各地主教的任免权在于教皇,世俗君主无权干涉教会事务。
1076年,亨利四世就纠集国内忠于皇帝的主教,在沃姆斯召开宗教会议,宣布废黜教皇;随后教皇则在拉特兰召开会议,宣布开除亨利四世的教籍,废其帝位,解除德国臣民对亨利四世的效忠誓约,煽动众诸侯反对亨利四世。
亨利四世迫于形势,于次年1月亲自身披悔罪衣、赤足冒雪前往教皇在意大利居住的卡诺莎城堡请罪。
待他实力增强后,又以武力把教皇驱逐出罗马,另立新教皇。
结果与影响:“卡诺莎事件”是西欧教俗权利之争的第一个高潮,以后授职权的斗争持续不断,直到1122年双方达成妥协,签订《沃姆斯宗教协定》。
规定主教的授予权由世俗君主和教皇共同掌管,皇帝只授予象征世俗权利的权标,教会授予象征宗教权利的指环和权杖。
此协议使皇帝和教皇争夺主教续任权而进行的一个半世纪的斗争暂告一段落。
教俗权利之争打破了天主教会完全垄断西欧社会生活的局面,促使11世纪以后西欧经济的显著发展,间接地为西欧城市取得自由或自治、世俗学校和大学的应运兴起创造了条件,同时也使西欧社会的政治力量格局更加复杂化,在一定程度上导致中世纪乃至近代德国和意大利的长期分裂[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