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技术新项目评选办法(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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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乡市第一人民医院院级新技术、新项目评选办法

开展新技术、新项目是提高医疗技术水平、加强医院内涵建设的重要举措。为进一步提高我院职工开展新技术、新项目的积极性,不断激励广大医务人员努力钻研新技术,提高业务水平,在医院形成重医疗、抓科研的良好局面,我院定期开展院级新技术、新项目评选活动。为使评选活动更加规范化、标准化、系统化,我院制订了《新乡市第一人民医院院级新技术、新项目评选办法》,具体如下:一、成立领导小组

组长:魏崇一副组长:张清君

成员:各医疗职能部门及临床、医技科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初评委员会:

初评委员会主任:分管医务处的副院长

初评委员会成员:领导小组相关成员。

职责:对各科申报开展的新技术、新项目汇总资料,组织初评,由初评委员会主任将初评结果报医院办公会议。

二、参评范围医疗、护理、医技、行政、后勤科室当年开展的院级新技术新项目。

三、参评程序方法

1.评选活动每年一次。《新乡市第一人民医院新技术、按照新项目管理规定》,必须在年初经过书面申请,写明项目名称、目的意义、可行性研究(安全性、有效性与适

宜性)、及可能出现的情况及防范预案,由医务处进行初步审核后报医院医疗技术委员会及医学伦理委员会讨论,经医院医疗技术委员会同意后方可开展。

2.参加评选科室必须按通知时间及时报医务处,以便整理资料进行评选。并提供病历的病案号及患者姓名,病历由医务处统一从病案室调取并提供给评审领导小组专家。

3.对于多科室联合进行的项目,应事先做好协调,由主要工作科室牵头统一申报,避免重复。

4.由医务处负责将申报情况报医院初评委员会组织讨论评估。为体现评选严谨、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若申报项目负责人系评审委员,应在项目评审时实行回避制度。

5.评选方法采取申报者现场幻灯片报告、委员质疑、当面答辩、即时打分、评选结束后立即公布名次的方式进行。每张评分表采用无记名投票制,计算得分时,去除一个最高分和个最低分后,取剩余分值的平均值为最后得分。

四、评分标准(见附件)

五、评选结果的确认对申报评奖的新技术新项目,根据初评得分、本人提供的相关材料及住院病历,由初评委员会进行核定工作。医院办公会议对初评结果进行讨论认定,确定评选结果。

六、评选监督方式:评选过程由医院纪检委全程监督,评选项结果确定后在全院公示五天,对公示内容有疑议者,可在

五天内向院纪检委反映,经院纪检委调查,复核分数如有错误的,责成原评审委员会进行复议,评选中如有弄虚作假行为的,取消本次评选资格,并按医院有关规定进行处罚,同时将空额依次递补。

七、奖励为鼓励全院职工积极开展院级新技术、新项目,医院特设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鼓励奖四个等级。每年年终对评选出的院级新技术、新项目给予奖励。

附件:新乡市第一人民医院院级新技术、新项目评分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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