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布式光伏发电系统项目EPC总承包合同(word版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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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布式光伏发电系统项目EPC总承包合同
(word版本)
分布式光伏发电系统项目EPC总承包合同
合同编号:
分布式光伏发电系统项目EPC总承包合同
发包人:
承包人:
合同签订地:
年月日
第一部分:合同协议书
本协议由发包人和承包人于年月日商定并签署。
鉴于发包人拟建设位于kW光伏发电系统工程,发包人接受承包人以人民币圆整(¥元)承担本工程勘测、设计、设备和材料采购、建筑安装工程施工、项目管理、设备监造、调试、验收、培训、移交生产、性能质量保证、工程质量保修期限的服务。经发包人和承包人充分协商一致,特签订本合同,以便双方遵照执行。
1、合同工程总承包范围
本项目的全部勘测、设计、设备和材料采购、建筑安装工程施工、项目管理、设备监造、调试、验收、培训、移交生产、性能质量保证和工程质量保修期限的服务过程,承包人协助发包人申请电力接入和相关验收工作,电力接入费用和验收费用由承包人承担。承包人不承担项目监理费用和项目本身的财产等保险类费用。
2、合同由下列文件构成
1)合同协议书;
2)合同条款及合同附件;
3)其他有关文件。
3、总承包合同总价
合同固定总价为人民币圆整(¥元)。
4、安全目标
杜绝人身死亡事故;杜绝重大机械设备事故;杜绝重大火灾事故;杜绝主要设备的损坏事故;杜绝负主要责任的重大交通事故;杜绝重大环境污染事故;杜绝重大垮(坍)塌事故;避免和严格控制一般安全事故。
5、质量目标
本工程质量标准达到行业合格标准。
6、工期目标
承包人收到发包人的预付款后,30个工作日内完成本项目施工安装调试工作。
发包人(盖章):
承包人(盖章):
发包人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
承包人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
签字:
地址:
开户银行:
帐号:
联系人:
传真:
日期:年月签字:
地址:
开户银行:帐号:
联系人:
传真:
日期:年月日
第二部分合同条款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建筑法》的规定,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词语定义
下列词语除双方另有约定外,应具有本条所赋予的定义:
1.1合同:编号为总承包工程合同,包括合同协议书、合
同条款及附件、双方同意的技术资料、图纸、变更、补充协议、会议纪要等文件及可能明确列入协议书中的此类进一步的补充文件。
1.2发包人:指及其财产所有权的合法继承人或合法受让人,以下简称“发包人”。
合同总价款的30%(大写:圆整)在合同签订后7个工作日内支付给承包人。
2.3.2进度款:合同总价款的50%(大写:圆整)按照工程进度分期支付给承包人,具体支付比例和时间见附件2《工程进度表》。
2.3.3竣工结算款:合同总价款的20%(大写:圆整)在项目竣工并经最终验收合格后7个工作日内支付给承包人。
2.4承包人应在收到发包人支付的款项后7个工作日内提供相应的和收据。
2.5如发包人未按照约定支付款项,承包人有权暂停履行本合同义务,但应书面通知发包人,并给予合理的时间限制。
2.6如发包人未按照约定支付款项超过30日,承包人有权解除本合同,并有权要求发包人赔偿因此产生的损失。
2.7如承包人未按照约定完成工程,发包人有权暂停支付款项,但应书面通知承包人,并给予合理的时间限制。
2.8如承包人未按照约定完成工程超过30日,发包人有权解除本合同,并有权要求承包人赔偿因此产生的损失。
2.9本合同中的付款金额均为税前价款。
2.10如因发包人原因导致的支付延误,所产生的税款增加、罚款等后果由发包人承担。
2.11如因承包人原因导致的、收据等税务问题,由承包人承担相应的税务责任。
2.12如因不可抗力导致工程延误或无法完成,双方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双方均无责任,但已支付的款项应按照实际完成情况进行结算。
4.3 发包人只对承包人提供的关键设备的外观和型号进行
验收,双方要签字确认验收结果。这次验收不包括对产品性能的测试,产品性能的测试将在整个系统验收时进行。
4.4 经过验收后,产品由承包人保管。如果在转移所有权
之前发生产品损坏、丢失等情况,承包人要承担相关损失。在项目整体通过最终验收后,所有权才能转移。
第五条材料设备供应
5.1 承包人采购材料设备
5.1.1 本工程安装主材和安装辅材由承包人按照合同验收
质量要求自行选择厂家进行采购。
5.1.2 承包人采购材料设备时,应按照国家和行业标准进
行采购,并要求“三证齐全”,对材料设备的质量负责。
5.1.3 承包人自行保管供应的材料设备。
5.1.4 在使用前,承包人应对采购的材料设备进行检验,
不合格的设备不得使用。
5.1.5 如果发包人发现承包人采购并使用不符合设计或质
量标准要求的材料设备,有权要求承包人负责修复、拆除或重新采购。由此产生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工期不会顺延。
第六条发包人和承包人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除了本合同中其他条款规定之外,双方还具有以下权利和义务:
6.1 发包人的权利和义务
6.1.1 按照合同约定履行支付义务。
6.1.2 遵守任何适用的法律、法规和规章。
6.1.3 履行合同中约定的其他职责和义务。
6.1.4 负责办理正式项目建设许可。
6.1.5 负责协调接通施工现场的水源、电源和公路运输道路。
6.1.6 向承包人提供施工场地的工程地质和地下电缆、管
线资料,并对资料的真实准确性负责。
6.2 承包人的权利和义务
6.2.1 在开工前的五个工作日内,承包人要搞好驻地界区
内的用水、用电、道路和临时设施的建设,并承担相应的费用。